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1
第一章 行政问责与处分制之建设 10
第一节 行政问责与处分机构之完善 10
一、吏部考功司主导官员之行政问责与处分 11
二、都察院介入官员之行政问责与处分 13
三、督抚参与官员之行政问责与处分 17
第二节 行政问责与处分法规之修订 22
一、《会典》与《则例》之修订 22
二、《则例》中增改条例之背景 25
三、《则例》中之增改条例及其特点 30
四、《会典》与《则例》之地位 33
第三节 行政问责与处分程序之确立 36
一、处分议定 36
二、处分开复 42
三、处分纠正 45
第四节 行政问责与处分类别之完善 49
一、公罪与私罪 50
二、罚俸——轻度处分 53
三、降级——中度处分 59
四、革职——重度处分 62
第二章 考核处分官员之状况 66
第一节 常规考核 66
一、“考核制”研究 66
二、清代文献中的“考核”概念 67
三、雍正时考核制 68
第二节 京察处分——常规考核处分之一 70
一、京察制 70
二、京察处分状况 75
第三节 大计处分——常规考核处分之二 83
一、大计制 83
二、大计处分状况 85
第四节 军政处分——常规考核处分之三 95
一、军政制 95
二、军政处分状况 98
第五节 考核处分的意义 100
第三章 参劾处分官员之状况 107
第一节 官员问责参劾制度 107
一、直省揭参 108
二、科道参劾 116
三、自行参奏 120
四、其他参劾 123
第二节 官员问责处分的范畴 125
一、政治范畴之问责与处分 125
二、经济范畴之问责与处分 129
三、军事范畴之问责与处分 132
四、社会范畴之问责与处分 136
第三节 官员处分类别多样化 140
一、降俸、住俸与停俸 140
二、降职与降衔 144
三、革去职衔与勒令休致 146
第四章 行政问责处分之特点 148
第一节 对行政有误官员的问责处分 148
一、印务有误的问责处分 148
二、文书有误的问责处分 152
三、司法有误的问责处分 157
第二节 对违误国计民生官员的问责处分 162
一、经征不力的问责处分 162
二、违误漕运的问责处分 164
三、灾务失当的问责处分 166
四、失防窃盗的问责处分 170
第三节 政治斗争影响官员行政处分 173
一、年羹尧·川抚蔡珽及其行政处分 174
二、年羹尧案·雍正·蔡珽行政处分之免除 176
三、雍正·蔡珽·新的行政处分 177
四、蔡珽案·蔡珽的罪名分析 178
五、雍正·犯官蔡珽·新的行政处分 180
六、蔡珽·雍正·其他官员处分 181
第四节 皇权与官员处分及其影响 182
一、皇帝直接处分官员 183
二、皇帝免除官员处分 185
第五章 行政问责与处分官员之作用 194
第一节 扭转政风官风 194
一、降黜庸官 195
二、整治惰官 196
三、治理推诿 198
第二节 提高行政效率 199
一、制定违限处分条款 200
二、实践处分违限官员 201
三、监察违限不力处分 202
第三节 整顿亏空 203
一、雍正初年亏空状况 203
二、雍正整顿亏空的措施 204
三、处分亏空徇庇官员 205
第四节 禁止滥举 207
一、滥举现象及其蠹政 208
二、完善滥举处分制度 209
三、严厉处分滥举官员 210
参考文献 212
后记 2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