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根棒棒”还是雄伟石厦?这是一个问题——《绿色民法典草案》序言&徐国栋 1
编纂者分工说明 1
关于一些术语的说明 1
略缩语表 1
鸣谢 1
序编 3
第一题 预备性规定 3
第一章 调整对象 3
第二章 基本原则 3
第二题 人 5
第三题 客体 6
第一章 一般规定 6
第二章 人身权的客体 7
第一节 一般规定 7
第二节 人格的客体 7
第三节 人格权的客体 7
第四节 身份权的客体 7
第三章 财产权的客体 8
第一节 一般规定 8
第二节 物权的客体 8
第三节 知识产权的客体 9
第四节 债权的客体 9
第五节 继承权的客体 9
第四题 法律事实与法律行为 10
第一章 法律事实 10
第二章 法律行为 10
第一节 一般规定 10
第二节 法律行为的标的 11
第三节 法律行为的原因 11
第三章 意思和法律行为的缺陷 12
第一节 错误 12
第二节 诈欺 13
第三节 胁迫 14
第四节 虚假表示 14
第五节 显失公平 15
第六节 诈害 16
第四章 法律行为的样态 17
第一节 条件 17
第二节 期限 19
第三节 负担 20
第五章 法律行为的无效和可撤销 20
第一节 一般规定 20
第二节 绝对无效和相对无效 21
第三节 完全无效和部分无效 22
第四节 无效的后果 22
第五节 确认 22
第六章 法律行为的形式和证明 23
第一节 一般规定 23
第二节 公文书 23
第三节 私文书 24
第四节 专门业务的公共登记 27
第五节 簿记和会计报表 27
第七章 法律行为的解释 30
第五题 代理 32
第一章 一般规定 32
第二章 委托代理 33
第六题 民事世界中的时间 36
第一章 时效 36
第一节 一般规定 36
第二节 时效的中止 36
第三节 时效的中断 37
第四节 已完成的时效的免除 38
第五节 关于时效的程序规定 38
第六节 消灭时效 38
第二章 除斥期间 40
第三章 期间的计算 40
第七题 基本术语的定义 42
第一编 人身关系法 45
第一分编 自然人法 45
第一题 人格 45
第一章 自然人的权利能力 45
第一节 一般规定 45
第二节 自然人权利能力的开始 45
第三节 自然人权利能力的终止 46
第二章 自然人的行为能力 46
第一节 一般规定 46
第二节 准治产 47
第三节 不能自理者 48
一 精神病人 48
二 精神耗弱人 48
三 聋哑盲人 49
第四节 外国人和无国籍人的权利能力 49
第二题 市民社会的自维护 51
第一章 对无行为能力人的保护 51
第一节 亲权 51
第二节 保护 51
一 一般规定 51
二 保护的设立 53
(一)遗嘱指定的保护 53
(二)法定保护 54
(三)指定保护 55
(四)委托保护 55
三 执行保护职务前的手续 56
四 保护人对被保护人人身的照料 58
五 保护人对被保护人财产的管理 58
六 亲属会议 64
(一)亲属会议的组成 64
(二)亲属会议的举行 65
七 关于未成年人监护的特别规定 66
八 关于精神病人监护的特别规定 67
九 对普通保佐的特别规定 70
十 对精神耗弱人保佐的特别规定 70
十一 对聋哑盲人保佐的特别规定 71
十二 财产保佐 72
十三 辅助保佐人 74
十四 特别保佐人 75
十五 保护人的无资格 75
(一)有关身体缺陷和道德缺陷的规定 75
(二)有关年龄的规定 76
(三)有关家庭关系的规定 76
(四)有关保护人和被保护人之间存在对立利益和宗教差异的规定 76
(五)关于嗣后发生的无资格的规定 77
(六)关于无资格的一般规定 77
十六 保护职务的豁免 77
十七 关于无资格和豁免的共同规定 79
十八 保护人的报酬 79
十九 褫夺保护人职务 81
第三题 人格权 83
第一章 一般规定 83
第二章 保障自然人的自然存在的人格权 84
第一节 生命健康权 84
第二节 自由权 86
第三节 家庭权 88
第三章 保障自然人的社会存在的人格权 89
第一节 平等权 89
第二节 姓名权 89
第三节 肖像声音权 92
第四节 名誉和荣誉权 92
第五节 私生活权 93
第六节 归属权 95
第四题 本座与脱离 96
第一章 一般规定 96
第二章 居所 96
第三章 住所 96
第四章 自然人从其本座的脱离 98
第一节 失踪 98
一 失踪的宣告 98
二 宣告失踪的法律效力 100
三 宣告失踪的终止 100
第二节 宣告死亡 101
一 死亡的宣告 101
二 宣告死亡的法律效力 103
三 宣告死亡的终止 103
第五题 身份登记 105
第一章 一般规定 105
第二章 出生登记 107
第三章 婚姻登记 108
第四章 保护职务登记 110
第五章 收养登记 110
第六章 死亡登记 111
第二分编 法人法 113
第一题 一般规定 113
第一章 法人的人格 113
第二章 法人的分类 113
第三章 非法人团体 114
第四章 关于私法人的一般规定 114
第一节 设立、适用法和批准 114
第二节 人格的赋予和效力 115
第三节 法人的人格权 116
第四节 法人的变更 116
第五节 法人的消灭 116
第六节 法人的组织机构 117
第二题 合伙 119
第一章 一般规定 119
第二章 合伙的设立 119
第三章 合伙的财产 121
第四章 合伙事务的执行 122
第五章 合伙与第三人的关系 124
第六章 入伙和退伙 124
第七章 合伙的解散和清算 126
第三题 公司 128
第一章 一般规定 128
第二章 无限公司 129
第一节 设立 129
第二节 公司的内部关系 130
第三节 公司的对外关系 131
第四节 退股 132
第三章 普通两合公司 133
第四章 股份有限公司 135
第一节 设立 135
第二节 组织机构 142
一 股东大会 142
二 董事会 144
三 监事会 148
第三节 股份的发行和转让 149
一 股份发行 149
二 股份转让 151
第四节 上市公司 152
第五章 股份两合公司 154
第六章 有限责任公司 155
第一节 设立 155
第二节 组织机构 158
一 股东会 158
二 董事会 159
三 监事会 161
第七章 公司债券 161
第八章 公司财务、会计 163
第九章 公司的合并、分立和其他变更 165
第十章 公司的破产、解散和清算 167
第十一章 外国公司的分支机构 169
第四题 合作社 171
第一章 一般规定 171
第二章 设立 171
第三章 出资额和股份 172
第四章 组织机构 174
第五章 设立文件的变更 175
第六章 解散和清算 175
第七章 政府机关的监督 176
第五题 财团法人 177
第一章 捐赠基金 177
第二章 临时的慈善活动委员会 179
第六题 社会团体和宗教团体 181
第三分编 婚姻家庭法 185
第一题 一般规定 185
第二题 婚姻法 186
第一章 订婚 186
第二章 结婚 187
第一节 婚姻成立的要件 187
第二节 特许结婚 188
第三节 婚姻异议 189
第四节 婚姻的无效和撤销 189
第五节 婚姻的普通效力 191
第六节 婚姻的证明 192
第三章 夫妻财产制 193
第一节 一般规定 193
第二节 法定财产制 194
第三节 约定财产制 197
一 一般共同财产制 197
二 财产增值共同制 197
三 限定财产共同制 198
四 分别财产制 199
第四章 分居 200
第五章 离婚 200
第一节 登记离婚 200
第二节 诉讼离婚 201
第三题 亲属法 204
第一章 一般规定 204
第二章 亲子关系 204
第一节 一般规定 204
第二节 婚生亲子关系 205
第三节 非婚生亲子关系 206
一 非婚生子女的认领 206
二 非婚生子女的准正 206
第四节 亲子关系的效力 207
第五节 收养 208
一 收养的成立 208
二 收养的效力 209
三 收养的终止 210
第六节 亲权 211
一 一般规定 211
二 亲权的效力:对于人身的方面 212
三 亲权的效力:对于财产的方面 213
四 亲权的中止和终止 214
五 不配和褫夺亲权 215
第三章 扶养和生活保持 216
第四章 家 218
第一节 家庭 218
第二节 家庭共有财产 219
第三节 家宅 220
第五章 家庭暴力的防治与救助 221
第四分编 继承法 223
第一题 一般规定 223
第一章 继承的依据 223
第二章 继承能力 223
第三章 继承能力的剥夺 225
第四章 代位继承 227
第五章 转继承 227
第六章 遗产的构成 228
第七章 返还遗产请求权和继承回转 228
第八章 待继承的遗产 229
第二题 遗嘱继承 231
第一章 一般规定 231
第二章 遗嘱的实质有效要件 233
第三章 遗嘱的形式和证明 235
第一节 普通遗嘱 235
一 公开遗嘱 235
二 秘密遗嘱 236
三 自书遗嘱 237
四 口头遗嘱 238
五 在国外订立的遗嘱 239
第二节 特别遗嘱 240
一 一般规定 240
二 航空遗嘱 241
三 海上遗嘱 241
四 军人遗嘱 242
五 灾变遗嘱 242
第三节 遗嘱附书 243
第四章 遗嘱的撤销 243
第五章 遗嘱的开启 244
第六章 遗嘱处分 245
第一节 一般规定 245
第二节 附样态的遗嘱处分 247
一 附条件的遗嘱处分 247
二 附期限的遗嘱处分 248
三 附负担的遗嘱处分 249
第三节 概括的遗嘱处分 250
第四节 单一物的遗嘱处分 251
第五节 死因赠与 256
第六节 增加权 257
第七节 替补 258
一 普通替补 258
二 信托替补 259
第七章 强制性分配 260
第一节 一般规定 260
第二节 扶养费 260
第三节 特留份 262
第八章 施舍行为的扣减 264
第九章 剥夺继承权 265
第十章 特留份请求权 266
第十一章 继承的开始、接受和抛弃 266
第一节 继承的开始 266
第二节 接受或抛弃继承 267
一 一般规定 267
二 接受继承与继承人证明书 268
三 抛弃继承 269
第十二章 财产清单利益 270
第十三章 遗嘱执行人 272
第一节 遗嘱执行人的任职 272
第二节 多数遗嘱执行人 273
第三节 遗嘱执行人的职责和报酬 274
第十四章 信托遗嘱执行人 276
第十五章 遗产的分割 277
第一节 分割请求权 277
第二节 分割人 278
第三节 分割的方法 279
第四节 分割的效力 281
第五节 共同相续人的合算 283
第六节 遗产债务和遗嘱债务的清偿 284
第七节 区分的利益 288
第三题 法定继承 290
第四题 以合同移转遗产 292
第一章 继承合同 292
第二章 遗产买卖 294
第二编 财产关系法 299
第五分编 物权法 299
第一题 通则 299
第一章 物的分类 299
第一节 根据物本身的性质做出的分类 299
第二节 基于和人的关系做出的分类 302
第二章 物权法通则 304
第一节 物权法的基本原则 304
第二节 物权的变动 304
一 通则 304
二 动产的交付 305
三 不动产物权的登记 306
(一)一般规定 306
(二)各种登记簿的内容 307
(三)登记程序 309
(四)用于登记的表格 311
(五)登记的更正、注销与合并、分立 314
(六)登记的效力 317
第三节 物上请求权 319
第三章 占有和准占有 321
第一节 一般规定 321
第二节 占有的取得 322
第三节 占有的效力 322
第四节 诚信或恶意占有人的权利和义务 323
第五节 占有的保护 324
第二题 自物权 326
第一章 所有权 326
第一节 一般规定 326
第二节 土地所有权 326
一 一般规定 326
二 土地重划 329
三 农地所有权的调整 329
第二章 取得所有权的方式 330
第一节 先占 330
第二节 拾得遗失物 331
第三节 发现埋藏物 332
第四节 添附 333
一 加工 333
二 附合 333
第五节 收取孳息 335
第六节 取得时效 335
第三章 共有和准共有 337
第一节 一般规定 337
第二节 按份共有 338
第三节 强制性的共有 341
第四节 共同共有 343
第五节 建筑物的区分所有 344
一 一般规定 344
二 规约与集会 348
三 管理人 350
四 管理委员会 351
第四章 移转所有权的交付或登记 352
第五章 继承 352
第六章 不完全所有权 352
第七章 对所有权的限制 353
第一节 一般规定 353
第二节 公法的限制 353
一 一般规定 353
二 征收和征用 354
第三节 私法的限制——相邻关系 355
第三题 他物权 360
第一章 用益物权 360
第一节 地役权 360
一 一般规定 360
二 设立和取得 360
三 需役地所有人的权利和义务 362
四 供役地所有人的义务和权利 363
五 地役权的特别消灭事由 364
第二节 有关水的特别役权 365
一 导水役权 365
二 受水役权 367
三 汲水役权 367
第三节 人役权 368
一 一般规定 368
二 用益权 368
(一)一般规定 368
(二)用益权人在使用和收益财产前的义务 369
(三)用益权人开始用益后的权利 371
(四)用益权人开始用益后的义务 372
(五)所有人的义务和权利 375
(六)用益权的消灭及其效力 375
三 使用权和居住权 376
第四节 地上权 378
第五节 农地使用权 379
第二章 担保物权 381
第一节 抵押权 381
一 一般规定 381
二 特别抵押权 386
(一)最高额抵押 386
(二)企业财产集合抵押 387
(三)法定抵押 387
第二节 质权 387
一 动产质权 387
二 营业质权 390
三 最高额质权 390
四 权利质权 391
第三节 留置权 392
第三章 典权 394
第四章 不动产典质 395
第六分编 知识产权法 397
第一题 一般规定 397
第二题 著作权 399
第一章 一般规定 399
第二章 著作权主体 400
第三章 著作权内容 401
第四章 著作权归属 404
第五章 著作权的保护期限 406
第六章 著作权的限制 407
第七章 著作权的登记 409
第八章 著作权的使用许可 410
第九章 邻接权 411
第十章 著作权的保护 414
第三题 专利权 416
第一章 一般规定 416
第二章 专利申请 418
第三章 专利的要件 420
第四章 专利申请的审查与批准程序 421
第五章 专利权的效力 423
第六章 专利权的无效宣告 425
第七章 专利实施的强制许可 426
第八章 专利权的保护 428
第四题 商标权 431
第一章 一般规定 431
第二章 商标注册申请 433
第三章 商标注册程序 433
第四章 注册商标的有效期、续展、转让和使用许可 435
第五章 注册商标的撤销 436
第六章 特殊商标 437
第一节 驰名商标 437
第二节 证明商标 439
第三节 集体商标 441
第七章 商标权的保护 442
第五题 其他知识产权 444
第一章 商业秘密权 444
第二章 域名权 445
第三章 植物新品种权 446
第四章 原产地名称 449
第五章 商号权 452
第六章 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保护 453
第六题 不正当竞争行为 455
第七分编 债法总则 457
第一题 债的定义和发生根据 457
第二题 债的类型 458
第一章 民事债与自然债 458
第二章 主债与从债 459
第三题 债的当事人 460
第一章 按份之债 460
第二章 连带之债 461
第一节 连带之债的成立 461
第二节 连带之债的内外关系 461
第三章 债的当事人的变更 465
第一节 债权让与 465
第二节 债务承担 467
第三节 债权债务的概括移转 468
第四题 债的标的 469
第一章 给之债 469
第一节 给予特定物之债 469
第二节 给予种类物之债 471
第三节 给予金钱之债 472
第二章 为之债 474
第一节 作为之债 474
第二节 不作为之债 474
第三章 选择之债 475
第四章 任意之债 476
第五章 可分之债与不可分之债 476
第一节 可分之债 476
第二节 不可分之债 478
第五题 债的效力 481
第一章 一般规定 481
第二章 债的效力的扩张 483
第一节 一般规定 483
第二节 代位权 483
第三节 撤销权 484
第六题 债的履行 486
第一章 一般规定 486
第二章 可以为履行的人 487
第三章 履行的受领人 488
第四章 履行的地点 490
第五章 履行的期限 490
第六章 履行的费用 491
第七章 以提存履行 492
第八章 给付的抵充 494
第九章 代位履行 495
第七题 非因债的履行消灭债的方式 497
第一章 债的更新 497
第二章 债务免除 499
第三章 抵销 500
第四章 混同 503
第八分编 债法分则 505
第一题 合同之债 505
第一章 一般规定 505
第二章 合同的订立 505
第三章 预约合同 510
第四章 合同的有效 511
第五章 合同的履行 512
第六章 涉及第三人的合同 513
第一节 为第三人利益的合同 513
第二节 第三人负义务的合同 514
第三节 保留指定第三人的权利的合同 515
第七章 消费合同 515
第八章 合同的解除 518
第一节 约定解除 518
第二节 法定解除 518
第九章 情势变更 519
第十章 违约责任 520
第二题 各种典型合同 523
第一章 买卖合同 523
第一节 一般规定 523
第二节 买卖合同的效力 524
第三节 特种买卖 527
一 附赎回权的买卖 527
二 试用买卖 528
三 样品买卖 529
四 分期付款买卖 529
五 附托运义务的买卖 529
六 牲畜及其他活动物的买卖 530
七 自动售货机买卖 532
八 招标投标买卖 532
(一)招标 532
(二)投标 534
(三)开标、评标和定标 535
九 拍卖 536
(一)一般规定 536
(二)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 536
(三)拍卖程序 538
(四)拍卖的效力 539
十 房屋买卖 540
第二章 互易合同 541
第三章 供应合同 542
第一节 普通供应合同 542
第二节 水、电及其他能源的供应合同 543
第四章 赠与合同 544
第一节 一般规定 544
第二节 赠与的类型 545
第三节 赠与的样态 545
第四节 赠与的认定 546
第五节 赠与的主体和客体 547
第六节 赠与的效力 548
第七节 赠与的撤销、变更和解除 549
第五章 募捐 550
第六章 信托合同 551
第一节 一般规定 551
第二节 当事人 552
第三节 效力 554
第四节 金融信托 555
第五节 金融信托中财产的不足 556
第六节 信托的消灭 557
第七节 遗嘱信托 557
第七章 消费借贷合同 557
第一节 一般规定 557
第二节 银行借贷 558
第三节 民间借贷 559
第八章 使用借贷合同 559
第九章 租赁合同 561
第一节 一般租赁 561
一 合同的订立 561
二 合同的效力 562
三 转租 564
第二节 房屋租赁 565
第十章 融资租赁合同 569
第十一章 展览合同 571
第十二章 承揽合同 571
第十三章 建设工程合同 574
第十四章 监理合同 578
第一节 一般规定 578
第二节 监理人的义务、权利和责任 579
第三节 委托人的权利、义务和责任 582
第十五章 房产管理合同 583
第十六章 葬礼服务合同 585
第十七章 邮政合同 586
第十八章 医疗合同 587
第十九章 住宿合同 589
第二十章 储蓄合同 591
第二十一章 信用卡合同 592
第一节 一般规定 592
第二节 信用卡申领合同 592
第三节 特约商店加盟合同 595
第二十二章 交互计算合同 596
第二十三章 雇佣合同 598
第一节 一般规定 598
第二节 受雇人的义务 598
第三节 雇佣人的义务 599
第四节 合同的终止 602
第二十四章 保姆雇佣合同 604
第二十五章 定金合同 605
第二十六章 保证合同 606
第一节 保证的设立和要件 606
第二节 保证在债权人与保证人之间的效力 609
第三节 保证在保证人与债务人之间的效力 611
第四节 保证在共同保证人之间的效力 613
第五节 保证的消灭 613
第二十七章 人事保证合同 614
第二十八章 旅游合同 615
第二十九章 分时使用度假设施合同 617
第一节 一般规定 617
第二节 开发商的义务 620
第三节 买受人的义务 621
第四节 分时使用度假设施计划的终止 623
第三十章 寄托合同 624
第一节 一般规定 624
第二节 营业场所的寄托 626
第三节 仓储 627
第四节 讼争物寄托 629
第五节 变例寄托 629
第六节 保险箱服务 629
第七节 泊车 630
第三十一章 保安合同 631
第三十二章 运输合同 631
第一节 一般规定 631
第二节 客运 632
第三节 货运 633
第四节 多式联运 636
第三十三章 承揽运输合同 637
第三十四章 委托合同 638
第三十五章 寄售合同 640
第三十六章 行纪合同 641
第三十七章 保理合同 643
第三十八章 居间合同 645
第三十九章 广告合同 646
第一节 普通广告合同 646
一 一般规定 646
二 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 646
(一)广告商的权利和义务 646
(二)广告主的权利和义务 647
(三)广告的缺陷与合同的消灭 648
第二节 广告传播合同 648
第三节 广告创作合同 649
第四节 广告赞助合同 649
第四十章 咨询合同 649
第四十一章 培训合同 651
第四十二章 著作权转让合同 652
第四十三章 著作权使用许可合同 653
第四十四章 出版合同 654
第四十五章 演出合同 655
第四十六章 著作权集体许可合同 656
第四十七章 技术开发合同 656
第一节 一般规定 656
第二节 委托开发合同 659
第三节 合作开发合同 660
第四十八章 技术转让合同 661
第一节 一般规定 661
第二节 专利权和专利申请权转让合同 662
第三节 技术秘密转让合同 663
第四十九章 专利实施许可合同 665
第五十章 技术服务合同 667
第五十一章 商标权转让合同 668
第五十二章 商标使用许可合同 669
第五十三章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合同 670
第五十四章 农地使用权转让合同 673
第五十五章 私人墓地服务合同 676
第五十六章 代理商合同 677
第五十七章 特许合同 679
第五十八章 分销合同 681
第五十九章 特许专营合同 682
第六十章 射幸合同 684
第六十一章 终身定期金合同 685
第六十二章 保险合同 687
第一节 一般规定 687
第二节 人身保险 692
第三节 财产保险 695
第六十三章 合会合同 698
第六十四章 和解合同 702
第六十五章 委弃财产合同 703
第三题 侵权行为之债 705
第一章 一般规定 705
第一节 基本概念 705
一 损害赔偿责任 705
二 共同侵权 706
第二节 责任能力 707
第三节 责任限制 708
第四节 责任免除 708
第五节 损害赔偿责任与其他法律制度的关系 710
第六节 侵权行为的一般规定 710
第二章 一般侵权行为 711
第一节 侵害人格权的行为 711
第二节 侵害财产权的行为 714
一 侵害有形财产权 714
二 侵害无形财产权 715
三 侵害债权 715
第三节 侵害知识产权的行为 716
第四节 专家责任 717
第五节 侵害无名权利的行为 718
第三章 特殊侵权行为 718
第四章 侵权责任确定 721
第一节 责任方式及范围 721
一 损害赔偿责任的实现 721
二 精神损害赔偿 723
三 惩罚性赔偿 725
第二节 责任竞合 725
第四题 其他单方行为所生之债 726
第一章 一般规定 726
第二章 悬赏广告 726
第一节 普通悬赏广告 726
第二节 优等悬赏广告 727
第三章 无因管理之债 728
第四章 不当得利之债 729
附编 国际私法 733
第一题 一般规定 733
第二题 人身关系的法律适用 737
第一章 自然人 737
第一节 自然人的属人法 737
第二节 自然人的国籍或法域居民身份 737
第三节 自然人的住所和居所 738
第四节 自然人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 738
第二章 法人 738
第三章 非法人团体 739
第四章 亲属 739
第一节 婚姻 739
第二节 家庭 740
第五章 继承 742
第三题 财产关系的法律适用 743
第一章 财产的范围 743
第二章 物权 743
第三章 知识产权 745
第四章 债法总则 745
第五章 债法分则 746
第一节 合同之债 746
第二节 侵权行为之债 749
第三节 其他单方行为所生之债 7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