绪言 1
一、研究的动机与缘由 1
二、研究的议题及论述架构:一个从台湾社会出发的法学研究 5
第一章 法律现代化与「内地延长」的再延长 9
第一节 问题由来与历史背景 9
一、「法律现代化」的意义 9
二、现代法进入东亚及对台湾的影响 12
第二节 首次因「内地延长」而法律现代化 15
一、因异族统治而有内地化的问题 15
二、有限的内地化导致有限的法律现代化 20
三、1920年代的法律「内地延长」措施 27
第三节 「皇民化」带来法律现代化的倒退 37
一、以皇民化推动已不具现代性的日本化 37
二、1942年在台湾所实施的「内外地行政一元化」 41
三、战争末期拟以现代化换取日本化但告失败 44
第四节 战后新的「内地」及再次「内地延长」 47
一、因「异国」统治而再滋生「内地化」问题 47
二、台湾在当时中国法制上的特殊性与「内地延长」 54
第五节 以中国内地化延续具从属性与局限性的法律现代化 66
一、再次的「内地延长」部分提升了法制面的现代性 66
二、从属于中国的内地化所致现代化中挫 69
第二章 中华民国法制「去内地化」的进展与局限 77
第一节 议题的提出及其历史缘由 77
第二节 中央民意代表制度渐次实际上「去内地」 84
一、不必接受民意检视的「大中国」中央民代 84
二、「大中国」中央民代退职以回归民意机关本质 90
第三节 领土范围及行政区划与组织有限度的「去内地」 92
一、从须与中国各省同步到台湾省独走 92
二、关于国家领土范围的争议 97
第四节 全国性中央法律相当普遍的「去内地化」 105
一、民事法 105
二、刑事法 111
三、行政法规 116
第三章 中华民国法制的台湾化 121
第一节「台湾化」的概念 121
第二节 宪法的台湾化 123
一、从「三个国会」走向单一国会 125
二、有权无责总统制的固著化 134
第三节 行政法及经济法规的台湾化 143
一、因威权不再而茁壮的行政救济法制 143
二、与台湾媒体生态气息相通的通讯传播法制 146
三、为规范台湾经济活动而制定法规:以公平交易法为例 151
第四节 民事法的台湾化 153
一、民法债编与物权编的修正 153
二、民法亲属编与继承编的修正 157
三、民事诉讼法的修正 162
第五节 刑事法的台湾化 165
一、刑法典的修正 165
二、刑事诉讼法典的修正 169
第四章 继受当代欧美日本法制及法学 173
第一节 多元镶嵌式自主继受 173
第二节 对美国法的继受 178
一、经由美援体制导入美国法律或思维 178
二、由法学研究者引进的美国法 188
三、晚近立法上主动采取美国法制 191
第三节 对日本法的继受 195
一、日本法学知识对战后台湾的持续影响 195
二、以日本法作为供参考的外国立法例 199
三、司法实务上日本影响力从绚烂归于平淡 202
第四节 对德国法的继受 205
一、以战后德国法推动台湾的自由民主法治 205
二、被纳入司法实践中的德国法 209
三、再度作为立法依据的德国法 218
结论 225
一、内地延长下仅具外观的法律现代化 225
二、去内地化仅剩一哩路、台湾化已过万重山 229
三、从当代欧美日本汲取现代化的养分 237
参考文献 241
索引 2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