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言 1
第一章 审判中心主义的两条路径 4
第一节 审判中心主义的第一路径 4
一 审判中心主义的理解 5
二 实现审判中心主义的两条路径 7
三 审判中心主义第一路径阐释 9
第二节 审判中心主义的第二路径 10
一 开辟第二路径的原因之一——遏制冤假错案的产生 12
二 开辟第二路径的原因之二——实现刑事诉讼法的第二目的 15
三 开辟第二路径的原因之三——解决实践中侦查行为监督问题 18
第二章 审判中心主义第二路径的主要内容——程序法事实的裁判与证明 22
第一节 程序法事实的三维度分析——新的裁判对象、证明对象和客体 22
一 程序法事实发挥作用的三个维度 23
二 程序法事实概述 24
三 新的程序性裁判和新的裁判对象 26
四 新的程序法事实证明和新的证明对象 29
五 新的刑事诉讼法律关系和新的客体 31
第二节 程序法事实裁判与证明的对象 35
一 程序法事实裁判与证明的对象之一——程序性违法引发的程序法争议事实(项) 36
二 程序法事实裁判与证明的对象之二——非程序性违法引发的程序法争议事实(项) 40
三 程序法事实裁判与证明的对象之三——控方程序法请求事实(项) 44
四 程序法事实裁判与证明的对象之四——辩方程序法请求事实(项) 46
第三节 程序法事实裁判与证明的意义 49
一 程序法事实裁判与证明提供了程序法事项裁决的理论依据 49
二 程序法事实裁判与证明有利于规制侦检权力的运用 51
三 程序法事实裁判与证明可以促进司法裁判权的延伸 52
第三章 程序法事实裁判概述 55
第一节 程序法事实裁判——程序性裁判 55
一 程序性裁判的定义 55
二 程序性裁判与实体性裁判的联系与区别 55
三 程序性裁判的理论枢纽地位 57
四 程序性裁判和程序性制裁 59
五 程序性裁判与程序法事实证明 61
六 程序性裁判制度的完善 63
第二节 程序法事实裁判的理论基石——司法审查 64
一 司法审查的概念和渊源 64
二 刑事诉讼中的司法审查 66
三 司法审查原则的重要性 67
四 司法审查对程序正义的保障 69
五 司法审查和程序性裁判 70
六 司法审查与程序法事实证明 71
第四章 程序法事实证明概述 72
第一节 程序法事实证明的要素 72
一 程序法事实证明的主体 72
二 程序法事实证明的证明责任 74
三 程序法事实证明的证明标准 76
四 程序法事实证明的证明方法 79
第二节 程序法事实证明的价值 83
一 程序法事实证明是对实体法事实证明的扩展 83
二 程序法事实证明为司法审查之诉提供了新的证明基础 85
三 程序法事实证明有利于限制法官过大的自由裁量权 87
四 程序法事实证明有利于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正当权益 89
第五章 程序法事实证明的证明责任 91
第一节 程序法事实证明责任和实体法事实证明责任的区别 91
一 实体法事实证明中证明责任的分配 91
二 程序法事实证明中证明责任的分配 92
第二节 程序性违法引发的程序法争议事实(项)的证明责任 95
一 域外证据合法性争议及其证明责任 95
二 我国的非法证据排除及其证明责任 98
三 其他程序性违法引发的程序法争议事实(项)的证明责任 101
四 非法证据排除中证明责任的裁判转移问题 103
第三节 程序法请求事实(项)的证明责任 104
一 控方程序法请求事实(项)中控方承担证明责任的依据 105
二 辩方程序法请求事实(项)中辩方承担证明责任的依据 108
第四节 非程序性违法引发的程序法争议事实(项)的证明责任 109
一 未决羁押的决定、延长和解除事项的证明责任 109
二 回避争议事项和刑事管辖异议事项的证明责任 114
第六章 程序法事实证明的证明标准 116
第一节 程序法事实证明标准概述 116
一 我国证明标准研究概览 116
二 程序法事实证明标准的特点 117
第二节 可用于程序法事实证明的证明标准 121
一 相当理由(合理根据) 121
二 优势证据 128
三 明晰而可信的证据和证据确实充分(排除合理怀疑) 132
四 程序法事实证明中证明标准的层次 135
第三节 控方程序法请求事实(项)证明标准一——逮捕 136
一 控方程序法请求事项的证明标准 136
二 我国逮捕的证明标准 137
三 造成我国逮捕证明标准过高的原因 140
四 逮捕标准过高造成的问题 143
五 借鉴相当理由证明标准的可行性 144
六 相当理由证明标准的合理性 145
七 与逮捕证明标准降低相适应的配套制度 147
第四节 控方程序法请求事实(项)证明标准之二——拘留 149
一 拘留证明标准概述 149
二 设定拘留证明标准的必要性 152
三 拘留与羁押分离的问题 153
第五节 控方程序法请求事实(项)证明标准三——搜查 154
一 设定搜查条件和搜查证明标准的必要性 154
二 合理设定我国的搜查条件 161
第六节 辩方程序法请求事实(项)的证明标准 167
第七节 程序性违法引发的程序法争议事实(项)的证明标准 167
一 《非法证据排除规定》以及新修订的《刑事诉讼法》对证明标准的规定 167
二 域外非法证据排除证明标准考察 169
三 非法证据排除中辩方证明标准问题 172
四 其他的程序性违法引发的程序法争议事实(项)的证明标准 174
第八节 非程序性违法引发的程序法争议事实(项)的证明标准 176
第七章 程序法事实证明的证明方法 180
第一节 程序法事实证明方法概述 180
一 严格证明与自由证明理论的发端 181
二 严格证明与自由证明的差异 182
三 为什么要区分严格证明与自由证明 183
四 为什么用自由证明方法证明程序法事实 184
五 完全的自由证明和相对的自由证明 185
第二节 程序性违法引发的程序法争议事项的证明方法 186
一 非法证据排除事项中控方的证明方法 186
二 非法证据排除事项中辩方的证明方法 191
三 非法证据排除事项中控辩双方适用不同证明方法的原因 195
四 其他的程序性违法引发的程序法争议事实(项)的证明方法 198
第三节 非程序性违法引发的程序法争议事实(项)的证明方法 200
一 控方的证明方法 200
二 辩方的证明方法 201
第四节 程序法请求事实(项)的证明方法 201
一 控方程序法请求事实(项)的证明方法之一——逮捕 202
二 控方程序法请求事实(项)的证明方法之二——其他事项 205
三 辩方程序法请求事实(项)的证明方法 205
第八章 程序法事实证明的主体 206
第一节 纵向分析:刑事诉讼构造、制度、原则和司法职权配置的历史演进 208
一 前三次变革 208
二 第四次变革——审判者权力的扩张 211
三 审判者权力扩张的基础——司法审查(原则) 214
第二节 横向分析:第四次变革后的两造当事人和证明主体 216
一 两个“主体”概念的厘清 217
二 不同诉讼阶段的程序法事实证明主体 218
三 认定侦查机关程序法事实证明主体地位的意义 220
四 检察官认证主体地位的讨论 221
第三节 横向分析:第四次变革后的裁判主体和认证主体 223
一 我国现行司法职权配置存在的问题 223
二 法治发达国家的司法职权配置情况 224
三 司法审查法官制度的可借鉴性 225
四 我国司法审查法官应当配置的司法职权 226
第九章 展望——程序法事实裁判和证明的建构 228
第一节 程序法事实裁判和证明的制度设计 228
一 程序法事实裁判制度的完善 228
二 程序法事实证明的模式选择 230
第二节 程序法事实证明建构的现实与理想 231
一 程序法事实证明建构的困难 231
二 程序法事实证明实现的另一种思路 232
三 程序法事实证明建构的展望 233
四 小结 234
结语 236
致谢 238
参考文献 2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