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论 1
一、问题缘起 1
二、研究意义 4
三、研究现状 9
四、进路与创新 13
第一章 公私合作范畴论 22
第一节 公私合作的内涵 22
一、公私合作诸定义之评析 22
二、本书对公私合作的界定 26
三、公私合作的主要特征 28
第二节 公私合作的外延 36
一、公私合作与民营化 36
二、公私合作与行政私法 41
三、公私合作与协力行政 47
第三节 公私合作的基本模式 52
一、域外公私合作基本模式诸说之概览 52
二、我国公私合作基本模式研究之评说 59
三、公私合作基本模式之我见 63
第四节 公私合作的适用范围 75
一、公私合作适用范围的典型国家考察 75
二、公私合作适用范围的一般理论 80
三、公私合作适用的具体领域 87
第二章 公私合作基石论 96
第一节 公私合作的现实动因 96
一、全球化的推动 96
二、新公共管理改革的推进 100
三、经济社会转型的促进 106
第二节 公私合作的理论基础 112
一、合作治理理论 113
二、风险社会理论 118
三、公共物品、公共选择及委托—代理理论 128
第三节 公私合作的法学基础 139
一、公私合作的法理基础 140
二、公私合作的宪法学基础 147
三、公私合作的行政法学基础 156
第三章 公私合作主体论 168
第一节 公私合作主体界说 168
一、公私合作主体的形成路径 169
二、公私合作主体的涵义 175
三、公私合作主体的形态 185
第二节 公私合作主体的三面关系——以公权力委托的主体关系为例 192
一、公私合作主体三面关系之凸显 193
二、公共部门与履行公共任务的私人部门之关系 195
三、履行公共任务的私人部门与广大公众之关系 199
四、公共部门与广大公众之关系 202
第三节 次生型公私合作主体的基本权利能力——以公私合作公司为中心 204
一、次生型公私合作主体基本权利能力的导入 205
二、次生型公私合作主体基本权利能力的判断基准建构 209
三、次生型公私合作主体基本权利能力的取得、变更和消灭 214
第四节 公私合作主体的挑战与行政组织法的转型 217
一、公私合作中多元治理主体引发组织法治新课题 217
二、公私合作主体的兴起对行政组织法的挑战 219
三、公私合作主体的兴起促进新行政组织法的发展 230
第四章 公私合作行为论 248
第一节 公私合作行为的主要内涵 248
一、公私合作行为概念的兴起 248
二、公私合作行为的法律特性 251
第二节 公私合作行为中的形式选择自由 255
一、行为形式选择自由的发展脉络 256
二、行为形式选择自由的理论依据 262
三、行政行为形式选择自由的限度 266
四、未型式化行政行为的勃兴 269
第三节 公私合作行为的类型构造 274
一、民营化型公私合作行为 276
二、公营化型公私合作行为 291
三、治理型公私合作行为 294
第四节 公私合作行为的挑战与行政合作法的回应 297
一、公私合作行为对传统行政法的挑战 297
二、行政合作法对公私合作行为的法治回应 309
三、公私合作行为对行政合作法的建构 315
第五章 公私合作担保论 330
第一节 公私合作的担保责任 330
一、国家责任理论的诠释 330
二、国家责任理论对公私合作的意蕴 335
三、公私合作的责任要素 338
四、公私合作的国家担保责任 342
第二节 公私合作的担保行政法 345
一、制定担保行政法的必要性 345
二、域外担保行政法的基本特色 350
三、我国公私合作的担保行政法构建 355
第三节 公私合作的担保行政 365
一、担保行政的一般机理 365
二、公私合作的规制主体 368
三、公私合作的规制措施 372
四、公私合作的程序保障 380
第四节 公私合作的救济担保 390
一、公私合作的公法救济模式转型 391
二、公私合作的公法救济体系现代化 395
三、公私合作的国家赔偿制度约束 412
参考文献 424
后记 4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