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军人抚恤优待条例》 1
第一节 修订《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的背景与必要性 1
第二节 修订《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的指导思想与原则 3
第三节 新《军人抚恤优待条例》出台的目的与意义 4
附 《军人抚恤优待条例》 5
第二章 《军人抚恤优待条例》解读 18
第三章 军人抚恤优待概述 39
第一节 优抚工作概论 39
第二节 军人抚恤优待的方针 65
第三节 重视和加强军人抚恤优待工作 65
第四章 死亡抚恤 66
第一节 死亡抚恤概述 66
第二节 烈士的条件与批准烈士的机关 69
第三节 因公牺牲的条件与因公牺牲确认的机关 70
第四节 病故的条件与病故确认的机关 70
第五节 证明书的制发 71
第六节 一次性抚恤金 74
第七节 定期抚恤金 76
第五章 军人残疾等级评定 78
第一节 军人残疾等级评定概述 78
第二节 评残条件 80
第三节 致残情形 90
第四节 残疾的等级 90
附:军人残疾等级评定标准(试行) 111
第六章 残疾抚恤 140
第一节 概述 140
第二节 致残性质的认定与残疾等级的评定权限 140
第三节 抚恤金发放 142
第四节 护理费发放标准及发放机关 143
第七章 优待 144
第一节 义务兵优待与义务兵家庭优待 144
第二节 军人子女优待 144
第三节 医疗优待 145
第四节 其他优待 146
第五节 优抚医院管理 147
第八章 优抚事业经费及其管理 166
第一节 优抚事业经费管理的目的与意义 166
第二节 优抚事业经费的使用范围与原则 168
第三节 优抚事业经费监督 175
第九章 法律责任 177
第一节 军人抚恤优待管理单位及其工作人员的法律责任 177
第二节 负有军人优待义务的单位的法律责任 178
第三节 抚恤优待对象的法律责任 178
第十章 《军人抚恤优待条例》问答 179
为什么要修订《军人抚恤优待条例》? 179
《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的修订过程是怎样的? 179
《军人抚恤优待条例》修订出台有什么重要意义? 180
军人被批准烈士的条件有变化吗? 181
残疾军人是不是不再划分“在职”和“在乡”了? 182
新《条例》在对义务兵家庭优待方面有什么新的规定? 182
近年来优抚对象的医疗难问题十分突出,新《条例》对解决这个问题有什么新突破吗? 183
对其他重点优抚对象,新《条例》在医疗优待方面有什么规定呢? 183
新《条例》对优抚对象还拓展了哪些社会优待范围和内容? 184
新《条例》专门增加了“法律责任”一章,增加这一章节的背景和目的是什么? 185
我国目前共有多少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分别是多少? 185
下一步,围绕贯彻新《条例》,优抚工作有什么新的举措? 187
为什么新《条例》增加了初级士官评定病残的规定? 187
这次修订把施行多年的“四等六级”的军人残疾级别设置改为“一至十级”的原因和背景是什么? 187
单位不履行优待义务,民政部门有权处罚吗? 188
这次修订增加了对患精神病义务兵和初级士官等评定残疾等级的规定,有什么意义? 188
对残疾军人的医疗采取了哪些保障措施? 189
围绕贯彻新《条例》,优抚工作还有什么新发展? 189
附录一 领导讲话 191
在全国优抚工作会议上的讲话&李学举 191
以人为本科学发展努力开创优抚工作的新局面&罗平飞 203
在全国优抚工作会议上的总结讲话(摘要)&孙绍骋 216
附录二 伤残抚恤优待相关法规政策 226
革命烈士褒扬条例 226
伤残抚恤管理暂行办法 228
优抚对象及其子女教育优待暂行办法 233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优抚工作的通知 235
关于调整一次性抚恤金发放办法的通知 239
民政部、财政部关于对全国烈士纪念建筑物加强管理保护的通知 2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