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篇 德国法 3
德国非讼程序法的新发展 3
一、引言 3
二、1898年德国《非讼事件程序法》 4
(一)制定经过 4
(二)FGG的主要内容 6
三、2008年修改的背景与经过 8
(一)修改的背景 8
(二)修改的经过 11
四、德国《家事事件及非讼事件程序法》(FamFG)的主要内容 12
(一)FamFG的构成和适用范围 12
(二)FamFG的程序特色 13
五、结语 19
家事事件及非讼事件程序法 22
第一编 总则 22
第一章 一般规定 22
第二章 第一审程序 29
第三章 裁定 33
第四章 暂时命令 36
第五章 上诉途径 39
第六章 程序费用救助 45
第七章 费用 46
第八章 执行 47
第九章 涉外程序 51
第二编 家庭事件中的程序 56
第一章 一般规定 56
第二章 婚姻事件程序、离婚事件和附随事件程序 60
第三章 亲子关系事件程序 67
第四章 血缘关系事件程序 76
第五章 收养事件程序 79
第六章 婚姻住房事件和家庭财产事件程序 82
第七章 暴力保护事件程序 84
第八章 供养均衡事件程序 85
第九章 抚养事件程序 89
第十章 夫妻财产制事件程序 99
第十一章 其他家庭事件的程序 100
第十二章 同性生活伴侣事件的程序 101
第三编 照管事件与收容事件中的程序 103
第一章 照管事件中的程序 103
第二章 收容事件中的程序 115
第三章 照管法院的分配事件中的程序 122
第四编 遗产事件与分割事件中的程序 122
第一章 定义、地域管辖 122
第二章 遗产事件中的程序 124
第三章 分割事件的程序 129
第五编 登记事件中的程序、企业法程序 132
第一章 定义 132
第二章 管辖 134
第三章 登记事件 135
第四章 企业法的程序 142
第六编 其他非讼事件的程序 144
第七编 剥夺自由事件的程序 145
第八编 公示催告事件的程序 149
第一章 一般程序规定 149
第二章 对土地、船舶与在建船舶所有权人的公示催告 151
第三章 对土地与船舶质权的债权人以及其他物上权利的权利人的公示催告 151
第四章 对遗产债权人的公示催告 153
第五章 对船舶债权人的公示催告 155
第六章 宣告证券无效的公示催告 155
第九编 终结规定 160
下篇 日本法 165
日本非讼程序法的新发展 165
一、引言 165
二、日本非讼程序法的制定 166
(一)《非讼事件程序法》的制定 166
(二)《家事审判法》的制定 168
三、2011年修改的背景与经过 171
(一)修改的背景 171
(二)修改的经过 173
四、日本非讼程序法的新发展 174
(一)形式性修改 175
(二)实质性修改 178
五、结语 182
非讼事件程序法 184
第一编 总则 184
第二编 非讼事件程序通则 184
第一章 总则 184
第二章 非讼事件共通程序 185
第三章 第一审法院的非讼事件程序 197
第四章 不服的申请 204
第五章 再审 210
第三编 民事非讼事件 211
第一章 有关审判上的代位事件 211
第二章 有关保存、保管等事件 212
第四编 公示催告事件 214
第一章 通则 214
第二章 宣告有价证券失效的公示催告事件 217
第五编 罚款事件 219
附则 221
家事事件程序法 222
第一编 总则 222
第一章 通则 222
第二章 管辖 223
第三章 法院职员的除斥与忌避 224
第四章 当事人能力与程序行为能力 227
第五章 程序代理人与辅佐人 229
第六章 程序费用 230
第七章 家事事件的审理等 232
第八章 运用电子信息处理系统的申请等 233
第二编 有关家事审判的程序 233
第一章 总则 233
第二章 家事审判事件 257
第三编 有关家事调停的程序 304
第一章 总则 304
第二章 相当于合意的审判 315
第三章 取代调停的审判 317
第四章 不服申请等 318
第四编 履行的确保 318
第五编 罚则 320
附则 320
民事调停法 340
第一章 总则 340
第二章 特则 347
第三章 罚则 349
附则(抄) 350
译后记 3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