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古罗马法源小考 1
一、法(ius)与法律(lex)的区分 4
二、三分法与二分法 9
三、市民法的类型 16
四、习惯法 21
五、罗马法继受中的法源 24
第二章 罗马法上的“人” 29
一、“人”的法律属性 32
二、“人”的基本类型 39
三、人格变动 45
四、结语 48
第三章 近代民法上的个人(法国篇) 51
一、绪言 53
二、启蒙中勃兴的现代自然法论 53
三、1789年《人权和公民权利宣言》中的自然权利观 60
四、1804年《法国民法典》上的个人理性人格 66
五、结语 74
第四章 近代民法上的个人(德国篇) 79
一、“批判”自然法论中的个人 81
二、法实证主义的兴起 89
三、德国思想界的反应 93
四、1896年《德国民法典》上的个人实证人格 109
五、结语 121
附录 作为民法调整对象的“人身关系”的学说整理 124
第五章 “家”法源流略考 135
一、家的社会历史起源 137
二、罗马法上的“家” 143
三、我国古代法上的“家” 148
四、“家”法的近代改造 155
五、“家”法的现代趋势 162
第六章 民事责任沿变略考 171
一、引言:传统民法建构之基本理路 173
二、早期民法中债与责任的融合 175
三、责任取得相对独立地位的萌芽 178
四、责任在“权利—义务”范式中的地位和意涵 181
五、民事责任与刑事责任的区分 182
六、结语:什么是民事责任 188
第七章 损害赔偿立法模式考 193
一、罗马法上的损害赔偿法 195
二、损害赔偿的诸种立法模式 202
三、损害赔偿立法模式的抉择 228
附录 损害赔偿统一立法的学说整理 235
第八章 我国侵权损害赔偿法律发展研究报告 247
一、侵权损害赔偿体系化建构尚未完成 249
二、一般与特殊侵权损害赔偿不相协调 251
三、侵权损害赔偿的一般酌定制未建立 253
四、维持损害赔偿责任限额制度不合理 256
五、人身侵害两种赔偿金的性质不明确 259
六、涉犯罪的侵权责任不赔偿精神损害 263
七、财产侵害损害赔偿计算标准不明确 265
八、惩罚性赔偿的适用范围和条件较窄 269
九、社会救济体系的整体建设有待完善 273
第九章 物权法与私权地位的提升 277
一、物权法对宪法的发展 279
二、私权地位的两次提升 286
三、平等保护原则的实践 293
四、结语 303
第十章 《大清民律草案》起草史订 307
一、上谕 311
二、奏折 314
三、编年小史 344
四、时人忆述 364
五、后人概述 366
第十一章 《中华民国民法》制定史订 375
一、纪事编年 377
二、情况编表 390
三、时人评论之一:参与人员 394
四、时人评论之二:国内学者 408
五、时人评论之三:外国学者 420
六、后人著述勘误 426
第十二章 我国“(民事)法律行为”概念研究(1982~1997)述评 433
一、绪言 435
二、观点介绍 437
三、观点评点 446
四、结语 460
后记 4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