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编 地方制度 1
第三十七章 省制沿革 1
一 现在的疆域 1
二 民国初年的省制 2
三 民国初年其他地方组织 4
四 国民政府成立后的变革 6
第三十八章 现行省政组织 9
一 省政府组织法 9
二 省政府主席 9
三 省政府委员会 12
四 各厅及其他机关 13
五 省府合署办公制度的创立 15
六 合署办公制度的实施 16
第三十九章 有关省制的问题 21
一 省政府主席的兼职 21
二 省政府机构调整的拟议 22
三 中央驻省的机构 24
四 地方上的军事机构 25
五 省政府行署 27
六 缩小省区的拟议 28
七 省区重划问题 30
八 建立特殊行政区域问题 32
九 省分等问题 39
十 省长制问题 39
第四十章 省的地位 40
一 联邦制度的条件 40
二 清末民初的联邦制度思想 41
三 均权原则 43
四 省的法律地位 47
五 近年来的变迁 48
六 改革的意见 49
七 省为行政之一级 51
八 行政院与各省政府的关系 52
第四十一章 县政概论 58
一 县的现状 58
二 县的重要 60
三 孙中山先生关于自治的理论 61
四 自治与宪政 64
第四十二章 自治法规沿革 67
一 清末地方自治的尝试 67
二 民初的法律 68
三 国民政府成立后的情形 71
四 各种自治法规的制定 72
五 实施上的困难 74
六 二十四年的检讨 76
七 保甲制度的恢复 77
八 成効的检讨 79
第四十三章 县行政组织沿革 83
一 清末民初的县政机构 83
二 国民政府成立后的县政机构 86
三 县各级组织的变迁 87
四 各实验县 89
五 设治局 91
第四十四章 县各级组织纲要 94
一 县各级组织纲要制定实施经过 94
二 原则的说明 95
三 组织的层级 97
四 关于县政府的机构 99
五 各级组织 100
六 各级人民代表机关 101
七 党政联系 104
第四十五章 现行县政组织 106
一 县行政与县自治 106
二 县政府本身的机构 108
三 县政府的附属机关 110
四 县长 112
五 县行政人员 115
第四十六章 地方自治 119
一 地方自治的含义 119
二 三个基本概念 120
三 委办事项与自治事项 122
四 乡镇的地位 124
五 县政府的地位 127
六 地方自治财政 128
七 人事问题 130
八 两个观点 132
第四十七章 行政督察专员制度 134
一 制度的先例 134
二 现行制度概况 135
三 设置的目的 136
四 现行状况 138
五 改革的建议 139
第四十八章 市制 141
一 都市问题的重要 141
二 过去立法的简述 143
三 市设置的经过 145
四 各市组织情形 147
五 现行法律的分析 149
六 市自治 150
七 市行政 152
八 都市计划 154
第四十九章 地方民意机关 158
一 省临时参议会的组织 158
二 省临时参议会的职权 160
三 市临时参议会 162
四 县临时参议会 162
附论 中华民国宪法草案的重要内容 165
一 总纲 165
二 人民权利与义务 166
三 国民大会的组织 168
四 国民大会的职权 170
五 总统 171
六 行政院 174
七 立法院司法院考试院监察院 176
八 地方制度 178
九 国民经济及教育 178
十 宪法之施行及修正 179
参考书目 1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