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首 13
引论 13
第一节 论开宗界说本非定论 13
第二节 辨逻辑之为学为术 14
第三节 论名学乃求诚之学术 15
第四节 言名学论推知不论元知 16
第五节 论名学所以统诸学之理 19
第六节 考名学之利用于何而见 20
第七节 标明本学界说 21
部甲 23
篇一 论名学必以分析语言为始事 23
第一节 论名之不可苟 23
第二节 论析词第一层工夫 24
第三节 论欲观物宜先审名 25
篇二 论名 26
第一节 论名乃物之名非意之名 26
第二节 有不为名之字必与他字合而后成名 27
第三节 论有公名、有专名 29
第四节 言名有?察之别 31
第五节 论名有涵义、有不涵义 32
第六节 论名有正负之殊 39
第七节 论名有对待、独立之殊 41
第八节 论名有一义、有歧义、有引喻之义 43
篇三 论可名之物 44
第一节 言欲正名非历数可名之物不可,兼论亚理斯大得旧立之十伦 44
第二节 论用名之难以经俗用而多歧义 46
第三节 论意理 49
第四节 言意属心知与气质之变先意而有者異,兼论何者为别见 50
第五节 论志、论为 51
第六节 论物 52
第七节 言形体 53
第八节 论心 57
第九节 论物之所有而先言德 59
第十节 言伦 60
第十一节 言同異 62
第十二节 言量 64
第十三节 申言物德基于人心之觉 64
第十四节 申言心德舍觉感而无可言 65
第十五节 总结全篇所类之名物 66
篇四 论词 68
第一节 论缀系之体用 68
第二节 分词之正负 70
第三节 分词之繁简 71
第四节 论词有全、偏、浑、独之分 73
篇五 论词之义蕴 74
第一节 论名家有以一词为离合二意者 74
第二节 论名家有以一词为离合二名者 77
第三节 论名家有以一词为辨物类族之事者 79
第四节 论词究为何物 82
第五节 论词表四伦曰相承、曰并著、曰自在、曰因果 83
第六节 言四伦而外尚有主达相似之义者 86
第七节 论词之两端皆?名或一端为?名者 88
篇六 论申词 90
第一节 论常德、寓德二词之異 90
第二节 论常德之词无关新理直是复词 91
第三节 言一物之名不涵公性 93
第四节 明待证真词与申词異 94
第五节 论观词二术 95
篇七 论类别事物之理法,兼释五旌 95
第一节 论分类与命名相关之理 95
第二节 何谓五旌 97
第三节 论类与别 98
第四节 论品物固有真殊将何如而后可区之以为类别 100
第五节 明何物为五旌之差 103
第六节 言举差德有常用之差、有专门之差 104
第七节 论撰 105
第八节 说寓 106
篇八 论界说 107
第一节 释界 107
第二节 言有可析之义则其名为可界之名 108
第三节 论界说有全、有曲,二者之别云何 109
第四节 论释名疏义異于界说 110
第五节 有名界说、有物界说,而所谓物界说者要不外名之界说益以本物自在与名相应之义已耳,非有異也 114
第六节 推界说之中有释名、有甄实,即至意境所存之物求诸世间而绝无者其界说之可以析言亦犹是也 117
第七节 界说虽缘名而立,然必格物精而后所以界名者当,故界说者知物以后之事也 118
部乙 通论推证思籀 123
篇一 论推证大凡 123
第一节 总覈部甲大旨 123
第二节 论有非推证而名推证者 124
第三节 论推证正术区为内籀、外籀 127
篇二 论外籀联珠 129
第一节 释联珠 129
第二节 论曲全公例乃为复词并无精义 134
第三节 论外籀所据公例真实为何 136
第四节 前例他观 138
篇三 言联珠于名学功用惟何 138
第一节 问有以联珠为丐词之尤者,其说信欤 138
第二节 明旧说之所以为浅 139
第三节 论凡推籀之事非由公以及专乃用彼以推此皆本诸睽孤之事,微所谓普及者也 141
第四节 言公词之立乃所以总散著之理以资默识,而联珠诸例乃所以表襮解释公词之术 146
第五节 故联珠之真用乃非所以为推而实所以为验 149
第六节 论外籀之真正法门究为何式 152
第七节 论内籀、外籀对待之情 153
第八节 答客难 154
第九节 论法名学 156
篇四 论籀绎及外籀科学 156
第一节 泛论籀绎之用 156
第二节 言籀绎者纍内籀之所推证者而为之 157
第三节 言籀绎之事以徽迹徽 158
第四节 论外籀科学所由起 160
第五节 论科学何以不皆外籀而有试验科学 162
第六节 科学之所以成外籀即由实测试验 164
第七节 言科学渐成外籀之致 165
篇五 论满证所以明必然之理者 167
第一节 论几何证确以其题多设事之故 167
第二节 设事亦本于真物,而一有所甚一有所亡 169
第三节 言形学亦本于公论,公论无设事者 170
第四节 言公论之理由见闻试验而立 170
第五节 释难 172
第六节 驳呼威理所持公论之说 174
篇六 续前所论 181
第一节 言凡外籀之学皆由内籀 181
第二节 言数学所有之公例非为申词而皆阅历、内籀之所会通 182
第三节 问数学公例有设事否 185
第四节 论凡满证之学术固无往而不设事 186
第五节 满证之界说 187
篇七 考異 188
第一节 论斯宾塞尔所主之通例 188
第二节 论其例非人类阅历之总果 189
第三节 亦不得谓其例之行于每思 191
第四节 再答客难 196
第五节 覆审哲学家汉密登所谓相灭与不中立二例 198
部丙 论内籀 200
篇一 通论内籀大旨 200
第一节 言内籀术之关系 200
第二节 言内籀不独为科学涂术,民生日用在在必需 200
篇二 论有名内籀实非内籀 202
第一节 论内籀非?捪之词 202
第二节 论数学以递推为内籀其义亦非 204
第三节 论内籀与总录不同 205
第四节 论呼博士所言之内籀术 206
篇三 论内籀基础 211
第一节 论自然常然 211
第二节 论自然常然一语有不信时 213
第三节 标举内籀名学之问题 215
篇四 论自然公例 216
第一节 言自然常然者以众常然成一常然,是众常然名为公例 216
第二节 论内籀有精粗之殊,然精者以粗者为基础 218
第三节 问世有内籀公例可用之以勘一切内籀公例之虚实者乎 219
篇五 论因果 221
第一节 论因果乃见象相承最大公例 221
第二节 明因果者有为之后莫不有其为之前而已 223
第三节 论合诸缘而成一因 224
第四节 以能所分因缘者乃为妄见 227
第五节 有时所结之果即在物德之中 229
第六节 徒居见象之先就令恒然不成为因必恒居其先而无所待乃为真因 230
第七节 问因果有同时并著者乎 232
第八节 论恒住因 233
第九节 常住因所结诸果虽常并著不成公例 235
第十节 论全力恒住之理 236
第十一节 论惟志愿乃为造业因之说 241
篇六 论并因 249
第一节 论并因有二法门一协和之合一变化之合 249
第二节 论因果以和合并因例为常其馀例为变 251
第三节 问果之于因有比例否 253
篇七 论观察、试验 254
第一节 论心之析观 254
第二节 其次析于事实 255
第三节 论试验之优于观察者 256
第四节 论观察之优于试验者 258
篇八 论内籀四术 260
第一节 言统同术 260
第二节 论别異术 262
第三节 论统同、别異二术之相关 263
第四节 论同異合术 265
第五节 论归馀术 266
第六节 论消息术 267
第七节 论消息术之限域 270
篇九 设事以明内籀四术之用 273
第一节 黎闢诸金成毒之理 273
第二节 论引感电例 275
第三节 卫勒斯博士露理 277
第四节 博浪塞迦论人尸殭腐之理 281
第五节 论归馀术之程式 285
第六节 答客难 288
篇十 论众多之因、错综之果 292
第一节 言一果可以有数因 292
第二节 言统同术之所以弱即由前理 293
第三节 论原因之众何以一一求之 295
第四节 论并因得果之现象如见于物质者 296
第五节 论并因得果如见于动力者 298
第六节 论繁果籀例三术 300
第七节 论徒观察之不得实 301
第八节 论专主试验之不行 302
篇十一 论繁果籀例以兼用外籀为宗 305
第一节 言第一候以内籀求分因之简例 305
第二节 言第二候以联珠证众因之合果 308
第三节 言第三候以实验印证其例之果然 308
篇十二 论解例 311
第一节 释何谓解例 311
第二节 解例第一术析所见繁果之例为同时并著分因之例 311
第三节 论第二术在审二见象而得其间所衔接者 312
第四节 论凡解例皆以大例解其小例,每析弥大其例愈公 312
第五节 言解例之第三术乃以大例摄诸小例 314
第六节 释解例之实义 315
篇十三 杂举解例之事实 317
第一节 解例之叠见于科学者 317
第二节 解例之事见于化学者 318
第三节 博郎塞迦于察验湼伏时所为解例之事 319
第四节 考新得之例于繁果而得解例 320
第五节 经验之例得外籀而证解者 321
第六节 解例之见于心灵学者 322
第七节 谓诸科学皆有渐成外籀之势 3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