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法西斯蒂国家——组合国家 1
一组合国家之概念与意义 1
二 组合国家之成立 4
墨索里尼执政前之组合运动 5
墨索里尼执政后之组合国家 8
三 组合国家之组织 13
纵的组织(联合组合) 13
基本组合 13
联合组合 16
全国联合组合 17
组合部 18
横的组织(协同组合) 20
全国协同组合评议会 20
中央组合委员会 24
常任特别委员会 25
第二章 宪法 26
第三章 国王之地位与权力 35
第四章 法西斯蒂大评议会 42
大评议会之产生 42
大评议会之组织 43
大评议会之会议及其地位 47
第五章 立法制度上——上议院 50
第六章 立法制度下——下议院 60
一法西斯党当政前的下议院 60
构成下议院之议员人数 61
议员任期 61
被选者之资格 61
选举者之资格 62
议员之权利 64
议员之分子 64
选举之方法 65
二 法西斯党当政后之下议院 67
选举之方法 67
选举之名单 71
取得选举权之资格 87
投票者之手续 88
新国会之性质 90
议会之议事程序 91
提案权 91
议事与表决 92
会期 93
会长职员及其任务 93
议会内各称委员会 95
第七章 行政制度上——内阁制度 104
一墨索里尼组阁前之内阁(一八四八——一九二二) 104
内阁之构成与组织 104
内阁之战权 106
历届内阁之变迁 107
二 墨索里尼组阁后之内阁(一九二二年至现在) 110
第一个时期(一九二二——一九二五) 110
第二个时期(一九二五——一九二九) 111
第三个时期(一九二九至现在)——首相之权力与职责 116
第八章 行政制度下——地方政治制度 121
一地方政府之创制及其分级 121
二 省政治制度 123
甲 法西斯蒂执政前之省政治制度 123
省政府之创制 123
省之面积与人口 123
省长与省政府委员会 124
省议会 124
省行政委员会 126
乙 法西斯蒂执政后之省政治制度 127
三 市区政治制度 131
甲 法西斯蒂执政前之市区政治制度 131
乙 法西斯蒂执政后之市区政治制度 135
四 罗马市政治制度 141
第九章 司法制度 147
一司法组织 147
甲 普通法院 147
(1)县法院 148
(2)高等法院 148
(3)上诉法院 149
(4)最高法院 150
乙特别法院 150
(1)巡回法院 151
(2)上议院高等裁判法庭 151
(3)国务会特设第四部 153
(4)特别法庭 154
二 法官与法律 155
第十章 文官制度 160
文官之分类 160
文官之考绩 161
文官之晋级 162
文官之惩戒 163
办公时间 165
例假 165
文官之俸给 166
文官之退休与恤金 166
文官之组织 168
文官之考选 1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