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CEPA法律性质 1
一、CEPA的主要内容 1
二、CEPA的主要特点与意义 6
三、CEPA的法律性质 16
第二章 CEPA条件下的内地与香港的贸易法律制度 30
一、香港和内地经贸往来的历史基础 30
二、WTO与CEPA 31
三、CEPA的原产地规则 44
四、CEPA下内地与香港之间的反倾销法律问题 64
第三章 CEPA条件下内地与香港旅游及相关服务业法律制度 71
一、服务贸易的概念 71
二、CEPA的服务贸易内容 72
三、内地与香港服务贸易立法状况 74
四、关于服务提供者 77
五、内地与香港有关特定服务部门的立法比较 86
六、CEPA在内地与香港之间运作中产生的服务贸易法律问题 88
七、CEPA服务贸易法律问题的调整对策及完善中国服务贸易法律制度的建议 91
第四章 CEPA内部争端解决机制 94
一、CEPA关于争端解决的规定 94
二、CEPA关于现行争端解决规定的不足及影响 97
三、构建CEPA内部争端解决机制的模式探索 101
第五章 CEPA条件下内地与香港的仲裁制度及实施 109
一、内地与香港仲裁制度概述 109
二、关于《内地与香港特别行政区相互执行仲裁裁决的安排》的理解与适用 119
三、达成统一区际仲裁裁决的承认与执行的司法协议条件已成熟 125
第六章 内地与香港民事判决的相互承认与执行 137
一、内地与香港民商事案件司法管辖权的冲突 137
二、香港与内地法院间对判决的相互承认及执行 150
第七章 内地与香港的民商事司法协助问题 167
一、民商事司法协助概述 167
二、内地与香港民商事司法协助的完善 174
三、内地与香港司法协助的模式的选择 182
第八章 CEPA条件下中国区际法律冲突的若干问题 190
一、中国区际法律冲突概况 190
二、中国区际法律冲突的特点 192
三、中国区际法律冲突的解决 197
四、CEPA条件下,创新立法之展望 204
附录一 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 208
附件1 关于货物贸易零关税的实施 215
附件2 关于货物贸易的原产地规则 218
附件3 关于原产地证书的签发和核查程序 222
附件4 关于开放服务贸易领域的具体承诺 225
附件5 关于“服务提供商”定义及相关规定 236
附件6 关于贸易投资便利化 242
附录二 《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补充协议 249
附录三 《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补充协议二 252
附录四 《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补充协议三及附件 256
附件 内地向香港开放服务贸易的具体承诺的补充和修正三 259
附录五 《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补充协议四 263
附录六 《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补充协议五及附件 266
附件 内地向香港开放服务贸易的具体承诺的补充和修正五 270
参考文献 2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