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行法有效大理院解释例全集》PDF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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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作  者:朱鸿达主编;郑爱诹编
  • 出 版 社:世界书局
  • 出版年份:1933
  • ISBN:
  • 页数:948 页
图书介绍:

【训政时期约法】 1

【司法院组织法】 4

【法院编制法】 8

第一章 审判衙门通则 12

第二章 删 15

第三章 地方审判厅 15

第四章 高等审判厅 16

第五章 大理院 16

第六章 司法年度分配及事务 16

第七章 法庭之开闭及秩序 18

第八章 审判衙门之用语 19

第九章 判断之评议及决议 19

第十章 庭丁 19

第十一章 检察厅 19

第十二章 推事及检察官之任用 20

第十三章 书记官及翻译官 20

第十四章 承发吏 21

第十五章 法律上之协助 21

第十六章司法行政之职务及监督权 21

【民法】 22

第一编 总则 34

第一章 法例 34

第二章 人 37

第一节 自然人 37

第二节 法人 39

第一款 通则 39

第二款 社团 40

第三款 财团 40

第三章 物 42

第四章 法律行为 42

第一节 通则 42

第二节 行为能力 43

第三节 意思表示 45

第四节 条件及期限 45

第五节 代理 45

第六节 无效及撤销 46

第五章 期日及期间 48

第六章 消灭时效 48

第七章 权利之行使 48

第二编 债 50

第一章 通则 50

第一节 债之发生 50

第一款 契约 50

第二款 代理权之授与 51

第三款 无因管理 51

第四款 不当得利 52

第五款 侵权行为 52

第二节 债之标的 58

第三节 债之效力 60

第一款 给付 60

第二款 迟延 62

第三款 保全 63

第四款 契约 63

第四节 多数债务人及债权人 64

第五节 债之移转 65

第六节 债之消灭 65

第一款 通则 65

第二款 清偿 65

第三款 提存 65

第四款 抵销 65

第五款 免除 65

第六款 混同 65

第二章 各种之债 65

第一节 买卖 66

第一款 通则 66

第二款 效力 66

第三款 买回 67

第四款 特种买卖 67

第二节 互易 67

第三节 交互计算 67

第四节 赠与 67

第五节 租赁 68

第六节 借贷 71

第一款 使用借贷 71

第二款 消费借贷 71

第七节 雇佣 76

第八节 承揽 76

第九节 出版 76

第十节 委任 76

第十一节 经理人及代办商 76

第十二节 居间 76

第十三节 行纪 77

第十四节 寄托 77

第十五节 仓库 77

第十六节 运送营业 77

第一款 通则 77

第二款 物品运送 77

第三款 旅客运送 77

第十七节 承揽运送 77

第十八节 合伙 78

第十九节 隐名合伙 78

第二十节 指示证券 79

第二十一节 无记名证券 79

第二十二节 终身定期金 79

第二十三节 和解 79

第二十四节 保证 79

第三编 物权 82

第一章 通则 82

第二章 所有权 83

第一节 通则 83

第二节 不动产所有权 87

第三节 动产所有权 87

第四节 共有 87

第三章 地上权 87

第四章 永佃权 88

第五章 地役权 89

第六章 抵押权 89

第七章 质权 92

第一节 动产质权 92

第二节 权利质权 92

第八章 典权 92

第九章 留置权 96

第十章 占有 96

第四编 亲属 100

第一章 通则 100

第二章 婚姻 100

第一节 婚约 100

第二节 结婚 106

第三节 婚姻之普通效力 112

第四节 夫妻财产制 112

第一款 通则 112

第二款 法定财产制 113

第三款 约定财产制 113

第一目 共同财产制 113

第二目 统一财产制 113

第三目 分别财产制 113

第五节 离婚 113

第三章 父母子女 119

第四章 监护 125

第一节 未成年人之监护 125

第二节 禁治产人之监护 125

第五章 扶养 126

第六章 家 127

第七章 亲属会议 127

第五编 继承 128

第一章 遗产继承人 128

第二章 遗产之继承 129

第一节 效力 129

第二节 限定之继承 129

第三节 遗产之分割 129

第四节 继承之抛弃 131

第五节 无人承认之继承 131

第三章 遗嘱 132

第一节 通则 132

第二节 方式 132

第三节 效力 132

第四节 执行 132

第五节 撤销 133

第六节 特留分 133

【民事诉讼法】 154

第一编 总则 160

第一章 法院 160

第一节 管辖 160

第二节 法院职员之回避 169

第二章 当事人 172

第一节 当事人能力及诉讼能力 172

第二节 共同诉讼 174

第三节 诉讼参加 175

第四节 诉讼代理人及辅佐人 177

第三章 诉讼标的之价额及诉讼费用 181

第一节 诉讼标的之价额 181

第二节 诉讼费用 187

第三节 诉讼担保 189

第四节 诉讼救助 189

第四章 诉讼程序 190

第一节 当事人书状 190

第二节 送达 190

第三节 期日及期间 192

第四节 诉讼程序之停止 193

第五节 言词辩论 197

第六节 裁判 199

第七节 诉讼卷宗 207

第二编 第一审程序 208

第一章 通常诉讼程序 208

第一节 起诉 208

第二节 言词辩论之准备 215

第三节 证据 215

第一目 通则 215

第二目 人证 215

第三目 鉴定 216

第四目 书证 217

第五目 勘验 217

第六目 证据保全 218

第四节 和解 218

第五节 判决 220

第二章 简易诉讼程序 232

第三编 上诉审程序 234

第一章 第二审程序 234

第二章 第三审程序 252

第三章 抗告程序 261

第四编 再审程序 266

第五编 特别诉讼程序 276

第一章 督促程序 276

第二章 保全程序 276

第三章 公示催告程序 277

第四章 人事诉讼程序 278

第一节 婚姻事件程序 278

第二节 亲子关系事件程序 281

第三节 禁治产事件程序 282

第四节 宣告死亡事件程序 282

【民事诉讼执行规则】 284

第一章 总则 288

第二章 动产执行 296

第三章 不动产执行 297

第四章 其他之执行 300

第五章 假扣押假处分及假执行 303

第六章 附则 303

【法律适用条例】 312

【华洋诉讼办法】 316

【刑法】 320

第一编 总则 326

第一章 法例 326

第二章 文例 333

第三章 时例 337

第四章 刑事责任及刑之减免 339

第五章 未遂罪 346

第六章 共犯 347

第七章 刑名 352

第八章 累犯 358

第九章 并合论罪 360

第十章 刑之酌科 367

第十一章 加减例 368

第十二章 缓刑 370

第十三章 假释 372

第十四章 时效 373

第二编 分则 376

第一章 内乱罪 376

第二章 外患罪 377

第三章 妨害国交罪 377

第四章 渎职罪 378

第五章 妨害公务罪 383

第六章 妨害选举罪 386

第七章 妨害秩序罪 388

第八章 脱逃罪 390

第九章 藏匿犯人及湮灭证据罪 394

第十章 伪证及诬告罪 396

第十一章 公共危险罪 403

第十二章 伪造货币罪 406

第十三章 伪造度量衡罪 408

第十四章 伪造文书印文罪 408

第十五章 妨害风化罪 416

第十六章 妨害婚姻及家庭罪 420

第十七章 亵渎祀典及侵害坟墓尸体罪 430

第十八章 妨害农工商罪 434

第十九章 鸦片罪 434

第二十章 赌博罪 443

第二十一章 杀人罪 445

第二十二章 伤害罪 455

第二十三章 堕胎罪 460

第二十四章 遗弃罪 461

第二十五章 妨害自由罪 461

第二十六章 妨害名誉及信用罪 475

第二十七章 妨害秘密罪 478

第二十八章 窃盗罪 479

第二十九章 抢夺强盗及海盗罪 484

第三十章 侵占罪 501

第三十一章 诈欺及背信罪 506

第三十二章 恐吓罪 513

第三十三章 赃物罪 516

第三十四章 毁弃损坏罪 519

【惩治盗匪暂行条例】 522

【陆海空军刑法】 530

【刑事诉讼法】 534

第一编 总则 540

第一章 法例 540

第二章 法院之管辖 541

第三章 法院职员之回避 553

第四章 被告之传唤及拘提 556

第五章 被告之讯问 557

第六章 被告之羁押 557

第七章 证人 562

第八章 鉴定人 563

第九章 扣押及搜索 564

第十章 勘验 564

第十一章 辩护 564

第十二章 裁判 566

第十三章 文件 569

第十四章 送达 570

第十五章 期限 571

第二编 第一审 574

第一章 公诉 574

第一节 侦查 574

第二节 起诉 591

第三节 审判 595

第二章 自诉 607

第三编 上诉 610

第一章 通则 610

第二章 第二审 624

第三章 第三审 643

第四编 抗告 648

第五编 非常上诉 652

第六编 再审 656

第七编 简易程序 660

第八编 执行 664

第九编 附带民事诉讼 670

【修正县知事兼理司法事务暂行条例】 692

【修正县知事审理诉讼暂行章程】 696

【覆判暂行条例】 716

【不动产登记条例】 732

【破产法】 738

【公司注册规则施行细则】 742

【国有荒地承垦条例】 746

【森林法】 750

【矿业法】 754

【管理官产规则】 758

【监督寺庙条例】 762

【税契条例及施行细则】 766

【印花税暂行条例】 770

【司法机关依印花税暂行条例科罚及执行规则】 774

【长途汽车公司营业规则】 778

【国籍法】 782

【商会法】 786

【律师章程】 790

【律师协会章程】 796

【律师惩戒委员会规则】 800

【著作权法】 804

【出版法】 808

【诉愿法行政诉讼法】 812

【戒严条例】 818

【军用枪炮取缔条例】 826

【违警罚法】 830

【私盐治罪法】 834

【缉私条例】 838

【司法院统一解释法令及变更判例规则】 842

【附编】 846

民法 852

民事诉讼法 871

刑法 884

刑事诉讼法 899

暂行新刑律施行细则 915

前清现行律 916

各级审判厅试办章程 917

覆判章程 918

警察所官判 919

理藩院则例 920

烟酒公卖栈暂行简章 921

治安警察法 922

县议会议员选举规则 923

江苏省整顿牙行登录税章程 924

省议会暂行法 925

县审章程 926

山东省禁止贩运制钱出境章程 927

江苏省市乡制 928

京师地厅拘押民事被告人规则 929

县官制 930

参议院议员选举法 931

众议院议员选举法 932

省议会议员选举法 936

番例条款 940

县自治法 941

查禁销毁前清制钱罪刑办法 942

刑事简易程序暂行条例 943

科刑标准条例 944

办赈犯罪惩治暂行条例 946

惩治盗匪法 947

禁革买卖人口条款 9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