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玉卿WTO案例精选 WTO热点问题荟萃》PDF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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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作  者:张玉卿著
  • 出 版 社:北京:中国商务出版社
  • 出版年份:2015
  • ISBN:9787510312335
  • 页数:375 页
图书介绍:本书将WTO相关案件中的有价值的热点问题挑选出来进行介绍并加上点评。当然近年来涉及中国案件中的热点问题,例如“单一税率”、“双重救济”以及“公共机构”等问题专门做了比较详实的展现。热点问题荟萃肯定不会是全面的,但收集的这些问题,特别是那些涉及中国的问题,会对读者有一定的启发,感知国际贸易的风风雨雨,同时还可以举一反三,增强对其他问题的理解与思考?

1 WTO争端解决机制运作、谈判现状及中国的应对策略 1

1.WTO争端解决机制的运行情况总结 1

1.1 WTO争端解决机制对GATT的超越 1

1.2 WTO争端解决机制运行状况 6

1.3 WTO争端解决机制存在的缺陷与不足 10

2.中国参与WTO争端解决的状况与简评 11

2.1 中国参与争端解决的基本情况 11

2.2 成绩与未来 12

3.多哈回合争端解决机制谈判状况 15

3.1 争端解决机制谈判的简要历程 15

3.2 多哈回合对DSU谈判的主要议题 15

3.3 建议 19

4.对中国运用WTO争端解决机制的建议 19

4.1 健全WTO争端解决机制的组织机制 19

4.2 组织、培养一支中国的WTO法律团队 20

4.3 加强对WTO争端解决机制与案例的学习 21

附表1.中国在WTO起诉案件一览表 23

2.中国在WTO被诉案件一览表 24

3.目前中国在DSB贸易争端磋商案件统计表 27

4.目前中国在DSB专家组审理案件统计表 30

2 最惠国待遇原则:WTO永恒的基石之一 37

1.“相似产品”的认定 37

1.1 澳大利亚硫酸铵补贴措施案 37

1.2 西班牙未烘烤咖啡豆关税待遇案 38

2.事实上的违反最惠国待遇原则 39

2.1 印尼汽车案 39

2.2 加拿大汽车案 41

3 国民待遇原则:WTO永恒的基石之二——兼评日本—酒精饮料税收案(DS8、10和11) 46

1.案件背景 46

2.专家组的认定 48

2.1 “相似产品”并无固定定义 48

2.2 区分两类产品 48

2.3 对案中“相似产品”与“直接竞争或可替代产品”的具体认定 49

2.4 日本对进口酒征税违反国民待遇的认定 50

3.上诉机构的最终裁决 52

3.1 上诉机构支持了专家组的所有认定 52

3.2 对国民待遇原则的阐释 53

3.3 已通过的专家组报告不构成“嗣后惯例(subsequent parctice)” 54

4.几点评论 55

4.1 WTO成员应维护、捍卫WTO最惠国待遇原则和国民待遇原则 55

4.2 国民待遇原则是WTO成员的普遍义务 55

4.3 WTO国民待遇原则亦应延伸至国内企业 56

4 “法律利益”之争——美国是否有资格诉欧盟香蕉进口制度(香蕉案Ⅲ(DS27)) 58

1.欧盟对美国起诉资格的挑战 58

2.美国和其他申诉方的反驳意见 59

3.专家组的认定 59

4.上诉机构的最终裁决 61

4.1 欧盟上诉理由 61

4.2 美国的反驳 61

4.3 上诉机构的裁决 62

5.评论 63

5.1 积极含义 63

5.2 条文问题 63

5.3 国际法原则之适用 63

5.4 跨国公司的幕后操纵 64

5 双边协定可否阻止在WTO的诉权——香蕉案Ⅲ执行专家组和上诉机构的裁决(DS27) 66

1.复杂的背景 66

2.欧盟要求专家组驳回美、厄申诉 68

3.美国、厄瓜多尔的反驳 70

4.专家组的认定 72

4.1 双方的谅解协定不是“积极解决和有效和解”的协定 72

4.2 双方的谅解协定未得到全面履行 73

4.3 申诉方具有对谅解协定进行相符审查的权利 73

4.4 美、厄并未认可谅解协定为MAS 73

4.5 申诉方未接受2005年之后欧盟对ACP国家的优惠 74

4.6 关于“有约必守”和“诚信原则”问题 74

5.当事方的上诉 75

6.上诉机构的裁决 76

6.1 放弃诉诸21.5程序的权利必须明示 76

6.2 对专家组三个理由的评判 77

6.3 放弃DSU权利须明示 78

6.4 关于“诚信原则”的适用 78

7.评论 79

6 如何理解DSU的磋商——FSC案对“可获证据陈述”的争论与裁决(DS108) 82

1.美国的观点 82

2.欧共体的反驳 83

3.专家组的结论 83

4.上诉机构的最终裁决 85

5.评论 86

7 管辖权争议:NAFTA可否对抗WTO——兼评美国诉墨西哥糖税案(DS308) 89

1.美国的指控 89

2.墨西哥的苦衷 89

3.墨西哥诉求的法律理由 91

4.美国的反驳 92

5.专家组的分析与结论 92

6.上诉机构的裁决 94

7.评论 94

8 单边与多边之博弈——评欧共体—影响商用船舶贸易措施案(DS301) 97

1.案件的背景 97

2.“诉诸(to have recourse to)DSU”的含义 98

2.1 韩国的主张 98

2.2 欧共体的抗辩 99

2.3 专家组的认定 99

3.专家组对TDM是否违反DSU第23.1 款的认定 103

4.简评 105

9 承诺与免责之争——安提瓜和巴布达诉美国博彩服务案(DS285) 107

1.案件的背景 107

2.双方的主张 109

2.1 关于美国服务贸易减让表中对赌博和博彩服务的承诺 109

2.2 关于美国是否违反了GATS第16条的市场准入义务 109

2.3 美国措施是否符合“免责条款” 110

3.专家组的裁决 110

3.1 关于美国服务贸易减让表中对赌博和博彩服务的承诺问题 110

3.2 关于美国是否违反了GATS第16条的市场准入义务 111

3.3 美国的措施是否符合“免责条款”问题 111

4.上诉机构的裁决 111

4.1 关于美国服务贸易减让表中对赌博和博彩服务的承诺 112

4.2 关于美国是否违反了GATS第16条的市场准入义务 113

4.3 关于美国是否可援引“免责条款”问题 113

5.对裁决的执行 114

6.简析 114

10 WTO转基因第一案:科学与安全的纠结——欧共体—影响生物技术产品审批和销售措施案(DS291—293) 116

1.案件的由来 116

2.专家组的主要裁决 120

3.案件涉及的主要法律问题 120

3.1 政府的不作为=违法 120

3.2 “风险评估”至关重要 121

3.3 适用条文要准确 122

3.4 “暂停”审批是SPS措施吗 122

3.5 对裁决的执行 123

4.简评 124

11 WTO出口信贷担保纪律——兼评巴西诉美国棉花补贴措施案(DS267) 127

1.美国信贷担保简介 127

2.双方的不同立场 128

2.1 巴西的主张 128

2.2 美国的抗辩 129

3.专家组的认定 130

3.1 美国农业出口信贷担保项目是否构成《农业协定》第10.1款项下的出口补贴 130

3.2 《农业协定》第10.2款是否是第10.1款的例外 131

4.上诉机构的裁决 132

4.1 《农业协定》第10.2款是否为出口补贴纪律的例外 132

4.2 上诉机构中关于《农业协定》第10.2款解释的不同意见(dissent opinion) 135

4.3 关于对出口补贴示例清单(j)款事实认定问题 135

4.4 关于举证责任 136

5.案件的后续发展 138

6.简评 139

12 原产地规则:国际贸易中产品国籍问题——评介印度诉美国原产地规则案(DS243) 142

1.美国关于纺织、服装的原产地规定 142

2.印度的指控 143

3.美国的反驳 145

4.专家组的裁决 146

4.1 本案适用的条文及含义 146

4.2 第334节 、第405节 是否是美国推行贸易目标的工具,即是否违反《原产地规则协定》第2条(b)项 147

4.3 第334节 、第405节 是否限制了贸易、要求过严,即是否违反了《原产地规则协定》第2条(c)项 149

4.4 第405节 是否违反了《原产地规则协定》的第2条(d)项,即在法律与事实上违反了最惠国待遇 151

5.评论 151

13 技术法规、国际标准与TBT——评介秘鲁诉欧共体沙丁鱼分类案(DS231) 154

1.案件的背景 154

2.本案涉及的主要法律问题 156

2.1 欧共体的条例是否是一个“技术法规” 156

2.2 TBT协定生效前的“技术法规”是否受TBT协定第2.4款的约束 157

2.3 Codex Stan 94是否属“相关国际标准” 159

2.4 欧共体的条例是否以Codex Stan 94为基础 161

2.5 Codex Stan 94是否是属于“无效”或“不适当”的标准? 162

3.争端的结局 165

4.评论 165

14 WTO版权第一案——评美国—版权法110(5)“例外条款”案(DS160) 168

1.案件涉及的相关法律条款 168

1.1 TRIPS协定的相关条款 168

1.2 《伯尔尼公约》的相关条款 168

2.案件的由来 169

3.双方的主张 169

4.专家组对案件主要争议点的裁决 170

4.1 轻微例外原则 170

4.2 TRIPS协定第13条的版权保护之限制和例外 172

5.案件的后续发展 174

6.评论 175

6.1 TRIPS协定:内容繁杂而丰富的多边协定 175

6.2 TRIPS协定对版权保护的范围 176

6.3 重视对知识产权的保护 176

15 香蕉贸易争端的渊源 178

1.香蕉生产情况 178

2.香蕉的国际贸易 179

3.涉及争端的几个欧共体关于香蕉进口的贸易协定 180

3.1 《罗马条约》 181

3.2 《雅温得协定》 181

3.3 《洛美协定》 182

3.4 《科托努协定》 184

4.欧共体统一市场前各成员的香蕉进口制度 185

5.EEC统一大市场后的香蕉进口制度 187

6.香蕉框架协定 189

16 香蕉的贸易争端与司法诉讼 190

1.香蕉第一案(Bananas Ⅰ) 190

2.香蕉第二案(Bananas Ⅱ) 192

3.德国状告EEC理事会 192

4.美国启动“301”调查 193

5.WTO香蕉第三案(Bananas Ⅲ) 195

17 EPAS与GATBS是香蕉大战的结局吗 198

1.对最惠国待遇的例外 198

1.1 通过授权条款(enabling clause)背离MFN原则 198

1.2 通过豁免(waiver)背离MFN原则 199

1.3 通过创立关税同盟或自由贸易区背离MFN原则 199

2.欧盟与ACP国家之间的EPAS 199

3.美国、拉美国家与欧盟的双边香蕉贸易协定(GATB) 201

4.欧盟与拉美的FTA 202

5.ACP国家的立场 203

6.问题与思考 204

6.1 DSB裁决的效力与功能 205

6.2 FTA能成为避风港吗 206

6.3 对GATT第24条的修改 207

18 香蕉贸易战大事记 209

19 在WTO争取正义与公平——紧固件案胜诉的意义与警示(DS397) 224

1.西方国家在反倾销中对中国的歧视 225

2.欧盟的歧视性立法 226

3.WTO的规定 227

4.WTO的裁决 227

5.评论 228

5.1 紧固件案胜诉之意义 228

5.2 紧固件案裁决之警示 229

20 反倾销“归零”之争——印度诉欧盟床单案(DS141) 230

1.简要说明 230

2.印度的主张 231

3.欧共体的反驳 232

4.第三方的观点 232

4.1 日本的观点 232

4.2 美国的观点 233

5.专家组的结论 233

6.上诉机构的裁决 235

6.1 倾销幅度是被调查产品的倾销幅度 235

6.2 归零增大了倾销幅度 235

6.3 可比是指相似产品的可比 236

6.4 关于目标倾销问题 236

6.5 允许解释(permissible interpretation)问题 236

7.简评 237

21 再谈反倾销“归零”问题——加拿大诉美国软木反倾销案(DS264) 239

1.美国的上诉要点 239

2.加拿大的反驳 240

3.上诉机构的裁决 241

3.1 仅审加权平均对加权平均 241

3.2 多项平均 241

3.3 所有可比出口交易 242

3.4 倾销差额 242

3.5 关于第2.4.2项的谈判历史问题 243

3.6 本案与床单案的关联性 243

3.7 允许的解释问题 244

4.评论 244

4.1 关于“归零”做法的不合理问题 244

4.2 如何理解“倾销差额”与“可比”等概念 245

4.3 中国需要加强对反倾销法律问题的研究 246

22 T-to-T时可以用“归零”吗——再谈美国软木反倾销案 247

1.案件背景 247

2.上诉机构的裁决 248

2.1 对第2.4.2项第一句话的解解 248

2.2 对第2.4.2项第二句话的解释 250

2.3 依上下文理解 250

2.4 关于“归零”谈判历史问题 252

3.简评 253

23 螳螂捕蝉,黄雀在后:美反补贴法对NME的适用——从乔治城钢铁案到电风扇案 254

1.问题的提起 254

2.乔治城钢铁案 255

2.1 美国商务部的立场 255

2.2 美国国际贸易法院(CIT)判决 257

2.3 美国联邦巡回上诉法院(CAFC) 258

3.乔治城钢铁案的后期发展——中国电风扇案 259

4.面对反补贴的挑战 261

4.1 取得市场经济地位的利处 261

4.2 替代国价值仍难避免 261

4.3 反补贴的发展与特点 262

4.4 反补贴与反倾销的差异 262

4.5 做好应对反补贴案的准备 263

24 美国对华反补贴政策的大逆转——美国对中国输美铜版纸的双反案 264

1.美国商务部改弦易辙 264

2.美商务部对中国启动反补贴调查——铜版纸反补贴案 266

3.美商务部政策转变的理由 267

4.中国政府在CIT诉美商务部 268

5.铜版纸案后美国对中国产品的蜂拥反补贴调查 269

25 美国反补贴法适用于NME之争——GPX在美国CIT和CAFC的系列诉讼 273

1.案情 273

2.美国反补贴法是否适用于中国 275

2.1 CIT认为美国反补贴法适用中国 275

2.2 但CIT认为商务部同时对NME产品适用反倾销法和反补贴法存在双重计算 276

2.3 CIT认定商务部拒绝考虑GPX的市场经济请求属主观武断、反复无常 277

3.CIT要求商务部放弃对中国适用反补贴法、避免重复计算的判决 278

3.1 必须避免双重计算 278

3.2 对NME产品同时适用反倾销与反补贴没必要 279

3.3 对GPX放弃适用反补贴法 279

3.4 Starbright的MOE待遇问题 279

4.CAFC坚持乔案判决(GPX V) 280

5.美国商务部的双管齐下 283

6.美国国会匆忙立法 284

7.美国P.L.112-99法的主要内容和特点 285

7.1 P.L.112-99法的主要内容 285

7.2 P.L.112-99法的特点 286

8.GPX的违宪诉讼及CIT的判决 287

8.1 GPX的违宪诉讼 287

8.2 CIT的判决 287

9.Wireking上诉案及CAFC判决“溯及既往条款”不违宪 288

9.1 Wireking上诉案简介 288

9.2 CAFC的判决 289

10.GPX案件后续发展 290

26 美国对NME适用反补贴法以及GPX案大事记 292

27 在WTO鏖战双重救济——挑战美国对中国出口产品“双反”中的暗藏歧视(DS379) 299

1.双重救济的背景与基本概念 299

2.中国将美国告到WTO(DS379)(专家组阶段) 304

2.1 “本身(as such)请求”受挫 304

2.2 “适用请求(as applied claims)”亦受挫 305

3.美国是否违反了SCM协定第19.3款和第19.4款的规定(专家组阶段) 309

3.1 中国的立场 309

3.2 美国的反驳 311

3.3 第三方的评论 312

3.4 专家组的认定 313

4.上诉机构的最终裁决 316

4.1 中国、美国及第三方的立场 316

4.2 上诉机构裁决:存在双重救济 318

5.美国对DSB裁决的执行 324

6.简评 325

28 一场充满政治硝烟的贸易争端——对“公共机构”的辩论与裁决(DS379) 327

1.案件背景 327

2.中美双方就“公共机构”的不同立场以及专家组、上诉机构的裁决 330

2.1 “公共机构”的含义 330

2.2 所有制是否是判断“公共机构”的依据 333

2.3 实体作为“公共机构”是否需要政府的“委托”或“指示” 335

2.4 关于联合国国际法委员会编撰的《国家对国际不法行为责任条款草案》(ILCDA)的适用与考虑问题 337

3.本案结论 340

3.1 驳回专家组的“政府控制实体即为‘公共机构’”的认定,裁决美国在四个双反案中将SOEs定为“公共机构”做法不符SCM规定 340

3.2 裁决中国商业银行(SOCBs)为“公共机构” 341

4.上诉机构总体裁决:何为“公共机构” 342

5.美国对WTO裁决的执行 343

5.1 美国商务部对中国企业为“公共机构”的政策思考 344

5.2 美国商务部对中国“公共机构”的最终裁定 345

6.对DS379案的简要评论 345

6.1 扩大了中国企业被定为“公共机构”的范围 345

6.2 对“公共机构”认定标准和方法原则抽象,上诉机构造法扩大了“公共机构”的认定范围 346

6.3 中国要加大改革力度,消除企业的政府形象 347

29 保障措施:自由贸易的安全阀 348

1.保障措施纪律的发展与演变 348

2.《保障措施协定》的内容要点 350

3.保障措施的适用及要求 351

3.1 保障措施的适用情况 351

3.2 运用保障措施的要求 352

4.简评 354

30 “不可预见的发展”:实施保障措施的门槛——从美国绒毛帽案到美国钢铁保障措施案的裁决 356

1.GATT时期的含义 356

2.“不可预见的发展”还是实施保障措施的前提条件吗 358

3.美国钢铁保障措施案中的“不可预见的发展”问题 359

3.1 专家组关于“不可预见的发展”的认定 360

3.2 上诉机构的最终裁决 361

4.评论 362

4.1 不可预见的发展是实施保障措施的前提条件 362

4.2 美国败诉的原因 362

4.3 美国败诉的教训对我国的警示 363

31 WTO争端解决机制的证据规则 364

1.谁主张,谁举证 364

1.1 建立初步案件与抗辩 364

1.2 如何建立初步案件 365

1.3 当事方无权判定是否建立了初步案件 365

1.4 本身违反(as such)案件的举证 366

1.5 申诉方无须负责全部举证 366

1.6 举证分担不依案件复杂而改变 367

1.7 上诉机构可拒裁证据分担 367

1.8 专家组的职权与限制 367

2.“例外条款”不导致举证责任倒置 369

2.1 欧共体—荷尔蒙案 369

2.2 欧共体—沙丁鱼案 370

3.举证责任的倒置——美国国外销售公司(FSC)案 371

4.点评 374

4.1 充分举证 374

4.2 多渠道收集证据 374

4.3 充分运用协定权利取证 374

4.4 诚实信用、坚守正当程序 3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