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 1
第一编 总则 1
第一章 法例 1
第二章 人 1
第一节 权利能力 2
第二节 行为能力 2
第三节 责任能力 2
第四节 住所 2
第五节 人格保护 2
第六节 死亡宣告 2
第三章 法人 2
第一节 通则 2
第二节 社团法人 2
第三节 财团法人 2
第四章 物 2
第五章 法律行为 2
第一节 意思表示 3
第二节 契约 3
第三节 代理 3
第四节 条件及期限 4
第五节 无效撤销及同意 4
第六章 期间及期日 4
第七章 时效 4
第一节 通则 4
第二节 取得时效 4
第三节 消灭时效 4
第八章 权利行使及担保 4
第二编 倩权 5
第一章通则 5
第一节 债权之标的 5
第二节 债权之效力 5
第三节 债权之让与 5
第四节 债权之承任 5
第五节 债权之消灭 5
第一欵 清偿 5
第二欵 提存 5
第三欵抵销 5
第四欵 更改 6
第五欵免除 6
第六欵混同 6
第六节 多数债权人及债务人 6
第二章 契约 6
第一节 通则 6
第一欵 契约之成立及其内容 6
第二欵 契约之效力 6
第三欵 契约之解除 6
第二节 买卖 6
第一欵 通则 7
第二欵 买卖之效力 7
第三欵 买回 7
第四欵 特种之买卖 7
第三节 互易 7
第四节 赠与 7
第五节 使用租赁 7
第六节 用益租赁 7
第七节 使用借贷 7
第八节 消费借贷 7
第九节雇佣 7
第十节 承揽 7
第十一节 居间 8
第十二节 委任 8
第十三节 寄托 8
第十四节 合伙 8
第十五节 隐名合伙 8
第十六节 终身定期金 8
第十七节 博戏及赌事 9
第十八节 和解 9
第十九节 债务约束及债务承诺 9
第二十节 保证 9
第三章 广告 9
第四章 发行指示证券 9
第五章 发行无记名证券 9
第六章 管理事务 9
第七章 不当利得 9
第八章 侵权行为 9
第三编 物权 10
第一章 通则 11
第二章 所有权 11
第一节 通则 11
第二节 不动产所有权 11
第三节 动产所有权 11
第四节 共有 11
第三章 典权(活卖附) 11
第四章 先买权 12
第五章 佃权 12
第六章 地上权 12
第七章 铺底权 12
第八章 地役权 12
第九章 担保物权 12
第一节 通则 12
第二节 抵押权 12
第三节 不动产质权 12
第四节 动产质权 12
第十章 占有 13
第四编 亲属 13
第一章 通则 13
第二章 家制 13
第一节 通则 13
第二节 家长及家属 13
第三章 婚姻 13
第一节 婚姻之要件 13
第二节 婚姻之无效及撤销 13
第三节 婚姻之效力 14
第四节 离婚 14
第四章 亲子 15
第一节 亲权 15
第二节 嫡子 15
第三节 庶子 15
第四节 嗣子 15
第五节 奸生子 15
第六节 养子 16
第五章 监护 16
第六章 亲属会 16
第七章 扶养之义务 16
第五编 承继 16
第一章 通则 16
第二章 宗祧承继 16
第一节 通则 17
第二节 宗祧承继人 18
第三节 承继宗祧之效力 19
第三章 遗产承继 19
第一节通则 19
第二节 遗产承继人 19
第三节 承继遗产之效力 19
第一欵 通则 19
第二欵 承继人应继之分 20
第三欵 分析遗产 20
第四章 嗣子未定及绝产 20
第五章 遗嘱 20
第一节 通则 20
第二节 遗嘱之方式 20
第三节 遗嘱之效力 20
第四节 遗嘱之执行 20
第五节 遗嘱之撤销 20
第六章 应留财产 20
第七章 债权人或受遗人之权利 20
刑法 21
第一编 总则 22
第一章 法例 22
第二章 文例 22
第三章 时例 22
第四章 刑事责任及刑之减免 22
第五章 未遂罪 22
第六章 共犯 22
第七章 刑名 23
第八章 累犯 23
第九章 并合论罪 23
第十章 刑之酌科 23
第十一章 加减例 24
第十二章 缓刑 24
第十三章 假释 24
第十四章 时效 24
第二编 分则 24
第一章 内乱罪 24
第二章 外患罪 24
第三章 妨害国交罪 24
第四章 渎职罪 24
第五章 妨害公务罪 24
第六章 妨害选举罪 25
第七章 妨害秩序罪 25
第八章 脱逃罪 25
第九章 藏匿犯人及湮灭证据罪 25
第十章 伪证及诬告罪 25
第十一章 公共危险罪 25
第十二章 伪造货币罪 25
第十三章 伪造度量衡罪 25
第十四章 伪造文书印文罪 25
第十五章 妨害风化罪 26
第十六章 妨害婚姻及家庭罪 26
第十七章 亵渎祀典及侵害坟墓尸体罪 27
第十八章 妨害农工商罪 27
第十九章 鸦片罪 27
第二十章 赌博罪 27
第二十一章 杀人罪 27
第二十二章 伤害罪 27
第二十三章 堕胎罪 28
第二十四章 遗弃罪 28
第二十五章 妨害自由罪 28
第二十六章 妨害名誉及信用罪 29
第二十七章 妨害秘密罪 29
第二十八章 窃盗罪 29
第二十九章 抢夺强盗及海盗罪 29
第三十章 侵占罪 30
第三十一章 诈欺及背信罪 30
第三十二章 恐吓罪 30
第三十三章 赃物罪 31
第三十四章 毁弃损坏罪 31
民事诉讼法 32
第一编 总则 33
第一章 法院 33
第一节 事物管辖 33
第二节 土地管辖 33
第三节 指定管辖 33
第四节 合章管辖 33
第五节 法院职员之回避 33
第二章 当事人 34
第一节 当事人能力及诉讼能力 34
第二节 共同诉讼 34
第三节 诉讼参加 35
第四节 诉讼代理 35
第五节 诉讼辅佐 35
第六节 诉讼费用 35
第七节 诉讼担保 36
第八节 诉讼救助 36
第三章 诉讼程序 36
第一节 当事人书状 36
第二节 送达 36
第三节日期及期限 36
第四节 诉讼行为之迟误 37
第五节 诉讼程序之停止 37
第六节言词辩论 37
第七节 裁判 38
第八节 诉讼卷宗 38
第二编 第一审程序 38
第一章 地方法院诉讼程序 38
第一节 起诉 38
第二节 言词辩论及其准备 38
第三节 证据 38
第一欵 通则 38
第二欵 人证 39
第三欵 鉴定 39
第四欵 书证 39
第五欵 勘验 40
第六欵 证据保全 40
第四节 和解 40
第五节 判决 40
第二章 初级法院诉讼程序 41
第三编 上诉审程序 41
第一章 控告程序 41
第二章 上告程序 42
第四编 抗告 42
第五编 再审程序 43
第六编 特别诉讼程序 44
第一章 证书诉讼程序 44
第二章督促程序 44
第三章保全程序 44
第四章 公示催告程序 44
第五章 人事诉讼程序 45
第一节婚姻事件程序 45
第二节 嗣续事件程序 45
第三节 亲子关系事件程序 45
第四节 禁治产及准禁治产事件程序 45
第五节 宣示亡故事件程序 45
刑事诉讼法 46
第一编 总则 47
第一章 法例 47
第二章 法院之管辖 47
第三章 法院职员之回避 47
第四章 被告之传唤及拘提 48
第五章 被告之讯问 48
第六章 被告之羁押 48
第七章 证人 48
第八章 鉴定人 48
第九章 扣押及搜索 48
第十章 勘验 48
第十一章 辩护 48
第十二章 裁判 48
第十三章 文件 49
第十四章 送达 49
第十五章 期限 49
第二编 第一审 49
第一章 公诉 49
第一节 侦查 49
第二节 起诉 49
第三节 审判 49
第二章 自诉 50
第三编 上诉 50
第一章 通则 50
第二章 第二审 51
第三章 第三审 52
第四编 抗告 52
第五编 非常上诉 52
第六编 再审 53
第七编简易程序 53
第八编 执行 54
第九编 附带民事诉讼 54
商法 55
民事诉讼执行规则 58
党员背誓罪条例 59
国民政府令 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