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础知识篇 3
第1章 出入境检验检疫概述 3
1.1 出入境检验检疫的地位 3
1.2 出入境检验检疫的作用 5
1.3 出入境检验检疫的管理体制 6
第2章 通关业务概述 7
2.1 概述 7
2.2 机构设置 7
工作实务篇 11
第3章 口岸业务和《法检目录》管理 11
3.1 检验检疫口岸工作概述 11
3.2 对外开放口岸检验检疫设施的审理和验收 12
3.3 重大国际活动出入境检验检疫服务与保障 14
3.4 出入境检验检疫便利和礼遇工作 16
3.5 《法检目录》管理工作 18
附录1 国务院关于口岸开放的若干规定(国发〔1985〕113号) 22
附录2 国务院批转国家计委、国家经贸委、财政部《关于开放口岸检查检验配套设施建设意见的通知》(国发〔1993〕44号) 24
附录3 国务院关于口岸开放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批复(国函〔2002〕14号) 25
附录4 关于开放口岸检查检验配套设施建设标准及经费来源问题的通知(国经贸〔1993〕520号) 26
附录5 关于印发《国家对外开放口岸出入境检验检疫设施建设管理规定》的通知(国质检通〔2007〕149号) 27
附录6 国境口岸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出入境检验检疫应急处理规定(国家质检总局令2003年第57号) 51
附录7 关于印发《进出境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处置预案》的通知(国质检动〔2005〕205号) 55
附录8 关于印发《进出境重大植物疫情应急处置预案》的通知(国质检动〔2006〕134号) 63
附录9 进出境农产品和食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 70
附录10 关于下发《重大国际活动口岸卫生监督保障工作方案(试行)》和《重大国际活动口岸检疫查验工作指导方案(试行)》的通知(质检卫函〔2010〕9号) 75
第4章 检务工作管理 89
4.1 检务工作流程 89
4.2 对自理报检单位、代理报检单位和报检员的管理 89
4.3 受理报检 91
4.4 签证 109
4.5 放行 119
4.6 检务档案的管理 121
4.7 空白单证和业务印章的管理 121
4.8 检务岗位的设定与职责 123
第5章 原产地业务管理 125
5.1 原产地业务管理概述 125
5.2 原产地术语定义 125
5.3 注册/备案 129
5.4 年审 131
5.5 签证 132
5.6 电子签证 134
5.7 《金伯利进程国际证书制度注册登记证》的签证管理 135
5.8 签证调查 136
5.9 国外退证查询 137
5.10 未再加工证明 137
5.11 档案管理 139
5.12 统计 140
5.13 空白证书、签证印鉴的管理 140
附录A 工作表格 141
附录B 证书填制要求 178
附录C 原产地标记 192
第6章 检验检疫电子业务管理 198
6.1 检验检疫电子业务管理工作 198
6.2 应用系统基础数据维护 202
6.3 出入境检验检疫业务统计概述 204
6.4 检验检疫业务统计数据的采集 204
6.5 统计指标和统计分组 227
6.6 统计分析 237
6.7 数据质量 244
6.8 统计报表样张 245
6.9 检验检疫统计管理 300
附录1 《中国电子检验检疫电子业务建设项目建议书》 304
附录2 《验收材料清单》 310
法律法规篇 313
第7章 出入境检验检疫的法律体系 313
7.1 概述 313
7.2 检验检疫法律 313
7.3 检验检疫行政法规 314
7.4 检验检疫规章及规范性文件 314
第8章 通关业务适用的法律法规、国际协定及原产地规范性文件选编 315
8.1 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 315
8.2 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实施条例(节选) 318
8.3 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货物原产地条例 319
8.4 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遍优惠制原产地证明书签证管理办法 322
8.5 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遍优惠制原产地证明书签证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325
8.6 中华人民共和国非优惠原产地证书签证管理办法 330
8.7 关于非优惠原产地规则中实质性改变标准的规定 335
8.8 原产地证电子签证管理办法 349
8.9 实施“未再加工证明”签证管理规定(试行) 351
8.10 原产地标记管理规定 353
8.11 原产地标记管理规定实施办法 355
8.12 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 358
8.13 中华人民共和国实施金伯利进程国际证书制度管理规定 361
8.14 签发旅游零售商品普惠制原产地证明书的管理规定(试行) 363
8.15 关于加强普惠制产地证签证调查管理几点意见 365
8.16 产地证签证人员签证资格审批管理规定(试行) 366
8.17 关于签发《亚太贸易协定》原产地证书的通知 368
8.18 关于启用《亚太贸易协定》新原产地证书和明确有关签证要求的通知 377
8.19 海关总署、商务部和国家质检总局关于发布《〈亚太贸易协定〉原产地证书签发与核查操作程序》的联合公告 378
8.20 关于签发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优惠原产地证明书的通知 382
8.21 关于对印度尼西亚实施《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协定原产地规则签证操作程序修订案》的通知 389
8.22 关于对缅甸实施《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协定原产地规则签证操作程序修订案》的通知 389
8.23 关于签发中国—巴基斯坦自由贸易区原产地证书的通知 390
8.24 关于实施《中国—巴基斯坦自由贸易协定》签发中国—巴基斯坦自贸区原产地证书的通知 398
8.25 关于加强原产地证书管理的通知 398
8.26 关于签发中国—智利自由贸易区原产地证书FORM F的通知 400
8.27 关于进一步明确中国—智利自贸区原产地证书FORM F有关签证要求的紧急通知 401
8.28 关于签发中国—秘鲁自由贸易区优惠原产地证明书有关事项的通知 402
8.29 关于签发中国—新西兰自由贸易区优惠原产地证明书有关事项的通知 411
8.30 关于实施中国—新加坡自由贸易协定项下产品特定原产地规则的通知 412
8.31 关于签发海峡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原产地证书有关事宜的通知 412
8.32 关于对中国—哥斯达黎加自由贸易协定项下在途货物签发原产地证书有关事项的通知 4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