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编绪论 3
一、刑法各论的内容 3
二、刑法各论的对象 3
三、研讨的顺序 6
第二编针对个人法益的犯罪 9
第一章针对生命的犯罪 9
第一节概述 9
一、生命的过程 9
二、刑法的保护 9
第二节杀人罪 10
一、概述 10
二、普通杀人罪 10
三、杀害尊亲属罪的删除 16
四、参与自杀罪、同意杀人罪 17
五、参与自杀罪与杀人罪的区别 19
第三节堕胎罪 22
一、概述 22
二、堕胎罪的类型 23
三、堕胎的概念 25
四、胎儿性致死伤 28
第四节遗弃罪 29
一、概述 29
二、对象 30
三、遗弃的概念 31
四、普通遗弃罪 33
五、保护责任者遗弃罪 34
六、遗弃致死伤罪 37
第二章针对身体的犯罪 39
第一节概述 39
第二节暴行罪 40
一、概述 40
二、暴力的含义 40
第三节伤害罪 42
一、伤害的含义 43
二、伤害概念的相对性 43
三、暴行与伤害的关系 44
四、伤害致死罪 45
五、现场助势罪 46
六、同时伤害的特例 46
第四节危险驾驶致死伤罪 49
一、概述 49
二、结果加重犯 50
三、行为 51
四、与他罪之间的关系 55
第五节准备凶器集合罪、准备凶器聚集罪 56
一、概述 56
二、保护法益、罪质 56
三、保护法益的归结 57
四、集合罪(第1款)的成立要件 59
五、聚集罪(第2款)的成立要件 61
第六节过失伤害罪、过失致死罪 61
一、概述 62
二、重过失致死伤罪 62
三、业务上过失致死伤罪 63
四、驾车过失致死伤罪 64
第三章针对自由的犯罪 66
第一节概述 66
第二节胁迫罪、强要罪 67
一、概述 67
二、胁迫罪 67
三、强要罪 70
四、以人质强要罪 72
第三节逮捕罪、监禁罪 74
一、保护法益 74
二、逮捕、监禁罪 75
三、逮捕、监禁致死伤罪 76
第四节掠取、诱拐罪 77
一、概述 77
二、拐取未成年人罪 79
三、营利目的等拐取罪 80
四、勒索赎金目的拐取罪 82
五、移送所在国之外目的拐取罪 85
六、买卖人身罪 85
七、移送被掠取者等至所在国之外罪 86
八、收受被拐取者等罪 87
九、因解放而减轻刑罚等 87
十、亲告罪 88
第五节针对性的自由的犯罪 88
一、概述 88
二、强制猥亵罪 89
三、强奸罪 91
四、准强制猥亵罪、准强奸罪 93
五、集团强奸罪 94
六、亲告罪 95
七、强制猥亵致死伤罪、强奸致死伤罪 96
第六节侵入住宅罪 97
一、保护法益 97
二、对象 99
三、侵入住宅罪 100
四、不退出罪 102
第四章针对秘密、名誉的犯罪 103
第一节针对秘密的犯罪 103
一、概述 103
二、开拆书信罪 105
三、泄露秘密罪 105
第二节针对名誉的犯罪 107
一、概述 107
二、毁损名誉罪 108
三、事实的证明 111
四、真实性的误信 115
五、通过网络的毁损名誉 118
六、侮辱罪 121
第五章针对信用与业务的犯罪 122
第一节概述 122
第二节毁损信用罪、妨害业务罪 123
一、毁损信用罪 123
二、妨害业务罪 123
三、损坏电子计算机等妨害业务罪 129
四、《《禁止非法链接法》 132
第六章针对财产的犯罪 134
第一节财产罪概述 134
一、刑法对于财产的保护 134
二、财产犯的分类 136
第二节盗窃罪 137
一、概述 137
二、盗窃罪 137
三、侵夺不动产罪 164
四、有关亲属间犯罪的特例 167
第三节抢劫罪 171
一、抢劫罪 171
二、事后抢劫罪 182
三、昏醉抢劫罪 190
四、抢劫致死伤罪 192
五、抢劫强奸罪、抢劫强奸致死罪 195
第四节诈骗罪 196
一、概述 196
二、诈骗罪 197
三、使用电子计算机诈骗罪 224
四、准诈骗罪 232
第五节敲诈勒索罪 233
一、对象 234
二、恐吓 234
三、处分行为 235
四、权利行使与敲诈勒索 236
五、与他罪之间的关系 238
第六节侵占罪 239
一、概述 239
二、单纯侵占罪 242
三、业务侵占罪 260
四、侵占脱离占有物罪(侵占遗失物等罪) 263
第七节背信罪 264
一、概述 264
二、背信罪 267
第八节有关盗赃等的犯罪(赃物罪) 282
一、概述 282
二、赃物罪(赃物参与罪) 284
三、有关亲属间犯罪的特例 293
第九节毁弃、隐匿罪 294
一、概述 294
二、毁弃公用文书罪 295
三、毁弃私用文书罪 297
四、损坏建筑物罪、损坏建筑物致死伤罪 297
五、损坏器物罪 300
六、损坏境界罪 301
七、隐匿书信罪 301
第三编针对社会法益的犯罪 305
第一章公共危险罪 305
第一节概述 305
第二节骚乱罪 305
一、概述 305
二、骚乱罪 307
三、多众不解散罪 310
第三节放火罪、失火罪 310
一、概述 310
二、向现住建筑物等放火罪 311
三、对非现住建筑物等放火罪 320
四、向建筑物等以外之物放火罪 323
五、延烧罪 325
六、妨害灭火罪 326
七、失火罪 326
八、使易爆物爆裂罪、过失使易爆物爆裂罪 327
九、泄漏煤气等罪 328
第四节决水罪、妨害水利罪 328
一、概述 328
二、浸害现住建筑物等罪 328
三、浸害非现住建筑物等罪 329
四、妨害防汛罪 329
五、过失浸害建筑物等罪 329
六、决水危险罪 330
七、妨害水利罪 330
第五节妨害交通罪 330
一、概述 330
二、妨害交通罪、妨害交通致死伤罪 331
三、交通危险罪 332
四、颠覆火车等罪、颠覆火车等致死罪 333
五、交通危险致使火车颠覆等罪 335
六、过失交通危险罪 337
第六节有关鸦片烟的犯罪 338
第七节有关饮用水的犯罪 338
一、概述 338
二、污染净水罪 339
三、污染水道罪 339
四、将毒物混入净水罪 340
五、污染净水等致死伤罪 340
六、将毒物混入水道罪、将毒物混入水道致死罪 340
七、损坏水道罪 340
第二章针对交易安全的犯罪 341
第一节伪造货币罪 341
一、保护法益 341
二、伪造货币罪 342
三、使用伪造的货币罪 343
四、伪造外国货币罪、使用伪造的外国货币罪 345
五、取得伪造的货币罪 345
六、取得后知情行使罪 346
七、伪造货币准备罪 346
第二节伪造有价证券罪 347
一、概述 347
二、伪造有价证券罪、虚假记载有价证券罪 347
三、使用伪造的有价证券罪 354
第三节有关支付用磁卡的电磁记录的犯罪 355
一、概述 355
二、非法制作、提供使用、出让支付用磁卡罪 355
三、持有非法制作的电磁记录磁卡罪 361
四、准备非法制作支付用磁卡的电磁记录罪 362
五、罪数 363
第四节伪造文书罪 364
一、概述 364
二、伪造诏书罪 372
三、伪造公文书罪 373
四、制作虚假公文书罪 376
五、公正证书原件等不实记载罪 379
六、使用伪造的公文书等罪 381
七、伪造私文书罪 383
八、制作虚假诊断书罪 392
九、使用伪造的私文书罪 393
十、非法制作电磁记录罪、提供非法制作的电磁记录罪 393
第五节伪造印章罪 397
一、概述 397
二、印章、署名、记号的含义 397
三、伪造、使用的含义 399
四、伪造御玺等罪、非法使用御玺等罪 400
五、伪造公章等罪、非法使用公章等罪 400
六、伪造公用记号罪、非法使用公用记号罪 400
七、伪造私章等罪、非法使用私章等罪 401
第六节有关非法指令电磁记录的犯罪 401
一、概述 401
二、制作非法指令电磁记录等罪 402
三、取得非法指令电磁记录等罪 404
第三章针对风俗的犯罪 405
第一节有关猥亵以及重婚的犯罪 405
一、概述 405
二、猥亵的含义与判断方法 406
三、公然猥亵罪 408
四、散发猥亵物品等罪 409
五、劝诱淫行罪 413
六、重婚罪 413
第二节有关赌博与博彩的犯罪 413
一、概述 413
二、单纯赌博罪 414
三、常习赌博罪 415
四、开设赌场罪、聚集赌徒罪 416
五、博彩罪 417
第三节有关礼拜场所与坟墓的犯罪 417
一、概述 417
二、不敬礼拜场所罪 418
三、妨害传教等罪 418
四、挖掘坟墓罪 418
五、损坏尸体等罪 419
六、挖掘坟墓且损坏尸体等罪 419
七、密葬非正常死亡者罪 420
第四编针对国家法益的犯罪 423
第一章针对国家存在的犯罪 423
第一节内乱罪 423
一、概述 423
二、内乱罪 423
三、预备内乱罪、阴谋内乱罪 424
四、帮助内乱罪 425
第二节有关外患的犯罪 425
一、概述 425
二、诱致外患罪 425
三、援助外患罪 426
第二章有关国交的犯罪 427
第一节概述 427
第二节有关国交的犯罪 427
一、损坏外国国家标志罪 427
二、预备私战罪、阴谋私战罪 428
三、违反中立命令罪 429
第三章针对国家职能的犯罪 430
第一节妨害执行公务的犯罪 431
一、妨害执行公务罪 431
二、职务强要罪 440
三、破弃封印等罪 441
四、妨害强制执行罪 444
五、妨害强制执行行为罪 449
六、妨害有关强制执行的出售罪 449
七、加重破弃封印等罪 454
八、妨害有关公务性合同的拍卖等罪 455
九、串通罪 456
第二节脱逃犯罪 461
一、概述 461
二、普通脱逃罪 461
三、加重脱逃罪 463
四、夺取被羁押者罪 464
五、援助脱逃罪 466
六、看守人员等援助脱逃罪 467
第三节藏匿犯人和隐灭证据的犯罪 468
一、概述 468
二、藏匿犯人罪 468
三、隐灭证据罪 472
四、有关亲属犯罪的特例 477
五、威迫证人罪 478
第四节伪证犯罪 480
一、概述 480
二、伪证罪 481
三、坦白的刑罚减免 484
四、虚假鉴定罪 484
第五节虚假告诉犯罪 485
一、概述 485
二、虚假告诉罪 486
第六节滥用职权的犯罪 488
一、概述 488
二、公务员滥用职权罪 489
三、特别公务员滥用职权罪 495
四、特别公务员暴行凌虐罪 496
五、特别公务员滥用职权等致死伤罪 496
第七节贿赂犯罪 496
一、概述 496
二、普通受贿罪 508
三、受托受贿罪 509
四、事前受贿罪 510
五、向第三者提供贿赂罪 511
六、加重受贿罪 511
七、事后受贿罪 512
八、斡旋受贿罪 513
九、行贿罪 514
十、没收与追缴 515
十一、《斡旋获利处罚法》 518
译者后记 519
译者后记(2007年版) 5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