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 绪论 1
第一章 法律哲学之对象及任务 1
第二章 法律哲学之研究方法 8
第一节 研究方法之一般 9
第二节 法律哲学之研究方法 13
第三章 法律哲学与其他学问之关联 19
第二篇 法律哲学之历史 32
第一章 希腊哲学 32
第一节 初期 32
第二节 诡辩派 35
第三节 苏格拉底 38
第四节 柏拉图 41
第五节 亚里士多德 47
第六节 司徒雅学派 55
第七节 伊壁鸠鲁派 58
第二章 罗马之法律家 60
第三章 基督教及中世法律哲学 67
第一节 基督教教理 67
第二节 教父时代 71
第三节 烦琐哲学派 73
第四节 皇帝党之著者与社会契约理论 78
第四章 近代之法律哲学 84
第一节 文艺复兴 85
第二节 马基雅佛里与波丹 89
第三节 古洛鸠斯 95
第四节 霍布士 102
第五节 斯宾诺莎 107
第六节 蒲芬多福 110
第七节 洛克 113
第八节 莱布里茨杜玛觉士乌尔夫 118
第九节 韦科与孟德斯鸠 126
第十节 卢梭 134
第十一节 康德 141
第三篇 法律哲学之体系 164
第一章 法律之概念 164
第一节 绪论 164
第二节 法律规范之认识 182
第三节 法律规范及道德规范之认识论的地位与其关联 191
第四节 法律规范之构成要素 202
第一项 一般性 204
第二项 命令性 206
第三项 强制可能性 211
第五节 权利 219
第六节 法律关系与权利主体 234
第二章 法律之发现 251
第一节 社会 252
第二节 国家 264
第三节 成法 280
第四节 成法之起源 297
第五节 成法之法系的展开 307
第一款 总说 307
第二款 东洋之法系 309
第一 埃及法系 309
第二 美索不达米亚法系 313
第三 希伯来法系 318
第四 回回法系 322
第五 印度法系 330
第六 中国法系 337
第七 日本法系 342
第三款 西洋法系 353
第一 希腊法系 353
第二 罗马法系 358
第三 日耳曼法系 364
第四 海商法系 369
第五 迦仑法系 373
第六 革特法系 378
第七 斯拉夫法系 383
第八 近代罗马法系 391
第九 近代日耳曼法系(英国法系) 399
第六节 成法进化之原理 405
第三章 律之合理的基础 418
第一节 正义感情 419
第二节 批判的考察关于法律基础之理论史 421
第三节 自然法存在之论据 443
第四节 自然法与成法之交涉(成法秩序尊重之意义及限界) 457
附录 索引目录(人名件名对照表) 4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