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矿产品、化工产品及其他适宜按照材质归类的商品 1
第一节 适用范围 1
第二节 归类方法 2
第三节 对商品的外观性状及包装形式的认定 3
第四节 对商品的材质、化学成分及含量,以及可能影响商品归类的理化指标或理化性能的认定 10
第五节 对商品的加工工艺的认定 24
第六节 对商品的功能用途、使用方法(包括商品后续的加工方法和加工过程)及作用原理的认定 30
第七节 典型实例分析 41
第二章 加工机器及加工设备 55
第一节 适用范围 55
第二节 归类方法 56
第三节 对商品的组成结构的认定 57
第四节 对商品的重量、体积和形态的认定 62
第五节 对商品的加工对象及加工成品的认定 63
第六节 对商品的功能用途、使用环境(或直接母体设备)、加工原理和加工方法及使用方法的认定 74
第七节 对商品的具体加工过程的认定 81
第八节 典型实例分析 82
第三章 升降、搬运、装卸、输送机器及机械设备 91
第一节 适用范围 91
第二节 归类方法 91
第三节 对商品的组成结构的认定 92
第四节 对商品升降、搬运、装卸、输送的对象及商品的使用环境(或直接母体设备)的认定 94
第五节 对商品的功能及工作原理的认定 96
第六节 对商品的具体使用方法的认定 97
第七节 对商品的具体工作过程的认定 97
第八节 典型实例分析 98
第四章 电气或电子控制装置及控制设备 103
第一节 适用范围 103
第二节 归类方法 103
第三节 对商品的组成结构的认定 104
第四节 对商品的控制对象及使用环境(或直接母体设备)的认定 106
第五节 对商品控制的具体参数或项目的认定 109
第六节 对商品的控制原理及控制方法的认定 110
第七节 对用户是否可以或通过何种方式为商品编制程序或设置参数的认定 115
第八节 对商品的具体使用方法的认定 115
第九节 对商品的具体工作过程的认定 116
第十节 典型实例分析 117
第五章 测量或检验仪器、器具、机器及装置 123
第一节 适用范围 123
第二节 归类方法 124
第三节 对商品的组成结构的认定 125
第四节 对商品的测量或检验对象的认定 132
第五节 对商品测量或检验的参数或项目及参数的物理单位的认定 145
第六节 对商品测量或检验的具体原理、方法及商品的使用方法的认定 167
第七节 对商品显示、输出或存储测量或检验结果的方式及显示、输出或存储的测量或检验结果的内容的认定 169
第八节 对商品测量或检验的精度及量程的认定 172
第九节 对商品的直接母体设备(或使用环境)的相关信息的认定 175
第十节 对商品的具体测量或检验过程的认定 179
第十一节 对商品除测量或检验功能之外是否具有其他功能及具有哪些其他功能的认定 180
第十二节 典型实例分析 183
第六章 电气发光及照明装置 191
第一节 适用范围 191
第二节 归类方法 194
第三节 对商品的组成结构的认定 195
第四节 对商品的发光类型、发光方式及发光原理的认定 198
第五节 对商品的使用环境(或商品的直接母体设备)的认定 201
第六节 对商品的用途、使用方法及工作过程的认定 202
第七节 典型实例分析 208
第七章 其他机器、电子及电气装置、交通工具、仪器、计时装置 217
第一节 适用范围 217
第二节 归类方法 217
第三节 对商品的外观性状、材质(必要时还包括化学成分及含量)及加工工艺,或对商品的组成结构的认定 218
第四节 对商品的功能用途、工作原理、使用环境(或直接母体设备)及使用方法的认定 222
第五节 对商品的具体工作过程的认定 224
第六节 典型实例分析 225
第八章 零部件 227
第一节 适用范围 227
第二节 归类方法 227
第三节 对商品是否应按照零部件归类的判定 228
第四节 对商品的相关要素的认定 231
第五节 对商品的直接母体设备的信息的认定 237
第六节 典型实例分析 240
第九章 企业如何向海关提供商品资料 245
第一节 目前进出口企业向海关提供商品资料时存在的问题 245
第二节 进出口企业向海关提供商品资料时应注意的事项 249
第三节 商品说明资料的模板化管理 251
第四节 商品说明资料模板 252
第五节 相关建议 2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