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书介绍:本书挑战了这样一个流行解释,即艺术是一个不可定义的概念,相反,本书揭示了构成普遍意义的种种属性。丹托论证了一件艺术作品始终都是由两个重要标准来加以定义的:意义和具体化,还有一个由观看者给出的附加标准:解释。丹托为了他的论证准确可信,便置身于哲学和艺术之中,跨越了各种门类和领域,从柏拉图的艺术定义开始,继而探讨艺术发展中的一系列发现,包括透视法、明暗法和面相学等的发明。在书中,丹托对安迪·沃霍尔的名作做了精彩的讨论,那些作品在视觉上来看跟普通物品没有任何差别,而丹托所要回答的就是为什么这两件东西看起来没有任何差别,但一个是艺术作品而另一个却不是。全书中,丹托以一种开阔的视野考察审美生产的交织缠绕和普遍性,并在此视域之中思考了笛卡尔、康德和黑格尔等哲学家们的贡献,以及从米开朗琪罗、普桑到杜尚、沃霍尔等艺术家的成就。该书对艺术理论与艺术哲学的研究、艺术创作以及对艺术的思考都有着重大的意义和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