绪论 1
一、研究动因 1
二、研究保安业法律制度问题的目的和意义 6
三、研究思路和方法 7
四、主要观点和创新之处 8
第一章 保安业法的基本理论 9
一、基本概念 11
二、现代保安业发展的理论基础 12
三、我国保安业法的指导思想、立法宗旨和基本原则 20
四、安保义务的法理阐析 25
第二章 广东保安业的历史发展与走向 33
一、广东保安业的历史发展 35
二、广东保安业的法律地位与性质 39
三、广东保安公司与公安机关的关系 45
四、广东保安业的走向 50
第三章 广东保安业的法制建设及其法治化路径 57
一、广东保安业法制建设概述 59
二、广东保安业的法制缺陷 63
三、广东保安业法制建设方面存在问题的原因 71
四、广东保安业法治化路径 74
第四章 广东保安业网络化和信息化的法律问题 85
一、网络化和信息化:广东保安业飞跃发展的必由之路 87
二、广东保安业网络化和信息化的蓝图构设 90
三、广东保安业网络化和信息化建设的法律实践 95
四、广东保安业网络化和信息化建设的法律缺陷及其原因 99
五、广东保安业网络化和信息化建设的法治保障 107
第五章 广东保安业与保险业联结的法律问题 117
一、广东保安业的主要风险 119
二、广东保安业保险的运营模式 125
三、广东保安业投保遇到的主要问题 130
四、建立并完善广东保安业与保险业的联结机制 132
第六章 广东与台湾保安(全)业法律制度之比较 139
一、粤、台的保安(全)业的实践与立法 141
二、保安(全)业的法治环境比较 142
三、保安(全)业的定性比较 143
四、保安(全)业的行业地位比较 144
五、保安(全)业的主管机关及其与警察部门的关系比较 145
六、保安(全)人员的条件要求比较 147
七、保安(全)业的主要服务项目比较 148
八、保安(全)业的安防技术要求比较 150
九、保安(全)业的行业风险保障机制比较 151
第七章 广东与日本保安(警备)业立法之比较 153
一、立法主体之比较 155
二、立法目的之比较 156
三、立法框架之比较 157
四、保安业(警备业)法主要内容之比较 157
第八章 广东与德国保安业立法之比较 169
一、保安业准入条件及从业者的权利与义务之比较 172
二、保安业的经营范围之比较 179
三、保安业的职业培训之比较 184
四、保安器械的配带及武装守护押运之比较 188
五、保安业与保险业的关系之比较 192
六、保安业的监督管理体制之比较 194
第九章 广东与美国各州民间保安体制之比较 203
一、民间保安体制之产生 205
二、民间保安体制之要素 214
三、对美国各州经验之借鉴 224
第十章 广东建立海外保安公司之探讨 229
一、美国“黑水”保安公司(BLACK WATER)的启示 231
二、广东建立海外保安公司的必要性 235
三、广东建立海外保安公司的可行性 240
四、问题与对策 246
第十一章 广东建立新的保安体系和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构想 255
一、广东建立新的保安体系和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的指导思想和立法原则 257
二、广东新的保安体系的基本框架 259
三、公安机关在新的保安体系中的地位和作用 264
四、完善广东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 265
附录一 273
主要参考律例 273
附件(一):国务院《保安服务管理条例》(2009年10月13日公布,2010年1月1日起施行) 273
附件(二):公安部《公安机关实施保安服务管理条例办法》(2010年2月3日发布) 281
附件(三):《广东省保安服务管理条例》(1999年4月2日广东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通过,1999年7月1日起施行) 290
附件(四):《日本警备业法》(1972年11月1日起施行) 295
附录二 主要参考文献 304
附录三 前期研究成果(已公开发表部分) 309
后记 3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