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矿业权分级审批制度研究》PDF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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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作  者:许书平,吴裕根,张应红等著
  • 出 版 社:北京:地质出版社
  • 出版年份:2016
  • ISBN:9787116099111
  • 页数:103 页
图书介绍:本书全面总结了我国矿业权分级审批制度现状,系统梳理了我国矿业相关法律法规,理清了我国矿业权分级审批制度发展演变历程和部、省两级审批权限调整变化过程,全面总结矿业权分级审批制度经验做法,指出存在的主要问题,跟踪总结了中央、地方矿业权审批简政放权改革进展,提出合理划分矿业权审批权限总体思路、保障措施和矿业权4套方案建议。本书可供矿业权行政管理人员、科研人员及相关专业高校师生参阅。

第一章 我国矿业权审批管理概况 1

第一节 矿业权审批登记制度建立 1

第二节 矿业权审批事项和内容 2

一、探矿权审批事项和内容 2

二、划定矿区范围批复 7

三、采矿权审批事项和内容 8

第三节 建立矿业权审批登记制度的重要意义 10

一、充分体现矿产资源国家所有权意志 10

二、避免重复勘查,提高资金利用效率 10

三、保护矿业权人合法权益 11

四、维护矿产资源勘查开发秩序 11

五、加强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宏观调控管理 12

第四节 矿业权审批登记管理基本情况 13

一、我国矿业权审批登记管理情况简要回顾 13

二、我国矿业权审批登记现状 17

第二章 我国矿业权分级审批制度现状及历史沿革 18

第一节 我国矿业权分级审批制度的建立 18

第二节 我国矿业权分级审批制度现状 19

一、探矿权、采矿权实行集中统一管理 19

二、探矿权实行部、省两级审批 19

三、采矿权实行部、省、市、县四级审批 19

四、国土资源部可对探矿权、采矿权审批进行授权 20

五、市、县级采矿权审批权限划分由省级制定法规确定 20

六、探矿权、采矿权转让实行“谁登记、谁批准” 20

七、探矿权、采矿权实行“谁审批、谁接收申请、谁登记发证” 20

八、将探矿权、采矿权部分审批事项授权(委托)地方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核实、审查 21

九、实行探矿权、采矿权统一配号制度,实现登记信息共享共通 22

第三节 我国矿业权分级审批制度历史沿革 22

一、《中华民国矿业条例》建立的分级审批制度 23

二、《中华民国矿业法》建立的分级审批制度 23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业暂行条例》建立的分级审批制度 24

四、《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及其配套法规建立的分级审批制度 25

五、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及其配套法规建立的分级审批制度 26

第三章 我国矿业权审批权限划分现状及调整变化过程 29

第一节 我国矿业权审批权限划分现状 29

一、探矿权审批权限划分现状 29

二、采矿权审批权限划分现状 30

第二节 我国矿业权审批权限调整变化过程 31

一、1998~2004年矿业权审批权限逐步下放 31

二、2005~2008年矿业权审批权限逐步上收 32

三、2009年至今矿业权审批权限逐步下放 35

第四章 我国矿业权分级审批经验做法及存在的问题 37

第一节 我国矿业权分级审批经验做法 37

一、建立了基本符合管理工作实际的矿业权分级审批制度 37

二、不断丰富和完善矿业权审批权限划分标准 38

三、建立了矿业权转让“谁登记、谁批准”制度 38

四、不断健全完善上下级登记管理机关沟通机制 39

五、不断健全完善上级登记管理机关对下级管理机关监管机制 40

六、不断完善矿业权宏观调控措施 41

第二节 我国矿业权分级审批存在的主要问题 42

一、对矿业权审批权限的规定,存在下位法与上位法规定不一致的问题 42

二、矿业权审批权限过于向上集中 43

三、探矿权、采矿权审批权限划分不对等,存在分属不同登记管理机关审批的问题 44

四、矿业权延续、变更审批权限只上收不下放的问题 44

五、探矿权划分权限的勘查计划投资标准过低 45

六、矿业权设置重叠和探矿权申请先后顺序界定的问题 45

七、矿业权审批权限划分标准中存在制度漏洞,影响制度刚性执行 46

八、矿业权审批权限划分调整频繁影响稳定预期 47

九、对全国矿业权投放调控缺乏有力抓手 47

十、对新立和扩大勘查范围探矿权申请项目,存在部分决策权被省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掌握的问题 48

第五章 我国矿业权分级审批制度改革进展情况 50

第一节 我国矿业权审批简政放权改革进展情况 50

一、矿业权行政审批事项取消工作进展情况 50

二、矿业权审批环节中部分审批事项下放情况 52

三、矿业权审批权限下放工作进展情况 53

第二节 煤炭矿业权审批制度改革试点进展情况 54

一、保障煤炭矿业权审批改革试点工作顺利推进的主要措施 55

二、煤炭矿业权审批改革试点取得的主要成效 55

三、审批管理改革试点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建议 57

第六章 地方矿业权分级审批改革探索 58

第一节 广东省矿业权审批分级管理改革探索 58

一、广东省矿业权审批登记基本情况 58

二、广东省矿业权审批权限划分情况 59

三、广东省矿业权审批权限调整变化情况 60

四、广东省矿业权分级审批制度改革取得的成效 62

五、广东省矿业权分级审批制度改革中存在的问题 63

第二节 内蒙古自治区矿业权审批分级管理改革探索 64

一、内蒙古矿业权审批登记概况 64

二、内蒙古矿业权审批权限划分情况 65

三、内蒙古矿业权审批程序调整变化情况 66

四、内蒙古矿业权分级审批制度改革取得的成效 67

五、内蒙古矿业权分级审批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68

第三节 湖北省矿业权审批分级管理改革探索 68

一、湖北省矿业权审批登记概况 68

二、湖北省矿业权审批权限划分情况 69

三、湖北省矿业权审批权限调整变化情况 70

四、湖北省矿业权审批程序和方式调整变化情况 71

五、湖北省矿业权分级审批制度改革取得的成效 72

第七章 中央事权划分和简政放权改革研究 73

第一节 中央与地方事权划分研究 73

一、中央与地方事权划分现状 73

二、中央与地方事权划分存在的突出问题 74

三、完善我国事权划分的基本思路 76

第二节 中央简政放权改革研究 77

一、该放的权要坚决放开放到位 77

二、该管的事必须管住管好 78

三、认真履行宏观管理职能 79

四、坚持依法行政 79

五、加强中央部门之间、中央与地方之间统筹协调和衔接 80

六、保证中央政令畅通 80

第八章 合理划分矿业权审批权限政策建议 81

第一节 合理划分矿业权审批权限总体思路 81

一、要于法有据 81

二、要有利于提高审批效率 81

三、要确保地方管理部门“接得住” 82

四、要管得好 82

五、要充分调动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 83

第二节 矿业权审批权限调整建议方案 83

方案一:国土资源部仅负责战略性矿产矿业权审批登记,其余矿产全部授权省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审批登记 83

方案二:仍按现行标准划分矿业权审批权限,对标准进行适当调整 85

方案三:审批权限划分与方案二一致,矿业权受理由省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负责,审批登记发证由国土资源部负责 90

方案四:对重要矿种勘查开采项目,省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负责合法合规性审查,国土资源部负责从宏观层面上进行审批批准 93

第三节 配套改革措施 97

一、加快矿产资源法律法规修订工作,做到改革于法有据 97

二、抓好制度设计,增强矿业权审批宏观调控能力 99

三、完善管理制度,加强矿业权审批工作监管 99

四、加强基层管理部门队伍建设和业务培训,提高工作承接能力 100

五、加快推进矿业权管理审批系统全国联网,实现四级审批实时互动 100

主要参考文献 1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