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中国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论纲——混沌与明晰:司法解释2000~2012之路 2
一、从学术乱象带来的混沌谈起 2
二、《解释》(2000)出台前的背景 5
三、《解释》(2000)的出台与两次修改 13
四、司法实践将网络用户作为主要的网络作品提供者的原因分析 21
五、2013年1月1日:中国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的新阶段和新起点 31
第二章 网络作品提供行为论 35
一、取得许可:网络作品提供行为的本质法律特征 35
二、确定网络作品提供行为的标准之争:服务器标准、用户感知标准、法律标准 41
三、以授权为核心依法科学界定网络服务提供者的作品提供行为 49
四、加强网络作品授权模式研究,实现利益平衡 56
第三章 网络链接论 58
一、公开性是进入“避风港”保护的网络链接服务的基本特性 58
二、转载抑或深度链接:侵权责任如何界定 68
三、深度链接应承担赔偿责任 75
四、网络链接案的普世意义与侵权防范 83
第四章 系统缓存论 90
一、网页快照作品提供行为研究——基于民事纠纷案件审理司法实践 90
二、网页快照作品提供行为的合理使用性——基于丛文辉案与三面向案的终审判决 124
第五章 信息空间存储服务论 153
一、信息存储空间服务提供行为 153
二、网络实名制从倡导到实现 174
三、网络注册资料索取及其相关者的法律责任 180
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提供者的法律责任 195
第六章 信息网络传播权实践论 208
一、网络传播扶贫作品的授权模式创新及其五大纪律十项注意 208
二、如何保护自己的信息网络传播权 216
三、报社纸媒已发表作品擅自在本社网站传播侵犯著作权 222
四、“一揽子协议”难擎版权之重 230
五、互联网电视“版权门”的法律解读 234
第七章 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论 242
一、知识产权保护与创新型国家建设 242
二、用人民战争理论赢得反盗版战争的根本胜利 250
三、《著作权法》框架下的信息网络传播权行政保护 256
四、网络服务提供者应当对授权合法性负责 269
五、版权逆保护值得警惕 275
六、权利人“赢了官司赔了钱”是对著作权全面保护制度的颠覆 284
七、破解网络传播“版权门” 2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