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论 1
第一编 环境法原理 21
第一章 环境法的基本范畴 21
第一节 环境法的发展简史 21
第二节 环境法的涵义 26
第三节 环境法律关系 31
第二章 公民环境权 38
第一节 公民环境权理论的变迁 38
第二节 公民环境权的涵义 42
第三节 公民环境权的法律属性 46
第四节 公民环境权的内容与法律保障 52
第三章 生态文明基本理论 59
第一节 生态文明与环境法治 59
第二节 生态法治的伦理基础——可持续发展 63
第三节 生态法治的实现路径 70
第四章 风险预防原则 75
第一节 环境风险与风险预防原则 75
第二节 风险预防原则的内涵 80
第三节 风险预防原则的内容 83
第四节 风险预防原则的法律适用 85
第五章 沟通与协调机制 92
第一节 环境法与传统法律的关系 92
第二节 环境法是沟通与协调之法 93
第三节 沟通与协调的具体实现路径 97
第二编 环境法规范 109
第六章 环境法的独立 109
第一节 环境法独立的理论依据 109
第二节 环境法独立的立法支持 112
第三节 环境法的基本特性 120
第四节 环境法律规范的分类与特性 124
第七章 环境民法 136
第一节 环境民法概述 136
第二节 环境侵权 143
第三节 环境民事责任 147
第八章 环境刑法 159
第一节 环境刑法的一般理论 159
第二节 环境犯罪的构成要件 162
第三节 环境犯罪罪名 165
第九章 环境行政法 173
第一节 环境行政法的必要性 173
第二节 环境行政管理体制 175
第三节 环境行政责任 180
第十章 环境诉讼 192
第一节 环境诉讼的一般理论 192
第二节 环境民事诉讼 194
第三节 环境刑事诉讼 200
第四节 环境行政诉讼 202
第六节 环境公益诉讼 205
第七节 环境司法专门化 207
第三编 环境法制度 215
第十一章 环境管理基本制度 215
第一节 源头控制基本制度 215
第二节 过程控制基本制度 233
第十二章 保护和改善环境法律制度 245
第一节 生态保护制度 245
第二节 环境要素保护制度 260
第三节 改善环境制度 268
第十三章 污染控制法律制度 278
第一节 预防性控制制度 278
第二节 治理性控制制度 2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