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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作  者:施茂林,陈维钧主编;施伊盈,刘瑞彬编辑
  • 出 版 社:世一文化事业股份有限公司
  • 出版年份:2014
  • ISBN:9789861939391
  • 页数:2889 页
图书介绍:

一、宪法及关系法规 65

中华民国宪法 65

第一章 总纲 65

第二章 人民之权利义务 65

第三章 国民大会 65

第四章 总统 66

第五章 行政 66

第六章 立法 67

第七章 司法 67

第八章 考试 68

第九章 监察 68

第十章 中央与地方之权限 68

第十一章 地方制度 69

第一节 省 69

第二节 县 69

第十二章 选举、罢免、创制、复决 70

第十三章 基本国策 70

第一节 国防 70

第二节 外交 70

第三节 国民经济 70

第四节 社会安全 70

第五节 教育文化 71

第六节 边疆地区 71

第十四章 宪法之施行及修改 71

中华民国宪法增修条文 72

客家基本法 74

原住民身分法 75

原住民民族别认定办法(节录) 75

蒙藏族身分证明条例 76

华侨身分证明条例 76

戒严法 77

戒严时期人民受损权利回复 78

条例 78

戒严时期不当叛乱暨匪谍审 79

判案件补偿条例 79

二二八事件处理及赔偿条例 80

减刑复权办法 81

公民与政治权利国际公约及经济社会文化权利国际公约施行法 82

公民与政治权利国际公约 82

经济社会文化权利国际公约 87

公民投票法 90

国家安全法 94

国家安全法施行细则 95

中华民国领海及邻接区法 97

外国船舶无害通过中华民国领海管理办法 98

中华民国第一批领海基线表 100

中华民国专属经济海域及大陆礁层法 101

中华民国总统府组织法 102

卸任总统副总统礼遇条例 104

国家安全会议组织法 104

国家安全局组织法 105

特种勤务条例 106

中央行政机关组织基准法 108

中央政府机关总员额法 110

中央政府机关员额管理办法 111

行政院功能业务与组织调整暂行条例 114

行政院组织法 117

立法院组织法 117

立法院职权行使法 120

立法委员行为法 125

立法院议事规则 126

中央法规标准法 129

司法院组织法 130

司法院大法官审理案件法 132

法院组织法 134

例变字第一号 142

司法院所属高等法院及其分院「法院类别」核定清册 142

司法院所属地方法院「法院类别」核定清册 142

智慧财产法院组织法 143

智慧财产案件审理法 146

少年及家事法院组织法 148

司法人员人事条例 151

法官法 154

法官法施行细则 165

法庭旁听规则 169

检察及司法警察机关使用录音录影及录制之资料保管注意要点 170

法庭录音办法 170

法庭数位录音实施要点 171

法院电子笔录调阅要点 171

检察机关律师阅卷要点 172

法律扶助法 172

考试院组织法 176

公务人员考试法 177

典试法 179

监试法 181

监察院组织法 181

监察法 182

监察法施行细则 184

审计法 186

审计法施行细则 186

政府采购法 192

政府采购法施行细则 201

WTO政府采购协定 209

政府采购法重要子法规 209

二、民法及关系法规 212

民法 第一编 总则 212

第一章 法例 212

第二章 人 212

第一节 自然人 212

第二节 法人 213

第一款 通则 213

第二款 社团 214

第三款 财团 214

第三章 物 215

第四章 法律行为 215

第一节 通则 215

第二节 行为能力 215

第三节 意思表示 216

第四节 条件及期限 216

第五节 代理 216

第六节 无效及撤销 217

第五章 期日及期间 217

第六章 消灭时效 217

第七章 权利之行使 218

民法总则施行法 219

民法 第二编债 221

第一章 通则 221

第一节 债之发生 221

第一款 契约 221

第二款 代理权之授与 222

第三款 无因管理 222

第四款 不当得利 222

第五款 侵权行为 222

第二节 债之标的 224

第三节 债之效力 225

第一款 给付 225

第二款 迟延 225

第三款 保全 226

第四款 契约 226

第四节 多数债务人及债权人 227

第五节 债之移转 228

第六节 债之消灭 229

第一款 通则 229

第二款 清偿 229

第三款 提存 230

第四款 抵销 230

第五款 免除 230

第六款 混同 230

第二章 各种之债 230

第一节 买卖 230

第一款 通则 230

第二款 效力 230

第三款 买回 232

第四款 特种买卖 232

第二节 互易 233

第三节 交互计算 233

第四节 赠与 233

第五节 租赁 234

第六节 借贷 236

第一款 使用借贷 236

第二款 消费借贷 236

第七节 雇佣 237

第八节 承搅 237

第八节 之一 旅游 239

第九节 出版 239

第十节 委任 240

第十一节 经理人及代办商 241

第十二节 居间 242

第十三节 行纪 242

第十四节 寄托 243

第十五节 仓库 244

第十六节 运送 244

第一款 通则 244

第二款 物品运送 244

第三款 旅客运送 246

第十七节 承搅运送 246

第十八节 合夥 246

第十九节 隐名合夥 248

第十九节 之一 合会 248

第二十节 指示证券 249

第二十一节 无记名证券 249

第二十二节 终身定期金 250

第二十三节 和解 250

第二十四节 保证 250

第二十四节 之一 人事保证 251

民法债编施行法 253

民法 第三编 物权 255

第一章 通则 255

第二章 所有权 255

第一节 通则 255

第二节 不动产所有权 255

第三节 动产所有权 257

第四节 共有 258

第三章 地上权 259

第一节 普通地上权 259

第二节 区分地上权 260

第四章 (删除) 261

第四章 之一 农育权 261

第五章 不动产役权 261

第六章 抵押权 262

第一节 普通抵押权 262

第二节 最高限额抵押权 264

第三节 其他抵押权 265

第七章 质权 265

第一节 动产质权 265

第二节 权利质权 266

第八章 典权 267

第九章 留置权 268

第十章 占有 268

民法物权编施行法 270

民法 第四编 亲属 272

第一章 通则 272

第二章 婚姻 272

第一节 婚约 272

第二节 结婚 272

第三节 婚姻之普通效力 273

第四节 夫妻财产制 273

第一款 通则 273

第二款 法定财产制 274

第三款 约定财产制 275

第一目 共同财产制 275

第二目 (删除) 275

第三目 分别财产制 275

第五节 离婚 275

第三章 父母子女 276

第四章 监护 279

第一节 未成年人之监护 279

第二节 成年人之监护及辅助 280

第五章 扶养 281

第六章 家 281

第七章 亲属会议 282

民法亲属编施行法 283

志愿自费鉴定血缘关系收费标准 284

民法 第五编 继承 285

第一章 遗产继承人 285

第二章 遗产之继承 285

第一节 效力 285

第二节 (删除) 285

第三节 遗产之分割 286

第四节 继承之抛弃 287

第五节 无人承认之继承 287

第三章 遗嘱 287

第一节 通则 287

第二节 方式 288

第三节 效力 288

第四节 执行 289

第五节 撤回 289

第六节 特留分 289

民法继承编施行法 290

代管无人承认继承遗产作业要点 291

公司法 293

第一章 总则 293

第二章 无限公司 295

第一节 设立 295

第二节 公司之内部关系 295

第三节 公司之对外关系 296

第四节 退股 296

第五节 解散、合并及变更组织 296

第六节 清算 296

第三章 有限公司 297

第四章 两合公司 298

第五章 股份有限公司 298

第一节 设立 298

第二节 股份 300

第三节 股东会 302

第四节 董事及董事会 303

第五节 监察人 305

第六节 会计 306

第七节 公司债 307

第八节 发行新股 308

第九节 变更章程 310

第十节 公司重整 310

第十一节 解散、合并及分割 313

第十二节 清算 314

第一目 普通清算 314

第二目 特别清算 315

第六章 (删除) 316

第六章 之一 关系企业 316

第七章 外国公司 317

第八章 公司之登记及认许 317

第一节 申请 317

第二节 规费 318

第九章 附则 318

在台公司大陆地区股东股权行使条例 319

公开发行公司出席股东会使用委托书规则 319

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票签证规则 322

企业并购法 323

票据法 329

第一章 通则 329

第二章 汇票 330

第一节 发票及款式 330

第二节 背书 330

第三节 承兑 331

第四节 参加承兑 331

第五节 保证 331

第六节 到期日 332

第七节 付款 332

第八节 参加付款 332

第九节 追索权 333

第十节 拒绝证书 334

第十一节 复本 334

第十二节 謄本 334

第三章 本票 335

第四章 支票 335

第五章 附则 336

票据法施行细则 337

票据挂失止付处理规范 338

海商法 339

第一章 通则 339

第二章 船舶 339

第一节 船舶所有权 339

第二节 海事优先权 340

第三节 船舶抵押权 340

第三章 运送 340

第一节 货物运送 340

第二节 旅客运送 343

第三节 船舶拖带 343

第四章 船舶碰撞 343

第五章 海难救助 343

第六章 共同海损 344

第七章 海上保险 344

第八章 附则 345

船舶法 346

船舶登记法 352

船员法 355

保险法 361

第一章 总则 361

第一节 定义及分类 361

第二节 保险利益 362

第三节 保险费 362

第四节 保险人之责任 362

第五节 复保险 362

第六节 再保险 362

第二章 保险契约 363

第一节 通则 363

第二节 基本条款 363

第三节 特约条款 364

第三章 财产保险 364

第一节 火灾保险 364

第二节 海上保险 364

第三节 陆空保险 364

第四节 责任保险 365

第四节 之一 保证保险 365

第五节 其他财产保险 365

第四章 人身保险 365

第一节 人寿保险 365

第二节 健康保险 366

第三节 伤害保险 367

第四节 年金保险 367

第五章 保险业 367

第一节 通则 367

第二节 保险公司 373

第三节 保险合作社 373

第四节 保险业代理人、经纪人、公证人 373

第四节 之一 同业公会 374

第五节 罚则 374

第六章 附则 376

保险法施行细则 377

保险业各种准备金提存办法 377

投资型保险投资管理办法 380

简易人寿保险法(节录) 383

动产担保交易法 384

消费者保护法 386

消费者保护法施行细则 391

信托法 392

信托业法 396

信托业设立标准 401

涉外民事法律适用法 403

三、民事诉讼法及关系法规 408

民事诉讼法 408

第一编 总则 408

第一章 法院 408

第一节 管辖 408

第二节 法院职员之回避 409

第二章 当事人 410

第一节 当事人能力及诉讼能力 410

第二节 共同诉讼 411

第三节 诉讼参加 411

第四节 诉讼代理人及辅佐人 412

第三章 诉讼标的价额之核定及诉讼费用 412

第一节 诉讼标的价额之核定 412

第二节 诉讼费用之计算及征收 413

第三节 诉讼费用之负担 414

第四节 诉讼费用之担保 415

第五节 诉讼救助 415

第四章 诉讼程序 416

第一节 当事人书状 416

第二节 送达 416

第三节 期日及期间 418

第四节 诉讼程序之停止 419

第五节 言词辩论 420

第六节 裁判 421

第六节 之一 司法事务官之处理程序 422

第七节 诉讼卷宗 423

第二编 第一审程序 423

第一章 通常诉讼程序 423

第一节 起诉 423

第二节 言词辩论之准备 424

第三节 证据 426

第一目 通则 426

第二目 人证 427

第三目 鉴定 428

第四目 书证 429

第五目 勘验 430

第五目 之一 当事人讯问 430

第六目 证据保全 431

第四节 和解 431

第五节 判决 432

第二章 调解程序 433

第三章 简易诉讼程序 435

第四章 小额诉讼程序 437

第三编 上诉审程序 438

第一章 第二审程序 438

第二章 第三审程序 439

第四编 抗告程序 441

第五编 再审程序 442

第五编 之一 第三人撤销诉讼程序 443

第六编 督促程序 443

第七编 保全程序 444

第八编 公示催告程序 445

第九编 人事诉讼程序 446

第一章 婚姻事件程序 446

第二章 亲子关系事件程序 448

第三章 监护及辅助宣告事件程序 449

第四章 宣告死亡事件程序 450

民事诉讼法施行法 451

民事诉讼文书传真及电子传送作业办法 452

邮务机构送达诉讼文书实施办法 453

家事事件法 454

家事事件法施行细则 469

少年及家事法院受嘱托办理交付子女与子女会面交往强制执行事件要点 469

法院设置家事调解委员办法 470

强制执行法 472

第一章 总则 472

第二章 关于金钱请求权之执行 475

第三章 关于物之交付请求权之执行 481

第四章 关于行为及不行为请求权之执行 481

第五章 假扣押假处分之执行 481

第六章 附则 482

民事保全程序事件处理要点 482

未登记建筑改良物办理查封登记联系办法 482

台湾地区土地房屋强制执行联系要点 483

未继承登记不动产办理强制执行联系办法 484

法院嘱托限制登记网路作业实施要点 485

管收条例 485

破产法 486

第一章 总则 486

第二章 和解 486

第一节 法院之和解 486

第二节 商会之和解 488

第三节 和解及和解让步之撤销 488

第三章 破产 488

第一节 破产之宣告及效力 488

第二节 破产财团之构成及管理 490

第三节 破产债权 490

第四节 债权人会议 491

第五节 调协 492

第六节 破产财团之分配及破产之终结 492

第七节 复权 492

第四章 罚则 492

破产法施行法 493

消费者债务清理条例 494

消费者债务清理条例施行细则 504

公证法 507

第一章 总则 507

第二章 公证人 508

第一节 法院之公证人 508

第二节 民间之公证人 508

第三章 公证 510

第四章 认证 512

第五章 公证费用 512

第六章 公会 513

第七章 罚则 514

第八章 附则 515

公证法施行细则 515

驻外领务人员办理公证事务办法 522

非讼事件法 524

第一章 总则 524

第一节 事件管辖 524

第二节 关系人 524

第三节 费用之征收及负担 524

第四节 声请及处理 525

第五节 裁定及抗告 525

第六节 司法事务官处理程序 526

第二章 民事非讼事件 526

第一节 法人之监督及维护事件 526

第二节 意思表示之公示送达事件 527

第三节 出版、拍卖及证书保存事件 527

第四节 信托事件 527

第三章 登记事件 527

第一节 法人登记 527

第二节 夫妻财产制契约登记 528

第四章 家事非讼事件 528

第一节 失踪人财产管理事件 528

第二节 婚姻及亲权事件 529

第三节 收养事件 530

第四节 监护事件 530

第四节 之一 扶养事件 530

第五节 继承事件 530

第六节 亲属会议事件 532

第六节 之一 其他家事非讼事件 532

第七节 罚则 532

第五章 商事非讼事件 532

第一节 公司事件 532

第二节 海商事件 533

第三节 票据事件 533

第六章 附则 534

非讼事件法施行细则 534

检察官参与民事及非讼事件注意要点 535

提存法 537

提存法施行细则 539

外国法院委托事件协助法 542

司法协助事件之处理程序 543

乡镇市调解条例 543

法院移付乡镇市调解委员会调解办法 545

仲裁法 546

四、刑法及关系法规 552

中华民国刑法 552

第一编 总则 552

第一章 法例 552

第二章 刑事责任 553

第三章 未遂犯 553

第四章 正犯与共犯 553

第五章 刑 553

第六章 累犯 555

第七章 数罪并罚 555

第八章 刑之酌科及加减 555

第九章 缓刑 556

第十章 假释 556

第十一章 时效 557

第十二章 保安处分 557

第二编 分则 558

第一章 内乱罪 558

第二章 外患罪 558

第三章 妨害国交罪 559

第四章 渎职罪 559

第五章 妨害公务罪 560

第六章 妨害投票罪 560

第七章 妨害秩序罪 561

第八章 脱逃罪 561

第九章 藏匿人犯及湮灭证据罪 561

第十章 伪证及诬告罪 562

第十一章 公共危险罪 562

第十二章 伪造货币罪 564

第十三章 伪造有价证券罪 565

第十四章 伪造度量衡罪 565

第十五章 伪造文书印文罪 565

第十六章 妨害性自主罪 565

第十六章 之一 妨害风化罪 566

第十七章 妨害婚姻及家庭罪 566

第十八章 亵渎祀典及侵害坟墓尸体罪 567

第十九章 妨害农工商罪 567

第二十章 鸦片罪 567

第二十一章 赌博罪 568

第二十二章 杀人罪 568

第二十三章 伤害罪 568

第二十四章 堕胎罪 569

第二十五章 遗弃罪 569

第二十六章 妨害自由罪 569

第二十七章 妨害名誉及信用罪 570

第二十八章 妨害秘密罪 570

第二十九章 窃盗罪 571

第三十章 抢夺强盗及海盗罪 571

第三十一章 侵占罪 572

第三十二章 诈欺背信及重利罪 572

第三十三章 恐吓及掳人勒赎罪 572

第三十四章 赃物罪 573

第三十五章 毁弃损坏罪 573

第三十六章 妨害电脑使用罪 573

中华民国刑法施行法 573

枪炮弹药刀械管制条例 575

各类枪炮、弹药主要组成零件种类 577

公告镖刀等列入管制刀械 578

公告模拟枪列入管制之枪炮 578

枪炮弹药刀械许可及管理办法 579

原住民自制猎枪认定基准 582

原住民自制鱼枪执照等证照书表 582

要塞堡垒地带法 582

贪污治罪条例 584

检察机关办理贫污案件应行注意事项 586

法院办理贫污治罪条例案件应行注意事项 587

法务部廉政署组织法 588

妨害兵役治罪条例 588

后备军人管理规则(节录) 590

残害人群治罪条例 591

妨害国币惩治条例 591

中央银行法(节录) 592

中央银行发行新画币办法 592

惩治走私条例 593

管制物品管制品项及管制方式 593

组织犯罪防制条例 594

洗钱防制法 595

银楼业对达一定金额以上通货交易及疑似洗钱交易申报办法 597

银楼业防制洗钱注意事项 598

洗钱犯罪没收财产管理拨交及使用办法 599

检察机关办理重大经济犯罪案件注意事项 600

窃盗犯赃物犯保安处分条例 601

检察机关办理窃盗犯赃物犯保安处分条例案件应行注意事项 601

法院办理窃盗犯赃物犯保安处分条例案件应行注意事项 602

毒品危害防制条例 602

毒品危害防制条例施行细则 606

转让毒品加重其刑之数量标准 607

毒品戒瘾治疗实施办法及完成治疗认定标准 608

侦办跨国性毒品犯罪入出境协调管制作业办法 609

海关执行毒品控制下交付作业要点 609

先驱化学品工业原料之种类及申报检查办法 610

通商口岸毒品查缉联系作业要点 611

观察勒戒处分执行条例 611

戒治处分执行条例 613

陆海空军刑法 614

军事机密与国防秘密种类范围等级划分准则 619

中华民国六十年罪犯减刑条例 620

中华民国六十四年罪犯减刑条例 621

中华民国七十七年罪犯减刑条例 622

中华民国八十年罪犯减刑条例 623

中华民国九十六年罪犯减刑条例 624

现行法规所定货币单位折算新台币条例 626

其他特别刑法汇编 626

甲 考试与人事类 626

子 本书已编列刑罚条文之法规明细表 626

乙 民商事类 626

子 本书已编列刑罚条文之法规明细表 626

丙 内政类 627

子 本书已编列刑罚条文之法规明细表 627

丑 本书未编列部分之刑罚条文 628

一 下水道法 628

二 自卫枪枝管理条例 628

六 农民健康保险条例 629

丁 军政类 629

子 本书已编列刑罚条文之法规明细表 629

丑 本书未编列部分之刑罚条文 629

二 战时禁制品条例 629

三 海上捕获法庭审判条例 629

戊 财政类 630

子 本书已编列刑罚条文之法规明细表 630

丑 本书未编列部分之刑罚条文 630

一 统计法 630

二 国际金融业务条例 630

三 行政院金融重建基金设置及管理条例 631

四 金融资产证券化条例 631

己 经济类 634

子 本书已编列刑罚条文之法规明细表 634

丑 本书未编列部分之刑罚条文 634

一 加工出口区设置管理条例 634

二 科学工业园区设置管理条例 635

三 石油管理法 635

四 事业用爆炸物管理条例 636

庚 科技交通类 637

子 本书已编列刑罚条文之法规明细表 637

丑 本书未编列部分之刑罚条文 637

一 电信条例 637

二 引水法 637

辛 教育类 637

子 本书已编列刑罚条文之法规明细表 637

丑 本书未编列部分之刑罚条文 637

一 运动彩卷发行条例 637

壬 涉外事务类 638

子 本书已编列刑罚条文之法规明细表 638

癸 司法类 638

子 本书已编列刑罚条文之法规明细表 638

天 其他类 638

子 本书已编列刑罚条文之法规明细表 638

五、刑事诉讼法及关系法规 641

刑事诉讼法 641

第一编 总则 641

第一章 法例 641

第二章 法院之管辖 641

第三章 法院职员之回避 642

第四章 辩护人、辅佐人及代理人 642

第五章 文书 643

第六章 送达 644

第七章 期日及期间 645

第八章 被告之传唤及拘提 645

第九章 被告之讯问 647

第十章 被告之羁押 647

第十一章 搜索及扣押 650

第十二章 证据 651

第一节 通则 651

第二节 人证 654

第三节 鉴定及通译 656

第四节 勘验 657

第五节 证据保全 657

第十三章 裁判 658

第二编 第一审 658

第一章 公诉 658

第一节 侦查 658

第二节 起诉 662

第三节 审判 662

第二章 自诉 665

第三编 上诉 666

第一章 通则 666

第二章 第二审 666

第三章 第三审 667

第四编 抗告 668

第五编 再审 669

第六编 非常上诉 671

第七编 简易程序 671

第七编 之一协商程序 672

第八编 执行 672

第九编 附带民事诉讼 674

刑事诉讼法施行法 675

刑事审判实施询问及诘问参考要点 676

法院办理限制辩护人接见通信案件应行注意事项 678

法院办理重大刑事案件速审速结注意事项 679

刑事妥速审判法 681

通讯保障及监察法 681

通讯保障及监察法施行细则 684

检察及调查机关执行我国与美国间刑事司法互助协定作业要点 687

检察机关办理扣押物没收物应行注意事项 689

高等法院以下各级法院检察署办理受刑人分期缴纳罚金要点 690

法医师法(节录) 691

台湾高等法院检察署所属各地方法院及其分院检察署相验案件处理要点 692

司法机关办理现役军人或军校学生刑事案件与军事机关联系注意事项 693

证人保护法 694

证人保护法施行细则 696

犯罪被害人保护法 697

犯罪被害人保护法施行细则 700

少年事件处理法 702

少年事件处理法施行细则 708

少年保护事件审理细则 709

少年及儿童保护事件执行办法 711

法院办理保护管束应行注意要点 714

少年安置辅导之福利及教养机构设置管理办法 714

少年不良行为及虞犯预防办法 715

公设辩护人条例 716

调度司法警察条例 717

检察官与司法警察机关执行职务联系办法 718

引渡法 719

赦免法 721

提审法 721

刑事补偿法 722

刑事补偿事件审理规则 724

羁押法 726

羁押法施行细则 727

看守所组织通则 731

监狱行刑法 733

法务部所属矫正机关遴调杂役及服务员注意事项 737

监狱受刑人移监作业要点 739

保外医治受刑人管理规则 740

受刑人外出实施办法 740

受刑人监外作业实施办法(节录) 741

妨害性自主罪与妨害风化罪受刑人辅导及治疗实施办法 742

执行死刑规则 743

外役监条例 743

外役监受刑人遴选实施办法 744

监狱受刑人与眷属同住办法 745

外役监受刑人返家探视办法 746

少年矫正学校设置及教育实施通则 747

行刑累进处遇条例 752

行刑累进处遇条例施行细则 755

办理假释应行注意事项 759

保安处分执行法 760

保安处分累进处遇规程 764

法务部矫正署组织法 766

更生保护法 767

更生保护法施行细则 768

军事审判法 769

第一编 总则 769

第二编 初审 776

第三编 上诉 778

第四编 抗告 780

第五编 再审 780

第六编 非常上诉 781

第七编 执行 781

第八编 附则 781

军事审判法施行法 781

六、行政法规 787

甲 一般行政类 787

行政程序法 787

行政法人法 797

政府资讯公开法 800

国家机密保护法 802

国家机密保护法施行细则 804

机密档案管理办法 807

个人资料保护法 808

个人资料保护法施行细则 812

档案法 814

公文程式条例 815

电子签章法 816

电子票证发行管理条例 817

宣誓条例 821

离岛建设条例 822

金门马祖地区原土地所有权人申请返还土地实施办法 824

促进民间参与公共建设法 825

促进民间参与公共建设法施行细则 830

莫拉克台风灾后重建特别条例 836

莫拉克台风灾区范围 839

预算法 840

决算法 844

国库法 846

公库法 848

行政罚法 849

行政机关与司法机关办理行政罚及刑事罚竞合案件业务联系办法 853

行政执行法 853

行政执行法施行细则 857

行政执行处核发行政执行法第十七条之一禁止命令处理原则 859

行政执行法第十七条之一第一项之一定金额 860

行政执行事件核准分期缴纳执行金额实施要点 860

公务人员行政中立法 861

公务人员行政中立法施行细则 862

游说法 862

游说法施行细则 864

政治献金法 866

公益劝募条例 870

志愿服务法 871

消除对妇女一切形式歧视公约施行法 873

乙 外交及出入境类 874

护照条例 874

加持第二本普通护照核发作业 875

外国护照签证条例 876

条约及协定处理准则 877

旅外国人急难救助实施要点 878

外交部及驻外馆处文件证明条例 879

外交部及驻外馆处文件证明条例施行细则 881

国际合作发展法 882

入出国及移民法 883

入出国及移民法施行细则 893

国民涉嫌重大经济犯罪重大刑事案件或有犯罪习惯不予许可或禁止入出国认定标准 896

外国人强制驱逐出国处理办法 897

役男出境处理办法 898

替代役役男出境管理办法(节录) 900

滞台泰国缅甸地区国军后裔申请居留或定居许可办法 900

禁止外国人入国作业规定 901

财团法人及非营利社团法人 从事跨国境婚姻媒合许可及管理办法 902

外交部及驻外馆处办理外国人及与我国国民结婚申请来台面谈作业要点 904

个人生物特征识别资料搜集管理及运用办法 905

驻华外国机构及其人员特权暨豁免条例 906

丙 内政类 907

子 一般内政法规 907

国籍法 907

国籍法施行细则 908

户籍法 911

户籍法施行细则 915

亲等关联资料申请提供及管理办法 917

有关性别变更登记规定 919

各机关申请提供户籍资料办法 919

户政事务所办理结婚登记作业规定(节录) 920

印鉴登记办法 921

国民身分证英文字母县市代号表 922

姓名条例 922

姓名条例施行细则 923

人民团体法 925

商业团体法 928

工业团体法 932

农会法 935

农会法施行细则 942

渔会法 944

渔会法施行细则 950

合作社法 953

信用合作社法 957

信用合作社对同一人或同一关系人之授信限额标准 962

储蓄互助社法 963

国家公园法 965

监督寺庙条例 966

办理寺庙登记须知 967

宗教团体申请外籍人士来台研修宗教教义要点 968

殡葬管理条例 969

性骚扰防治法 977

性骚扰防治法施行细则 979

性骚扰防治准则 979

性侵害犯罪防治法 981

性侵害犯罪防治法施行细则 984

性侵害犯罪加害人身心治疗及辅导教育办法 985

性侵害犯罪付保护管束加害人科技设备监控实施办法 986

性侵害犯罪付保护管束加害人测谎实施办法 987

性侵害犯罪防治法第二十二条之一加害人强制治疗作业办法 988

法院办理性侵害犯罪案件应行注意事项 989

去氧核醣核酸采样条例 990

儿童及少年性交易防制条例 991

儿童及少年性交易防制条例施行细则 994

国民中小学中途辍学学生通报及复学辅导办法 996

人口贩运防制法 997

人口贩运防制法施行细则 1001

跨国境人口贩运防制及被害人保护办法 1001

幼儿教育及照顾法 1003

儿童及少年福利与权益保障法 1008

儿童及少年福利与权益保障法施行细则 1018

游戏软体分级管理办法 1019

国民年金法 1021

老人福利法 1026

身心障碍者权益保障法 1031

社会救助法 1041

社会救助法施行细则 1045

特殊境遇家庭扶助条例 1046

家庭暴力防治法 1048

家庭暴力防治法施行细则 1053

消防法 1055

明火表演安全管理办法 1058

爆竹烟火管理条例 1059

灾害防救法 1063

灾害防救法施行细则 1068

风灾震灾火灾爆炸灾害灾区民众安置或重建简化行政程序办法 1070

重大火灾爆炸灾害救助种类及风灾震灾火灾爆炸灾害救助种类及标准 1071

水灾灾区交通抢通或公共设施重建简化行政程序办法 1072

水灾灾区民众安置或重建简化行政程序办法 1073

国军协助灾害防救办法 1074

丑 自治与选举法规 1076

地方制度法 1076

公共造产奖助及管理办法 1088

地方行政机关组织准则 1088

地方立法机关组织准则 1091

台北市政府组织自治条例 1095

公职人员选举罢免法 1096

公职人员选举罢免法施行细则 1109

中央选举委员会组织法(节录) 1112

直辖市县市选举委员会组织准则 1112

各级选举委员会执行监察职务准则 1114

公职人员选举期间各级选举委员会与检察机关及警察机关联系要点 1116

寅 地政与建筑法规 1117

土地法 1117

第一编 总则 1117

第一章 法例 1117

第二章 地权 1117

第三章 地权限制 1118

第四章 公有土地 1118

第五章 地权调整 1118

第二编 地籍 1118

第一章 通则 1118

第二章 地籍测量 1119

第三章 土地总登记 1119

第四章 土地权利变更登记 1120

第三编 土地使用 1121

第一章 通则 1121

第二章 使用限制 1121

第三章 房屋及基地租用 1121

第四章 耕地租用 1122

第五章 荒地使用 1122

第六章 土地重划 1123

第四编 土地税 1123

第一章 通则 1123

第二章 地价及改良物价 1123

第三章 地价税 1124

第四章 土地增值税 1124

第五章 土地改良物税 1124

第六章 土地税之减免 1124

第七章 欠税 1125

第五编 土地征收 1125

第一章 通则 1125

第二章 征收程序 1126

第三章 征收补偿 1126

土地法施行法 1127

土地法第三十四条之一执行要点 1129

直辖市县(市)不动产纠纷调处委员会设置及调处办法 1131

土地法第四十六条之一至第四十六条之三执行要点 1133

土地登记规则 1135

台湾省土地地目明细表 1146

核发地籍图誊本注意事项 1147

时效取得地上权登记审查要点 1147

申请土地登记应附文件法令补充规定 1148

建物所有权第一次登记法令补充规定 1151

土地登记印鉴设置及使用作业要点 1152

地政士法 1153

国土测绘法 1157

地籍清理条例 1161

地籍清理条例施行细则 1164

寺庙或宗教团体申请赠与公有土地办法 1169

土地征收条例 1170

土地征收未受领补偿费保管办法 1176

农地重划条例 1177

农地社区土地重划条例 1180

耕地三七五减租条例 1182

祭祀公业条例 1184

有关祭祀公业之补充规定 1188

平均地权条例 1189

平均地权条例施行细则 1197

台北市清理日据时期实施土地重划地区保留地处理要点 1205

区域计画法 1205

区域计画法施行细则 1207

实施区域计画地区建筑管理办法 1209

都市计画法 1210

都市计画定期通盘检讨实施办法 1216

都市计画容积移转实施办法 1219

都市计画工业区毗邻土地变更处理原则 1221

都市更新条例 1222

都市更新条例施行细则 1228

实施都市计画以外地区建筑物管理办法 1231

新订扩大变更都市计画禁建期间特许兴建或继续施工办法 1232

市地重划实施办法 1233

新市镇开发条例 1238

建筑法 1241

台北市建筑物申请补办建造执照及杂项执照办则 1249

台北市免办建筑执照建筑物或杂项工作处理原则 1250

台北市建筑线指示申请办法 1252

台北市建筑施工损邻事件争议处理规则 1253

供公众使用建筑物之范围 1255

建筑师法 1256

台北市畸零地使用规则 1259

台北市市有非公用畸零地处理作业要点 1261

高雄市畸零地使用自治条例 1261

建筑基地法定空地分割办法 1263

违章建筑处理办法 1264

台北市现行违章建筑拆除处理原则 1265

台北市违章建筑处理规则 1266

高雄市现有巷道改道或废止自治条例 1269

营造业法 1270

营造业法施行细则 1276

共同管道法 1278

国民住宅条例 1280

国民住宅条例施行细则 1283

国民住宅贷款办法 1285

公寓大厦管理条例 1286

公寓大厦管理条例施行细则 1292

住宅法 1293

基本居住水准 1297

不动产经纪业管理条例 1297

不动产估价师法 1300

卯 警政法规 1303

警察法 1303

警察法施行细则 1304

警察勤务条例 1305

警察职权行使法 1306

警察勤务区家户访查办法 1309

警察遴选第三人搜集资料办法 1310

警察刑事纪录证明核发条例 1311

警械使用条例 1311

台北市民众协助警察拘捕人犯损失补偿自治条例 1312

高雄市奖励及补偿民众协助警察拘捕人犯自治条例 1313

警察人员使用警械致人伤亡财产损失医疗费慰抚金补偿金丧葬费支给标准 1314

社会秩序维护法 1315

违反社会秩序维护法案件处理办法 1320

电子游戏场业管理条例 1323

电子游戏机分类标准 1326

电子游戏场业同一营业场所认定基准 1326

集会游行法 1326

当铺业法 1328

丁 劳工类 1334

劳动基准法 1334

劳动基准法施行细则 1339

劳工请假规则 1342

调整基本工资公告 1343

工厂法 1343

大量解雇劳工保护法 1346

事业单位优先雇用经其大量解雇失业劳工奖励办法 1348

团体协约法 1348

原住民族工作权保障法 1350

原住民族工作权保障法施行细则 1352

性别工作平等法 1353

性别工作平等法施行细则 1356

育婴留职停薪实施办法 1356

劳工保险条例 1357

劳工保险条例施行细则 1365

劳工保险被保险人因执行职务而致伤病审查准则 1371

劳工保险被保险人退保后罹患职业病者请领职业灾害保险失能给付办法 1372

就业保险法 1373

就业保险失业者创业协助办法 1377

就业保险促进就业实施办法 1378

就业保险延长失业给付实施办法 1381

劳工退休金条例 1382

劳工退休金条例施行细则 1385

劳工安全卫生法 1388

劳工安全卫生法施行细则 1391

事业单位雇用女性劳工夜间工作场所必要之安全卫生设施标准 1393

职业灾害劳工保护法 1394

职业灾害劳工保护法施行细则 1396

职业灾害劳工补助及核发办法 1397

劳动检查法 1400

劳资争议处理法 1402

劳资争议仲裁办法 1407

劳资争议调解办法 1409

主管机关办理劳资争议依职权交付仲裁注意事项 1411

工会法 1412

工会法施行细则 1415

职工福利金条例 1417

就业服务法 1418

就业服务法施行细则 1424

就业促进津贴实施办法 1425

雇主聘雇外国人许可及管理办法 1428

雇主接续聘雇外国人之比率或数额基准 1433

职业训练法 1434

戊 环保卫生类 1436

环境基本法 1436

环境教育法 1438

环境影响评估法 1440

环境影响评估法施行细则 1442

公害纠纷处理法 1445

公害纠纷处理法施行细则 1448

空气污染防制法 1450

室内空气品质管理法 1456

水污染防治法 1458

水污染防治法施行细则 1463

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 1465

海洋污染防治法 1472

毒性化学物质管理法 1476

噪音管制法 1480

环境用药管理法 1482

废弃物清理法 1486

有害事业废弃物认定标准 1492

资源回收再利用法 1494

自来水法 1496

饮用水管理条例 1503

食品卫生管理法 1505

食品卫生管理法施行细则 1509

健康食品管理法 1510

健康食品申请许可办法 1512

化妆品卫生管理条例 1514

化粧品卫生管理条例施行细则 1516

烟害防制法 1517

公共场所母乳哺育条例 1520

药事法 1520

药事法施行细则 1528

药害救济法 1531

药害救济给付标准 1533

药害救济申请办法 1533

预防接种受害救济基金征收及审议办法(节录) 1534

血液制剂条例 1534

管制药品管理条例 1535

罕见疾病防治及药物法 1538

解剖尸体条例 1539

台北市处理无名尸体自治条例 1540

人体器官移植条例 1541

人体器官移植条例施行细则 1542

脑死判定准则 1543

优生保健法 1545

优生保健法施行细则 1546

人工生殖法 1547

人工生殖机构许可办法 1550

人工生殖子女亲属关系查询办法 1552

人工生殖资料通报及管理办法 1553

精神卫生法 1554

精神疾病严重病人强制社区治疗作业办法 1558

人类免疫缺乏病毒传染防治及感染者权益保障条例 1559

人类免疫缺乏病毒感染者权益保障办法 1561

执行人类免疫缺乏病毒传染防治工作致感染者补偿办法 1562

汉生病病患人权保障及补偿条例 1563

人体生物资料库管理条例 1564

人体生物资料库设置许可管理办法 1567

人体生物资料库商业运用利益回馈办法 1568

人体生物资料库资讯安全规范 1568

医疗法 1569

医疗法施行细则 1577

医疗机构电子病历制作及管理办法 1582

人体试验管理办法 1582

行政院卫生署公告不列入医疗管理之行为及其相关事项 1583

医疗纠纷鉴定作业要点 1584

医疗争议调处作业要点 1584

人体研究法 1585

癌症防治法 1587

传染病防治法 1588

传染病防治法施行细则 1594

紧急医疗救护法 1595

医疗指导医师实施办法 1598

安宁缓和医疗条例 1598

医事人员人事条例 1599

医师法 1601

医师法施行细则 1604

领有医师证书之外国人及华侨执业管理办法 1606

物理治疗师法(节录) 1606

职能治疗师法(节录) 1609

医事放射师法(节录) 1611

医事检验师法(节录) 1613

听力师法 1616

语言治疗师法 1618

呼吸治疗师法 1621

牙体技术师法 1624

镶牙生管理规则 1627

齿模制造技术员从业管理办法 1628

助产人员法(节录) 1628

护理人员法(节录) 1630

护理人员法第二十四条第一项第四款所称医疗辅助行为之范围 1632

营养师法(节录) 1633

药师法 1633

药商得于邮购买卖通路贩卖之医疗器材及应行登记事项 1636

药剂生资格及管理办法 1637

全民健康保险法 1638

全民健康保险医疗办法 1645

全民健康保险保险凭证核发作业要点 1647

全民健康保险医疗院所药价调查不实申报未申报及申报错误处理要点 1649

己 新闻文化类 1650

著作权法 1650

网路服务提供者民事免责事由实施办法 1659

著作权法第八十条之二第三项各款内容认定要点 1660

音乐著作强制授权申请许可及使用报酬办法 1661

著作权争议调解办法 1663

海关查扣著作权或制版权侵害物实施办法 1664

著作权集体管理团体条例 1664

中美有关保护著作权商标专利权之条约规定摘要 1669

文化创意产业发展法 1673

文化创意产业发展法施行细则 1675

著作财产权质权登记及查阅办法 1676

著作财产权人不明著作利用之许可授权及使用报酬办法 1676

文化资产保存法 1677

文化资产保存法施行细则 1683

通讯传播基本法 1685

公共电视法 1686

国家通讯传播委员会组织法(节录) 1689

广播电视法 1690

广播电视法施行细则 1694

出版品及录影节目带分级办法(节录) 1697

电视节目分级处理办法 1698

国家通讯传播委员会节目与广告区分认定原则 1699

卫星广播电视法 1700

有线广播电视法 1703

有线广播电视法施行细则 1708

电影法 1710

电影片分级处理办法 1713

中华民国新闻评议委员会处理陈诉案及检举案程序 1714

庚 军政类 1717

国防法 1717

国家情报工作法 1718

情报机关反制间谍工作办法 1721

国家情报工作掩护机构设置及管理办法 1722

情报协助人员补偿及救助办法 1723

民防法 1726

全民防卫动员准备法 1728

海岸巡防法 1731

海岸巡防机关器械使用条例 1732

兵役法 1733

兵役法施行法 1737

常备兵回役免予回役处理办法 1741

常备役体位因家庭因素及替代役体位服补充兵役办法 1741

免役禁役缓征缓召实施办法 1743

志愿士兵服役条例 1745

替代役实施条例 1747

替代役实施条例施行细则(节录) 1752

军人及其家属优待条例 1753

军人保险条例 1754

军人抚恤条例 1756

军人抚恤条例施行细则 1759

陆海空军惩罚法 1761

退除役官兵死亡无人继承遗产管理办法 1762

退伍除役军官士官赴大陆地区长期居住退除给与处理办法 1763

国军退除役官兵就养安置办法 1764

国军军事勤务致人民伤亡损害补偿条例 1766

战士授田凭据处理条例 1767

国军老旧眷村改建条例 1767

杀伤性地雷管制条例 1770

辛 财金类 1771

财政收支划分法 1771

规费法 1773

地方税法通则 1775

公共债务法 1775

国有财产法 1776

国有财产法施行细则 1780

国私共有土地办理共有物分割作业要点 1784

国有非公用不动产交换办法 1785

土地所有权人申购合并使用邻接国有非公用土地案件处理要点 1786

国有非公用土地设定地上权作业要点 1787

出租之国有非公用不动产得予让售范围准则 1789

国军列管国有不动产提供非军方单位使用处理原则 1789

国有非公用土地提供申请开发案件处理要点 1790

银行法 1791

银行法施行细则 1804

银行法第二十八条第四项订定保守秘密之除外规定事项 1805

银行法第三十三条之三授权规定事项办法 1805

信用卡业务机构管理办法 1806

银行对疑似不法或显属异常交易之存款帐户管理办法 1812

存款保险条例 1814

金融机构合并法 1818

金融控股公司法 1821

票券金融管理法 1830

农业金融法 1836

金融资产证券化条例 1841

不动产证券化条例 1851

国际金融业务条例 1860

国家金融安定基金设置及管理条例 1861

管理外汇条例 1862

金融消费者保护法 1864

所得基本税额条例 1867

所得税法 1869

第一章 总则 1869

第一节 一般规定 1869

第二节 名词定义 1871

第二章 综合所得税 1872

第三章 营利事业所得税 1875

第一节 登记 1875

第二节 帐簿凭证与会计纪录 1875

第三节 营利事业所得额 1875

第四节 资产估价 1878

第五节 股东可扣抵税额帐户 1879

第六节 未分配盈馀之课税 1880

第四章 稽征程序 1881

第一节 暂缴 1881

第二节 结算申报 1881

第三节 调查 1883

第四节 扣缴 1883

第五节 自缴 1884

第六节 盈馀申报 1885

第五章 奖惩 1886

第六章 附则 1888

所得税法施行细则 1888

所得税法第八条规定中华民国来源所得认定原则 1898

外籍专业人士租税优惠之适用范围 1900

遗产及赠与税法 1901

遗产及赠与税法施行细则 1906

抵缴遗产税或赠与税实物管理要点 1910

加值型及非加值型营业税法 1912

加值型及非加值型营业税法施行细则 1918

营业登记规则 1923

关税法 1924

海关实施假扣押或其他保全措施裁量基准及作业办法 1933

平衡税及反倾销税课征实施办法 1934

海关认定进口货物原产地作业要点 1939

海关缉私条例 1940

货物税条例 1943

特种货物及劳务税条例 1946

特种货物及劳务税条例施行细则 1949

使用牌照税法 1951

娱乐税法 1953

印花税法 1954

工程受益费征收条例 1956

土地税法 1958

土地税法施行细则 1964

土地税减免规则 1971

房屋税条例 1974

契税条例 1976

证券交易法 1977

证券交易法施行细则 1993

证券交易税条例 1994

证券投资信托及顾问法 1995

期货交易法 2006

期货交易税条例 2013

证券投资人及期货交易人保护法 2014

烟酒管理法 2018

产制私烟及私酒供自用不罚之数量限制 2022

烟酒税法 2023

税捐稽征法 2025

税捐稽征法施行细则 2030

税捐免征免退免强制执行规定 2030

财务罚锾处理暂行条例 2031

财政部财税资料中心提供财税资讯收费标准 2032

壬 经济类 2036

会计师法 2036

商业登记法 2042

商业登记法施行细则 2044

商业会计法 2044

商业会计法分期实施表及小规模商业标准 2049

商品标示法 2049

公平交易法 2050

公平交易法施行细则 2054

多层次传销管理办法 2057

公平交易委员会对于事业发侵害著作权、商标权或专利权警告函案件之处理原则 2059

行政院公平交易委员会对于促销广告案件之处理原则 2060

公平交易委员会对于网路广告案件之处理原则 2060

科学技术基本法 2061

积体电路电路布局保护法 2063

积体电路电路布局保护法施行细则 2065

光碟管理条例 2067

光碟制造许可及申报办法 2069

专利法 2070

大陆地区人民申请专利及商标注册作业要点 2081

专利师法 2082

商标法 2084

商标法施行细则 2092

海关查扣侵害商标权物品实施办法 2096

海关执行商标权益保护措施实施办法 2097

标准法 2098

国家标准制定办法 2099

正字标记管理规则 2100

营业秘密法 2104

度量衡法 2105

商品检验法 2108

振兴经济扩大公共建设特别条例 2113

国营事业管理法 2114

中小企业发展条例 2115

产业创新条例 2118

产业创新条例施行细则 2124

营运总部认定办法 2126

公司国外投资处理办法 2127

创业投资事业辅导办法 2128

外国人投资条例 2129

华侨回国投资条例 2130

工厂管理辅导法 2131

工厂管理辅导法施行细则 2134

未登记工厂补办临时工厂登记办法 2135

贸易法 2137

贸易法施行细则 2140

战略性高科技货品输出入管理办法 2142

战略性高科技货品种类、特定战略性高科技货品种类及输出管制地区 2142

原产地证明书及加工证明书管理办法 2144

电业法 2148

处理窃电规则(节录) 2153

天然气事业法 2153

能源管理法 2159

再生能源发展条例 2161

核子反应器设施管制法 2164

核子损害赔偿法 2166

原子能法 2166

游离辐射防护法 2170

放射性物料管理法 2175

低放射性废弃物最终处置设施场址设置条例 2178

矿业法 2179

矿场安全法 2185

温泉法 2187

温泉法施行细则 2189

温泉标准 2189

地质法 2190

土石采取法 2191

土石采取法施行细则 2195

采取土石免申办土石采取许可管理办法 2196

土石采取区域采取深度标准 2198

农业科技园区设置管理条例 2199

农村再生条例 2202

农业发展条例 2204

农业发展条例施行细则 2210

农业用地兴建农舍办法 2211

农业天然灾害救助办法 2213

扩大家庭农场经营规模协助农民购买耕地贷款办法 2216

土石流灾害救助种类及标准 2217

休闲农业辅导管理办法 2218

水土保持法 2222

水土保持法施行细则 2225

山坡地保育利用条例 2228

山坡地保育利用条例施行细则 2230

山坡地建筑管理办法 2232

山坡地开发利用回馈金缴交办法 2232

公有山坡地放领办法 2233

原住民保留地开发管理办法 2236

粮食管理法 2238

农产品市场交易法 2240

零售市场管理条例 2242

动物保护法 2245

动物保护法施行细则 2249

特定宠物业管理办法 2250

野生动物保育法 2251

野生动物保育法施行细则 2256

保育类或具危险性野生动物饲养繁殖管理办法 2259

动物传染病防治条例 2260

动物用药品管理法 2264

兽医师法 2268

畜牧法 2270

农药管理法 2275

没入农药器械原料物品处理办法 2278

肥料管理法 2278

饲料管理法 2280

植物防疫检疫法 2283

植物品种及种苗法 2285

基因转殖植物输出入许可办法 2289

森林法 2290

森林法施行细则 2294

水利法 2295

水利法施行细则 2303

经济部水利署查扣机具管理作业要点 2306

经济部没入设施或机具作业要点 2307

水患治理特别条例 2307

地下水管制办法 2308

农田水利会组织通则 2310

农田水利会财产处理要点 2311

农田水利会事业区域内土地灌溉排水受益变更处理要点 2314

台北市农田水利会不动产处理要点 2316

渔业法 2318

基因转殖水产动植物繁殖养殖管理规则 2322

渔港法 2324

台湾地区渔船航行至大陆地区许可及管理办法 2326

投资经营非我国籍渔船管理条例 2327

投资经营非我国籍渔船作业办法 2328

癸 交通类 2328

民用航空法 2328

航空客货损害赔偿办法 2342

国营国际机场园区股份有限公司设置条例 2342

航业法 2344

国际机场礼遇作业办法 2348

商港法 2348

自由贸易港区设置管理条例 2354

国营港务股份有限公司设置条例 2358

铁路法 2360

铁路行车及其他事故损害赔偿暨补助费发给办法 2364

大众捷运法 2364

大众捷运系统行车及其他事故恤金及医疗补助费发给办法 2369

大众捷运系统旅客运送责任保险费率标准 2370

公路法 2370

强制汽车责任保险法 2377

强制汽车责任保险给付标准(节录) 2382

汽车运输业行车事故损害赔偿金额及医药补助费发给办法 2382

大众运输工具播音语言平等保障法 2383

市区道路条例 2383

停车场法 2385

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 2388

道路交通安全规则 2400

车辆行车事故鉴定及覆议作业办法 2422

各直辖市鉴定及覆议权责相关规定 2425

高雄市车辆行车事故鉴定及覆议收费自治条例 2425

台北市车辆行车事故鉴定委员会设置要点 2426

国军编制内军用车辆管理及处罚办法(节录) 2426

占用道路废弃车辆认定基准及查报处理办法 2428

一般公路汽车煞车距离、行车速度对照表 2429

汽车行驶距离及反应距离一览表 2430

高速公路及快速公路交通管制规则 2430

高速公路汽车煞车距离、行车速度及坡度对照表 2433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 2434

受终身不得考领驾驶执照处分重新申请考验办法 2435

电信法 2436

邮政法 2444

中华邮政股份有限公司设置条例(节录) 2446

邮政储金汇兑法(节录) 2447

气象法 2448

发展观光条例 2450

奖励民间参与交通建设条例 2455

天 教育类 2462

教育基本法 2462

校园霸凌防制准则 2463

性别平等教育法 2465

校园性侵害或性骚扰防治准则 2469

学校卫生法 2472

学位授予法 2474

大学法 2475

专科以上学校总量发展规模与资源条件标准 2478

大学及专科学校学生申诉案处理原则 2480

空中大学设置条例 2481

师资培育法 2482

专科学校法 2484

国民教育法 2486

强迫入学条例 2489

幼稚教育法 2490

补习及进修教育法 2492

特殊教育法 2493

家庭教育法 2497

艺术教育法 2498

终身学习法 2500

社会教育法 2501

私立学校法 2502

私立学校法施行细则 2510

军公教遗族就学费用优待条例 2513

外国学生来台就学办法 2514

大学办理国外学历采认办法 2517

教师法 2518

教师法施行细则 2521

教师申诉评议委员会组织及评议准则 2522

教育人员任用条例 2525

公立各级学校专任教师兼职处理原则(节录) 2529

教师借调处理原则 2529

学校教职员退休条例 2530

学校教职员抚恤条例 2533

学校法人及其所属私立学校教职员退休抚恤离职资遣条例 2534

学校法人及其所属私立学校教职员退休抚恤离职资遣条例施行细则 2538

高尔夫球场管理规则 2540

中等以上学校运动成绩优良学生升学辅导办法 2542

国光体育奖章及奖助学金颁发办法 2544

中等以上学校技艺技能优良学生甄审及保送入学办法 2546

绩优运动选手就业辅导办法 2547

台湾学术网路管理规范 2548

地 海峡两岸事务类 2550

本书已列之两岸事务相关法规 2550

本书未列之其他重要两岸事务法规一览表 2551

台湾地区与大陆地区人民关系条例 2554

台湾地区与大陆地区人民关系条例施行细则 2565

大陆地区人民进入台湾地区许可办法 2571

大陆地区人民在台湾地区依亲居留长期居留或定居许可办法 2578

大陆地区人民及香港澳门居民强制出境处理办法 2584

大陆地区人民来台从事观光活动许可办法 2585

大陆地区专业人士来台从事专业活动许可办法 2590

大陆地区人民按捺指纹及建档管理办法 2594

大陆地区学历采认办法 2595

大陆地区高等教育学历甄试作业要点 2597

大陆地区人民来台就读专科以上学校办法 2598

推动台商回台投资联合审查作业要点 2601

在大陆地区从事投资或技术合作许可办法 2602

半导体晶圆制造用设备出口至大陆地区审查要点 2603

在大陆地区投资晶圆铸造厂积体电路设计积体电路封装积体电路测试与液晶显示器面板厂关键技术审查及监督作业要点 2604

大陆地区人民来台投资许可办法 2605

大陆地区之营利事业在台设立分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