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合同订立 1
规则1(要约与要约邀请的正确区分)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公告属于要约邀请 1
【规则理解】 1
一、要约 1
(一)要约的概念 1
(二)要约的法律性质 1
二、构成要约的条件 2
(一)要约必须具有缔结合同的目的 3
(二)要约原则上必须向特定的相对人发出 3
(三)要约的内容必须具体确定 3
(四)要约必须到达受要约人 3
三、要约的法律效力 3
(一)要约对要约人的法律效力 3
(二)要约对受要约人的法律效力 4
四、要约邀请 4
(一)要约邀请的概念 4
(二)要约邀请的法律意义 4
五、国有土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公告性质的理解 5
(一)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的方式 5
(二)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公告的性质 6
【拓展适用】 6
一、要约与要约邀请的区分 6
(一)根据意思表示的目的进行区分 6
(二)根据法律的规定进行区分 7
(三)根据相对人是否特定予以区分 7
(四)根据内容进行区分 7
(五)根据交易习惯进行区分 8
二、对几种具体行为的认定 8
(一)寄送的价目表 8
(二)拍卖公告 8
(三)招标公告 9
(四)商业广告 10
(五)标价陈列商品 10
【典型案例】 11
时间房地产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与玉环县国土资源局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纠纷案 11
规则2(签章行为与合同成立)当事人的盖章与签字一样可以产生合同成立的法律效力 18
【规则理解】 19
一、合同成立的内涵和要件 19
(一)合同成立的概念 19
(二)合同成立的意义 19
(三)合同成立的要件 20
二、当事人签字与盖章对合同成立的法律意义 20
三、签章系伪造、变造情形下效力的认定 21
(一)签字系伪造情形下效力的认定 21
(二)印章系伪造、变造情形下效力的认定 22
【拓展适用】 23
一、借用印章的法律效力 23
二、盗盖印章的法律效力 24
(一)印章所有人的民事责任 24
(二)盗盖印章人的民事责任 25
三、超越职权使用单位公章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效力 25
(一)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超越职权使用单位公章与人订立合同的效力 25
(二)普通职员超越权限订立合同的效力 26
四、当事人一方未盖章合同的效力 27
(一)当事人一方签字但未盖章的效力 28
(二)当事人一方未签字和盖章的效力 29
【典型案例】 29
中国出口商品基地建设总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上海市浦东分行、上海中益国际贸易发展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案 29
规则3(缔约过失责任成立的限制)当事人在订立合同的过程中无故意隐瞒或虚假陈述的行为,对方当事人亦未遭受损失,应认定未发生缔约过失 37
【规则理解】 37
一、缔约过失责任的内涵及构成要件 37
(一)缔约过失责任的内涵 37
(二)缔约过失责任的构成要件 38
二、缔约过失责任的法律属性及保护的利益 40
【拓展适用】 40
一、缔约过失责任类型之一: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 40
二、缔约过失责任类型之二: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报 41
三、缔约过失责任类型之三:泄露和不正当使用商业秘密并给对方造成损失 42
四、缔约过失责任类型之四:其他违背诚实信用原则产生缔约过失责任的情形 43
(一)合同不成立时的缔约过失责任情形 43
(二)合同无效和被撤销时的缔约过失责任情形 43
(三)违反强制订约义务 47
【典型案例】 48
吴卫明诉花旗银行上海分行储蓄合同纠纷案 48
规则4(格式合同)格式合同提供一方应当承担合同约定不明的责任 53
【规则理解】 53
一、格式合同的内涵和特征 53
(一)格式合同的内涵 53
(二)格式合同的法律特征 54
(三)不属于格式合同的情形 55
二、格式合同价值与弊端 55
【拓展适用】 56
一、对格式合同进行规制的原则 56
(一)特别保护原则 56
(二)打破垄断、保持竞争原则 57
二、对格式合同进行规制的模式 57
三、对格式合同进行规制的方法 58
(一)按照通常理解予以解释的原则 58
(二)对格式合同提供者作不利解释的原则 59
(三)非格式条款优于格式条款的解释原则 59
(四)严格解释的原则 60
【典型案例】 60
海林国际有限公司与晓星物产香港有限公司购销合同纠纷案 60
规则5(缔约过失责任的确定)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方因撤销公告后造成竞买人在缔约阶段发生信赖利益损失的,应对竞买人的实际损失承担缔约过失责任 64
【规则理解】 65
一、要约邀请与要约的内涵及区别 65
(一)要约邀请与要约的内涵 65
(二)要约邀请与要约的区分 65
二、缔约过失责任的法律特征 66
(一)缔约过失责任是合同生效前产生的一种民事责任 66
(二)缔约过失责任是违反先契约义务的民事责任 66
(三)缔约过失责任是一种弥补性的财产责任 67
(四)缔约过失责任是一种过错责任 67
三、缔约过失责任的确定 67
(一)缔约过失责任的保护对象 68
(二)缔约过失责任的承担方式 68
(三)缔约过失损害赔偿的范围 69
【拓展适用】 70
一、承担缔约过失责任的主体 70
(一)缔约当事人 70
(二)缔约当事人之外的相关第三人 70
二、缔约过失责任与违约责任之比较 72
(一)两者责任性质不同 73
(二)两者责任产生的前提不同 73
(三)两者责任产生的时间不同 73
(四)两者责任的主体不同 73
(五)两者责任方式不同 73
(六)两者赔偿范围不同 73
(七)两者归责原则不同 73
(八)两者免责条件不同 73
(九)两者责任与损害后果的关系不同 73
(十)两者法律对责任的限制不同 74
三、缔约过失责任与侵权责任之比较 74
(一)两者责任形态不同 74
(二)两者责任产生的前提不同 74
(三)两者违反义务的性质不同 74
(四)两者注意义务要求的标准不同 74
(五)两者构成要件不同 75
(六)两者保护的利益范围不同 75
(七)两者损害行为与损害结果的关系不同 75
【典型案例】 75
时间房地产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诉浙江省玉环县国土局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纠纷案 75
规则6(格式合同效力的确定)格式合同的条款只有具有法律规定的无效情形时,才能被宣告无效 75
【规则理解】 76
一、格式合同的法律性质 76
二、格式合同的效力形态 77
(一)可撤销的格式合同 77
(二)无效的格式合同 78
(三)免责情形 80
【拓展适用】 81
一、判断格式合同效力应考虑的因素 81
(一)列入“黑名单”、“灰名单”与否 81
(二)违反强行法与否 81
(三)违反民法及合同法的基本原则与否 82
(四)合同当事人双方交涉力量对比 82
(五)相对人接受程度 82
二、格式合同的最终解释权 82
三、格式合同的告知义务 83
(一)现行法律对格式合同提供人告知义务的规定 83
(二)现行法律规定格式合同告知义务的不足 84
(三)格式合同提供人履行告知义务的界定及完善 85
【典型案例】 86
成路诉江苏省无锡轻工大学教学合同纠纷案 86
第二章 合同效力 91
规则7(签章行为与合同效力)当事人在合同书上的签字、盖章,具有使合同相对人了解交易对方的身份状况,从而确信合同当事人的作用 91
【规则理解】 91
一、签章的内涵及作用 91
(一)确认法律行为的作用 91
(二)识别行为主体的作用 91
(三)区别主体身份的作用 92
(四)代表代理权限的作用 92
二、签字与盖章的联系与区别 92
(一)两者主体不同 92
(二)两者实施主体不同 92
(三)两者法律效力的来源不同 92
(四)两者证明力不同 92
三、签字、盖章的法律意义 93
(一)签字、盖章与合同成立 93
(二)签章与合同生效 95
【拓展适用】 95
一、不同种类印章的法律效力 95
二、印章与代表权 96
三、签章与代理权 97
(一)签章与有权代理 97
(二)签章与表见代理 97
(三)签章与无权代理 98
四、签章行为的完善 99
(一)自然人签章的完善 99
(二)法人或非法人组织签章的完善 100
【典型案例】 101
河北胜达永强新型建材有限公司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河北宝硕股份有限公司银行承兑汇票协议纠纷案 101
规则8(合同欺诈的认定)当事人所持合同文本内容不同,一方主张另一方存在故意欺诈的情形的,应当提供证据予以证明 106
【规则理解】 106
一、欺诈的概念及其效力 106
(一)欺诈的概念 106
(二)欺诈行为的法律效力 107
二、欺诈的认定 108
(一)欺诈方欺诈的主观意图 108
(二)欺诈的行为 109
(三)欺诈的行为与相对人错误意思表示之间的因果关系 110
(四)欺诈行为具有的违法性 111
【拓展适用】 112
一、损害结果是否成为因欺诈而订立合同的构成要件 112
二、第三人欺诈能否构成合同欺诈的民事行为 113
(一)《民法总则》关于第三人欺诈的规定 113
(二)对《民法总则》关于第三人欺诈规定的理解 113
(三)受第三人欺诈行为的构成要件 114
(四)受第三人欺诈行为与受相对人的欺诈行为以及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行为之间的区分 115
三、欺诈与重大误解 115
(一)两者法律效果不完全相同 116
(二)两者意思表示瑕疵的原因不同 116
(三)两者主观心态不同 116
(四)两者错误认识的程度不同 117
四、欺诈与虚假表示 117
(一)两者的内心意思与表示行为是否一致不同 117
(二)两者对表示发生法律效力是否希望不同 117
(三)两者的法律效果不同 117
五、合同欺诈与合同诈骗罪 118
(一)合同欺诈与合同诈骗的相似之处 118
(二)合同欺诈与合同诈骗之区别 118
【典型案例】 119
中国农业银行长沙市先锋支行与湖南金帆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长沙金霞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借款担保合同纠纷案 119
规则9(合同撤销权)当事人未在撤销权行使期限内申请变更或者撤销合同,但以对方当事人欺诈为由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不予支持 128
【规则理解】 128
一、合同撤销权的性质及法律特征 128
(一)合同撤销权的性质 128
(二)合同撤销权的法律特征 129
二、合同撤销权的行使 129
(一)合同撤销权行使的要件 130
(二)合同撤销权行使的方式 131
(三)合同撤销权的消灭 131
(四)合同撤销权行使的效果 133
【拓展适用】 134
一、民事权利及其行使期限 134
(一)支配权与取得时效 134
(二)请求权与诉讼时效 134
(三)抗辩权与请求权的行使期间 135
(四)形成权与除斥期间 135
(五)合同撤销权行使期限的定性及完善 135
二、合同中的撤销权辨析 137
(一)效力待定合同中善意相对人的撤销权 137
(二)可撤销合同中表意瑕疵当事人的撤销权 138
(三)合同保全制度中的债权人撤销权 138
(四)赠与合同中的撤销权 139
(五)四种撤销权的比较 140
【典型案例】 141
中国农业银行长沙市先锋支行与湖南金帆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长沙金霞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借款担保合同纠纷案 141
规则10(债权人撤销权与第三人侵害债权)债务人恶意低价与他人置换股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有权依据《合同法》第74条行使撤销权 141
【规则理解】 141
一、债权人撤销权的内涵及法律特征 141
(一)债权人撤销权的内涵 141
(二)债权人撤销权的法律特征 142
二、债权人撤销权的行使要件 143
(一)债权人对债务人享有合法有效的债权 143
(二)债务人实施了有害债权的行为 143
(三)债务人与第三人有偿转让时主观上具有恶意 145
【拓展适用】 147
一、债权人撤销权制度与合同无效制度的选择适用与区分 147
(一)债权人撤销权制度与合同无效制度的选择适用 147
(二)债权人撤销权制度与合同无效制度的区分 147
二、债权人撤销权行使的法律效果 148
(一)“绝对无效说”与“相对无效说”之争 148
(二)我国立法规定 148
(三)撤销权行使的具体效力 149
三、第三人侵害债权制度 149
(一)第三人侵害债权制度概述 149
(二)债的相对性与不可侵犯性 150
(三)第三人侵害债权的构成要件 151
(四)第三人侵害债权的责任承担 152
【典型案例】 152
国家开发银行与沈阳高压开关有限责任公司、新东北电气(沈阳)高压开关有限公司、新东北电气(沈阳)高压隔离开关有限公司、沈阳北富机械制造有限公司等借款合同、撤销权纠纷案 152
规则11(合同欺诈与可撤销合同)股权转让合同转让方法定代表人虚构身份采取欺诈手段骗取受让方的信任,使受让方作出错误的意思表示签订股权转让合同,系可撤销合同 166
【规则理解】 166
一、合同欺诈的内涵及法律特征 166
(一)合同欺诈的内涵 166
(二)合同欺诈的法律特征 167
二、合同欺诈的法律后果 167
(一)因欺诈而成立的合同性质 167
(二)合同欺诈的法律后果 168
【拓展适用】 170
一、《民法总则》、《民法通则》与《合同法》关于欺诈的不同规定及其适用 170
(一)合同欺诈的行为性质争议 170
(二)可撤销合同制度与无效合同制度比较 170
(三)司法适用中应当注意的问题 171
二、合同欺诈与合同诈骗罪的行为界限 172
(一)合同欺诈与合同诈骗罪的行为类型 172
(二)合同欺诈与合同诈骗罪的界分 173
(三)责任竞合时的司法适用 175
【典型案例】 176
广东黄河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与北京然自中医药科技发展中心一般股权转让侵权纠纷案 176
规则12(备案合同)备案合同未变更或取代合同的约定条款,在双方当事人之间不构成新的权利义务关系 182
【规则理解】 183
一、“阴阳合同”概述 183
(一)“阴阳合同”的内涵 183
(二)“阴阳合同”的特征 183
二、“阴阳合同”与合同变更之比较 184
三、“阴阳合同”的效力认定 185
(一)探究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 186
(二)判断是否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186
【拓展适用】 189
一、房地产买卖“阴阳合同”的认定 189
二、建设工程“阴阳合同”的认定 190
(一)依法必须招投标的建设工程 190
(二)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投标的建设工程 192
三、公司资产或股权转让“阴阳合同”的认定 192
四、劳动关系“阴阳合同”的认定 193
【典型案例】 193
山西嘉和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太原重型机械(集团)有限公司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纠纷案 193
第三章 合同解释 207
规则13(文义解释)判断合同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的首要方法是文义解释 207
【规则理解】 207
一、文义解释的特征和起因 207
(一)文字的多义性 208
(二)文字的概括性 208
(三)文字意义的变化性 208
(四)当事人对文义理解的局限性 208
(五)当事人对文义理解的差异性 209
二、文义解释的主体 209
三、文义解释的对象 209
四、文义解释的具体来源 210
(一)词句的辞典含义 211
(二)词句的习惯含义 211
(三)词句的新含义 211
【拓展适用】 211
一、文义解释的方法 211
(一)对字词的解释 212
(二)对数字的解释 212
(三)对标点符号的解释 213
二、合同解释方法的适用规则 213
(一)文义解释的适用 214
(二)整体解释的适用 214
(三)目的解释的适用 215
(四)习惯解释的适用 215
(五)诚信解释的适用 216
【典型案例】 217
淄博万杰医院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淄博博山支行、淄博博易纤维有限公司、万杰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借款担保合同纠纷管辖权异议案 217
规则14(目的解释)对合同约定不明条款进行目的解释,应按照与合同无利害关系的理性第三人通常理解的当事人共同的合同目的进行 219
【规则理解】 219
一、目的解释概述 219
(一)合同解释的含义 219
(二)目的解释的内涵及意义 220
二、合同目的的探求 222
三、目的解释的规则 222
(一)促使合同成立、有效的原则 223
(二)按具体合同目的解释合同内容 223
(三)以目的解释为补充 223
【拓展适用】 224
一、合同解释与法律解释 224
(一)法律解释与合同解释的联系 224
(二)法律解释与合同解释的区别 225
二、合同解释与合同漏洞的填补 225
(一)协议补充 226
(二)依据合同的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227
(三)依据法律规定填补法律漏洞 227
(四)依据诚实信用原则填补合同漏洞 228
【典型案例】 228
枣庄矿业(集团)有限公司柴里煤矿与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青岛保税区华东国际贸易有限公司联营合同纠纷案 228
规则15(合同解释中的诚实信用原则)当事人对合同词语的理解产生分歧的,应对当事人订立合同时的真实意思表示作出判断,根据诚实信用原则加以解释 237
【规则理解】 237
一、合同解释的内涵 237
(一)合同解释的主体 238
(二)合同解释的客体 238
二、合同解释的基本规则或方法 239
(一)文义解释 239
(二)整体解释 239
(三)目的(性质)解释 239
(四)交易习惯解释 239
(五)诚实信用解释 239
三、合同解释的原则、目的 239
四、合同解释规则的选择适用 240
【拓展适用】 241
一、诚实信用原则的含义、功能及限制 241
(一)诚实信用原则的含义 241
(二)诚实信用原则的功能 241
(三)适用诚实信用原则的限制 242
二、整体解释规则的必要性及方法 243
(一)整体解释规则的必要性 243
(二)整体解释规则的方法 243
三、合同漏洞的填补 244
(一)合同漏洞的内涵 244
(二)合同漏洞填补的适用规则 244
【典型案例】 246
厦门东方设计装修工程有限公司与福建省实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商品房包销合同纠纷案 246
第四章 合同变更与转让 254
规则16(合同变更的认定)一方当事人在盖章时对部分协议条款修改,另一方当事人未提出异议的,应视为同意 254
【规则理解】 254
一、合同变更的内涵及法律特征 254
(一)合同变更的内涵 254
(二)合同变更的法律特征 255
二、合同变更的要件 256
(一)存在有效的合同关系 256
(二)不存在法律规定的无效情形 256
(三)符合相应的条件 257
(四)遵循法定的程序和方式 257
三、合同变更的种类 257
(一)协议变更与请求变更 257
(二)约定变更与法定变更 258
四、合同变更的效力 258
【拓展适用】 259
一、合同变更与合同解除之比较 259
(一)两者效力不同 259
(二)两者条件不同 259
(三)两者程序不同 260
二、合同变更与“黑白合同”之比较 260
(一)当事人意思表示是否真实不同 260
(二)合同内容是否合法不同 261
(三)当事人的目的能否实现不同 261
(四)涉及合同实质内容是否变化不同 261
(五)变更适用的程序不同 261
三、涉及第三人利益的合同变更 262
【典型案例】 263
吉林冶金设备厂诉烟台冶金研究所加工承揽合同纠纷案 263
规则17(债权转让通知)债权转让双方在公开广泛发行的报纸上登报通知债务人及担保人,应认定债权人已将债权转让的事实告知债务人及担保人 268
【规则理解】 268
一、债权让与通知及其性质 268
(一)债权让与通知的立法目的 268
(二)债权让与通知的性质 269
二、债权让与通知的构成 269
(一)通知主体 269
(二)通知对象 270
(三)通知时间 270
(四)通知形式 270
(五)通知内容 271
三、债权让与的公告通知 271
(一)个别通知与公告通知 271
(二)公告通知的有效性 271
【拓展适用】 273
一、债权让与通知的立法体例 273
(一)关于债权让与通知的国内外立法例 273
(二)我国关于债权让与通知的现行规定 273
二、债权让与通知与诉讼时效 274
三、债权让与通知的撤销 275
四、几种特殊债权让与中的通知 276
(一)债权表见让与中的通知 276
(二)债权重复让与中的通知 276
(三)债权依次让与中的通知 278
【典型案例】 278
东营市海科化学工业有限责任公司与何荣兰、东营水泥制品厂、东营市黄河口建材开发总公司清偿债务纠纷案 278
规则18(债权的让与)债权人转让权利未通知债务人的,不影响债权转让人与受让人之间债权转让协议的效力 288
【规则理解】 288
一、债权让与的内涵和法律特征 288
(一)债权让与的内涵 288
(二)债权让与的法律特征 289
二、债权让与的性质 289
三、债权让与的有效要件 290
(一)债权让与协议的生效要件 290
(二)债权让与对债务人生效的要件 292
【拓展适用】 292
一、债权让与制度中的利益衡量与保护 292
二、债权的表见让与 293
(一)债权的表见让与涵义与法律特征 293
(二)表见让与和表见代理的区别 294
三、债权的重复让与 295
(一)债权的重复让与的定义与性质 295
(二)债权的重复让与的处理 295
四、证券化债权的让与 296
(一)可让与性更强 296
(二)无需让与通知 297
(三)抗辩权受限 297
(四)遵循无因性规则 297
【典型案例】 298
佛山市顺德区太保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与广东中鼎集团有限公司债权转让合同纠纷案 298
规则19(债权转让后的效力)债权转让后,原债权人即丧失向债务人主张该权利的资格 310
【规则理解】 310
一、债权让与的对内效力 310
(一)债权让与合同的生效 310
(二)债权让与对受让人的效力 311
(三)债权让与对让与人的效力 313
二、债权让与的对外效力 314
(一)债权让与的通知 314
(二)债权让与对债务人的效力 314
(三)债权让与对其他第三人的效力 315
【拓展适用】 316
一、债权的可转让性 316
(一)债权让与制度的历史沿革及立法目的 316
(二)可让与的债权类型 317
(三)不得让与的债权类型 318
二、债权的可分性 320
(一)债权的可分性判断标准 320
(二)债权的部分让与 321
【典型案例】 322
大连远东房屋开发有限公司与辽宁金利房屋实业公司、辽宁澳金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纠纷案 322
规则20(债务转让)债权人对债务转移承诺书未予接受,亦未在债务转移协议书上签章的,应认定债权人未同意债务转让 331
【规则理解】 331
一、债务承担的法律内涵 331
(一)债务承担的含义 331
(二)债务承担的产生与发展 332
二、债务承担的有效要件 332
(一)债务有效存在 332
(二)债务具有可移转性 333
(三)债务承担合意的达成 333
(四)符合合同形式要件 336
【拓展适用】 336
一、并存的债务承担与部分债务的承担 336
二、债务承担与履行承担 337
(一)债务承担与履行承担的内涵 337
(二)债务承担与履行承担的区别 337
三、法定的债务转移 338
(一)法定债务转移的内涵 338
(二)法人法定债务转移的情形 338
(三)自然人法定债务转移的情形 339
四、债务承担的法律效果 340
(一)第三人取得债务人地位 340
(二)抗辩权随之转移 340
(三)从债务随之转移 340
(四)从权利随之转移 341
(五)求偿权的产生 341
(六)诉讼时效中断 341
【典型案例】 342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三门峡车站支行与三门峡天元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三门峡天元铝业集团有限公司借款担保合同纠纷案 342
规则21(孳息的变动)除法律有特别规定或者当事人有特别约定外,取得孳息的权利随着主物所有权的转移而转移 349
【规则理解】 350
一、利息与利息之债 350
(一)利息的内涵及法律特征 350
(二)利息之债及其性质 350
二、利息之债的变动 351
(一)利息之债的发生 352
(二)利息之债的变更 352
(三)利息之债的转让 353
(四)利息之债的消灭 354
【拓展适用】 355
一、利息之债在民事借贷与商事借贷中的不同规则 355
二、法定利息之债 356
(一)迟延利息 356
(二)垫费利息 357
(三)拟制利息 357
(四)返还利息 357
三、利息之债的计算 358
(一)债权本金 358
(二)借贷期间 360
(三)利率 362
【典型案例】 364
福州商贸大厦筹备处与福建佳盛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借款纠纷案 364
第五章 诉讼时效、管辖 371
规则22(诉讼时效)商业秘密权利人在检察机关侦查终结前并不知晓权利被侵犯,此后对泄露商业秘密人提起民事诉讼,应认定未超过诉讼时效 371
【规则理解】 372
一、诉讼时效类型 372
(一)普通诉讼时效 372
(二)特别诉讼时效 372
(三)最长诉讼时效 373
二、诉讼时效期间的起算 374
(一)诉讼时效期间起算的意义 374
(二)我国法律关于诉讼时效期间起算点的原则性规定 374
(三)我国法律关于诉讼时效起算点的其他规定 375
【拓展适用】 376
一、关于诉讼时效起算的立法例 376
(一)自请求权产生时起算 376
(二)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侵害时起算 376
(三)自请求权可行使时起算 377
二、对不同立法例的评析 377
(一)诉讼时效期间自请求权产生时起算 377
(二)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受侵害时起算 377
(三)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能行使权利时起算 378
三、诉讼时效完善的设想 378
四、请求权可行使的认定 379
(一)请求权的存在 379
(二)请求权可行使应当考虑的因素 379
【典型案例】 382
罗定市林产化工厂、刘显驰与株洲选矿药剂厂技术秘密侵权纠纷案 382
规则23(合同无效的诉讼时效)当事人请求确认合同无效的,不应受诉讼时效期间的限制 386
【规则理解】 386
一、无效合同适用诉讼时效的立法现状与主要争议 386
(一)无效合同适用诉讼时效的立法现状 386
(二)无效合同适用诉讼时效的主要争议 387
二、确认合同无效与诉讼时效规则的适用 387
(一)时效制度的客体决定确认合同无效不应适用诉讼时效规定 387
(二)无效合同的性质决定确认合同无效不应适用诉讼时效规定 388
(三)时效制度的功能决定确认合同无效不应适用诉讼时效规定 389
三、合同确认无效后,请求返还财产及赔偿损失与时效规则的适用 390
【拓展适用】 391
一、债权请求权与诉讼时效规则的适用 391
二、物权请求权与诉讼时效规则的适用 391
三、人身权与诉讼时效规则的适用 394
【典型案例】 396
广西北生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与北海市威豪房地产开发公司、广西壮族自治区畜产进出口北海公司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纠纷案 396
规则24(合同撤销权的诉讼时效)当事人以显失公平为由要求撤销协议,已经超出时效的,依法不予保护 406
【规则理解】 406
一、显失公平的合同 406
(一)显失公平合同的法律特征 406
(二)显失公平合同的效力 407
二、可撤销合同的撤销权 407
(一)合同撤销权概述 407
(二)可撤销合同撤销权的性质 408
(三)合同撤销权的行使主体 409
三、可撤销合同撤销权的行使期间 410
【拓展适用】 411
一、合同撤销权行使期间的性质 411
二、除斥期间与诉讼时效期间的比较 413
(一)立法目的不同 413
(二)法律效果不同 413
(三)适用对象不同 414
(四)构成要件不同 414
(五)起算点不同 415
(六)是否可变不同 415
(七)长短不同 415
三、可撤销合同撤销权行使期间与其他合同法上撤销权行使期限之比较 415
【典型案例】 417
三和贸易有限责任公司诉中国平安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南宁办事处水路运输货物保险合同纠纷案 417
规则25(《民法通则》第137条规定的“特殊情况”)海峡两岸长期隔绝历史的原因,致使当事人在法定诉讼时效内不能行使请求权,属《民法通则》第137条规定的“特殊情况” 421
【规则理解】 422
一、诉讼时效的概念与法律效力 422
(一)诉讼时效的概念 422
(二)诉讼时效的法律效力 422
二、诉讼时效期间 423
(一)诉讼时效期间的内涵 423
(二)诉讼时效期间的特征 423
三、诉讼时效期间的延长 425
(一)诉讼时效期间延长的概念、事由及特点 425
(二)诉讼时效延长的适用范围 426
四、房屋典权回赎权行使期限 426
【拓展适用】 427
一、诉讼时效的中止 427
(一)诉讼时效中止的条件 427
(二)诉讼时效中止的法律效力 429
二、诉讼时效的中断 429
(一)诉讼时效中断的法定事由 429
(二)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起算的理解 432
(三)诉讼时效中断的法律效力 432
三、诉讼时效中止、中断、延长的区别 432
(一)发生的时间不同 432
(二)发生的事由不同 433
(三)法律效果不同 433
【典型案例】 433
李金连、李娜萍诉柯杰生房屋典当回赎纠纷案 433
规则26(违约金的诉讼时效)按日累计的违约金属于一个整体的合同权利,不能按违约时间分别计算诉讼时效 434
【规则理解】 435
一、违约金的法律特征与确定方式 435
(一)违约金的法律特征 435
(二)违约金的确定方式 435
二、按日累计的违约金适用诉讼时效规则之争议 436
(一)实践中的主要做法及理由 436
(二)对实践中主要做法的评析 437
三、按日累计的违约金与诉讼时效规则的适用 438
【拓展适用】 439
一、未规定履行期限合同债权与诉讼时效规则的适用 439
二、分期履行合同之债与诉讼时效规则的适用 441
(一)与按日累计违约金的差异 441
(二)分期履行之债的诉讼时效 442
三、按期支付债务与诉讼时效规则的适用 443
(一)按期支付债务与按日累计的违约金之债的差异 443
(二)按期支付债务与分期履行之债的差异 443
(三)按期支付债务的诉讼时效 443
【典型案例】 444
泛华工程有限公司西南公司与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案 444
规则27(补充协议与约定管辖)当事人在合同中明确约定由合同签订地法院管辖,虽然又在其他地方签订补充协议,但未修改原约定管辖条款,合同中约定管辖的条款仍具有约束力 449
【规则理解】 450
一、补充协议的内涵 450
(一)补充协议以生效合同存在为前提 450
(二)补充协议须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 450
(三)补充协议必须遵循法律规定的程序 450
(四)补充协议必须遵循法律规定的方式 450
(五)补充协议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生效要件 451
二、补充协议的效力 451
(一)对原合同内容的补充 451
(二)对原合同内容的变更 451
三、协议管辖与管辖的协议变更 452
【拓展适用】 453
一、补充协议中当事人真实意思的确定 453
(一)意思表示的解释对象 453
(二)协议或补充协议不明解释方法的确定 454
(三)补充协议解释的特殊之处 455
二、解释方法不能确定时补充协议内容之确定 455
(一)履行标的 456
(二)履行地点 456
(三)履行期限 457
(四)履行方式与履行费用 457
【典型案例】 457
德国亚欧交流有限责任公司与绥芬河市青云经贸有限公司合作协议纠纷案 457
规则28(转让合同与协议管辖)多次转让的债权转让合同,当事人未重新约定管辖法院,亦未排除之前合同对管辖权的约定,可以认定之前合同中解决纠纷的约定继续有效 460
【规则理解】 461
一、关于协议管辖的内涵及其目的 461
(一)协议管辖的内涵 461
(二)协议管辖的目的 461
二、关于协议管辖适用的条件 461
(一)在审理级别上,协议管辖仅适用于第一审民事案件 462
(二)在管辖类型上,协议管辖限于非专属管辖的诉讼 462
(三)在表现形式上,协议管辖为要式行为,必须采用书面形式 462
(四)在案件类型上,协议管辖只限于因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提起的诉讼,对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以外的其他民事案件和特殊合同纠纷不适用协议管辖 463
(五)在内容确定性上,协议管辖必须是确定的选择 463
三、关于债权转让协议对协议管辖的影响及注意的问题 463
【拓展适用】 465
一、关于担保纠纷案件管辖确定的原则 465
二、关于债权人单独起诉担保人作为被告的案件管辖问题 465
三、债务人与担保人必须作为共同被告案件的管辖问题 465
四、关于担保合同与反担保合同协议管辖选择法院不同,担保人起诉时管辖法院的确定问题 466
五、关于主合同协议仲裁管辖的效力能否及于从合同中的保证人问题 466
【典型案例】 468
中国昊华化工(集团)总公司与中企国际投资有限公司借款保证合同纠纷案 468
第六章 其他 470
规则29(代位权)债务人在债务到期后与次债务人签订协议延长履行债务期限,明显损害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属于怠于行使到期债权 470
【规则理解】 470
一、债权人代位权的内涵及法律特征 470
(一)债权人代位权的内涵及法律特征 470
(二)债权人代位权的法律特征 470
二、代位权行使的要件 471
(一)债权人对债务人拥有合法有效的债权 471
(二)债务人迟延履行到期债务和怠于行使到期债权 472
(三)具有债权保全的必要性 473
三、代位权行使的法律效果 474
(一)对债权人的效力 474
(二)对债务人的效力 475
(三)对次债务人的效力 476
(四)对其他债权人的效力 476
【拓展适用】 476
一、债权人代位权与撤销权制度的结合运用和区分 476
(一)代位权与撤销权制度的运用 476
(二)代位权与撤销权制度的区分 477
二、代位权行使的客体范围 478
(一)我国代位权行使的客体限于债权 478
(二)代位权行使的客体主要是具有金钱给付内容的债权 479
(三)代位权行使的客体应当是合法且到期的非专属性债权 480
三、代位权行使的抗辩 480
(一)债务人的抗辩 480
(二)次债务人的抗辩 481
【典型案例】 481
中国农业银行汇金支行诉张家港涤纶厂代位权纠纷案 481
规则30(涉外民事案件当事人适用法律的选择规则)涉外民事案件当事人在协议选择适用法律时,必须符合我国法律对涉外民事案件法律适用顺序作出的强制性规定 487
【规则理解】 487
一、国际民商事法律关系中法律适用的概述 487
二、我国涉外合同选择适用法律的立法概况 488
(一)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立法 488
(二)司法解释 490
三、当事人选择适用法律的限制 491
(一)当事人选择法律范围的限制 491
(二)公共秩序保留条款的限制 491
(三)强制性规定的限制 492
四、我国涉外合同适用法律顺序的原则 493
【拓展适用】 494
一、当事人选择有效法律的规则 494
二、当事人选择法律适用的方式 495
三、当事人选择法律适用的时间 496
四、排除当事人选择适用外国法的合同 497
(一)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外商独资企业股份转让合同的法律适用 497
(二)外国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承包经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设立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合同的法律适用 498
(三)三类外资并购合同的法律适用 498
【典型案例】 498
陆红诉美国联合航空公司国际航空旅客运输损害赔偿纠纷案 498
规则31(不当得利)金融企业违反规定向当事人收取工本费以外的费用,构成不当得利 502
【规则理解】 502
一、不当得利的内涵及历史地位 502
(一)不当得利的内涵 502
(二)不当得利的历史地位 502
二、不当得利返还请求权的构成要件 503
(一)必须是一方获得利益 503
(二)必须是致他人受损害 504
(三)必须是受利与受损害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505
(四)得利必须无法律原因 505
三、不当得利请求权的主体、客体和返还范围 506
(一)不当得利请求权的主体 506
(二)不当得利请求权的客体 507
(三)不当得利请求返还范围 507
【拓展适用】 508
一、不当得利的类型 508
二、不当得利“合法依据”的判断 508
(一)给付性不当得利“合法依据”的讨论 509
(二)非给付性不当得利“合法依据”的讨论 510
三、对“合法依据”的举证责任分配 510
(一)给付型不当得利“合法依据”的举证责任 511
(二)非给付型不当得利“合法依据”的举证责任 512
【典型案例】 513
喻山澜诉中国工商银行北京市宣武支行、中国工商银行北京市分行不当得利纠纷案 5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