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言 1
第一章 理事官的历史渊源 11
一 议事会理事官非华政官 11
二 所谓理事官有权管辖华人的老传统 17
三 理事官扩权企图的失败 23
四 理事官在中国官府与葡人社区之间的中间角色 33
五 相关异说辨析 39
第二章 华政衙门的初步形成 45
一 理事官署的雏形 45
二 基马良士总督的第104号训令 53
三 1862年《理事官署章程》及其补充条款 57
四 1865年敕令核准华政衙门的建立 62
五 职员录用制度的最初办法 65
六 理事官司法权确立的历史因素 67
七 相关异说辨析 69
第三章 有关华政衙门的调研与争论 73
一 改革委员会的成立 73
二 研究报告的主要内容 78
三 关于华政衙门的争论(1869~1870年) 84
第四章 华政衙门的组织结构与初期运作 93
一 人员编制与机构建制的初步发展 93
二 1865~1868年华政衙门的工作 100
三 巴士度任期内的改革措施(1871~1872年) 109
四 1875~1876年华政衙门公务纪要 118
第五章 1877年《华政衙门章程》 123
一 1877年章程的出台 123
二 华政衙门及理事官的性质与权限 128
三 华政衙门的组织结构与人员编制 131
四 华政衙门的部门分工 134
五 华政衙门的司法程序 136
六 华政衙门的行政职能 146
七 相关异说辨析 147
第六章 1881年《华政衙门章程》 154
一 再次修改《华政衙门章程》的背景 154
二 华政衙门性质与权限的修改 167
三 编制的增加与内部调整 169
四 理事官职责与权限的修改 172
五 国家律师职务的确立 174
六 司法程序的修改 176
七 相关异说辨析 179
第七章 1885年华政衙门的改组 186
一 新章规范下的华政衙门 186
二 改组华政衙门的必要性 191
三 译务科升格为译务署 192
四 司法暨行政事务科在原章程规范下的继续运作 194
五 相关异说辨析 198
第八章 1894年司法改革与华政衙门的撤销 201
一 海外省司法体制改革 201
二 改革敕令中与澳门有关的规定 202
三 新章程对澳门司法体制的具体规定 205
四 华政衙门撤销后华人的管理 208
五 相关异说辨析 213
第九章 华政衙门的运作与华人风俗的延续 218
一 葡萄牙法制在澳门华人社会的推行 218
二 华人风俗事例法律效力的确认 228
三 对华人风俗事例的遵行 231
四 典型案例分析 232
五 华人风俗事例法律地位分析 235
结束语 237
参考文献 241
附录:文献辑录 248
后记 4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