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总则 1
2 定额标准项目构成 2
2.1 水土保持预防监督管理定额标准项目 2
2.2 水土保持综合治理工程监管定额标准项目 2
2.3 水土保持监测定额标准项目 2
2.4 流域综合管理定额标准项目 3
2.5 水土保持试验与示范定额标准项目 3
2.6 水土保持设备及信息系统运行维护定额标准项目 4
3 水土保持预防监督管理定额标准 5
3.1 水土保持重点地区监督管理定额标准 5
3.2 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定额标准 7
3.3 违法案件和水土流失纠纷调查取证定额标准 9
4 水土保持综合治理工程监管定额标准 10
4.1 国家重点工程监管定额标准 10
4.2 地方和社会工程监管定额标准 11
5 水土保持监测定额标准 12
5.1 水土流失动态监测定额标准 12
5.2 水土保持监测组织管理定额标准 14
6 流域综合管理定额标准 16
6.1 水土保持法律法规及成果宣传定额标准 16
6.2 水土保持科技示范园等试点示范工程检查定额标准 16
6.3 流域水土保持资质单位审核定额标准 16
6.4 全国水土保持公告流域资料整编与上报定额标准 17
6.5 流域水土保持公报(公告)编制与发布定额标准 17
6.6 技术资料管理定额标准 18
6.7 黄河中游、长江上游水土保持委员会日常管理定额标准 18
7 水土保持试验与示范定额标准 19
7.1 水土保持设备更新维护定额标准 19
7.2 水土保持试验管理设施及设备运行维护定额标准 23
7.3 水土流失规律试验观测定额标准 24
7.4 水土保持新技术试验和新技术示范定额标准 28
7.5 水土保持试点示范定额标准 29
8 水土保持设备及信息系统运行维护定额标准 30
附件 《水土保持业务经费定额标准》(试行)使用说明 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