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解放 1949.10.1 下》PDF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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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作  者:中央档案馆,中国人民解放军档案馆编
  • 出 版 社:北京:中国文史出版社
  • 出版年份:2017
  • ISBN:9787503496776
  • 页数:807 页
图书介绍:城市解放纪实系列丛书属于财政项目,是利用各地市有关档案馆馆藏档案和相关文献资料编辑的反映城市解放前后真实历史情况的大型档案文献汇编,《城市解放》收录了人民解放军夺取全国各大中小城市的过程,包括解放前夕相关城市政治、经济、文化、历史等方面的概况;人民解放军政治攻势、战役战斗等军事斗争情况;城市解放后的接管政策、接管过程、各界反映;接管城市后的政权建设、城市建设、恢复和发展生产方面的情况。

第二篇 城市接管 435

一、城市政策 435

中共中央关于务使每个干部战士都能懂得党对新区和城市工作的政策给西北局、晋绥分局等电(一九四八年三月十一日) 435

中共中央东北局关于城市工作总结的通知致各分局、省委并中央电(一九四八年四月一日) 435

东北人民解放军政治部告长春市民书(一九四八年四月二十日) 436

中共中央关于工资政策的指示(一九四八年六月一日) 437

中共中央军委关于攻克开封后的各项政策给粟裕等电(一九四八年六月十九日) 438

彭真:做好城市工作,迎接革命的新高潮(一九四八年七月六日) 439

东北野战军关于保护新解放城市——锦州的布告(一九四八年九月七日) 441

华东军区颁布解放济南约法七章(一九四八年九月二十一日) 443

中原军区颁发与郑州人民约法九项全文(一九四八年十月二十三日) 444

中共中央关于约法第二条应改为“为切实保护本市秩序”等给陈毅、邓小平、张际春的复电(一九四八年十月二十五日) 445

中共中央军委关于准备接收北平、天津、唐山工作的指示(一九四八年十二月十三日) 446

中共中央宣传部关于入城宣传工作的指示(一九四八年十二月十五日) 446

中共中央关于广为宣传对平津等城市的约法八章的指示(一九四八年十二月二十二日) 447

中共中央关于纠正在新解放城市中忽视工运工作的偏向的指示(一九四八年十二月二十二日) 449

西北野战军第一纵队关于西府战役中城市政策问题的报告(节录)(一九四八年) 450

林彪转发军委关于攻击天津尽量避免工业破坏的指示电(一九四九年一月四日) 452

彭真:掌握党的基本政策,做好入城后的工作(一九四九年一月六日) 453

中共中央关于新解放城市职工工资薪水问题的指示(一九四九年一月十日) 457

中共中央关于天津解放后注意事项的指示(一九四九年一月十五日) 458

中共中央关于工资问题的指示(一九四九年一月二十日) 459

刘少奇:关于城市工作的几个问题(一九四九年三月十二日) 462

中共中央关于认真克服对待民族资产阶级的“左”倾错误的指示(一九四九年五月三十一日) 466

第二野战军前委关于贵州新区工作的策略致杨勇、苏振华等电(节录)(一九四九年十一月十二日) 467

二、接管方针 468

中共中央工委关于收复石家庄的城市工作经验(一九四八年二月十九日) 468

中共中央批转东北局关于保护所收复城市的指示(一九四八年六月十日) 471

中共中央关于修改《接收敌伪和蒋占企业后的改造管理与工运方针的决议》给东北局的指示(一九四八年八月二十三日) 475

中共中央华东局关于执行保护城市政策的通知致济南市委、各区党委等电(一九四八年十月四日) 477

中共中央东北局关于接管长春市内物资房产的指示(一九四八年十月十八日) 477

陈云在准备接收沈阳的干部大会上的讲话(一九四八年十月二十八日) 478

陈云、伍修权、陶铸关于沈阳接收情况的报告致东北局并报中央电(一九四八年十一月十一日) 479

中共中央关于新解放城市不应过早取消军事管制致各中央局、分局、各前委电(一九四八年十一月十五日) 482

中共中央关于军事管制问题的指示(一九四八年十一月十五日) 483

华北人民政府、华北军区关于组成保定军管委员会的命令(一九四八年十一月二十五日) 484

中共中央关于处理矿产与城市房地产政策问题给中原局的指示(一九四八年十二月十一日) 484

中共中央关于城市中公共房产问题的决定(一九四八年十二月二十日) 485

中共中央关于大量提拔培养产业工人干部的指示(一九四八年十二月二十一日) 487

中共中央华北局对北岳入城准备工作的几点意见致北岳区党委、各区党委并中央电(一九四八年十二月二十六日) 488

黄克诚关于接管天津的任务与方针的讲话(一九四八年十二月) 489

中共中央关于新解放城市应注意的两个问题给西北野战军前委等的指示(一九四九年一月六日) 491

习仲勋在第一野战军第一次党代表会议上关于接管城市问题的报告(一九四九年一月十七日) 492

中共中央关于国民党、三青团及特务机关的处理办法(一九四九年一月二十七日) 497

中共中央关于统一使用军管会名称的指示电(一九四九年三月八日) 499

中共中央华东局关于接管江南城市工作指示(一九四九年四月一日) 499

中共中央关于注意吸收自由资产阶级代表参加工作给邓小平、饶漱石、陈毅电(一九四九年四月七日) 505

中共中央军委关于要做好接收上海的准备工作给总前委等电(一九四九年四月二十七日) 505

中共中央军委关于迅即准备接收汉口汉阳的指示(一九四九年四月二十八日) 506

中共中央华东局关于南浔镇图书应切实保护给郭化若的电(一九四九年五月十二日) 507

中共中央关于接收城市企业的指示(一九四九年五月二十六日) 507

中共中央山东分局对接收青岛工作的指示给青岛军管会并报华东局、中央电(一九四九年五月二十八日) 507

上海市军管会关于接收伪政权各系统电台办法的通令(一九四九年五月三十一日) 509

上海市军管会关于接管人员遵守纪律的训令(一九四九年六月二十四日) 510

中共中央关于国民党中央政府的原各部会署全部移交北京中央人民政府致华东局电(一九四九年十月十日) 511

中共绥远省委关于进入归绥工作与生活中应注意事项的指示(一九四九年十一月十日) 512

第二野战军前委关于对贵州工作意见致杨勇、苏振华等电(一九四九年十一月十二日) 515

中共中央批转西南局对贵州工作意见(一九四九年十一月十九日) 516

中共中央对天津接收官僚资本的指示(一九四九年) 516

三、接管部署与实施 518

晋察冀军区关于石家庄物资接收工作的几点意见(一九四八年一月二日) 518

陈士榘、唐亮关于接收洛阳情况向中工委,陈毅、粟裕等的报告(一九四八年三月三十一日) 521

谭震林关于张店、周村、淄博市内情形向华东局并转中央工委等的报告(一九四八年四月一日) 524

徐向前关于接收临汾情况的报告致中共中央、军委、华北局电(一九四八年五月二十一日) 525

中共中央东北局关于四平初步情况简报致中央电(一九四八年五月二十四日) 526

中共中央华东局对烟台接收工作的准备意见致胶东区党委并饶漱石等电(一九四八年十月九日) 528

东北野战军第三纵队政治部转发《东北野战军政治部关于组成锦州市军管会和保护城市的训令》的通知(一九四八年十月九日) 529

中共中央关于动员大批干部接管长春等城市给东北局的指示(一九四八年十月二十日) 530

中共中央中原局关于汴郑工作的指示给豫皖苏分局,陈毅、邓小平并中央的电(一九四八年十月二十五日) 530

中共中央关于准备五万三千个干部的决议(一九四八年十月二十八日) 531

中共中央东北局关于接收长春的经验向陈云并林彪、罗荣桓等的报告(一九四八年十月三十日) 534

中共中央中原局关于入郑州后的情况向中央的报告(一九四八年十一月四日) 535

中共中央华东局关于徐州接收工作布置致粟裕并转谭震林等电(一九四八年十一月八日) 537

曾山关于接管济南的经验向中财部、华北财委会等的报告(一九四八年十一月九日) 537

西北野战军前委关于城市政策的总结向中央的报告(一九四八年十一月二十八日) 540

袁也烈、张震球、欧阳平关于我军入徐市各种情况向中央军委的报告(一九四八年十二月三日) 541

中共中央军委关于准备接收北平、天津、唐山工作的指示(一九四八年十二月十三日) 542

中共中央华北局关于平津地下党在解放与接管城市中应如何工作的指示(一九四八年十二月十三日) 543

中共中央同意组成专门班子接收大城市给陈云的复示(一九四八年十二月十五日) 545

彭真、叶剑英、赵振声关于北平市委工作向华北局的综合报告(一九四八年十二月二十二日) 546

中共中央华北局关于张家口接收工作的主要经验致平津市委并军委电(一九四八年十二月三十日) 548

天津军管会接管部关于接管城市工作初步总结(一九四九年二月) 549

中共中央军委关于介绍北平、天津两市工作经验致林彪、罗荣桓等电(一九四九年三月三十一日) 555

中共中央对华东局关于接管江南城市的指示草案的批示(一九四九年四月二十五日) 555

毛泽东:用和平方法解决西北问题的可能性是存在的(一九四九年四月二十八日) 556

王平、詹大南关于大同之敌已向我投降及对其处理问题致聂荣臻、薄一波等电(一九四九年四月三十日) 556

聂荣臻、薄一波关于同意陷电致王平并军委电(一九四九年四月三十日) 557

王平、詹大南关于接收大同情形致聂荣臻、薄一波等电(一九四九年五月一日) 557

粟裕、张震关于三日夜我二三军进入杭市致军委电(一九四九年五月四日) 558

中共南京市委关于南京目前工作概况报告致中央、华东局电(一九四九年五月五日) 558

刘伯承、张际春关于进占南昌之准备工作致陈赓、郭天民等电(一九四九年五月九日) 559

中共中央西北局关于西安近况及其接管准备工作向中央并彭德怀、贺龙的报告(一九四九年五月九日) 560

中共中央军委关于同意对南昌的接管处置给总前委的批复电(一九四九年五月十日) 562

中共中央、中央军委关于接管西安的准备工作给西北局的指示(一九四九年五月十六日) 562

中共中央西北局关于接收西安准备工作给军委并报彭德怀、贺龙的报告(一九四九年五月十六日) 563

中共中央对接管西安准备工作布置致西北局的批示(一九四九年五月十八日) 563

中共中央西北局关于接收西安的几个具体事件致一野前委并报军委电(一九四九年五月十八日) 564

王震、郭鹏、王恩茂、梁仁芥、左齐关于十八日解放咸阳致张宗逊、赵寿山等电(一九四九年五月十八日) 564

上海市军事管制委员会关于接管工作通知(一九四九年五月二十日) 565

中共中央转发太原军管会工作中的几点经验报告(一九四九年五月二十四日) 566

中共南京市委转发浙江省委《关于结束前杭州市委的工作与成立新杭州市委向华东局的请示》的通知(一九四九年五月二十五日) 567

黄克诚关于天津接收工作给中央、华北局的综合报告(一九四九年五月) 568

青岛市军管会关于进至青市区初步情况致山东分局的报告(一九四九年六月二日) 571

第二野战军前委关于四兵团进南昌之情况致军委、华东局电(一九四九年六月三日) 572

中共中央关于准备抽调三万八千名干部问题的指示(一九四九年六月十一日) 573

中共中央关于训练干部准备接管广州及其它大城市的指示(一九四九年六月二十四日) 574

第四野战军第十二兵团关于人民解放军进入长沙后有关遵纪守法问题的请示(一九四九年八月五日) 575

第一兵团关于接管天水情况向第一野战军暨西北军区的报告(一九四九年八月九日) 576

第二野战军前委关于进入西南的政治准备工作向军委的报告(一九四九年九月一日) 576

第十二兵团关于长沙市军管会财经接管工作的报告(一九四九年九月七日) 578

第一野战军第一军党委关于西宁市初步接收情况向一野前委并兵团党委的报告(一九四九年九月八日) 579

第一野战军第一军党委关于西宁工作情况向一野前委并兵团党委的报告(一九四九年九月十二日) 580

中共中央西北局关于宁夏接管情形向中央的报告(一九四九年十月十一日) 581

衡阳铁路局关于衡阳接管人员情况的报告(节录)(一九四九年十月十五日) 582

王首道关于长沙和平接管向毛泽东的报告(一九四九年十月二十六日) 583

第四野战军政治部转报关于我军入桂林情形致军委、总政的电(一九四九年十一月二十九日) 585

中共广西省委关于桂林接管情况致分局、华中局等电(一九四九年十二月一日) 586

中共中央西南局关于贵阳情况简报致各区党委、省委、中央电(一九四九年十二月九日) 587

重庆市军管会关于重庆接管工作简报(一九四九年十二月十四日) 589

西北军区司令部、政治部关于接收西安敌伪军事部分的计划(一九四九年) 591

沈阳军管会经济处关于接收沈阳国营企业工作总结(节录)(一九四九年) 592

第三篇 城市建设 597

一、党的组织建设与政权建设 597

中原军区、郑州市军管会关于整顿本军组织纪律与安定郑州社会秩序的通令(一九四八年十月二十四日) 597

中共中央关于新解放城市中组织各界代表会的指示(一九四八年十一月三十日) 597

中共中央关于对待民主人士的指示(一九四九年一月二十二日) 599

华东野战军第七纵队政治部关于协助地方建立政权的工作指示(一九四九年一月二十七日) 600

中共中央关于在新解放区域及待解放城市必须谨慎地发展党员的指示(一九四九年二月十五日) 602

中共中央关于调整平津党的组织领导、分工问题致平津战役总前委、华北局、平津两市电(一九四九年二月十八日) 602

中共中央关于废除国民党《六法全书》和确定解放区司法原则的指示(一九四九年二月二十二日) 603

合肥市警备司令部军管时期纠察工作纲要草案(一九四九年四月十二日) 605

中共中央转发南京市委关于外来党与本地党会师情况的报告(一九四九年五月二十三日) 607

中共中央关于新武汉市委应适当吸收地下市委员参加工作给林彪、邓子恢的指示(一九四九年五月二十七日) 608

中共中央批转华北局关于召开太原市各界代表会的经验简报(一九四九年六月二十七日) 609

中共中央关于迅速召开各界代表会议和人民代表会议给各中央局、分局的指示(一九四九年七月三十一日) 611

中共石家庄市委关于石家庄市首届人民代表大会的基本经验(一九四九年八月) 613

中共中央关于三万人口以上城市均须召开各界代表会议的指示(一九四九年八月十九日) 616

中共中央华中局关于城市各界代表会召开情形向中央的报告(一九四九年八月二十日) 617

中共中央东北局关于东北人民政府施政方针向东北人民代表会议的建议(一九四九年八月二十二日) 618

中共中央关于三万以上人口的城市及各县一律召开各界人民代表会议的指示(一九四九年八月二十六日) 625

中共中央华东局关于各地各城市召开各界代表会议的指示(一九四九年八月二十六日) 626

第一野战军第三军第七师关于维持兰州市内秩序的命令(一九四九年八月二十六日) 626

中共中央华北局关于各界代表会召开情形向中央的报告(一九四九年八月三十日) 627

中共北平市政府党组关于北平市各界代表会议的总结给华北局的报告(一九四九年九月) 628

中共中央华北局关于保定各界代表会议给中共中央的报告(一九四九年九月二日) 632

中共中央关于改革律师制度的指示(一九四九年九月二日) 633

中共中央关于各地召开各界代表会议的指示(一九四九年九月四日) 634

中共中央批转东北局关于召开城市人民代表会议的指示(一九四九年九月四日) 635

中共中央华中局关于召开各界代表会情况向中央的报告(一九四九年九月十日) 637

中共中央西北局关于三万以上人口城市召开各界代表会议问题向中央的请示(一九四九年九月十二日) 638

中共中央华中局关于郑州两次各代会的经验向中央的报告(一九四九年九月十五日) 639

中共武汉市委关于武汉市各代表会的情况向华中局并中央的报告(一九四九年九月十六日) 640

毛泽东在中国人民政府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上的开幕词《中国人民站起来了》(一九四九年九月二十一日) 641

中共中央关于转发浙江省委关于召开县各界人代会的指示(一九四九年十月二十二日) 643

薄一波关于华北各城市各界代表会议的情况和经验向毛泽东的报告(一九四九年十月二十九日) 644

中共中央批转西北局关于长安县各界代表会议经验的指示(一九四九年十一月二日) 646

中共中央东北局转发锦州市关于人民代表会议的报告(一九四九年十一月七日) 648

哈尔滨市人民代表会议的总结报告(一九四九年十一月十二日) 651

广州市各界代表会议筹备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决议(一九四九年十一月十三日) 655

中共中央华中局关于各界代表会议召开的情况向中央的报告(一九四九年十一月十七日) 657

中共中央华中局关于赣州各界代表会的经验和收获向中央的报告(一九四九年十一月二十五日) 658

中共中央关于召开各界人民代表会议给华南分局等的电报(一九四九年十一月二十七日) 659

中共中央新疆分局关于新疆省人民政府施正方针草案向中央并西北局的报告(一九四九年十二月十五日) 661

中共广州市委关于广州市第一届人代会经过报告(一九四九年十二月三十日) 663

中共中央同意河南省召开各界人民代表会议的电报(一九五〇年一月一日) 666

中共中央关于转发西南局召开各界人民代表会议的指示给中南局并华南分局的电报(一九五〇年三月二日) 667

中共西康区党委、西康军区关于雅属剿匪工作的报告(一九五〇年三月十七日) 668

中共中央关于在上海市第三次各界人民代表会议上应说明的几个问题的指示(一九五〇年四月十日) 669

中共中央关于甘肃省农代会报告中应注意的两个问题给西北局的指示(一九五〇年四月三十日) 673

二、经济建设与恢复发展 677

(一)经济政策 677

中共中央关于解决新解放城市粮荒问题的指示(一九四八年四月十七日) 677

中共中央关于对私营银钱业的政策给东北局等的指示(一九四八年十月三十日) 678

中共中央对《关于东北经济构成及经济建设基本方针提纲》的批示(一九四八年十一月六日) 678

中共中央关于接收官僚资本企业的指示(一九四九年一月十五日) 679

中共中央关于接收企业问题的指示(一九四九年五月二十六日) 680

中共中央关于解决私营企业中劳资纠纷问题的指示(一九四九年七月五日) 680

第十八军政治部关于节约粮食救济上海失业工人兄弟的指示(一九五〇年五月九日) 682

(二)稳定金融物价,整顿财政税收 683

中共中央关于平稳物价的几项建议(一九四九年一月二十六日) 683

中共中央关于改革旧税制的指示(一九四九年二月二十四日) 684

中共中央财政经济部关于上海物价上涨事致华中、华东、西北财委电(一九四九年五月二十二日) 685

中共中央财政经济部关于城市货币斗争给林彪、邓子恢电(一九四九年六月十五) 685

中财委关于严格执行统一税目税率给各区财委的指示(一九四九年九月三日) 686

中共中央财政经济部关于盐税问题致各地财委、财办电(一九四九年九月九日) 687

兰州市军事管制委员会财政处税务局关于更改国民党“印花税”的通告(一九四九年九月二十二日) 687

中财委、陈云、薄一波关于物价上涨原因致华东、华中财委等电(一九四九年十月二十日至十一月十六日) 687

(三)复工、复业、复课 689

中共中央宣传部关于新收复城市大学办学方针的指示(一九四八年七月十三日) 689

中共中央关于私营工厂复工等问题的指示(一九四九年二月五日) 691

第四野战军铁道纵队关于修复天津、济南段线路的命令(一九四九年三月九日) 692

中共中央关于北平各大学的几个方针问题的指示(一九四九年三月十七日) 692

彭真:恢复与发展生产是城市工作的中心任务(一九四九年四月十六曰) 693

中共中央转发华东局对无锡市恢复和发展生产给华中局的指示(一九四九年五月二十一日) 697

中共中央军委关于修复洛阳至潼关段公路致中原局电(一九四九年六月十五日) 699

华北人民政府董必武、薄一波、蓝公武、杨秀峰关于成立工业复员委员会的决定(一九四九年八月十日) 699

中共中央华中局关于郑州市六月以来恢复商业情况向中央的报告(一九四九年十月二十日) 700

中共中央华中局关于城市工作的指示致中央电(一九四九年十一月十日) 702

三、宣传教育 705

中共中央宣传部关于城市党报方针的指示(一九四八年八月十五日) 705

中共中央关于新解放城市中中外报刊通讯社的处理办法(一九四八年十一月八日) 706

中共中央宣传部关于请令济南市委组织关于济南实况的具体生动报道以驳斥敌人事致华东局电(一九四八年十二月十三日) 708

中共中央对新区出版事业的政策的暂行规定(一九四八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709

中共中央华东局关于上海工作情况致中央并邓小平电(一九四九年一月二十日) 709

中共中央关于北平市报纸、杂志、通讯社登记暂行办法的批示(一九四九年二月十八日) 710

第十一军城市政策战士教材《坚决遵守城市政策,争取军政双胜的模范》(一九四九年三月三日) 711

中共中央宣传部关于城市建设宣传方针的指示(一九四九年五月十六日) 714

中共中央宣传部、新华总社对城市新闻工作指示五件(一九四九年八月二十六日至十月二十六日) 715

第二野战军前委关于教育干部学习党的各项政策致滇桂黔边区党委等电(一九四九年十一月二十七日) 719

四、城市管理 720

毛泽东论反对职工运动中的“左”倾冒险主义(一九四八年二月五日) 720

中共中央关于各地应注意总结城市工作经验给各中央局、分局等的指示(一九四八年二月二十五日) 721

中共中央东北局关于城市工作总结的通知致各分局、省委并中央电(一九四八年四月一日) 722

中共中央关于应将工业生产放在重要位置致晋绥分局电(一九四八年五月十一日) 723

中共中央关于各中央局、分局、前委应向中央报告的事项致各中央局电(一九四八年六月二十五日) 723

中共中央东北局关于哈尔滨市工作情况简报(一九四八年七月十一日) 724

中共中央对国民党各类人员的处理意见(一九四八年十月十九日) 728

杨成武、李井泉、李天焕、高克林关于包头市军管工作情况向中央并华北局的报告(一九四八年十一月二十五日) 729

中共中央关于新解放城市对旧保甲人员的处理办法致林彪、罗荣桓等电(一九四九年一月三日) 730

中共中央军委关于统一领导平、津、唐工作的各项部署(一九四九年一月十日) 731

徐州市军管会关于军管会工作综合报告致华东局电(一九四九年一月十四日) 733

中共华中工委关于新收复城市工作概况致华东局并中央电(一九四九年一月二十五日) 736

中共济南市委关于济南解放后四个月工作总结报告(一九四九年二月一日) 739

中共中央军委关于对国民党军官的处理方针(一九四九年二月十六日) 746

黄克诚关于天津情况与工作简要报告(一九四九年二月二十六日) 746

中共辽宁省委关于营口市的工作报告(一九四九年三月十日) 750

中共辽宁省委关于辽阳市的工作报告(一九四九年三月十日) 752

中共中央关于对旧职员的处理原则的指示(一九四九年三月二十二日) 756

中共辽宁省委关于鞍山市的工作报告(一九四九年三月) 758

中共浙江省委关于进入杭州市工作情况致华东局电(一九四九年五月十一日) 760

中共南京市委关于五月份综合报告致毛泽东并华东局电(一九四九年五月二十三日) 761

谭政、陶铸关于武汉工作情况向中央的报告(一九四九年五月二十四日) 764

中共上海市委关于进入上海十四天工作情况给中央的报告(一九四九年六月十日) 766

中共中央关于留用旧职员问题给华中局、华东局等的批复(一九四九年六月十日) 768

中共江西省委到南昌后一个月工作的综合报告摘要(一九四九年七月十二日) 768

青岛市人民政府市政部六、七月份工作报告(节录)(一九四九年七月十八日) 773

毛泽东:关于工会工作的方针(一九四九年八月十一日) 776

毛泽东关于必须维持上海,统筹全局致饶漱石电(一九四九年九月二日) 777

谭震林、谭启龙关于浙江省五、六、七、八月份工作综合报告致华东局并报中央电(一九四九年九月二十五日) 778

中共中央关于旧人员处理问题的指示(一九四九年九月) 780

张仲良关于青海解放后之情况致西北局前委电(节录)(一九四九年十月十八日) 781

中共中央转发西北局关于旧人员处理的指示(一九四九年十月二十二日) 782

叶剑英关于一月来广州情况致毛泽东并林彪电(一九四九年十一月二十日) 784

张德生关于兰州军管会三个月工作报告致西北局并中央电(一九四九年十二月一日) 786

宋任穷关于城市问题综合报告第三号致毛泽东电(节录)(一九四九年十二月十七日) 787

中共中央华中局关于桂市十天工作向中央的报告(一九四九年十二月二十一日) 790

中共北京市委关于封闭妓院情况向中央、华北局的报告(一九四九年十二月二十一日) 791

中共华南分局关于桂林工作情况报告致中央电(一九四九年十二月二十三日) 793

中共中央关于皖苏分局第三号综合报告给豫皖苏分局的复电(一九四九年十二月三十日) 794

中共绥远省委关于进入归绥后工作情况与各阶层反映的通报(一九四九年十二月三十日) 795

中共包头市委工作报告(一九四九年十二月三十日) 798

毛泽东:中国必须建立强大的国防军和强大的经济力量(一九五〇年九月二十五日) 800

附录 802

全国大中主要城市解放日期一览表 802

人民解放战争战果战损统计 804

地支代月表 805

韵目代日表 805

地支代时表 806

部队代号表 806

后记 8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