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1
第1部分 决策方法决定历史 3
第1章 选举结果能体现民意吗? 3
从大阪都构想的居民投票结果能读出什么? 3
“选择政治家”不等于“选择政策” 6
“选票分流”导致多数决失效 8
不采用多数决,就不会有伊斯兰国? 9
决策方法决定结果 12
政治受“决策方法”摆布 15
第2章 “民主的”决策方法——博尔达计数法 17
多数决的选票上没有填写“第2位以下选项”的空格 17
“二轮决选”与“博尔达计数法”,哪个更好? 19
“博尔达计数法”选出“受到广泛支持的人” 22
博尔达计数法是更接近全票通过的决策方法 24
第3章 选项之间的单挑——循环赛 29
说不清谁最受拥护的丹麦总统选举 29
克林顿是利用“选票分流”获胜的? 33
斩断“投票悖论” 37
投票悖论使会议为主席服务 38
第4章 决策方法决定历史 41
历届总统中评价最高的林肯 41
林肯当选是拜选票分流所赐? 43
林肯在博尔达计数法下会落败 45
同意修正却未能立法的“鲍威尔修正案” 46
罗伯特议事规则与议事操作 49
改变提案顺序可操控结果 53
第2部分 哪种决策方法最适合选项多于三个的投票 57
第5章 盘点决策方法——全胜者与全败者 57
5种决策方法产生5种结果的“努尔密的反例” 57
绝不选出全败者的决策方法 62
在“一定程度上”尊重全胜者标准的决策方法 64
第6章 哪种计数规则最好? 67
为何敢说博尔达计数法的计数规则好? 67
计数法有时选不出全胜者 70
克林顿在任何决策方法下都会当选 74
第7章 按“绝对评价”做出决策——认可投票 76
行为随菜单的变化而变化 76
用“认可与否”做选择的认可投票 79
受其他选项的影响——“对比效应” 81
最新方法“多数判决制” 84
第3部分 多数决在二选一投票中的正确用法 93
第8章 多数决做出正确判断的概率——陪审团定理 93
多数决的陪审团能否做出正确评判? 93
陪审员人数越多,越容易做出正确判断 95
计算多数决得出正确结果的概率 96
附和他人则做不出正确判断 100
第9章 多数决与暴力的区别 102
当多数决的价值高于暴力 102
多数决的三个使用条件 104
公寓自治会为什么不能“委托主席投票”? 106
多数决适合决定“无关紧要的事” 108
使人表明真实想法的“随机独裁制” 109
第10章 国会的多数决用法正确吗? 111
使多数决正当化的两个条件 111
通过宪法限制多数决 116
修订宪法没有看起来那么难 119
党内约束导致少数派掌控国会 119
如何判断安保法案的合宪性 120
第11章 分析法庭上的“决策方法” 125
法庭上必须分出孰是孰非 125
用多数决判决正当防卫 126
理由的多数决和结论的多数决得出的判决不同 128
房客擅自转租公寓的事实如何认定 129
裁判员制度下如何决定量刑 131
“中位数选项”能够选出全胜者 134
第4部分 不应尊重的多数意见 141
第12章 公平决定费用分摊 141
让1层住户全额负担电梯维修费 141
司法给出的答案:1层住户也应支付费用 143
决定费用分摊的最佳手段——“沙普利值” 144
用沙普利值解决电梯维修费用的分摊问题 147
用“凸组合”征得住户们的认同 149
用“中位数选项”决定妥协点 152
第13章 “双方都赞同的决斗”是否应得到尊重 155
2014年共有15人因决斗罪被捕 155
决斗已被日本社会所接受? 157
“虚伪”的全体一致赞同 157
第14章 个人自由与全体一致的对立 161
国家和社会对个人的干涉限度——伤害原则 161
自由主义的悖论 163
平等保护自由的领域 166
后记 169
主要参考文献 1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