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假诉讼罪研究》PDF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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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作  者:刘仁海著
  • 出 版 社: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
  • 出版年份:2017
  • ISBN:9787208147645
  • 页数:146 页
图书介绍:虚假诉讼罪是刑法修正案九新增的罪名。这一新罪名所具有的三个方面特征值得进行理论探究和实践操作层面上的明确:一是本罪与其他的“民转刑”犯罪不同,是出“民事程序”而入刑,所以应紧密结合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理和法律规定来认定何为“以捏造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这一简单罪状中暗含的诸多问题,而不能仅“从刑事到刑事”地自说自话和循环论证;二是本罪侵害的客体是复杂客体,既可能是司法秩序也可能是司法秩序和他人的财产权益,这一特征与“虚假诉讼”的手段结合起来,导致本罪与扰乱法庭秩序罪、侵犯财产罪乃至与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等类罪中的诸多个罪之间,存在着此罪与彼罪、一罪与数罪等诸多问题,需要认真厘清;三是本罪的罪行缘起于司法程序之中,定罪与处罚也需要一定的司法程序来予以判定,那么,从中而来的“司法程序”和向之而去的“司法程序”之间应如何衔接,才能做到无盲区、无疏漏、无推诿,不仅是个必须面对的现实课题,也是确保本罪不沦为一条空文的关键所在。本书紧扣以上三个方面特征,但又不限于此,从比较法研究、犯罪构成要件要素、虚假诉讼的类型、罪名与罪数、民事程序与刑事程序的衔接等方面作了论述。

第一章 比较法研究 1

第一节 虚假诉讼的入罪模式 1

一、独立罪名 1

二、有明文规定的纳入他罪 2

三、无明文规定的纳入他罪 3

第二节 大陆法系国家的主要做法 4

一、德国 4

二、日本 5

第三节 英美法系国家的主要做法 7

一、英国 7

二、美国 10

第四节 我国的崭新立法及其意义 13

一、平息了是否入罪的争论 14

二、厘清了众说纷纭的称谓 15

三、统一了刑法规范的适用 17

四、创设了崭新的犯罪样态 19

第二章 犯罪客体论 22

第一节 本罪犯罪客体的复杂性 22

一、本罪的犯罪客体是复杂客体 22

二、本罪的复杂客体又有其复杂构成 24

三、犯罪客体的复杂性带来的问题 25

第二节 关于“妨害司法秩序” 28

一、虚假诉讼罪侵犯的直接客体和主要客体 28

二、虚假诉讼罪妨害司法秩序的本质 29

三、设虚假诉讼罪完善了妨害司法类罪体系 30

四、“妨害司法秩序”的情节问题 31

第三节 关于“严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 32

一、“合法权益”的内涵 33

二、“合法权益”的外延 35

三、关于“严重侵害”的界定 36

第四节 虚假诉讼罪的入罪标准 37

一、犯罪的“定量因素” 37

二、立法与司法实践中入罪标准的模式 38

三、虚假诉讼罪入罪标准的设计 40

第三章 犯罪行为论 42

第一节 关于行为的一般理论 42

一、刑法学上的“行为” 42

二、民法学上的“行为” 43

三、“民转刑”犯罪考量民法原理的必要性 45

第二节 关于“捏造事实” 47

一、“捏造”的含义 47

二、“事实”的民法学解读 47

三、“伪造、变造、隐瞒”证据与“捏造事实” 51

四、“捏造事实”的法律性质 52

第三节 关于“提起民事诉讼” 55

一、虚假诉讼罪视角下的民事诉讼 55

二、关于民事诉讼的“提起” 57

三、“民事诉讼”的界定问题 60

四、诉讼中转移财产的虚假行为 64

第四节 虚假诉讼行为类型化研究 65

一、虚假诉讼的类型划分 65

二、虚假诉讼与恶意诉讼之辨 68

三、虚假诉讼与错误诉讼之辨 81

第四章 犯罪形态论 83

第一节 虚假诉讼罪的构成 83

一、虚假诉讼罪的构成要件 83

二、关于提起虚假诉讼的“目的” 85

三、关于虚假诉讼行为的“作为”与“不作为” 86

四、刑法文意蕴涵的“情节” 87

第二节 虚假诉讼罪的停止形态 88

一、关于故意犯罪停止形态的学说 88

二、虚假诉讼罪存在既遂之外的其他形态 91

三、虚假诉讼犯罪行为的“着手”与“成就” 93

四、虚假诉讼罪既遂之外的形态 94

第三节 虚假诉讼罪的罪数形态 96

一、罪数形态的含义及分类 96

二、法定的一罪 97

三、处断的一罪 99

第四节 与相关罪名的比较 103

一、虚假诉讼罪与“证据犯罪” 103

二、关于主体方面的特别说明 106

三、与虚假破产罪的比较 107

第五章 追责机制论 109

第一节 虚假诉讼罪的防控 109

一、强化法官的审查责任 109

二、充分利用相应的民事诉讼制度 110

三、借助社会力量帮助识别虚假诉讼 111

第二节 虚假诉讼罪的发现 112

一、独谋的虚假诉讼 112

二、合谋的虚假诉讼 115

三、法院根据民事诉讼证明标准作出判决的情况 116

第三节 民事与刑事的衔接 119

一、民事向刑事过渡的部门法依据 119

二、刑事与民事衔接的关键部位 120

三、刑事立法所体现的认定标准 121

四、民事与刑事协同作用的系列问题 123

五、构建法官直判制度 124

附录一 126

附录二 129

附录三 135

参考文献 138

后记 1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