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适用范围 1
一、北京MH商业有限公司与宋某买卖合同纠纷 1
二、吉林市JH化肥加工有限责任公司、吉林省HT农业生产资料有限公司与王某峰、王某产品质量责任纠纷 6
三、陈某玉、陈某奇、陈某伟、陈某芬、陈某美与某市中心医院医疗损害责任纠纷 11
四、陈某某、黄某与江苏省LYG汽车运输有限公司公路旅客运输合同纠纷 18
第二章 消费者的权利 23
第一节 安全保障权 23
一、杭州HT旅行社有限公司与王某旅游合同纠纷 23
二、李某艳与XB餐饮管理有限公司餐饮服务纠纷 33
三、宁波市YS公共交通有限公司与张某珠城市公交运输合同纠纷 35
四、李某林与楚雄SY农机制造有限公司、双柏YF农机配件销售门市部产品责任纠纷 40
五、强某家与上海TY咖啡有限公司财产损害赔偿纠纷 46
第二节 知情权 50
一、刘某娟与LJ公司、SN中心消费者权益纠纷 50
二、黄某堂与温州XLH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 56
三、况某彬与重庆HYD百货商业有限公司责任纠纷 65
四、徐某丽与深圳市WZ医药连锁有限公司、上海QS制药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 68
第三节 自主选择权 72
一、于某与大连市沙河口区OSY女子美容会所服务合同纠纷 72
二、欧阳某军与黄某芳餐饮服务合同纠纷 77
三、张某凤与中国LH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威海市分公司电信服务合同纠纷 80
第四节 公平交易权 84
彭某与中国LH网络通信有限公司鹿城区分公司、中国LH网络通信有限公司温州市分公司电信服务合同纠纷 84
第五节 人格尊严、民族风俗习惯受尊重权 87
一、珠海GL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与肖某川人格权纠纷 87
二、汪某兰与武汉HF超市有限公司光谷分公司名誉权纠纷 92
三、罗某红与宣化CSF有限责任公司名誉权纠纷 95
第六节 个人信息受保护权 97
一、马某艳与中国NF航空股份有限公司网络侵权纠纷 97
二、刘某泉与中国GS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侵权责任纠纷 101
第三章 经营者的义务 107
第一节 公共场所经营者的义务 107
一、姚某康与戴某勤服务合同纠纷 107
二、杨某、李某霖、袁某秀与何某贵、汪某明侵权纠纷 112
三、杨某德与北京OS超市有限公司、北京OS超市有限公司来广营店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 120
第二节 食品经营者的义务 125
一、WEM百货有限公司哈尔滨中山路分店与刘某新产品责任纠纷 125
二、顾某华与淮安市SN保健品有限公司产品销售者责任纠纷 132
第三节 广告经营者的义务 139
一、邓某莉与北塘区BXD食品店、WX广播电视集团产品销售者责任纠纷 139
二、戴某与无锡市WA大药房有限公司、《JN晚报》社虚假宣传纠纷 142
第四节 网络交易平台提供商的义务 147
贺某锋与浙江某宝网络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 147
第五节 展销会举办者、柜台租赁者的义务 152
一、顾某与北京YH百货市场有限公司服务合同纠纷 152
二、叶某琼与昆山YX国际家居广场经营管理有限公司、高某祥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155
第六节 缺陷产品的召回义务 159
周某彦与DZ汽车有限公司产品责任纠纷 159
第七节 经营者的“三包”义务 165
珲春YX农业机械有限公司与黄某勤买卖合同纠纷 165
参考文献 172
附录 173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173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182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 2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