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言及文告 1
布告全国同胞书 民前一年 1
大元帅就职宣言 民国六年九月十日 3
通令宣布北京伪政府乱国盗权罪状 民国六年十月三日 3
通令将士宣告讨逆护法原由 民国六年十一月十八日 6
以云南首义日为国庆纪念日布告 民国六年十二月二十四日 7
中华民国七年元旦大元帅布告 民国七年一月一日 8
盐税收归军政府布告 民国七年三月八日 9
反对北京非法政府发行七年公债通电 民国七年三月九日 9
改造宣言 民国十二年 10
论著 13
农功 民前二十一年前後 13
平实开口便错 民前四年九月十五日 16
我的回忆(译文)民前一年九月底 19
对外宣言稿(部份译文)民前一年九月底 30
平白的话(译文)民国八年五月下旬 31
发扬民治说帖 民国十二年年底 34
译著 37
赤十字会救伤第一法 民前十五年五月前 37
演讲 115
革命是拯救中国的唯一法门 民前九年十月二十五日在檀香山正埠荷梯厘街戏院的演说 115
实行革命建立共和国家 民前九年十月二十五日在檀香山正埠利利霞街戏院的演说 115
发扬民族主义精神建立共和政体(译文) 民前九年十月中旬在檀香山正埠的演说 116
以和平的手段达成革命目标(译文) 民前八年四月在旧金山的演说 116
欲救中国必先推倒满清 民前五年在槟榔屿平章会馆的演说 117
满清不倒中国势必再亡 民前四年在槟榔屿小兰亭俱乐部的演说 119
革命须有勇气与方法 民前二年十月十二日在槟榔屿的演说 121
国与己身的关系如身体之於发膚 民前一年五月二十九日在中国同盟会葛仑分会成立大会的演说 121
在士得顿葛仑砵仑等地的筹款演说(摘录) 民前一年七月 122
利用外资以振兴中国工商业 民前一年九、十月在欧洲的演说 123
中国今後将致力於民生主义的实践 民前一年十一月十日在上海中国同盟会本部欢迎大会的演说 124
中国革命的社会意义(译文) 民国元年四月一日在南京中国同盟会会员饯别宴的演说 124
民国人民皆有应尽之义务 民国元年八月二十一日上午在烟台各界欢迎会的演说 127
同盟会与各党合并的目的在实行两党政治 民国元年八月二十一日下午在烟台社会党同盟会联合欢迎会的演说 127
同盟会对会外人应互相亲爱以巩固中华民国 民国元年八月二十五日在北京同盟会欢迎会的演说 128
解决民生问题 民国元年八月二十五日在国民党成立大会上的演说 128
广东有三大问题尚待解决 民国元年八月二十九日在北京广东公会欢迎会的演说 130
速修铁路以立富强之基 民国元年九月二日在北京中华民国铁道协会欢迎会的演说 130
报界应鼓吹借款修筑铁路 民国元年九月二日在北京报界欢迎会的演说 131
当前急务在实行民生主义 民国元年九月十九日在山西同盟会欢迎会的演说 132
军人的责任即在国防 民国元年九月二十日在山西军界欢迎会的演说 135
共和国体与专制国体不同 民国元年九月二十日在山西实业界学界及各党派欢迎会的演说 136
共和的意义 民国元年九月二十一日在石家庄国民党交通部欢迎会的演说 137
发明机器以凌驾各国 民国元年十二月二十二日在上海机器公会成立大会的演说 138
和平统一移兵於工 民国十二年二月二十二日在广州军事会议上的训话 139
谈话 141
幽禁使馆中与译员邓廷铿的谈话 民前十六年九月八日在清廷驻英公使馆内 141
与伦敦各报记者谈被幽禁於清廷驻英使馆的经过(译文) 民前十六年九月十七日 144
使馆释出後在苏格兰场陈述被幽禁的经过(译文) 民前十六年九月十七日 147
自述被幽禁於清廷驻英使馆的经过 民前十六年九月与伦敦记者的谈话 150
获释後向律师卡夫陈述被难经过(译文) 民前十六年九月二十九日在英国财政部内 150
唯有革命才能建立中国的新政体(译文) 民前十五年初与「伦敦被难记」俄译者等的谈话 158
与宫崎寅藏笔谈残稿 民前十五年七月至民前十四年七月间在日本 160
离横滨前的谈话(译文) 民前十二年五月 171
革命的目的在驱逐满洲人(译文) 民前十二年六月十四日在新加坡与英国官员的谈话 172
与宫崎寅藏商量会晤李鸿章一事谈话 民前十二年六月二十二日在香港海面的船上 175
联合各派力量促成政治改革(译文) 民前十二年七月在横滨与某君的谈话 175
惠州起义经过及革命前途的展望(译文) 民前十一年春在横滨与展望杂志记者林奇谈话的报导 176
撰写太平天国战史应注意的事项 民前十年在东京与刘成禺的谈话 179
改革会党的目的 民前七年一月在布鲁塞尔与旅比中国留学生的谈话 179
革命方法首重联络人才 民前七年六月二十六日在东京与陈天华等的谈话 180
订定约法为达到立宪政体的途径 民前七年秋与汪精卫的谈话 181
暗杀须视当时革命情形而定 民前七年在日本与胡汉民的谈话 182
革命的目的在保国存种 民前六年三月在日本与胡汉民的谈话 182
革命与维新的分别 民前六年五月二十六日在芙蓉与华侨的谈话 183
设立考试权纠察权以补救三权分立的弊病(译文) 民前六年九月二十九日在东京与该鲁学尼等的谈话 184
将士学习简易救伤法可以自救救人 民前六年十一月在日本与章炳麟的谈话 185
建议池亨吉赴中国为革命活动做见证人(译文) 民前六年十一月二十一日在东京与池亨吉的谈话 185
毁誉无足轻重民前六年十二月在东京与同盟会员的谈话 187
宣传与筹款并重 民前二年一月在旧金山与李是男黄伯耀的谈话 187
监察考试两权为中国历史所独有 民前二年一月间在旧金山与刘成禺的谈话 189
设立革命公司以筹饷 民前一年四月七日在芝加哥与梅乔林等的谈话 191
武昌起义後在纽约告鹤冈永太郎返国行程计划(译文) 民前一年九月初在纽约与鹤冈永太郎的谈话 192
尽速建立中央政府维持中国前途 民前一年九月在伦敦与康德黎的谈话 193
革命乃全国人民共同意愿 民前一年九月在伦敦与英国记者的谈话 193
革命之後当建立共和联邦政体 民前一年十月在巴黎与巴黎日报记者的谈话 193
中国革命的目的在建立共和政府 民前一年十月在巴黎的谈话 194
返国前与法国东方汇理银行总裁西蒙的谈话(译文) 民前一年十月三日 195
借外债以谋新政府之建设 民前一年十月二十六日在新加坡与邓泽如等的谈话 198
革命之成败不在金钱而在热心 民前一年十一月六日或七日在上海与大陆报主笔的谈话 198
中国革命乃顺天应人之行动 民国成立前在日本与俄国无政府党驻日代表罗斯基等的谈话 200
无政府论为可望而不可即的理想 民国成立前与冯自由的谈话 201
Anarchist应译作无头政府 民国成立前在新加坡与张永福的谈话 201
自述革命思想及行动之缘起 民国成立前在日本与宫崎寅藏的谈话 202
论立志 民国成立前在横滨与刘成禺等的谈话 203
为四万万同胞感谢诸君光复之功 民国元年一月一日在镇江与欢迎者的谈话 204
列强承认与民国前途(译文)民国元年在南京与麦高迈的谈话 204
中华民国(译文)民国元年七月在上海与独立杂志李佳白的谈话 210
为守信诺而北上 民国元年八月十八日与送行者的谈话 213
铁道政策为中国近日最紧要问题 民国元年在溏沽与某报记者的谈话 213
北上宗旨在谋国利民福之政策 民国元年八月二十四日在北京与施愚等的谈话 214
铁路计划十年可成 民国元年八月二十六日在北京与汤漪的谈话 215
国民勿迫袁总统为恶 民国元年八月二十七日在北京与某君的谈话 215
蒙藏消息宜由政府统一分送各报登载 民国元年八月二十七日在北京与袁世凯的谈话 215
筑路与练兵 民国元年八月二十八日在北京与亚细亚日报记者的谈话 216
对中央政府用人的意见 民国元年八月在北京与袁世凯的谈话 219
维持现状与规划将来 民国元年九月三日在北京与某君的谈话 220
对时局的意见 民国元年九月四日在北京与黄远庸的谈话 221
竭力为国共图国事 民国元年九月上旬在北京与梁士诒的谈话 225
实业发达铁路大通後可成极富之国 民国元年九月上旬在北京回访四国银行团的谈话 225
对於西藏问题当由收揽人心着手 民国元年九月上旬在北京与袁世凯关於西藏问题的谈话 226
建筑铁路目的在求富强 民国元年九月十八日在山西与梁上栋的谈话 226
对军政府改组之意见 民国七年四月十一日在广州对全体国会议员的谈话 227
论中国诗 民国七年与胡汉民等的谈话 228
彻底实行三民主义以建设中国 民国十年三月十七日在广州与宫崎寅藏的谈话 228
建立一个由优秀知识份子组成的政府是我们近期的任务(译文) 民国十年四月与远东共和国报界代表在广州的谈话 228
北伐完成後中国当全力援助韩国复国运动 民国十年十一月三日在广州与申圭植的谈话 232
接见韩国专使申圭植後致答词 民国十年十一月十八日在广州 234
与某日人的谈话 民国十三年二月在广东河南士敏厂大元帅府 234
南方政府与俄国的关系不受北京政府承认俄国之影响(译文)民国十三年三月与日本新闻机构—「广州新闻社」记者的谈话 240
论革命意义 242
论诚 242
谈民选议员制度 243
谈宣传文字的运用 244
谈练习演说的要点 244
规章 247
旅欧中国留学生盟书及联系暗号 民前七年春 247
中国同盟会盟书及联系暗号 民前七年六月二十八日 248
手批中国同盟会分会总章 民前四年秋 249
中华革命党盟书 民前二年 251
大总统颁行陆军补官任职及免官免职令(附陆军人员补官任职令草案等三案)民国元年三月十日 251
中日组合规约 民国六年六月十一日 264
中华民国军政府组织大纲 民国六年九月 267
大元帅府秘书处组织条例 民国六年九月十七日 268
大元帅府特别军事会议条例 民国六年九月十七日 270
大元帅府参军处组织条例 民国六年九月十九日 271
军政府公报条例 民国六年九月二十六日 273
军政府公报发行章程 民国六年九月 274
公布陆军部组织条例(附陆军部职员表)民国七年三月六日 275
公布取销北京非法政府擅定七年内国公债条例及发行办法议决案 民国七年三月十八日 284
公布陆军部练兵处条例(附陆军部练兵处职员表)民国七年四月九日 286
公布大理院暂行章程 民国七年四月二十二日 289
公布外交部组织条例(附外交部职员表)民国七年四月二十二日 290
公布卫戍总司令部组织暂行条例(附军政部卫戍总司令部职员表)民国七年四月二十九日 293
函电 297
致郑藻如陈富强之策书民前二十二年 297
伦敦蒙难时致康德黎小简 民前十六年九月十三日 299
复伏尔霍夫斯基告阅某文後意见函(译文)民前十五年二月十三日 300
致洛克哈特询问居留香港权利是否遭到剥夺函(译文)民前十五年八、九月间 300
复犬养毅告定期往访函 民前十五年九月二十三日 301
致犬养毅请劝说日本政府援助惠州起义函 民前十二年闰八月二十八日 301
致刘学询约定合作事宜并望代筹资金函 民前十二年九月上旬 302
复南方熊楠告拟於离日前往访函(译文)民前十二年十月二十日 304
复南方熊楠告采集石茵情形函 民前十一年五月十六日 305
致宫崎寅藏告以已到横滨即将前往布哇函 民前九年六月九日 305
致麦克威廉士告已抵纽约拟往访函(译文)民前八年六月十日 306
致麦克威廉士告文稿(即「中国问题的真解决」)已完成函(译文)民前八年七月二十一日 306
致麦克威廉士商讨文稿刊印有关事宜函(译文)民前八年七月二十七日 307
致麦克威廉士询问单行本是否印妥函(译文)民前八年八月六日 307
复麦克威廉士告单行本封面题「革命潮」函(译文)民前八年八月十七日 308
致菅原传告拟往访函(译文)民前六年四月十六日 308
致鲁塞尔关於阅「中国之谜」一文的感想函(译文)民前六年九月二十二日 309
复鲁塞尔论中国社会经济问题的性质函(译文)民前六年十月十一日 309
致汪精卫等嘱尽力维持民报电 民前五年十月七日 311
复汪精卫可再商回东事电 民前五年十月下旬 311
致汪精卫告暹款及万当邀萱邓同来电 民前五年十月下旬至十一月间 312
复池亨吉告已离安南函节略(译文)民前四年一月七日 312
致池亨吉告革命军已攻占河口电(译文)民前四年四月二日 313
致池亨吉告军事行动进行顺利电(译文)民前四年四月十日 313
致池亨吉转胡汉民(衍鸿)云南河口之役报告函 民前四年五月 313
致张永福请代租屋函 民前四年六月十五日 318
复张继论辞同盟会总理职事函 民前三年九月三十日前后 319
致荷马李请设法查明列强重要军事文件内容函(译文)民前二年二月十四日 319
致荷马李告中国革命现状函(译文)民前二年四月一日 321
致荷马李商讨承购军火事宜函(译文)民前二年四月十六日 322
致池亨吉请偕宫崎寅藏至船上晤面电(译文)民前二年五月三日 323
复荷马李告各地革命情势函(译文)民前二年七月七日 323
复荷马李请速筹款并敦促布斯将款项寄来函(译文)民前二年八月二十六日 324
复荷马李望速筹款并告译书及练兵等事函(译文)民前二年十月六日 325
致邓泽如有要事相商函 民前二年 327
致黄兴告抵美电 民前二年十二月二十三日 327
致旧金山致公总堂职员谢函 民前一年一月十二日 327
致加拿大某埠同志告即将前往函 民前一年三月八日 328
致胡汉民询广州之役善後电 民前一年三月三十日 328
致旧金山致公总堂职员告即将前往函 民前一年五月十三日 328
复荷马李告国内革命情势并望从事对英工作函(译文)民前一年闰六月十六日 329
复荷马李告仍拟在欧建立总部及四川发生风潮函(译文)民前一年八月四日 330
致犬塚太郎告收到萱野来电函(译文)民前一年九月一日 331
武昌起义後致张呜岐望速率部反正电 民前一年九月初 331
武昌起义後致荷马李望筹措款项电(译文)民前一年九月十日 331
致荷马李告将乘船赴英电(译文)民前一年九月十一日 332
致宫崎寅藏告将抵港电(译文)民前一年十月八日 332
返国前向横滨华侨致谢电 民前一年十一月二日 332
致法国政府告任张翼枢为驻法全权代表电(译文)民国元年一月十一日 333
复蔡元培论临时政府用人方针函 民国元年一月十二日 333
复胡礼垣主张大同函 民国元年一至二月间 334
致王鸿猷(子匡)请与杜次珊商借款事函 民国元年二月九日 334
聘赵凤昌为枢密顾问书 民国元年二月九日 334
复章炳麟关於汉冶萍借款事函 民国元年二月十三日 335
为传闻黄兴欲为总理一事复章炳麟函 民国元年二月二十二日 336
复盛宣怀允为回国一事尽力函 民国元年二月二十三日 337
复蔡锷告拟即派人前往四川筹划统一事宜电 民国元年二月二十四日 337
致陈锦涛请洽朱佩珍颁公股以为资本事函 民国元月二月二十六日 338
致鄂省同志盼勿与孙武冲突电 民国元年二月 338
复袁世凯告参议院已同意唐绍仪为国务总理电 民国元年三月十一日 338
复盛宣怀赞成发展实业函 民国元年三月十五日 339
复中华银行董事局允担任总董函 民国元年七月二十六日 339
复社会党崇明支部地税研究会婉辞邀约函 民国元年八月二十日 339
复阎锡山告事毕即赴晋电 民国元年九月一日 340
致袁世凯请饬农林部酌派精通矿业学者随同考察电 民国元年九月二十一日 340
致美洲同志述国内政情函 民国元年十月九日 341
致荷马李告米契尔未至上海及北上情形函(译文)民国元年十月十三日 342
致袁世凯请颁给朱尔典勋章电 民国元年十月十九日 343
为中国铁路总公司成立致贵州省议会函 民国元年十月 343
致袁世凯周学熙请仍将源丰润等户押产拨充中国公学经费电 民国元年十一月四日 344
致周学熙望速结借款函 民国元年十二月十九日 344
复黄兴解释其遭陈其美误会一事函 民国三年五月二十九日 345
复黄兴望勿妨碍讨袁计划函 民国三年六月三日 347
致卢慕贞夫人嘱将汇单寄回函 民国三年十月二十七日 347
致卢慕贞夫人告汇款用途函 民国三年 347
致某人告款已汇家中电 民国四年二月二十二日 348
致金山中华民国总公会述借款立案及通信等事函 民国四年二月二十八日 348
致宫崎寅藏祝贺其候补众议院议员函 民国四年二月二十八日 350
致中华会馆董事请筹捐钜款以充讨袁军费函 民国五年二月四日 350
致黄兴告国内政情并望在日购买枪械函 民国五年五月二十日 352
致阮本畴告不宜运送飞机回国函 民国五年七月 356
通告醵资安葬陈其美函 民国六年四月一日 356
与岑春煊唐绍仪联名邀程璧光前往共商护法事宜函 民国六年六月二十三日 357
致陆荣廷望接受国会所付兴师讨贼责任电 民国六年九月三日 357
致黎元洪望早日南下电 民国六年九月三日 358
致国会就职公函 民国六年九月七日 358
聘吴景濂为高等顾问函 民国六年九月十三日 358
致唐继尧告特派章炳麟为代表赴滇共商护法方略电 民国六年九月十三日 359
致陆荣廷勖勉出师援湘电 民国六年九月十七日 359
致国会非常会议告派戴传贤出席报告外交问题函 民国六年九月二十二日 359
致陆荣廷告军事内国公债筹募事宜电 民国六年九月二十九日 360
致唐继尧告军事内国公债筹募事宜电 民国六年九月二十九日 360
致仰光支部告以就任大元帅请筹款以济军用函 民国六年十月十日 360
致张煦望与唐继尧声应气求联为一致电 民国六年十月二十七日 361
致周子贞请协助邓耀召集军队函 民国六年十月三十日 361
致陆石泉请协助邓耀召集军队函 民国六年十月三十日 362
与唐继尧等联名致日本当局电 民国六年十一月二十日 362
复金国治等勖勉克复五华电 民国六年十一月二十一日 363
复袁祖铭勖勉努力讨逆电 民国六年十一月二十一日 363
复张煦勖勉继续努力进行讨逆电 民国六年十一月二十一日 364
复唐继尧贺克复合江等处电 民国六年十一月二十五日 364
复刘显世贺克复江津电 民国六年十一月二十九日 364
致唐继尧酌量实际状况委任黄复生卢师谛电 民国六年十一月二十九日 365
致章炳麟告致日本政府电已发及号电未到电 民国六年十一月二十九日 365
致李纯陈光远贺年电 民国七年一月一日 365
委任王奇为四川靖国联军川北总司令并望转喻其他各军一致讨逆电 民国七年一月二日 366
致唐继尧刘显世告已任王奇为川北总司令并请转前敌将官妥为联络电 民国七年一月二日 366
致唐继尧贺就滇川黔三省总司令职电 民国七年一月二日 367
复李汝舟望鼓励将士奋勉戎机一致向南会师武汉电 民国七年一月十二日 367
复熊克武贺任川军总司令并望努力前进电 民国七年一月十四日 367
复唐继尧告王季抚到时自当妥为接洽电 民国七年一月十五日 368
复唐继尧望迅速出兵长江电 民国七年一月十九日 368
复黎天才勖督率所部奋勉戎行电 民国七年一月十九日 368
复刘志陆吕一夔勖克复潮汕并告赴闽行期未定电 民国七年一月十九日 369
复唐继尧对刘存厚接治事望烛察情伪相机进行电 民国七年一月二十一日 369
复吕超王维纲勖护法决心并盼早日东下武汉会师中原电 民国七年一月二十一日 369
复石青阳贺克复顺庆电 民国七年一月二十一日 370
复夏之时告川事必为根本解决电 民国七年一月二十一日 370
复石星川等辟调和谬说并望力挫贼锋电 民国七年一月二十二日 370
复吴昆等重申护法决心电 民国七年一月二十二日 371
复唐克明告胜败乃兵家常事望收拾残馀重张旗帜电 民国七年二月一日 371
复谭浩明贺收复岳城电 民国七年二月一日 372
复李书城等勉举义湘西电 民国七年二月四日 372
致西南护法各省将帅电 民国七年二月二十二日 372
复徐孝刚锺体道等勖深明大义矢志护法电 民国七年二月二十二日 374
致四川诸将帅嘉勉收复成都电 民国七年二月二十五日 374
复王安富勖勉树义酉秀黔彭四邑电 民国七年二月二十五日 375
致杨纯美李逊三告收到汇款及各省军情函 民国七年二月二十七日 375
致刘显世谢函 民国七年二月 376
复李书城勖主持鄂军电 民国七年三月九日 376
任石青阳为四川陆军第二师师长兼川北镇守使电 民国七年三月十二日 377
任王安富李善波为四川靖国军援鄂第一路总司令及副司令电 民国七年三月十二日 377
致滇川黔各军告任石青阳新职电 民国七年三月十三日 378
致范锦堃嘉奖破获龙济光机关电 民国七年三月十四日 378
致李国定勖准备出师不争川中权利电 民国七年三月十四日 378
致李国定望勉杨肇基响应护法电 民国七年三月十五日 379
致唐继尧勉赞助国会经费电 民国七年三月十五日 379
复唐继尧痛惜庾恩晹死事电 民国七年三月十八日 379
致黄复生告王安富已率军出发进规荆宜并望随时指示机宜电 民国七年三月二十日 380
致王安富告进规荆宜已电黄复生查照并望就其承受方畧电 民国七年三月二十日 380
致夏述唐奖励决心攻闽电 民国七年三月二十三日 381
嘉奖李烈钧电 民国七年三月二十三日 381
复旅沪公民调和会责以公民调和之谬误电 民国七年三月二十三日 381
复黄复生等准所请通电严缉何绍培事电 民国七年三月二十五日 382
致唐继尧等通告裁撤四川调查员李元白电 民国七年三月二十六日 382
复方声涛勉声讨李厚基电 民国七年四月二日 383
致李元白令知裁撤四川调查员电 民国七年四月九日 383
致李国定请速返粤电 民国七年四月十日 383
复熊克武促就任川督以坚定川中讨逆决心电 民国七年四月十日 383
致郭昌明奖励恢复六县电 民国七年四月十七日 384
复李烈钧嘉勉完成屠龙防务电 民国七年四月二十二日 384
复叶荃勖勉出师援鄂电 民国七年四月二十七日 385
致熊克武等望优恤张煦遗族电 民国七年四月二十七日 385
复郭昌明告已电请优恤张煦遗族电 民国七年四月二十七日 385
致熊克武等请查明颜德基陈炳堃讨逆事实以凭加委电 民国七年四月二十九日 386
复景昌运等告已电请查明颜德基陈炳堃事以凭加委电 民国七年四月二十九日 386
致阮本畴告来函及款收到与辞军政府职等事函 民国七年五月十九日 386
致孙科告近况函 民国七年七月四日 387
致孙科谈读书函 民国七年七月二十六日 388
致孙科告李公武携回款事并望暇时译书函 民国七年八月十二日 389
与岑春煊等致参众两院以和平根本解决为救国唯一方针电 民国七年十月 389
致威尔逊告中国政情并请拯救中国之民主与和平函(译文节录)民国七年十一月十八日 391
与岑春煊等致参议院通知致北京以三事相约电文电 民国七年十二月 391
与岑春煊等致李纯请转告北方迅速决定军与匪之区别电 民国八年一月二日 393
致林森等望促成伍朝枢出席国会函 民国八年一月六日 393
与岑春煊等致徐世昌告出席和议代表名单电 民国八年一月九日 394
与岑春煊等致徐世昌请查明撤退北军行动电 民国八年一月十一日 394
与岑春煊等致徐世昌告改派缪嘉寿为代表电 民国八年一月十四日 395
向麦克威廉士致谢并邀其来华一游函(译文)民国八年八月二十六日 395
致阮本畴告款已收到及军事进展函 民国十年一月二十二日 396
劝徐世昌引退电 民国十年五月五日 396
致徐谦告许助陈汉明款事函 民国十年 398
致廖仲恺曹亚伯告汇款及辛慈赴大本营应注意事项函 民国十一年三月八日 398
致曾公乐告捐款已备收条到领函 民国十一年七月十三日 399
复苪恩施告北上尚需时日函(译文)民国十一年八月二十六日 399
致王宠惠告嘱谢持北上致意函 民国十一年十二月六日 400
复徐谦嘱宣言抄录後即请送回函 民国十一年底十二年初 400
复陆世益论兵工计画函 民国十二年一月 401
复李烈钧勉完成移防电 民国十二年四月十二日 401
致宋庆龄夫人介绍郭介卿来见函 民国十二年夏 402
致胡汉民杨庶堪告处置广九铁路复业事宜函 民国十二年六月七日 402
致孙科望大家同心协力共扶危局函 民国十二年六月七日 403
致孙科望竭力筹款以应军需函 民国十二年六月十二日 404
致胡汉民等饬代行一切政事函 民国十二年八月四日 404
致胡汉民杨庶堪嘱设法增发刘玉山部伙食费函 民国十二年八月五日 405
致杨庶堪告军事进展及造币厂归属函 民国十二年八月五日 405
致杨庶堪告勘察博罗附近地形函 民国十二年九月二日 406
为蒋光亮范石生事复杨庶堪函 民国十二年九月四日 406
致日本皇室慰问地震灾情电(译文)民国十二年九月四日 407
致宫崎民藏慰问震灾函 民国十二年九月二十一日 408
致马超俊告将造起之枪交廖行超取价函 民国十二年十一月十四日 408
致朱培德望继续努力剿灭残敌函 民国十二年十一月十九日 408
致朱培德请注意北江军队移动时机函 民国十二年十二月四日 409
复谢万宽告款已收到函 民国十二年十二月六日 409
致加拉罕哀悼列宁逝世电(译文)民国十三年一月二十五日 409
致朱培德望即日赶赴前方杀贼函 民国十三年一月二十六日 410
致太戈尔欢迎访华函(译文)民国十三年四月七日 410
邀请福特来华访问函(译文)民国十三年六月十二日 410
致范石生廖行超望对商团采坚定态度函 民国十三年八月二十九日 411
赴韶关督师前致加拉罕函(译文)民国十三年九月十二日 412
致李福林嘱立即由民团统率长宣布商团罪状合力防乱电 民国十三年十月十三日 413
致胡汉民等请立即收缴商团枪枝电 民国十三年十月十四日 413
致胡汉民告商团事件善後处理事宜电 民国十三年十月十五日 414
致胡汉民嘱严行拿办肇事商团首领电 民国十三年十月十五日 414
饬胡汉民迅速派军占领大新公司电 民国十三年十月十六日 414
致廖行超望竭力拥护革命委员会函 民国十三年十月 415
致徐谦请转告冯玉祥当用革命手段以救国函 民国十三年十月 415
致古岛一雄勉励其竞选国会议员函 416
复徐谦告赞成刘君意见函 416
接读宣言後复徐谦函 416
致张永福询赠波罗事函 417
致胡汉民请委张佑丞名义函 417
致某君告款汇澳门孙眉收电 417
致某君同安健速来电 418
致陈炯明告南雄失守电 418
致阮本畴促返国投资函 418
公牍 419
委任宫崎寅藏在日本全权办理筹资购械事宜状 民前五年九月十三日 419
任王宠惠为外交总长状民国元年一月五日 419
任伍廷芳为议和全权大使状 民国元年一月五日 420
任内田良平为外交顾问状 民国元年一月十五日 420
准颁布陆军编制表令 民国元年一月十六日 420
饬陆军部严加约束士兵令 民国元年一月十六日 420
饬将江南造币厂归财政部管理令民国元年一月二十三日 421
发交财政部核办公文令民国元年一月二十四日 421
批华侨联合会会长王敬祥等呈 民国元年一月三十一日 422
饬内务部编印历书令 民国元年一月 422
饬财政部核办变通军用票办法令 民国元年二月四日 423
颁发陆军暂行给与令文 民国元年二月六日 423
饬陆军部委任宋子扬为徐州军政长令 民国元年二月十日 424
批谭道渊等呈 民国元年二月十一日 424
饬财政部核办沈秉荃呈请代招银行股本令 民国元年二月十二日 427
批内务部请颁文官试验令文 民国元年二月十四日 427
饬财政部办理前清沪道交托比国存款令 民国元年二月十七日 427
批陆军部呈请顾忠琛等任命由 民国元年二月二十八日 428
饬财政部查照承认中华银行为商银行并予补助令 民国元年二月二十九日 428
颁给张蔼蕴优等旌义状民国元年三月一日 429
颁给李笃宾旌义状 民国元年三月一日 430
颁给温庆武旌义状 民国元年三月一日 430
颁给陈新政旌义状 民国元年三月一日 430
颁给少年中国报优等旌义状 民国元年三月一日 430
颁给?吧哇觉群书报社旌义状 民国元年三月一日 431
颁给林镜秋旌义状 民国元年三月一日 431
颁给沈联芳旌义状 民国元年三月一日 431
颁给陈信藩旌义状 民国元年三月一日 432
颁给许柏轩旌义状 民国元年三月一日 432
颁给徐赞周旌义状 民国元年三月一日 432
颁给张永福旌义状 民国元年三月一日 432
颁给何荫三旌义状 民国元年三月一日 433
颁给潘叔谦旌义状 民国元年三月一日 433
颁给槟城书报社优等旌义状 民国元年三月一日 433
颁给印尼松柏港民群书报社旌义状 民国元年三月一日 434
准陆军部所拟编练第三军办法令民国元年三月六日 434
饬陆军部咨商海军部统一长江水师编制委任妥员令 民国元年三月十二日 434
饬财政部核办造币总厂匠徒呈文令 民国元年三月十三日 435
任黄晋三为总统府庶务员状 民国元年三月十四日 436
任彭丕昕为印铸局庶务长兼工正状 民国元年三月十四日 436
任宾步程为金陵机器局局长状 民国元年三月十五日 436
饬财政部核办贾风威请於无锡设分银行令 民国元年三月十六日 436
批财政部呈海外汇业银行则例乞咨参议院提议由 民国元年三月十八日 437
饬内务部咨江苏都督清理阜宁苇荡积弊令 民国元年三月十八日 437
任陈干为三十九旅旅长状 民国元年三月二十日 438
饬财政部核办上海源丰润号押产令 民国元年三月二十一日 438
指拨源丰润等钱号抵押前清沪道部款为中国公学经费令 民国元年三月二十一日 438
批陆海军部请发给长江上下游水师总司令长委任状呈 民国元年三月二十一日 439
批财政部呈复中华银行不能由国家补助呈 民国元年三月二十一日 440
批财政部呈送兴农等银行则例文 民国元年三月二十三日 440
准黄兴呈请予陈鲁恤金令 民国元年三月二十三日 441
饬黄兴优恤刘道一令 民国元年三月二十七日 441
任凌钺等为党务部干部令 民国三年十月二十二日 442
任陈新政为庇能支部长状 民国三年十月二十六日 443
任林照英为蔴坡支部副部长状 民国三年十月二十八日 443
任苏无涯为广西支部长手谕 民国三年十一月二日 443
任弓长杰为联络委员手谕 民国三年十一月三日 444
任宋瑞珊黄碧珊陈槐卿分任高丽丸分部天洋丸分部正副部长令 民国三年十一月二十日 444
任叶独醒伍尚铨为宿务支部正副部长传荣华李启明为吉礁支部正副部长令 民国三年十一月二十六日 444
任吴藻华为江南皖南革命军司令长官令 民国三年十一月二十八日 445
任卢伯筠等为西伯利亚船等分部长令 民国三年十二月四日 445
任梁愚陈乙民为日里属支部正副部长令 民国三年十二月七日 446
任张宗海陈家鼐何天烱为甘肃等支部支部长令 民国三年十二月十六日 446
饬中华革命党总务部不再经手何海呜等给款手谕 民国三年十二月 446
任李萁为革命军广东游击队司令令 民国四年一月三日 447
收到山田纯三郎来款收据 民国四年二月二日 447
任王敬祥为神户大阪支部长状 民国四年二月十一日 447
任李笃彬为巴城筹饷局长状 民国四年三月十九日 447
谕党务部长即寄誓约两本交香港朱卓文收用手令 民国四年四月十七日 448
任金一清为南洋荷属联络委员状 民国四年四月二十九日 448
任黄吉宸为星加坡支部部长状 民国四年七月十六日 448
任彭炳森为仰光支部财务科副主任状 民国四年七月二十二日 449
任张民达为南洋连络员令 民国四年七月三十一日 449
收回公家还款凭单 民国四年九月十三日 449
任刘崛邓铿分为广西广东革命军司令长官手谕 民国四年十月二十六日 449
任石蕴光等为四川各区司令官令 民国四年十月二十七日 450
任赖天球为南赣游击司令令 民国四年十月二十七日 450
任命甲必地等各分部支部正副部长科主任令 民国四年十月二十八日 450
任赵铁桥等四川支部职务令 民国四年十一月二日 451
任洪耀国等职务令 民国四年十一月四日 451
任王守愚为湖北第三区司令官参谋长令 民国四年十一月五日 451
准谢超武辞参谋长职令 民国四年十一月六日 452
颁给李庆标奖状 民国四年十一月十五日 452
颁给何荫三奖状 民国四年十一月十五日 452
颁给郑秀炳奖状 民国四年十一月二十日 452
任郑螺生为霹雳支部正部长 民国四年十一月二十一日 453
颁给吕双合奖状 民国四年十二月一日 453
颁给林元光奖状 民国五年一月二十一日 453
任李南生为怡保支部总务科正主任状 民国五年一月二十四日 454
批冯自由来函 民国五年一月 454
颁给陈秉心奖状 民国五年二月八日 454
任何以兴为大山脚分部总务科主任状 民国五年二月十八日 455
任陈继平为星加坡琼州分部交际科主任状 民国五年二月十八日 455
给久原房之助借款收据及证明书民国五年二月二十日 455
颁给杨其焕奖状 民国五年三月三十一日 456
颁给黄挺生奖状 民国五年四月八日 456
颁给李霭春奖状 民国五年五月十日 456
颁给冯尔琛奖状 民国五年五月十日 457
颁给陈明春奖状 民国五年五月十日 457
谕交胡汉民五千元令 民国五年五月二十四日 457
颁给叶独醒奖状 民国五年六月十日 457
委卢鸿为广属安抚使令 民国五年 458
任范毅为中华革命军四川川西区司令状 458
颁给李源水奖状 458
颁给郑螺生奖状 459
颁给何荫三奖状 459
颁给黄德源奖状 459
颁给邢炳光奖状 459
谕交孙洪伊洋壹万元令 民国六年六月五日 460
特任伍廷芳为外交总长令 民国六年九月十一日 460
特任唐绍仪为财政总长令 民国六年九月十一日 460
特任张开儒为陆军总长令 民国六年九月十一日 460
特任程璧光为海军总长令 民国六年九月十一日 461
特任孙洪伊为内政总长令 民国六年九月十一日 461
特任胡汉民为交通总长令 民国六年九月十一日 461
任王正廷为外交次长令 民国六年九月十一日 461
任居正为内政次长令 民国六年九月十一日 462
著王正廷代理外交总长令 民国六年九月十一日 462
著居正代理内政总长令 民国六年九月十一日 462
特任林葆怿为海军总司令令 民国六年九月十一日 462
特任方声涛为卫戍总司令令 民国六年九月十一日 463
特任李烈钧为参谋总长令 民国六年九月十一日 463
特任章炳麟为秘书长令 民国六年九月十一日 463
特任许崇智为参军长令 民国六年九月十一日 463
任李福林为亲军总司令令 民国六年九月十一日 464
任黄大伟为参军令 民国六年九月十一日 464
任周应时为参军令 民国六年九月十一日 464
任邓玉麟为参军令 民国六年九月十一日 464
任高尚志为参军令 民国六年九月十一日 465
任周之贞为参军令 民国六年九月十一日 465
任罗家衡为秘书令 民国六年九月十一日 465
任刘奇瑶为秘书令 民国六年九月十一日 465
任秦广礼为秘书令 民国六年九月十一日 466
任叶夏声为秘书令 民国六年九月十一日 466
任张大义为秘书令 民国六年九月十一日 466
任马君武为秘书令 民国六年九月十一日 466
任贺替元为秘书令 民国六年九月十一日 467
任刘盥训为秘书令 民国六年九月十一日 467
任张伯烈为秘书令 民国六年九月十一日 467
任平刚为秘书令 民国六年九月十一日 467
任吕复为参议令 民国六年九月十一日 468
任吴宗慈为参议令 民国六年九月十一日 468
任宋渊源为参议令 民国六年九月十一日 468
任周震鳞为参议令 民国六年九月十一日 468
任茅祖权为参议令 民国六年九月十一日 469
任吕志伊为参议令 民国六年九月十一日 469
任王湘为参议令 民国六年九月十一日 469
任马骧为参议令 民国六年九月十一日 469
任王法勤为参议令 民国六年九月十一日 470
任赵世钰为参议令 民国六年九月十一日 470
任邹鲁为参议令 民国六年九月十一日 470
任凌钺为参议令 民国六年九月十一日 470
任王湘为川滇劳军使令民国六年九月十二日 471
任吴宗慈为川滇劳军使令 民国六年九月十二日 471
特任陈炯明为第一军总司令令 民国六年九月十二日 471
任陈群为秘书令 民国六年九月十二日 471
任万黄裳为秘书令 民国六年九月十二日 472
任李执中为参议令 民国六年九月十三日 472
任胡祖舜为参议令 民国六年九月十三日 472
任张大昕为参议令 民国六年九月十三日 472
任谢持为参议令 民国六年九月十三日 473
任彭介石为参议令 民国六年九月十三日 473
任萧晋荣为参议令 民国六年九月十三日 473
任刘英为参议令 民国六年九月十三日 473
任崔文藻为参议令 民国六年九月十三日 474
任刘成禺为参议令 民国六年九月十三日 474
任陆兰清为参军令 民国六年九月十三日 474
任梅培为秘书令 民国六年九月十四日 474
任古应芬为秘书令 民国六年九月十四日 475
任梁树熊为秘书令 民国六年九月十四日 475
任谢英伯为秘书令 民国六年九月十四日 475
任熊英为秘书令 民国六年九月十四日 475
任冯自由为参议令 民国六年九月十四日 476
任苏理平为秘书令 民国六年九月十四日 476
任毛仲芳为参议令 民国六年九月十四日 476
任曹亚伯为参议令 民国六年九月十四日 476
任郭椿森为参议令 民国六年九月十四日 477
任徐之琛为参议令 民国六年九月十四日 477
任徐瑞霖为参议令 民国六年九月十四日 477
任龚政为参议令 民国六年九月十四日 477
任覃超为参议令 民国六年九月十四日 478
任曾彦为参议令 民国六年九月十四日 478
任许继祥为参议令 民国六年九月十四日 478
任黄展云为秘书令 民国六年九月十四日 478
任陈民钟为参议令 民国六年九月十六日 479
任林直勉为秘书令 民国六年九月十六日 479
任李禄超为秘书令 民国六年九月十六日 479
任蒋文汉为秘书令 民国六年九月十六日 479
任林焕庭为秘书令 民国六年九月十六日 480
任时功玖为参议令 民国六年九月十六日 480
任董昆瀛为参议令 民国六年九月十六日 480
任邵元沖为秘书令 民国六年九月十六日 480
任谭民三为参议令 民国六年九月十六日 481
任邓耀为招抚局长状 民国六年九月十六日 481
任杨福田为参军令 民国六年九月十七日 481
任蒋国斌梅培陈永惠为参军处科长令 民国六年九月十七日 481
任黄伯耀李建中为秘书令 民国六年九月十八日 482
任吕复兼秘书令 民国六年九月十八日 482
任林学衡为秘书令 民国六年九月十八日 482
任蒙民伟为参议令 民国六年九月十八日 482
任段雄为参议令 民国六年九月十八日 483
任张华澜为参议令 民国六年九月十八日 483
任梁培为参议令 民国六年九月十八日 483
任李茂之等十人为参议令 民国六年九月十八日 483
任杨大实等十一人为参议令 民国六年九月十八日 484
任丁象谦刘泽龙李国定为参议令 民国六年九月十八日 484
任李含芳为参议令 民国六年九月十八日 484
公布大元帅府参军处组织条例令 民国六年九月十九日 484
任覃振等八人为参议令 民国六年九月十九日 485
任张左丞林镜台为参议令 民国六年九月二十日 485
任邹鲁为财政次长令 民国六年九月二十二日 485
特任徐谦代理秘书长令 民国六年九月二十二日 485
特任廖仲恺代理财政总长令 民国六年九月二十二日 486
任郑祖怡为参军令 民国六年九月二十四日 486
任邓慕韩为参议令 民国六年九月二十五日 486
任叶夏声代理内政次长令 民国六年九月二十五日 486
特任马君武代理交通总长令 民国六年九月二十五日 487
公布军事内国公债条例令 民国六年九月二十六日 487
公布军政府公报条例令 民国六年九月二十六日 487
公布承购军事内国公债人员奖励条例令 民国六年九月二十六日 487
任李炳初为筹饷委员状 民国六年九月二十七日 488
任杨汉魂为筹饷委员状 民国六年九月二十七日 488
任吴铁城等五人为参议令 民国六年九月二十七日 488
任黄承胄为参议令 民国六年九月二十七日 488
任刘汉川为参议令 民国六年九月二十八日 489
任刘成为参军令 民国六年九月二十八日 489
任吴醒汉为参军令 民国六年十月二日 489
缉拿段祺瑞倪嗣冲等令 民国六年十月三日 489
任童杭时为参议状 民国六年十月四日 490
任潘乃德为参议状 民国六年十月四日 490
令参军长许崇智为呈拟就参军处办事细则请批示由 民国六年十月八日 490
派黄大伟代表参加国庆致祭历次殉国先烈典礼令 民国六年十月八日 490
任李玉昆为参军令 民国六年十月九日 491
任曾尚武为参军令 民国六年十月十一日 491
任熊秉坤为参军令 民国六年十月十一日 491
任席正铭为参军令 民国六年十月十一日 491
特任许崇智署理陆军总长令 民国六年十月十四日 492
命黄大伟代理参军长令 民国六年十月十四日 492
任蒋群为参军令 民国六年十月十五日 492
任李国定刘泽龙为四川劳军使令 民国六年十月十五日 492
任林祖涵为湖南劳军使令 民国六年十月十七日 493
任林飞云为秘书令 民国六年十月十九日 493
任蒋国斌为参军令 民国六年十月二十二日 493
特任刘存厚为四川督军令 民国六年十月二十四日 493
任戴愧生为小吕宋筹饷委员状 民国六年十月二十七日 494
任吴山为秘书令 民国六年十月二十九日 494
令代理内政总长居正呈为筹设通俗讲演所及附讲演规程规则各一件由 民国六年十月 494
任张群蒋介石为参军令 民国六年十一月一日 495
任刘汉华为军事委员状 民国六年十一月三日 495
任洪慈瞿钧祁耿寰为参军令 民国六年十一月四日 495
任阮复等五人为内政部秘书方策等三人为内政部佥事令 民国六年十一月五日 495
任孙洪伊为驻沪全权代表令 民国六年十一月五日 496
任刘汉华为东海十六沙护沙督办状 民国六年十一月五日 496
军政府为香山东海十六沙护沙事宜布告 民国六年十一月九日 496
准代理内政总长居正呈请任郑振春等人为佥事李维新为技正令 民国六年十一月二十一 497
饬广东各地民军除潮梅外一律停止行动令 民国六年十一月二十三日 497
任安健为川边宣慰使令 民国六年十一月二十四日 498
任林义顺为参议状 民国六年十一月二十六日 498
任连声海为印铸局长令民国六年十一月二十九日 498
令邓耀停止招抚事宜由 民国六年十二月四日 498
任苏苍为秘书令 民国六年十二月五日 499
任周道万等三人为内政部佥事令 民国六年十二月七日 499
任石青阳为川北招讨使令 民国六年十二月十二日 499
派黄大伟代表参加云南首义国庆日致祭诸先烈典礼令 民国六年十二月二十四日 500
派赵德恒为云南靖国後备军慰问使令 民国六年十二月二十四日 500
着秘书处作书五通交赵德恒带往云南手谕 民国六年十二月 500
任郑启聪为参议令 民国六年十二月三十日 501
任刘景双张汇滔为参军令 民国七年一月二日 501
着石青阳改为川北招讨使令 民国七年一月二日 501
着陈翘等率部往第四师司令部听候指挥令 民国七年一月四日 501
任李建中为湘西劳军使令 民国七年一月六日 502
任但焘为秘书令 民国七年一月八日 502
准代理内政总长居正呈请任锺嘉澍为佥事令 民国七年一月十日 502
任万斌冯中兴为四川军事委员令 民国七年一月十一日 502
准代理内政总长居正呈请任和耀奎为内政部秘书令 民国七年一月十二日 503
任焦易堂为参议令 民国七年一月十二日 503
任刘星海为澳洲筹饷委员令 民国七年一月十四日 503
任陈家鼎岑楼为秘书令 民国七年一月十五日 503
任郭泰祺为秘书令 民国七年一月十五日 504
任李锦纶为外交委员令 民国七年一月十五日 504
任徐世强为秘书令 民国七年一月十五日 504
任罗诚为广州交涉员令 民国七年一月十六日 504
任颜如愚为四川军事特派员令 民国七年一月十七日 505
任萧辉锦为秘书令 民国七年一月十八日 505
准代理内政总长居正呈请任张世忱为秘书乔根为佥事令 民国七年一月十八日 505
准代理内政总长居正呈请任方作桢为佥事令 民国七年一月十八日 505
任刘燧昌为参议令 民国七年一月十九日 506
任严培俊为参议令 民国七年一月十九日 506
任李安邦为行营卫队司令令 民国七年一月二十日 506
特任李烈钧为总参谋长令 民国七年一月二十日 506
任杨华馨为滇边宜慰使令 民国七年一月二十二日 507
任邓柏年为参议令 民国七年一月二十二日 507
任余祥炘为军事委员令 民国七年一月二十二日 507
任田永正为秘书令 民国七年一月二十四日 507
代理内政总长居正呈请任李焕章甘华黼张治中为佥事令 民国七年一月二十四日 508
任徐瑞霖为潮汕筹饷委员长令 民国七年一月二十四日 508
任张鉴安为参议令 民国七年一月二十五日 508
席正铭彭瑞麟因案免职令 民国七年一月二十五日 508
准许崇智辞陆军总长兼职令 民国七年一月二十六日 509
任徐忠立为参议令 民国七年一月二十七日 509
任于均生为参议令 民国七年一月二十七日 509
派朱大符为究办伪造任状骗款私逃一案临时審判长叶夏声萧萱为临时審判员令民国七年一月二十七日 509
任陈家鼎为参议令 民国七年一月二十七日 510
任恩秉彝徐忠立等为参议令 民国七年一月二十七日 510
任方谷为秘书令 民国七年一月二十八日 510
任马素为美东筹饷局长令 民国七年一月二十八日 510
任卢振柳为华侨义勇队司令令 民国七年一月二十九日 511
任陈其权为广州地方審判厅长令 民国七年一月二十九日 511
任侯湘涛为参议令 民国七年一月三十日 511
任梁醉生为秘书令 民国七年一月三十日 511
任易廷熹为秘书令 民国七年二月一日 512
任马超群为秘书令 民国七年二月一日 512
任陈其权为广东地方審判厅厅长令 民国七年二月一日 512
任杨庶堪为四川宣抚使 民国七年二月一日 512
准代理参军长黄大伟呈请任赵精武等二十六人为参军处副官令 民国七年二月一日 513
准署理财政总长廖仲恺呈请任安瑞茳为财政部员令民国七年二月一日 513
任曾景星为参议令 民国七年二月二二日 513
任林君复为参议令 民国七年二月二日 513
任松均等五人为军事委员令 民国七年二月二日 514
任李自芳为参议令 民国七年二月四日 514
任黄肇河为参议令 民国七年二月四日 514
任郑德元为参议令 民国七年二月四日 514
任陈祖烈为参议令 民国七年二月四日 515
任潘训初为参议令 民国七年二月四日 515
任周道万为秘书令 民国七年二月四日 515
任谢心准为参议令 民国七年二月四日 515
准代理内政总长居正呈请任宋华荀为秘书令 民国七年二月四日 516
任林翔为广州地方检察厅检察长令 民国七年二月四日 516
任崔肃平为军事委员令 民国七年二月五日 516
任李述膺甄元熙为参议令 民国七年二月六日 516
任邹苦辛为秘书令 民国七年二月六日 517
任沈靖为参军令 民国七年二月六日 517
任张仁普为广东高等检察厅检察长令 民国七年二月七日 517
任秦树勋为广东高等審判厅长令 民国七年二月七日 517
特任戴传贤代理秘书长令 民国七年二月八日 518
任李元白为四川调查员令 民国七年二月八日 518
准代理内政总长居正呈请任陈承经等三人为佥事令 民国七年二月八日 518
任张兆辰为参议状 民国七年二月十二日 518
任张义华张兆辰为参议令 民国七年二月十二日 519
任彭素民为秘书令 民国七年二月十二日 519
任罗剑仇为湘西军事委员令 民国七年二月十二日 519
准代理内政总长居正呈请任宋树勋曹利民为佥事令 民国七年二月十五日 519
任郑忾辰为参议令 民国七年二月二十一日 520
准代理内政总长居正呈请任陈养愚等三人职务令 民国七年二月二十一日 520
任简书安克庚杨惠为山东军事委员令 民国七年二月二十一日 520
准代理参军长黄大伟呈请任胡光姚为参军处副官令 民国七年二月二十二日 520
准代理内政总长居正呈请任陈呜谈等四人为佥事令 民国七年二月二十二日 521
任蔡庆璋等四人为安南滀臻埠筹饷委员令 民国七年二月二十二日 521
任陈星阁等八人为安南薄寮埠筹饷委员令 民国七年二月二十二日 521
任彭玉田张化璋为安南唝吥埠筹饷委员令 民国七年二月二十二日 521
准内政部呈请明令撤销地方行政长官监督司法以维司法独立令 民国七年二月二十三日 522
任胡汝翼蔡承瀛为参议令 民国七年二月二十五日 522
任李载赓刘白为秘书令民国七年二月二十六日 522
任丘国翰为参议令 民国七年二月二十六日 523
为选举海军总长咨国会非常会议文 民国七年二月二十七日 523
程璧光治丧事宜令 民国七年二月二十七日 523
任王用宾为参议令 民国七年二月二十七日 524
任王用宾为参议状 民国七年二月二十七日 524
任焦易堂为陕西劳军使令 民国七年二月二十七日 524
特派海军总司令林葆怿为程璧光治丧令 民国七年二月二十八日 524
饬代理财政总长廖仲恺拨给银三千元为程璧光治丧费令 民国七年二月二十八日 525
批警卫军统领胡汉卿等请恤隆世储农有兴呈令 民国七年二月 525
批刘柱石等请创设保卫局呈令 民国七年二月 525
批女子卖物赈济中外慈善会发起人朱明芳等呈令 民国七年二月 526
咨国会非常会议告知由粤省拨支五十万元为国会经费文 民国七年二月 526
任宋大章为参议令 民国七年三月一日 526
任蔡匡为参议令 民国七年三月二日 527
饬代理内政总长居正派员办理程璧光国葬典礼令 民国七年三月四日 527
任赵荣勋署理广东高等審判厅厅长林翔为广州地方检察厅检察长并署理广东高等检察厅检察长令 民国七年三月五日 527
任邹建廷为秘书令 民国七年三月六日 528
任颜炳元为参议令 民国七年三月六日 528
任李茂之为两广盐运使令 民国七年三月六日 528
派杨庶堪为军政府驻四川代表令 民国七年三月六日 528
特任杨庶堪为四川省长令 民国七年三月八日 529
特任熊克武为四川督军令 民国七年三月八日 529
饬代理内政总长居正颁发广东高等審判厅印信令 民国七年三月十一日 529
任王安富为四川靖国军援鄂第一路总司令令 民国七年三月十二日 529
任李善波为四川靖国军援鄂第一路副司令令 民国七年三月十二日 530
任石青阳为四川陆军第二师师长兼川北镇守使令 民国七年三月十二日 530
任林伸寿为宿务筹饷局局长江维三为宿务筹饷局监督令 民国七年三月十四日 530
准代理财政总长廖仲恺呈请任伍尚铨等为宿务筹饷局职员令 民国七年三月十四日 530
任冯汝枬署理澄海地方審判厅厅长令民国七年三月十八日 531
令代理财政总长廖仲恺准盐税收入分配办法呈 民国七年三月十八日 531
饬盐税收入交由两广盐运使专管按照预算分配各项用途分别听候令拨及径拨令民国七年三月十八日 531
撤销赵端军事委员令 民国七年三月十九日 532
令代理内政总长居正呈请颁发广东高等检察厅检察长小印一颗由 民国七年三月十九日 532
饬迅速遴员管理广三铁路并收入馀款不得挪移动用令 民国七年三月二十日 533
任黄德彰为高雷军事委员令 民国七年三月二十日 533
任陈养愚为参议令 民国七年三月二十日 533
任吴树勋为湖南军事调查员令 民国七年三月二十日 534
任黄汉杰为两阳四邑军事调查员令 民国七年三月二十一日 534
任杨虎马伯麟为参军令 民国七年三月二十一日 534
准方声涛辞卫戍总司令令 民国七年三月二十三日 534
特任徐绍桢代理卫戍总司令令 民国七年三月二十三日 535
准接洽商会善堂代表谭民三吴铁城呈请任林达存郑国华为交际委员令 民国七年三月二十三日 535
任周应时为陆军部司长令 民国七年三月二十五日 535
准陆军总长张开儒呈请任命曾子书等令 民国七年三月二十五日 535
准代理参军长黄大伟呈请任杨世督鲁呜为参军处副官令 民国七年三月二十五日 536
准代理内政总长居正呈冯汝枬辞职石泉免职令 民国七年三月二十六日 536
任邱于寄为参议令 民国七年三月二十六日 536
着徐绍桢兼充陆军部练兵督办令 民国七年三月二十七日 537
准代理内政总长居正呈请任命陈养愚陈其植令 民国七年三月二十七日 537
任李藩昌为参议令 民国七年三月二十七日 537
任马廷勷为参军令 民国七年三月二十九日 537
特任徐绍桢为卫戍总司令令 民国七年三月二十九日 538
任林翔为广东高等检察厅检察长令 民国七年三月二十九日 538
准代理内政总长居正呈林翔辞广州地方检查厅长令 民国七年三月二十九日 538
任曾子书署理广州地方检察厅检察长令 民国七年三月二十九日 538
准代理参军长黄大伟呈请任命夏重民为稽查长令 民国七年三月二十九日 538
准代理内政总长居正呈请任命陆际升为佥事令 民国七年三月二十九日 539
准代理参军长黄大伟呈免谭炜楼职令 民国七年三月三十日 539
为设立大理院致国会非常会议咨文 民国七年三月 539
特任林森署理外交总长令 民国七年四月二日 540
任戴传贤代理外交次长令 民国七年四月二日 540
任江屏藩严骥为参议令 民国七年四月二日 540
着崔文藻暂兼陆军部总务厅长令 民国七年四月二日 540
任高尔登为卫戍总司令部参谋长令 民国七年四月三日 541
准卫戍总司令徐绍桢呈请任命章勤士为秘书长令 民国七年四月三日 541
任陈德全为参议令 民国七年四月三日 541
任吴承斋为交通部秘书令 民国七年四月四日 541
任李锦纶为外交部政务司长令 民国七年四月六日 542
准署理外交总长林森呈请任命孙科陈天骥为秘书令 民国七年四月六日 542
任李安邦为行营卫队司令令 民国七年四月八日 542
任郑权为秘书状 民国七年四月九日 542
任郑权为秘书令 民国七年四月九日 543
任沈靖为陆军部练兵处参谋长令 民国七年四月九日 543
任马崇昌为参议令 民国七年四月九日 543
任丁士杰为参军令 民国七年四月十日 543
准署理外交总长林森呈请任命杨芳胡继贤令 民国七年四月十日 544
饬署理内政总长居正体察情形如有设立终審机关必要即拟具办法呈候令 民国七年四月十三日 544
任华世澂为秘书令 民国七年四月十六日 544
任陈家鼐为参军令 民国七年四月十六日 545
准代理财政总长廖仲恺呈请任杨克兴为谏义里埠筹饷委员令 民国七年四月十六日 545
任黄金城为参议令 民国七年四月十七日 545
准代理参军长黄大伟呈请任余辉照胡硂为参军处副官令 民国七年四月十七日 545
饬内政部确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