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法律原意主义概念起源与含义阐释 1
第一节 “原意主义”概念起源 2
一、法律目的原意解释方法 3
二、作者原意——立法者原意解释方法 6
三、法律原意解释方法的衰落与边缘化 18
四、法律原意解释方法的恢复 24
五、“原意主义”概念的出现 27
第二节 “原意主义”含义阐释 33
第三节 原意主义类型化比较 39
一、严格原意主义 40
二、温和原意主义 41
三、原初意图主义 43
四、原初文本主义 45
五、新原意主义 47
六、自由原意主义 52
第二章 法律意图论 53
第一节 何谓立法者 53
第二节 含义(意义)、意图与理解 60
第三节 法律意图、立法者意图与文本意图 65
第四节 法律目的意图、文本意图与解释意图 78
第三章 原初意图主义方法论 89
第一节 原初意图主义的性质 89
第二节 “严格”意图主义与“温和”意图主义 93
第三节 布莱斯特关于意图主义关键术语诠释 97
第四节 原初意图主义之正当性 102
第五节 关于原初意图主义的质疑 105
第六节 对原初意图主义的捍卫 116
一、原初意图主义是“自我毁灭”吗? 117
二、哲学语义学研究瓦解了原意主义理论的关键假设吗? 120
三、原意主义建立在法律假定之上吗? 126
第四章 自由原初意图主义 128
第一节 杰布尔提出自由原意主义的背景 129
第二节 “保守原意主义”与共和政体相悖 133
第三节 自由原意主义之考证 136
第四节 自由原意主义宪法解释方法的影响 142
第五章 文本原意主义方法论 149
第一节 原意主义方法论的自我转向 149
第二节 原意主义自我转向的原因分析 153
第三节 博克原初理解方法与斯卡里亚文本主义方法之比较 158
第四节 曼宁的文本主义 164
一、反对将立法史作为立法者意图或制定法目的的权威证据 167
二、尊重制定法文本的通常含义 174
三、宪法解释应遵循文本主义 179
四、对曼宁文本主义思想的评析 184
第五节 沃缪勒的文本主义 190
第六节 威廷顿关于文本原意主义的辩护 195
一、“解释”与“创造性解释” 196
二、威廷顿对文本原意主义辩护的两大理由 198
三、原意主义不应当是什么 203
第七节 文本原意主义方法之质疑与批评 206
一、法律解释的机械性、简单化与历史方法的局限性 206
二、文本的不确定性与原初含义的解构 213
三、哈特关于语言的“空缺结构”与法律的模糊性 219
第六章 探究法律原意的方法 223
第一节 文义探求与语法解释 224
第二节 体系解释与合宪适用 239
第三节 立法史与历史解释 245
第四节 法律价值与目的解释 253
第七章 法律原意主义方法论之评说 258
第一节 原意主义方法论之诱惑 258
第二节 法治与解释:迈向法治之途的方法 263
一、“法治反对解释”是一个假命题 266
二、“认真对待法律规则”能否成为反对解释的理由? 268
三、创造性解释与司法限制主义 270
四、法治之于解释,到底反对什么? 273
五、法治目的与法治要求:关于描述性与评价性命题 274
六、通向法治之途的方法论 276
第三节 法律解释方法论的悖论与消解 277
一、理论之树是灰色的,生活之树常青 279
二、尊重法律原意及其理由 285
三、法官造法及其正当性 295
四、法律解释的制度主义困境与消解 308
参考文献 321
后记 3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