绪论 1
一、本课题研究的意义 1
二、社会矛盾及化解研究现状 3
三、本书参考的文献及研究思路 7
第一章 社会矛盾的概念 9
一、社会矛盾概念的界定 9
二、中国共产党领导集体对矛盾理论问题的论述 11
三、国外社会冲突理论的形成及主要观点 16
第二章 北京市社会矛盾的现状 28
第一节 当代中国社会矛盾基本状况 28
一、当前中国社会矛盾的性质 28
二、中国社会矛盾的基本特征 35
三、中国社会矛盾的主要表现 37
第二节 北京市社会矛盾现状分析 42
一、北京市社会矛盾的基本状况 43
二、北京市社会矛盾产生的主要原因 62
三、北京市社会矛盾的基本特征 73
第三章 社会矛盾化解法治化的概念及其意义 80
第一节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形势下的社会矛盾化解 80
一、社会矛盾化解法治化概念的提出 80
二、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理论背景 84
第二节 社会治理创新中的社会矛盾化解法治化 92
一、社会矛盾化解法治化是社会治理创新的重要内容 92
二、需要完善相关法律体系 97
第三节 法治化是当前社会矛盾化解工作的基本方向 103
一、坚持法治思维化解矛盾纠纷 103
二、要重视程序的作用 108
三、协助群众通过法律渠道表达诉求 109
第四章 北京市推动社会矛盾化解法治化的成效 114
第一节 北京市针对社会矛盾化解进行了系统的立法活动 114
第二节 北京市成立专门机构研究社会矛盾及化解机制 134
一、北京市信访矛盾分析研究中心 134
二、首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研究所 137
第三节 北京市矛盾化解机制的发展现状 138
一、通过法律实施预防社会矛盾纠纷 139
二、通过司法程序化解社会矛盾 141
三、通过行政程序化解社会矛盾 142
四、通过人民调解化解社会矛盾 145
五、通过行政程序解决行政争议 150
六、通过仲裁化解经济纠纷 154
第四节 北京市各区县关于社会矛盾化解法治化的探索 161
一、各区县对社区矛盾化解模式的探索 161
二、各区县司法机关社会矛盾化解的新思路 164
第五节 北京市社会矛盾多元调解体系的建设经验 170
一、加强相关组织及规范建设 171
二、建立社会矛盾多元调解工作衔接机制 174
第五章 当前北京市社会矛盾化解法治化存在的问题 177
第一节 法律法规不完善 177
一、化解基层社会矛盾的法律法规不完善 177
二、农村征用土地法律法规不健全 182
第二节 社会矛盾化解机制的法律体系化安排不足 184
第三节 长效机制不健全 188
第四节 法治意识有待加强 192
一、党政机关自身法治思维不足 192
二、重管理轻治理 194
三、当事人信访不信法 197
四、双向法治思维欠缺 198
第六章 北京市社会矛盾化解法治化的路径 201
第一节 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201
一、转变政府职能 202
二、规范政府权力行使 203
三、规范政府立法权力 204
四、规范政府的决策和执法行为 205
第二节 完善司法解决机制 210
一、完善诉讼的矛盾解决机制 210
二、完善检察机关化解基层社会矛盾的工作机制 215
第三节 完善人民调解制度 218
一、扩大人民调解委员会的调解范围 219
二、避免制度化、正式化挤占人民调解的群众性、自治性 220
三、健全人民调解组织,实现人民调解网格化 221
四、构建多元化调解机制为解决矛盾纠纷提供多种路径 221
第四节 推进信访制度的法治化 225
一、理顺信访与党政各部门关系 225
二、推进信访与其他矛盾化解机制关系的法治化 232
第五节 北京市仲裁制度的完善 235
一、建立跨平台协作机制 236
二、加强仲裁法律的宣传工作 236
三、提升民众对商事仲裁的认知度 237
四、提升仲裁工作的专业性水平 239
第六节 构建社会矛盾预防机制 240
一、加强法治宣传与教育 240
二、进一步完善群众利益表达机制 241
三、畅通群众权益保障法律渠道 243
四、建立心理支持机制 244
五、建立综合的心理危机干预系统 246
六、完善社会保障制度 248
七、进一步健全社会矛盾排查预警机制 250
第七节 完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 251
一、要坚持依法治国的基本原则 252
二、整合本土资源与域外经验 255
三、处理好诉讼机制和非诉机制的关系 258
四、加强相关社会组织与社会自治能力建设 260
结论 264
参考文献 2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