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言 1
一、研究缘起 1
二、研究目的 2
三、研究思路 4
四、研究方法 6
第一章 公私合作的基本概念 7
第一节 公私合作的起源与目标 7
一、公私合作的起源 7
二、公私合作的目标 11
第二节 公私合作的理论基础 15
一、公共选择理论 15
二、代理理论 16
三、交易成本理论 17
四、分析 17
第三节 公私合作的基本原则 18
一、民主国原则 18
二、法治国原则 22
三、效率原则 27
四、公益原则 30
五、权利保障原则 32
第四节 公私合作的类型 36
一、组织私部门化 36
二、任务私部门化 37
三、财产私部门化 39
四、功能私部门化 39
五、程序私部门化 41
六、财务私部门化 42
第五节 相关名词分析 43
第二章 公私合作的基本模式 47
第一节 法定模式 48
一、含义 48
二、相关实践分析 49
第二节 授权模式 50
一、含义 50
二、相关实践分析 52
第三节 委托模式 54
一、含义 54
二、相关实践分析 56
第四节 私法模式 59
一、含义 59
二、相关实践分析 60
第五节 特许模式 62
一、含义 62
二、相关实践分析 64
第三章 公私合作的问题考虑 70
第一节 权利保障问题 70
一、基本权利的保障 70
二、行政相对人的保障 74
三、基本权利的限制 74
第二节 私部门的参与问题 79
一、私部门的选择 80
二、平等参与的问题 81
三、转换问题 85
第三节 公部门的选择权问题 88
一、组织形式的选择 89
二、行为形式的选择 89
三、合同形式的选择 91
四、公法遁入私法 94
第四节 公私合作的范围问题 96
一、公私合作的界限 96
二、国家保留 98
三、判断标准 100
第五节 救济问题 104
一、行政诉讼 104
二、民事诉讼 106
三、竞争者诉讼 107
第四章 公私合作的法律责任 113
第一节 法律责任概述 113
一、传统责任 113
二、监督责任 115
三、赔偿责任 118
第二节 公法上的法律责任 120
一、法定模式的责任 120
二、授权模式的责任 121
三、委托模式的责任 122
第三节 私法上的法律责任 126
一、私法模式的性质 126
二、私法模式的责任 127
三、我国适用之思考 130
第四节 特许关系的法律责任 131
一、赔偿责任种类 131
二、国家赔偿责任的要件 133
三、国家赔偿法规定的缺失 136
四、国家赔偿法规定的重新思考 138
第五章 公私合作的案例研究 140
第一节 案例分析 140
一、事实 140
二、争议焦点 141
三、双阶理论 142
第二节 政府特许经营 143
一、政府特许经营的定性 143
二、政府特许经营的作用 145
三、政府特许经营的优点 146
四、政府特许经营的法律性质 148
五、政府特许经营权的授予模式 148
第三节 政府特许经营行为的双阶关系 149
一、前、后阶段的法律关系 149
二、缔结合同后,具体行政行为是否消灭? 150
三、评审决定在建置营运合同中的地位 152
第四节 特许经营协议的性质 152
一、私法合同 153
二、公法合同 154
三、混合合同 155
四、特许经营协议的定性 156
第五节 对双阶理论的省思 158
第六章 公私合作的法律规范 162
第一节 对法定模式的规范 162
一、考虑的重点 162
二、具体规范内容 164
第二节 对授权模式的规范 166
一、考虑的重点 166
二、具体规范内容 167
第三节 对委托模式的规范 171
一、考虑的重点 171
二、具体规范内容 172
第四节 对私法模式的规范 175
一、考虑的重点 175
二、具体规范内容 175
第五节 对特许模式的规范 177
一、考虑的重点 177
二、具体规范内容 178
第七章 公私合作的演变趋势 182
第一节 法律关系的演变 182
一、公私合作前的法律关系 182
二、公私合作后的法律关系 185
三、合作合同 186
第二节 行政合作法制化 187
一、以公私合作为中心 187
二、理论建构 188
三、规范核心 191
第三节 行政合作法的基本考虑 192
一、经济因素 192
二、对等原则 193
三、责任确保 193
四、公益维护 194
五、公平竞争 194
第四节 行政合作法的主要内容 195
一、合作合同 195
二、合作项目 197
三、担保责任 199
四、合同存续 199
第五节 公私合作的愿景 200
一、21世纪的展望 200
二、新公民精神 202
三、合作型政府 204
结论 206
一、确保权利的保障 208
二、确保权限与责任分明 209
三、确保公私合作的资格 209
四、确保有效的监督机制 209
五、确保有效的救济程序 210
参考文献 2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