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绪论 1
第一节 海商法之意义 1
第二节 海商法之性质 2
第三节 海商法之沿革 3
第四节 海商法之法系 5
第五节 海商法之革新趋势 6
第六节 海商法之统一事业 6
第二章 通则 8
第一节 船舶之意义 8
第二节 不适用海商法之船舶 9
第三节 船舶之性质 10
第四节 船舶之种类 11
第五节 船舶之文书 13
第六节 船舶之登记 19
第七节 船舶之扣押 23
第八节 海商法之法原 24
第三章 船舶 25
第一节 船舶所有权 25
第二节 船舶经理人 29
第三节 船舶所有人责任之限制 31
第四节 优先权及抵押权 45
第四章 海员 54
第一节 海员雇佣契约 54
第二节 船长 56
第三节 船员 65
第五章 运送契约 69
第一节 总论 69
第二节 货物运送 72
第三节 旅客运送 83
第六章 船舶碰撞 87
第一节 船舶碰撞之条约 87
第二节 船舶碰撞之意义 87
第三节 船舶碰撞之责任 88
第四节 请求权之消灭 89
第五节 加害船舶之扣押 89
第六节 船舶碰撞之诉讼 89
第七节 本章之适用范围 90
第七章 救助及捞救 91
第一节 总论 91
第二节 救助之义务 93
第三节 报酬之请求及其金额之决定 93
第四节 救人者之参加分配权 94
第五节 碰撞之救助 95
第八章 共同海损 97
第一节 海损之意义及种类 97
第二节 共同海损 98
第九章 海上保险 111
第一节 保险之事故 111
第二节 海上危险无精确之统计 112
第三节 保险契约之作成 113
第四节 海上保险之种类 114
第五节 保险时期 116
第六节 保险价额 117
第七节 损害额之计算方法 119
第八节 保险人之责任 120
第九节 海上保险契约之消灭 121
第十节 委付制度 123
第十一节 危险发生之通知 130
第十二节 货物所受损害之通知 131
第十三节 保险金额之给付 132
第十四节 请求权之消灭 1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