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基本完成社会主义改造和开始全面建设社会主义时期(1949年10月至1966年5月) 1
第一节 平谷县人民政府(人民委员会)领导机构及领导人名录 3
一、建国前夕至平谷县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1949年8月至1954年6月) 3
二、平谷县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至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1954年6月至1956年12月) 5
三、平谷县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至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1956年12月至1958年2月) 6
四、平谷县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至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1958年6月至1960年12月) 7
五、平谷县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至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1960年12月至1963年12月) 9
六、平谷县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至“文化大革命”前夕(1963年12月至1966年5月) 10
第二节 平谷县人民政府(人民委员会)工作机构及领导人名录 11
第三节 平谷县人民法院和平谷县人民检察院 29
第二章 “文化大革命”时期(1966年5月至1976年10月) 32
第一节 “文化大革命”开始至平谷县革命委员会成立(1966年5月至1967年9月) 32
一、县人委领导人名录 33
二、县人委工作机构及领导人名录 33
第二节 县革委会成立至粉碎“四人帮”反革命集团(1967年9月至1976年10月) 37
一、县革命委员会领导人名录 39
二、县革委会工作机构及领导人名录 41
第三章 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时期(1976年10月至1987年10月) 62
第一节 平谷县革命委员会(人民代表)、人大常务委员会、人民政府领导机构及领导人名录 63
一、粉碎“四人帮”至平谷县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1976年10月至1981年1月) 63
二、平谷县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至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1981年1月至1984年5月) 65
三、平谷县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至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1984年5月至1987年5月) 67
四、平谷县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 69
第二节 县革命委员会、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县人民政府工作机构及领导人名录 70
一、平谷县人大常委会工作机构及领导人名录 73
二、县革委会、县人民政府工作机构及领导人名录 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