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性权利概念探析 3
第一节 性权利概念之争及评析 3
一、关于性权利的学说之争 3
二、对性权利学说的评析 6
第二节 性权利概念之我见 8
一、性之内涵 9
二、权利之内涵 10
三、性权利的内涵及特征 12
第三节 性权利的外延 13
一、性权利外延之争 14
二、性权利外延之我见 15
三、性权利与相关概念之辨析 17
结语 20
第二章 强奸罪 22
第一节 强奸罪的概念和犯罪构成 22
一、强奸罪侵害的客体 23
二、强奸罪的客观要件 26
三、强奸罪的主体要件 32
四、强奸罪的主观方面 38
五、强奸罪加重情节的认定 39
第二节 强奸罪的司法认定 42
一、求奸未成与强奸未遂的界定 42
二、强奸和通奸的区别 43
三、骗奸行为的认定 45
四、奸淫幼女型强奸的构成要件 46
第三节 强奸罪的立法缺陷与完善 47
一、婚内性暴力行为应当入罪 47
二、强奸罪可有条件地列为自诉案件 57
三、扩大性侵害的界定范围 59
结语 65
第三章 强制猥亵、侮辱罪 68
第一节 强制猥亵、侮辱罪的概念和犯罪构成 68
一、强制猥亵、侮辱罪的客体特征 69
二、强制猥亵、侮辱罪的客观特征 76
三、强制猥亵、侮辱罪的主体特征 95
四、强制猥亵、侮辱罪的主观特征 99
第二节 强制猥亵、侮辱罪的司法认定 106
一、分清罪与非罪的界限 106
二、分清此罪与彼罪的界限 108
三、强制猥亵、侮辱罪的刑罚处罚 113
第三节 强制猥亵、侮辱罪的立法缺陷与完善 116
一、将本罪拆分为强制猥亵罪和强制侮辱罪 116
二、科学整合猥亵妇女行为与侮辱妇女行为 120
三、以性交方式猥亵男子的可视为强奸 121
四、重新设置本罪的法定刑 121
结语 123
第四章 聚众淫乱罪 126
第一节 聚众淫乱罪的概念和犯罪构成 126
一、聚众淫乱罪的客体特征 127
二、聚众淫乱罪的客观特征 133
三、聚众淫乱罪的主体特征 139
四、聚众淫乱罪的主观特征 141
第二节 聚众淫乱罪的司法认定 143
一、分清罪与非罪的界限 143
二、分清此罪与彼罪的界限 152
三、聚众淫乱罪的刑罚处罚 155
第三节 聚众淫乱罪的立法缺陷与完善 156
一、私密性淫乱行为去罪化 157
二、罪名的修改——公然淫乱罪 160
三、法律明确解释“公然”“淫乱”的含义 161
四、增设组织淫乱牟利罪 163
结语 164
第五章 引诱未成年人聚众淫乱罪 166
第一节 引诱未成年人聚众淫乱罪的概念及犯罪构成 166
一、引诱未成年人聚众淫乱罪的客体 168
二、引诱未成年人聚众淫乱罪的客观方面 171
三、引诱未成年人聚众淫乱罪的主体 182
四、引诱未成年人聚众淫乱罪的主观方面 184
第二节 引诱未成年人聚众淫乱罪的司法认定 185
一、分清罪与非罪的界限 185
二、分清此罪与彼罪的界限 186
第三节 引诱未成年人聚众淫乱罪的立法缺陷与完善 190
一、一般参加者的处罚界限不明确 190
二、既遂标准不统一 191
三、罪名归属与刑罚设置均不当 193
四、本罪与猥亵儿童罪适当合并 195
五、犯罪主体范围的成年化 196
结语 197
第六章 组织卖淫罪 200
第一节 组织卖淫罪的概念和犯罪构成 200
一、组织卖淫罪的客体特征 201
二、组织卖淫罪的客观特征 208
三、组织卖淫罪的主体特征 214
四、组织卖淫罪的主观特征 217
第二节 组织卖淫罪的司法认定 218
一、分清罪与非罪的界限 218
二、分清此罪与彼罪的界限 222
三、组织卖淫罪的刑罚处罚 230
第三节 组织卖淫罪的立法缺陷与完善 232
一、组织卖淫罪的刑罚过于严苛 232
二、应明确解释“组织”“卖淫”的含义 236
三、“卖淫”对象的限制性 238
结语 239
第七章 强迫卖淫罪 242
第一节 强迫卖淫罪的概念和犯罪构成 242
一、强迫卖淫罪的客体特征 243
二、强迫卖淫罪的客观特征 249
三、强迫卖淫罪的主体特征 255
四、强迫卖淫罪的主观特征 257
第二节 强迫卖淫罪的司法认定 260
一、分清罪与非罪的界限 260
二、分清此罪与彼罪的界限 267
三、强迫卖淫罪的刑罚处罚 273
第三节 强迫卖淫罪的立法缺陷与完善 274
一、强迫卖淫罪的立法缺陷 274
二、强迫卖淫罪的立法完善 277
结语 282
第八章 协助组织卖淫罪 284
第一节 协助组织卖淫罪的概念和犯罪构成 284
一、协助组织卖淫罪的客体特征 286
二、协助组织卖淫罪的客观特征 288
三、协助组织卖淫罪的主体特征 294
四、协助组织卖淫罪的主观特征 296
第二节 协助组织卖淫罪的司法认定 297
一、分清罪与非罪的界限 297
二、分清此罪与彼罪的界限 300
三、协助组织卖淫罪的刑罚处罚 308
第三节 协助组织卖淫罪的立法缺陷与完善 309
一、协助组织卖淫罪的立法缺陷 309
二、协助组织卖淫罪的完善 313
结语 316
第九章 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 318
第一节 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的概念及犯罪构成 318
一、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的客体 320
二、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的客观方面 325
三、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的主体 336
四、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的主观方面 338
第二节 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的司法认定 341
一、分清罪与非罪的界限 341
二、分清此罪与彼罪的界限 343
第三节 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的立法缺陷及完善 349
一、法定刑设置幅度过大:增设特别严重情节,并调整量刑情节间的刑罚分割线 350
二、从罚金刑不明到罚金刑不平:设定最高罚金限度,改进数额确定方式 351
结语 354
第十章 引诱幼女卖淫罪 356
第一节 引诱幼女卖淫罪的概念和犯罪构成 356
一、引诱幼女卖淫罪的客体特征 357
二、引诱幼女卖淫罪的客观特征 362
三、引诱幼女卖淫罪的主体特征 368
四、引诱幼女卖淫罪的主观特征 369
第二节 引诱幼女卖淫罪的司法认定 372
一、分清罪与非罪的界限 372
二、分清此罪与彼罪的界限 377
三、引诱幼女卖淫罪的刑罚处罚 380
第三节 引诱幼女卖淫罪的立法缺陷与完善 381
一、引诱幼女卖淫罪的刑罚设置不够合理 381
二、缺乏“情节严重”的情形 383
三、应给予幼男与幼女同等的保护 384
四、完善合理的性承诺年龄理论 385
结语 386
第十一章 传播性病罪 388
第一节 传播性病罪的概念及犯罪构成 388
一、传播性病罪的客体 390
二、传播性病罪的客观方面 399
三、传播性病罪的主体 401
四、传播性病罪的主观方面 403
第二节 传播性病罪的司法认定 407
一、分清罪与非罪的界限 407
二、传播性病罪与传播性病相关犯罪的认定 409
三、停止形态的认定 412
第三节 传播性病罪的立法缺陷和完善 417
一、罪状与罪名不相称:修改传播性病罪的罪状表述 417
二、法益保护错位:传播性病罪应以公民身体健康权为保护法益 419
三、犯罪分类不合理:本罪应属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 421
四、行为方式存在局限:适当扩大传播性病罪的行为方式 423
结语 425
第十二章 性权利刑法规制的缺陷与完善 428
第一节 性权利刑法规制体系概述 428
一、性权利刑法规制体系的范围 428
二、性权利刑法规制体系的特点 430
第二节 性权利刑法规制体系的缺陷 433
第三节 性权利刑法规制体系存在缺陷的原因分析 440
第四节 性权利刑法规制体系的出路 442
第五节 域外性犯罪立法特点 447
一、改变对性犯罪侵害的法益的理解 447
二、扩大性犯罪主体和对象的范围 449
三、打破传统“性交”的内涵 450
四、不断重视对未成年人性权利的保护 451
五、通奸无罪与乱伦入罪的两极分化 452
六、受害人意愿作为性犯罪入罪考量因素 454
第六节 域外性犯罪立法对我国的启示 456
第七节 完善性权利刑法规制遵循的原则 461
一、适应现实社会的发展变化 461
二、遵循刑法的谦抑性原则 463
三、借鉴国外立法经验 464
四、依附于本土性文化 464
五、维护立法的安定性 466
第八节 完善性权利刑法规制的具体措施 467
一、增设乱伦罪 468
二、增设公然猥亵罪与乘机猥亵罪 470
三、增设组织、强迫未成年人聚众淫乱罪 472
四、增设网络淫秽表演罪 474
五、增设性贿赂罪 477
结语 4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