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篇 建立政权 545
北平市人民政府关于废除伪保甲制度建立街乡政府初步草案(一九四九年三月) 545
中共北平市委关于普遍开展学习运动的决定(一九四九年四月十三日) 547
彭真关于当前的方针、政策和任务的讲话(一九四九年四月十八日) 548
叶剑英关于北平政权建设等工作在北平市人民政府干部会议上的讲话(一九四九年四月二十一日) 556
朱德在北平市人民政府行政干部学校开学典礼上的讲话(一九四九年五月二十一日) 560
叶剑英在北平市人民政府行政干部学校开学典礼上的讲话(一九四九年五月二十一日) 562
北平市军管会关于改革区街政权组织及公安局派出所的决定(草案)(一九四九年六月三十日) 565
北平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市界划定郊区新区令(一九四九年七月一日) 569
中共北平市委关于市各机关编制情况给华北局的报告(一九四九年七月二十日) 570
中共北平市委关于召开市各界代表会议和党的代表会议向中央、华北局的报告(一九四九年七月二十九日) 571
北平市接管与施政工作——叶剑英在北平市各界代表会议上的报告摘要(一九四九年八月十日) 573
北平市半年来的财经工作——张友渔在北平市各界代表会议上的补充报告摘要(一九四九年八月十日) 582
关于市政报告的决议(一九四九年八月十二日) 586
毛泽东对北平市各界代表会议的指示(一九四九年八月十三日) 587
彭真在北平市各界代表会议上的总结报告(一九四九年八月十四日) 588
北平市各界代表会议宣言(一九四九年八月十四日) 591
中共北平市委关于区街政权机构派出所改造问题的总结报告(一九四九年八月) 592
彭真、赵振声关于公开党的组织及改善党与群众关系问题向中央并华北局的报告(一九四九年八月二十七日) 595
中共北平市委关于暑期学校党员训练班工作总结(一九四九年九月) 598
彭真在北京市第一届人民政府委员会成立典礼上的讲话(一九四九年十二月九日) 602
聂荣臻在北京市第一届人民政府委员会成立典礼上的讲话(一九四九年十二月九日) 605
中国人民解放军北京市军事管制委员会关于取消外国驻兵权的布告(一九五〇年一月六日) 606
第六篇 整顿治安 611
北平市军管会关于成立北平市流散军人处理委员会的通知(一九四九年一月三十一日) 611
中国人民解放军平津卫戍司令部关于安定人民民主秩序的布告(一九四九年二月二日) 615
北平市军管会关于国民党军散遗武器限期登记的布告(一九四九年二月五日) 616
彭真、叶剑英、赵振声、谭政关于治安情况向中央的请示报告(节录)(一九四九年二月七日) 617
北平警备司令部关于国民党宪兵第十九团官兵限期登记的布告(一九四九年二月十二日) 617
彭真、叶剑英、赵振声关于捕获张荫梧、许惠东等情况向中央并华北局、总前委的报告(一九四九年二月十四日) 619
北平市军管会物管会关于严防敌特活动的紧急通知(一九四九年二月十五日) 619
彭真关于进城初期的敌情和群众动态向毛主席并总前委、华北局的报告(一九四九年二月十六日) 619
彭真在北平市治安工作会议上的讲话(一九四九年二月十九日) 622
北平市流散军人处理委员会关于流散国民党官兵登记收容办法的通告(一九四九年二月十九日) 626
彭真关于治安与肃反工作情况向中央并华北局、总前委的报告(一九四九年三月三日) 628
北平市公安局关于对特务分子实行登记的布告(一九四九年三月五日) 629
中共北平市委关于治安运动的计划(一九四九年三月十日) 631
北平市军管会关于北平市国民党特务人员申请悔过登记实施办法的布告(一九四九年三月十一日) 633
北平市治安委员会关于治安运动的指示(一九四九年三月二十四日) 635
北平市公安局关于解放后肃特工作进展情况的报告(一九四九年三月) 637
北平市处理国民党流散官兵工作总结(一九四九年四月三日) 638
中共北平市委关于电车存车厂火警经过向中央、华北局的初步报告(一九四九年四月二十六日) 643
彭真、叶剑英、赵振声在市委会议上对目前北平市保卫工作的发言纪要(一九四九年四月二十八日) 644
彭真、赵振声关于工厂保卫工作在公营工厂会议上的讲话(一九四九年四月二十八日) 646
中共北平市委关于电车公司失火情形向中央并华北局的报告(一九四九年六月九日) 647
中共北平市委关于石景山钢铁厂失火情形向中央并华北局的报告(一九四九年六月二十四日) 648
北平市公安局接管集训伪保警总队的总结报告(一九四九年六月二十五日) 649
北平市军管会关于反动党派人员履行登记之具体实施办法的布告(一九四九年七月二十三日) 677
北平市半年来治安工作(一九四九年八月十日) 678
北京市公安局一年来公安工作报告(一九四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687
中共北京市委关于敌特党团分子处理情况给中央及华北局的请示报告(一九五〇年三月二十日) 690
第七篇 安定民生 693
北平市军管会金融处兑换工作计划(一九四八年十二月二十五日) 693
北平市军管会和物管会关于金圆券兑换对象、比价、限额、限期等问题的讨论纪要(一九四九年一月九日) 695
彭真关于粮食等政策问题的讲话(一九四九年一月二十一日) 698
北平市军管会关于伪金圆券兑换办法的布告(一九四九年二月二日) 700
北平市军管会财政处关于税收征收办法的请示(一九四九年二月十五日) 703
中共北平市委研究室关于北平市银元买卖概述(一九四九年二月十五日) 704
中共北平市委关于金融问题向中央并华北局、总前委的报告(一九四九年二月十八日) 706
中共北平市委关于兑换金圆券及银元问题向中央的请示报告(一九四九年二月十九日) 707
彭真、叶剑英、赵振声关于各项税收办法向华北局并中央的请示报告(一九四九年二月二十五日) 707
北平市军管会关于禁止银元在北平市流通和买卖的布告(一九四九年二月二十八日) 709
北平市人民政府关于北平市税收暂行办法的布告(一九四九年三月一日) 709
彭真关于安定民生工作给中央、华北局、总前委的报告(一九四九年三月三日) 710
北平市军管会禁止倒卖金银外币券的布告(一九四九年四月四日) 714
中共北平市委关于回民工作的方针与任务的意见向华北局并中央的报告(一九四九年四月七日) 715
北平市人民政府关于工商业登记办法的通告(一九四九年五月四日) 716
北平市军管会关于北平市房屋问题的布告(一九四九年五月十六日) 717
中共北平市委关于三轮车夫生意萧条及解决措施向中央并华北局的报告(一九四九年六月二十一日) 721
中共北京市委关于三轮车夫和洋车夫生活问题的处理意见向刘少奇的请示报告(一九四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723
第八篇 整理市容 727
北平市军管会关于北平市人民团体在军管期间暂行登记办法的布告(一九四九年三月二十五日) 727
北平市人民政府关于取缔商民侵占公地建筑房屋办法的布告(一九四九年四月二十六日) 728
中共北平市委关于整顿市容问题的意见(一九四九年五月) 728
叶剑英在北平市摊贩代表座谈会上的讲话(一九四九年五月二十三日) 732
北平市人民政府关于管理摊贩办法及处理棚户办法的布告(一九四九年五月二十四日) 737
北平市民政局关于处理乞丐问题与妓女问题的工作布置(一九四九年五月十八日) 739
北平市人民政府奉华北人民政府令颁华北区禁烟禁毒暂行办法的通令(一九四九年七月二十二日) 740
北平市人民政府关于收容乞丐工作总结(一九四九年七月) 743
北平市清洁运动委员会清运工作总结(一九四九年七月) 755
北平市人民政府关于北平市公共娱乐场所管理暂行办法公布令(一九四九年八月五日) 762
中共北平市委关于整理摊贩工作的总结(一九四九年八月) 766
北平市处理妓女办法(草案)(一九四九年九月二十六月) 768
中共北京市委关于本市妓女情况和处置方针向中央、华北局的报告(一九四九年十一月七日) 769
北京市第二届各界人民代表会议关于封闭妓院的决议(一九四九年十一月二十一日) 770
中共北京市委关于封闭妓院情况向中央、华北局的报告(一九四九年十二月二十一日) 772
北京市处理妓女工作总结(一九五〇年六月九日) 774
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封闭妓院善后工作的报告(一九五〇年八月八日) 779
第九篇 恢复生产 783
中共北平市委关于工资问题的解决办法向中央并华北局、总前委的请示报告(一九四九年一月十五日) 783
中共中央对北平市委关于工资问题解决办法的批示(一九四九年一月二十日) 784
北平市军管会贸易接管处、城市供应处关于门、城煤矿情况及目前经营计划的报告(一九四九年一月二十日) 785
彭真关于工资问题、工厂内党、行政和工会关系问题的报告(一九四九年三月五日) 788
彭真关于经济工作的一些问题向中央并华北局的报告(一九四九年三月十六日) 791
彭真在全市职工积极分子大会上的报告(一九四九年三月二十日) 794
中共北平市委关于加强城市管理与生产建设的决定(一九四九年四月十二日) 797
中共北平市委关于北平市目前中心工作的决定(一九四九年四月十六日) 803
中共北平市委关于生产与工会工作的初步计划(一九四九年四月十七日) 809
中共北平市委关于北平市公营企业机构及员工薪金问题的指示(一九四九年四月十八日) 812
彭真在中共北平市委召开的公营企业代表会上的四项重要指示(一九四九年四月二十八日) 813
彭真关于私营工厂工人代表座谈会和资本家座谈会向中央并华北局的报告(一九四九年五月十五日) 815
彭真关于恢复和发展生产的一些问题向毛泽东并华北局的报告(一九四九年五月十八日) 818
北平市军管会关于北平市辖区农业土地问题的决定(一九四九年五月三十一日) 821
北平市军管会关于在本市采购物资者向工商局登记通过贸易公司进行采购的布告(一九四九年八月七日) 823
彭真关于开展城乡贸易及恢复发展生产工作向毛泽东并华北局的报告(一九四九年八月二十四日) 824
彭真、赵振声关于劳资订立集体合同问题向中央、华北局的报告(一九四九年八月二十七日) 828
北京市军管会关于本市辖区农村债务问题处理的布告(一九四九年十月十日) 830
附录 831
古都新生——北平和平解放及接管大事纪要 8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