绪言 1
第一卷 总论 5
第一编 法学 5
第一章 法学之性质 5
第二章 法学之分类 8
第三章 法学之各派 11
第四章 宇内法制之变迁 16
第二编 法律 25
第一章 法律之定义 25
第二章 法律之汇类 34
第三章 法律之渊源 43
第一节 直接渊源 45
第二节 间接渊源 49
第四章 法律之效力 56
第一节 法律效力之关于时者 56
第二节 法律效力之关于地者 64
第三节 法律效力之关于人者 70
第五章 法律之变更及废止 74
第六章 法律之解释 77
第一节 法律解释之必要 77
第二节 法律解释之种类 79
第三节 法律解释之规 86
第七章 法律之制裁 90
第三编 国家及政权 99
第一章 国家之意义 99
第二章 国家之起源 106
第三章 国家之形体 113
第四章 国家之主权 118
第五章 主权之主体范围及机关 123
第六章 自治制度 126
第四编 权利及义务 129
第一章 权利 129
第二章 义务 141
第三章 权利之主体 144
第一节 自然人 145
第二节 法人 152
第四章 权利之客体 158
第五章 权利之得丧 165
第一节 权利之发生及消灭 165
第二节 事实 170
第三节 期间及时效 185
第四节 证据 191
第二卷 各论 195
第一编 宪法 195
第一章 天皇 196
第二章 臣民之权利义务 197
第三章 统治之机关 200
第四章 统治权之形式 205
第二编 行政法 209
第一章 行政行为 210
第二章 行政组织 216
第一节 普通行政与地方行政之区别 217
第二节 普通行政组织 218
第三节 地方行政组织 226
第四节 特别行政组织 229
第三章 行政裁判 231
第一节 行政诉讼 232
第二节 诉愿 233
第四章 权限争议 235
第三编 刑法 239
第一章 犯罪 240
第二章 犯罪之责任 245
第三章 犯罪之体样 251
第四章 刑罚 255
第五章 刑罚之加重减轻 260
第六章 刑罚之消灭 263
第四编 民法 267
第一部 物权法 268
第一章 总说 268
第二章 占有权 271
第三章 所有权 276
第四章 借地权 281
第一节 地上权 283
第二节 永小作权 283
第五章 地役权 286
第六章 担保物权 288
第一节 留置权 289
第二节 先取特权 290
第三节 质权 292
第四节 抵当权 293
第二部 债权法 294
第一章 总说 294
第二章 债权之原因 296
第一节 契约 297
第二节 事务管理 303
第三节 不当利得 304
第四节 不法行为 305
第三章 债权之效力 306
第四章 债权之目的 311
第五章 多数当事者之债权 313
第六章 债权之让渡及消灭 316
第三部 亲族法 319
第一章 总说 319
第二章 户主及家族 323
第三章 婚姻 324
第四章 亲子 328
第五章 后见 332
第六章 亲族会 334
第四部 相续法 336
第一章 总说 336
第二章 家督相续 338
第三章 产遗相续 343
第四章 遗言 346
第五编 商法 353
第一章 商人 353
第二章 会社 359
第一节 合名会社 359
第二节 合资会社 364
第三节 株式会社 365
第四节 株式合资会社 372
第三章 商行为 374
第四章 手形 385
第五章 海商 396
第六编 诉讼法 405
第一章 诉讼及诉权 406
第二章 刑事诉讼法与民事诉讼法之关系 411
第三章 裁判所 413
第四章 诉讼手续 417
第一节 第一审之刑事诉讼 418
第二节 第二审之民事诉讼 425
第三节 上诉及再审 431
第五章 裁判之执行 436
第六章 特别诉讼手续 4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