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言 1
一、问题的缘起 1
二、研究现状 2
三、研究意义 4
四、研究方法 5
五、研究架构 5
第一章 发展与保护:房屋征收法制的双重目的 7
第一节 重视发展的房屋拆迁立法历史 7
一、早期以国家建设为重心推进经济社会发展的房屋拆迁立法 7
二、后期以房地产开发为重心推进经济发展的房屋拆迁立法 9
第二节 强调权利保护的房屋征收立法进程 12
一、提升房屋征收立法位阶,强化被拆迁人权益的法律保护 12
二、明确公共利益具体标准,限定房屋征收的财产权边界 14
第三节 均衡配置房屋征收法制的双重目的 16
一、全面落实被征收人的合法权利,尊重、保障其基本人权 17
二、重点完善房屋征收的公共利益促进机制 18
三、建立被征收人共享发展成果的补偿机制 20
第二章 规则到原则:房屋征收立法的技术进步 22
第一节 通过法律原则发展征收法制 22
第二节 房屋征收法律保留原则 25
一、房屋拆迁立法的失序与混乱 25
二、房屋征收法律保留原则的确立及内涵 26
三、法律保留原则下房屋征收立法的缺失 27
第三节 房屋征收必要性原则 30
一、作为公法“帝王条款”的必要性原则 30
二、房屋征收必要性原则的依据 31
三、房屋征收中必要性原则的适用 32
第四节 房屋征收公正原则 34
一、公正原则与征收制度的共生关系 34
二、房屋征收公正原则的内涵 34
三、房屋征收公正原则的适用 36
第五节 房屋征收适足住房权保障原则 39
一、作为人权保障载体的被征收房屋 39
二、房屋征收适足住房权保障原则的内涵 40
三、房屋征收中适足住房权保障原则的适用 43
第三章 公法与私法:房屋征收制度的交叉属性 49
第一节 房屋征收的界定 49
一、国外法制中的征收界定 50
二、我国法制中的征收界定 55
三、房屋征收的界定 60
第二节 房屋征收决定的公私法属性 63
一、房屋征收决定系依申请的具体行政行为 64
二、房屋征收决定具有创设物权的私法效力 66
第三节 房屋征收补偿的私法属性 71
一、公法学者的不同认识 71
二、房屋征收立法中的反复 73
三、征收补偿民事性质之厘定 74
第四章 单一到多样:房屋征收类型的适度扩张 76
第一节 房屋征收的类型化需要 76
一、“上海新天地”建设模式引发的思考 76
二、域外的多样化征收类型 77
三、我国房屋征收多样化类型的确立 82
第二节 一般征收 83
一、一般征收的界定 83
二、一般征收的主要程序 84
第三节 区段征收 108
一、区段征收的界定 108
二、“危旧房”改造 109
三、“城中村”改造 117
第四节 扩张征收 123
一、扩张征收的界定 123
二、我国房屋拆迁实践中扩张征收的类似情形 124
三、房屋征收制度下扩张征收的适用 125
第五章 房屋与土地:房屋征收补偿的共同要素 128
第一节 房屋征收补偿的基础理论 128
一、自由主义向功能主义的转变 128
二、公正原则对房屋征收补偿的要求 130
三、“补偿”与“安置”的辨析 133
第二节 房屋征收的财产补偿 134
一、房屋征收财产补偿的确立 134
二、房屋征收财产补偿的标准 135
三、房屋征收财产补偿的范围 140
四、被征收房屋财产价值的确定机制 149
第三节 房屋征收的土地发展权益补偿 162
一、房屋征收财产补偿的不足 162
二、被征收人土地发展权补偿的引入 165
三、我国征收实践中土地发展权补偿的缺失 167
四、土地发展权益补偿方式在我国征收实践中的萌芽 170
五、构建我国房屋征收中的土地发展权益补偿制度 174
第六章 《征收条例》的落实与改进 176
一、被征收人权利在地方的制度落实与保障 176
二、调整与变革——《征收条例》对国土资源管理工作的新挑战 204
三、论我国房屋征收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的功能定位及其架构 213
四、《征收条例》的异化与克服 2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