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通论 1
绪论 5
第一章 导言 5
第二章 法学通论之意义 6
第一编 法 7
第一章 法之观念 7
第一节 法则 7
第二节 法之定义 8
第二章 法与其他规范的法则之关系 9
第一节 法与道德 10
第二节 法与宗教 11
第三节 法与礼仪 12
第三章 法源 12
第一节 制定法 13
第二节 非制定法 13
第四章 法之分类 16
第一节 制定法与非制定法(成文法与不成文法) 16
第二节 国内法与国际法 16
第三节 固有法与继受法 17
第四节 普通法与特别法 17
第五节 强行法与任意法 18
第六节 实体法与手续法 18
第七节 公法与私法 19
第五章 法之效力 22
第一节 关于人之效力 22
第二节 关于时之效力 22
第三节 关于地之效力 24
第六章 法之解释及适用 24
第一节 法律解释 25
第二节 法之适用 27
第七章 法之成立及消减 28
第一节 法之成立 28
第二节 法之消减 29
第二编 法之系统 31
第一章 主要的公法系统 31
第一节 宪法 31
第二节 行政法 35
第三节 刑法 41
第四节 国际公法 46
第五节 诉讼法 51
第二章 主要的私法系统 53
第一节 民法 53
第二节 商法 73
第三节 国际私法 75
第三编 法律上之权利及义务 77
第一章 权利之观念 77
第一节 权利与法律之关系 77
第二节 权利之意义 78
第二章 义务之观念 79
第一节 义务之意义 79
第二节 权利与义务之关系 79
第三节 义务之分类 79
第三章 权利义务之主体客体及目的 80
第一节 权利之主体 80
第二节 权利之客体 80
第三节 权利之目的 80
第四章 权利之分类 81
第一节 公权之分类 81
第二节 私权之分类 82
第五章 权利义务之得丧变更 84
第一节 得丧变更之原因 84
第二节 得丧变更之形态 85
第四编 法学 86
第一章 法学之定义 86
第二章 法学之分类 87
第三章 法学之研究方法及其派别 88
第四章 与法学有关之学科 92
宪法及宪政 95
第一篇 绪论 100
第一章 近代宪政之特征 100
第一节 民治政治 100
第二节 法治政治 101
第三节 责任政治 102
第二篇 本论 103
第一章 国家 103
第一节 国家之名称及起源 103
第二节 国家构成之要素 105
第三节 国家之目的 106
第四节 国家之国际的结合 107
第二章 宪法 107
第一节 宪法之意义 107
第二节 宪法之特性 108
第三节 宪法之种类 109
第四节 宪法之修改 110
第三章 立法机关 111
第一节 概况 111
第二节 立法机关(议会)史略 112
第三节 立法机关之性质 112
第四节 立法机关之构成 114
第五节 立法机关之作用 116
第四章 行政机关 118
第一节 概论 118
第二节 行政机关之意义 118
第三节 行政机关之构成 119
第四节 行政机关之作用 122
第五章 司法机关 125
第一节 司法之观念 125
第二节 司法机关之性质 126
第三节 司法权之作用 127
第四节 行政裁判 129
第五节 陪审制度 131
第六章 国民之权利与义务 132
第一节 概说 132
第二节 国民之资格 132
第三节 国民之地位 133
第四节 国民之权利 134
第五节 国民之义务 138
第七章 选举 139
第一节 选举人、选举权及被选举权 139
第二节 选举资格及被选举资格 143
第三节 选举方法 150
第四节 选举种类 158
第五节 选举程序及选举争讼 160
第六节 选举取缔及其立法 162
第三篇 余论 166
第一章 政党 166
第一节 概说 166
第二节 政党成立之要件 167
第三节 政党与徒党之区别 168
第四节 政党之作用 169
第五节 政党之流弊 170
第二章 地方自治 172
第一节 地方自治之意义 172
第二节 立宪政治与地方政治 172
第三章 议会制度之救济策——直接民权 174
第一节 议会制度之缺点及其救济策 174
第二节 直接民权之意义及利弊 175
第三节 各国行使直接民权之现况 177
第四节 最后之赘言 181
行政法大纲 183
自序 185
第一章 行政法之基础观念及基础规律 190
第一节 行政之观念 190
第二节 行政权 194
第三节 行政法 199
第四节 公法关系 206
第五节 行政行为 214
第六节 行政行为之无效 232
第七节 行政行为无效之原因 233
第八节 行政行为之取消 236
第九节 行政上之强制执行 239
第十节 行政上之损害赔偿及损失补偿 245
第二章 行政组织 248
第一节 行政组织概说 248
第二节 现行官制之大略 253
第三节 官吏 257
第四节 公共团体总论 291
第五节 现行地方自治制度 315
第三章 行政上之争讼 320
第一节 概论 320
第二节 诉愿 322
第三节 行政诉讼 3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