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司法观点与办案规范》PDF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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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作  者:人民法院出版社法信编辑部编
  • 出 版 社:北京:人民法院出版社
  • 出版年份:2017
  • ISBN:9787510918599
  • 页数:582 页
图书介绍:本书为在法信平台推出的电子书的基础上整理而成,全书由相关法律依据,司法观点、裁判要旨三部分构成。在法律依据部分全面收录了办理该类案件的全部法律法规依据,在司法观点部分梳理了最高人民法院处理该类纠纷的权威观点,在裁判要旨部分精选了各级法院处理该类案件的裁判要旨。通过这种法律规则、权威观点与引证案例的结合编排,来帮助法律工作者在司法实践中把握法律的适用标准。

第一部分 司法观点 3

一、道路交通事故责任的一般性内容 3

1.道路交通事故“损害”的界定 3

2.机动车交通事故侵权责任的归责原则:机动车相撞,适用过错责任;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发生交通事故的归责原则为无过错责任 5

3.与非机动车一方发生事故的机动车一方应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 6

4.过失相抵规则在交通事故责任中的适用 7

5.在受害人故意情形下,机动车一方如果是一般过失,则可以免责;如果是重大过失以上的,则不能免责,只能减轻其责任 9

6.对“参照”处理机动车道路外事故的理解 10

二、道路交通事故主体责任的认定 12

1.机动车借用、租赁情形下机动车使用人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的规定承担责任 12

2.机动车借用、租赁情形下,机动车所有人承担过错责任 13

3.对所有人或者管理人过错的具体情形之“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机动车存在缺陷,且该缺陷是交通事故发生原因之一”的理解 14

4.对所有人或者管理人过错的具体情形之“知道或者应当知道驾驶人无驾驶资格或者未取得相应驾驶资格”的理解 16

5.对所有人或者管理人过错的具体情形之“知道或者应当知道驾驶人因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或者患有妨碍安全驾驶机动车的疾病等依法不能驾驶机动车的”的理解 17

6.机动车借用、租赁情形下,机动车所有人承担按份责任而非连带责任 19

7.机动车借用、租赁情形下,机动车所有人与使用人之间的约定不能对抗第三人 20

8.未成年人借用、租赁机动车的责任承担 20

9.《侵权责任法》第四十九条不适用于“出租经营者不仅提供机动车,而且提供驾驶劳务并收取租赁费用”的情形 20

10.《侵权责任法》第四十九条不适用于城市中的出租车 21

11.当事人之间已经以买卖等方式转让并交付机动车但未办理所有权转移登记,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后,交强险责任外的部分由受让人承担 21

12.《侵权责任法》第五十条中“受让人承担赔偿责任”只是排除了名义车主责任,受让人不一定是责任的最终承担者 22

13.人民法院审查“已经以买卖等方式转让并交付”应持谨慎审查态度,以防止转让双方恶意串通,将赔偿风险转移至没有偿付能力的虚假受让人 23

14.拼装或者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致人损害,不管转让人和受让人主观是否明知机动车状态,均需承担连带责任 23

15.拼装或者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致人损害,受害人的范围不仅包括本车人员之外的人,还包括车上人员 24

16.《道路交通损害赔偿司法解释》第六条中“依法禁止行驶的其他机动车”为因不符合国家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而被依法禁止行驶的机动车 25

17.因排污未达标而报废的机动车不属于《道路交通损害赔偿司法解释》第六条中“依法禁止行驶的其他机动车” 26

18.无故不参加年检或年检不合格的机动车发生事故的责任承担 26

19.经过改装的机动车是否属于禁止行驶的机动车的认定 27

20.未投保交强险的机动车发生事故,不能仅以该机动车未投保交强险属于禁止上路机动车为由,判令转让人与受让人承担连带责任 29

21.没有取得环保标志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转让人不需根据《道路交通损害赔偿司法解释》第六条承担赔偿责任 29

22.拼装或者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被盗窃、抢劫或者抢夺发生事故致人损害的,应由转让人、受让人和盗窃人、抢劫人或者抢夺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30

23.驾驶人交通肇事后逃逸,在肇事机动车不明或者该机动车未参加强制保险的情况下,由社会救助基金垫付相关费用 31

24.未经允许驾驶他人机动车的具体情形 32

25.擅自驾驶的情况下,机动车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有过错的,应根据过错程度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33

26.擅自驾驶人与所有人存在雇佣关系情形下的责任承担 35

27.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擅自驾驶他人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由其监护人承担赔偿责任 37

28.挂靠车辆发生交通事故,挂靠人和被挂靠人对损害承担连带责任 37

29.对连环购车情形下的主体责任中“最后一次转让并交付”的理解 39

30.连环购车情形下最后一次转让并交付的受让人并非一律承担责任,应区分不同情形分别适用不同的法律规范 41

31.连环购车情形下被多次转让的机动车没有投保交强险时应由最后一次转让并交付的受让人承担交强险限额内的赔偿责任 43

32.连环购车情形下当事人请求机动车登记所有权人、其他受让人承担赔偿责任的处理 44

33.套牌车情形下套牌机动车所有人或管理人的责任范围 45

34.对被套牌机动车所有人或管理人“同意套牌”的理解 46

35.因租赁、借用等原因造成套牌机动车所有人与使用人不一致时,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承担 48

36.套牌机动车在被盗窃、抢劫或者抢夺期间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时,由盗窃人、抢劫人或者抢夺人承担赔偿责任 50

37.驾驶培训活动中未取得驾照的受训人员发生交通事故造成第三人损害,驾驶培训机构承担赔偿责任 51

38.机动车陪练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应由驾驶人承担赔偿责任,过错陪练人承担相应责任 52

39.酒店、宾馆等服务场所提供泊车、代驾等服务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应由酒店、宾馆承担赔偿责任,过错接受服务方承担相应责任 52

40.修理关系中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应由修理厂承担责任,但是车辆所有人或管理人存在定做、指示或选任过失时其也应承担相应责任 53

41.机动车融资租赁中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应由承租人承担赔偿责任 53

42.试乘过程中因交通事故受到损害的责任承担 54

43.机动车试驾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应由驾驶人承担赔偿责任 55

44.好意同乘造成乘客损害,驾驶人有过错的应承担赔偿责任,但可以适当减轻其责任,乘客有过错的,应当减轻驾驶人的责任 55

45.道路管理维护缺陷致害的归责原则及举证责任的分配 56

46.受害人违法进入高速公路导致自身损害的,高速公路管理者已经采取安全措施并尽到警示义务的,高速公路管理者可以减轻或者不承担责任 58

47.堆放、倾倒、遗撒妨碍通行物致害,道路管理者责任的归责原则 58

48.堆放、倾倒、遗撒妨碍通行物致害,堆放、倾倒、遗撒行为人责任的归责原则 59

49.堆放、倾倒、遗撒行为人与道路管理者责任的承担 60

50.道路建造、设计缺陷导致交通事故责任的构成要件 62

51.道路建造、设计缺陷导致交通事故的责任主体为建设单位、施工单位 64

52.道路建造、设计缺陷导致交通事故责任的范围 65

53.机动车缺陷造成交通事故致人损害责任的免责事由 66

54.共同危险行为的构成要件及在数个机动车致人损害案件中的适用 67

55.无意思联络数人侵权在聚合因果关系情形下的责任构成要件及在数个机动车致人损害案件中的适用 68

56.无意思联络数人侵权在累积因果关系情形下的责任构成要件及在数个机动车致人损害案件中的适用 69

三、道路交通事故赔偿范围的认定 70

1.人身损害赔偿的范围 70

2.《侵权责任法》第十六条规定的赔偿范围不能包含第二十二条规定的精神损害赔偿 74

3.精神损害赔偿中“严重”的标准认定 75

4.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中的财产损失指被侵权人财产权益受到侵害时造成的损失 76

5.对于修理费用、所载物品损失以及施救费用可赔偿性的理解 76

6.对重置费用可赔偿性的理解 77

7.对合理停运损失可赔偿性的理解 77

8.对使用中断损失可赔偿性的理解 78

9.交通事故财产损害赔偿原则上应以财产损害发生之时侵权行为地的价格为标准计算 79

四、道路交通事故责任承担的认定 80

1.保险公司对第三人的责任是一种法定责任 80

2.被保险机动车买卖后未向保险公司办理变更手续,发生交通事故后保险公司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81

3.机动车所有权在交强险有效期内发生变动,当事人未办理变更手续不影响保险公司的赔偿责任 82

4.非法改装车所有权变动无法办理变更登记,发生交通事故,法院可以参照《道路交通损害赔偿司法解释》第二十三条的规定,判令保险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83

5.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与商业第三险并存时物质损害和精神损害的赔偿次序应当由请求权人选择行使 85

6.在租赁、借用情形下,保险公司仍然要承担赔偿责任 86

7.驾驶人交通肇事逃逸的认定以及交强险保险公司的法定赔偿责任 87

8.对承保商业三者险保险公司赔偿规则的理解 88

9.精神损害应当属于交强险的赔偿范围 89

10.投保人允许的合法驾驶人驾驶机动车造成非本车上人员的投保人损害时,投保人属于交强险“第三人”范围 91

11.违法驾车情形下的责任承担之违法驾车情形的认定 93

12.违法驾车情形下的责任承担之保险公司的追偿权 94

13.违法驾车情形下保险公司的追偿请求不应在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中一并审理 95

14.违法驾车情形下受害人已经从侵权人处获得全部赔偿的,其无权再向保险公司请求赔偿 95

15.违法驾车情形下受害人放弃对侵权人人身损害赔偿请求的,保险公司可以在被保险人放弃赔偿请求的范围内获得免赔权 96

16.未投保交强险的责任性质及其构成 96

17.未投保交强险发生交通事故,投保义务人和侵权人不一致的,投保义务人和侵权人应在交强险责任限额内承担连带责任 99

18.保险公司违法拒保的认定 100

19.保险公司违法拖延承保的认定 102

20.保险公司违法解除交强险合同的认定 103

21.道路救助基金的救助义务与未投交强险的责任承担 105

22.多个被侵权人对交强险限额分配的具体计算办法 105

23.人身伤亡保险金请求权的转让限制 107

24.人身伤亡保险金请求权的担保限制 110

五、诉讼程序相关问题 112

1.保险公司在诉讼中可以作为被告 112

2.投保义务人应对保险公司违法拒绝承保、拖延承保或者违法解除交强险合同的事实承担证明责任 112

3.保险公司违法拒绝承保、拖延承保或者违法解除交强险合同的责任承担情形下的诉讼程序问题 112

4.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应列为共同被告规定的具体适用 113

5.法院根据当事人申请将商业三者险保险公司作为共同被告,在同一个诉讼程序中合并处理多个纠纷,应注重对商业三者险保险公司的程序保障 114

6.商业三者险合同约定的仲裁条款对第三人不发生效力 115

7.民政部门无权代替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主张死亡赔偿金 116

8.未经法律授权的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无权代替无名死者主张死亡赔偿金 117

9.侵权人以已向未经法律授权的机关或者组织支付死亡赔偿金为由请求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118

10.“无名死者”的近亲属出现后仍然可以依法要求赔偿义务人承担赔偿责任 119

11.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制作的交通事故认定书在证据属性上为书证 119

12.对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制作的交通事故认定书的审查应当根据公文书证的规则进行 121

13.在无交通事故认定书的情形下事故责任的认定 123

第二部分 办案规范 127

一、相关主要法律 127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2017年3月15日) 127

2.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2009年12月26日) 150

3.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2011年4月22日修正) 159

4.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2015年4月24日修正) 179

二、相关主要司法解释和司法指导性文件 206

(一)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人 206

1.最高人民法院 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节录)(2012年11月27日) 206

2.最高人民法院 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节录)(2003年12月26日) 208

3.最高人民法院 关于购买人使用分期付款购买的车辆从事运输因交通事故造成他人财产损失保留车辆所有权的出卖方不应承担民事责任的批复(2000年12月1日) 209

4.最高人民法院 关于被盗机动车辆肇事后由谁承担损害赔偿责任问题的批复(1999年6月25日) 210

5.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 关于职工无照驾驶无证车辆在上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伤害死亡能否认定工伤请示的答复(2011年5月19日) 210

6.最高人民法院 关于非固定居所到工作场所之间的路线是否属于“上下班途中”的答复(2008年8月22日) 211

7.最高人民法院 关于就客运合同纠纷案件中,对无过错承运人如何适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请示的答复(2007年10月12日) 211

8.最高人民法院 关于陈文海交通肇事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一案的请示的答复(2005年) 212

9.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 关于如何适用《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六)项及第十六条第(一)项如何理解的答复(2005年4月1日) 213

10.最高人民法院 《关于高长林等六人与河南高速公路发展有限责任公司违约赔偿纠纷一案的函复》(2003年6月25日) 213

11.最高人民法院 关于连环购车未办理过户手续,原车主是否对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致人损害承担责任的请示的批复(2001年12月31日) 214

12.最高人民法院 关于实际车主肇事后其挂靠单位应否承担责任的复函(2001年11月8日) 214

13.最高人民法院 关于郑立本与青岛市建筑安装工程公司追索赔偿金纠纷一案的复函(1993年7月13日) 215

(二)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保险 216

1.最高人民法院 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节录)(2012年11月27日) 216

2.最高人民法院 关于在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案件中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中的分项限额能否突破的请示的答复(2012年5月29日) 219

3.最高人民法院 关于对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如何理解和适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二条的请示的复函(2009年10月20日) 219

4.最高人民法院 关于财保六安市分公司与李福国等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请示的复函(2008年10月16日) 224

5.最高人民法院 关于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请示机动车第三者责任险性质的复函(2006年4月19日) 224

6.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 关于新的人身损害赔偿审理标准是否适用于未到期机动车第三者责任保险合同问题的答复(2004年6月4日) 225

7.最高人民法院 关于人民法院能否提取投保人在保险公司所投的第三人责任险应得的保险赔偿款问题的复函(2000年7月13日) 225

(三)机动车交通事故损害赔偿 226

1.最高人民法院 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节录)(2012年11月27日) 226

2.最高人民法院 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节录)(2003年12月26日) 227

3.最高人民法院 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节录)(2001年3月8日) 231

4.最高人民法院 关于交通事故中的财产损失是否包括被损车辆停运损失问题的批复(1999年2月11日) 232

5.最高人民法院 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节录)(1988年4月2日) 233

6.最高人民法院 关于贯彻执行民事政策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节录)(1984年8月30日) 234

7.最高人民法院 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若干问题的通知(节录)(2010年6月30日) 234

8.最高人民法院 关于因第三人造成工伤的职工或其亲属在获得民事赔偿后是否还可以获得工伤保险补偿问题的答复(2006年12月28日) 235

9.最高人民法院 关于对户口在农村但长期居住在城镇人员的人身损害赔偿标准适用问题请示的复函(2006年4月10日) 235

10.最高人民法院民一庭 关于经常居住地在城镇的农村居民因交通事故伤亡如何计算赔偿费用的复函(2006年4月3日) 236

11.最高人民法院立案庭 关于陈海仓、乔香莲人身损害赔偿申请再审一案残疾生活补助费应按何种标准计算的复函(2002年5月27日) 236

(四)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诉讼程序 237

1.最高人民法院 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节录)(2012年12月20日) 237

2.最高人民法院 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节录)(2012年11月27日) 241

3.最高人民法院 关于侵权行为导致流浪乞讨人员死亡,无赔偿权利人或者赔偿权利人不明的,民政部门能否提起民事诉讼的复函(2010年12月9日) 242

4.最高人民法院 关于陈贵松等27人诉竹山县交通局、竹山县公路段人身损害赔偿纠纷一案受理问题的复函(2003年6月19日) 242

三、相关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243

(一)机动车管理 243

1.校车安全管理条例(2012年4月5日) 243

2.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2012年10月22日) 252

3.报废汽车回收管理办法(2001年6月16日) 256

4.机动车登记规定(2012年9月12日修正) 261

5.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2016年1月29日修改) 280

6.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2012年12月27日) 307

(二)道路运输管理 312

1.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2016年2月6日修订) 312

2.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2016年12月6日修正) 323

3.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2016年4月11日修正) 340

4.放射性物品道路运输管理规定(2016年9月2日修正) 350

(三)道路交通安全管理 358

1.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2017年10月7日修订) 358

2.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2008年12月20日) 377

3.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2008年8月17日) 390

4.国务院 关于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意见(2012年7月22日) 405

5.公安部 关于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达成协议后当事人又申请重新认定问题的批复(2000年12月18日) 413

6.公安部交通管理局 关于被盗机动车辆肇事后应由谁承担损害赔偿责任问题的意见的函(1998年7月9日) 414

(四)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保险 415

1.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2016年2月6日修订) 415

2.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关于机动车交强险承保中“即时生效”有关问题的复函(2010年3月3日) 422

3.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厅 关于机动车辆商品车投保交强险有关事宜的复函(2008年4月15日) 422

4.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关于中国保险行业协会调整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费率的批复(2008年1月11日) 423

5.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关于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中“未取得驾驶资格”认定问题的复函(2007年11月29日) 429

6.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关于调整交强险责任限额的公告(2008年1月11日) 429

7.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关于保险公司垫付肇事逃逸车辆对第三者经济损害赔偿责任有关问题的复函(2004年11月4日) 430

8.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关于印发《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费率浮动暂行办法》的通知(2007年6月27日) 431

9.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关于界定责任保险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通知(1999年12月15日) 435

(五)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 436

1.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试行办法(2009年9月10日) 436

2.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财务管理暂行规定(2009年12月27日) 442

四、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保险条款 445

1.中国保险行业协会 关于发布《中国保险行业协会机动车商业保险示范条款》的通知(2012年3月14日) 445

五、各地高级人民法院制定的相关指导意见、会议纪要、解答、复函 525

(一)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 525

1.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 道路交通事故纠纷案件疑难问题研讨会会议纪要(2011年12月31日) 525

2.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 民事法律适用问答2011年第1期(节录)(2011年3月22日) 525

3.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 关于处理道路交通事故纠纷若干问题的解答(2009年6月22日) 525

4.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 关于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责任主体若干问题的意见(2007年6月18日) 525

5.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 关于机动车交通事故强制责任保险若干问题的解答(2006年12月21日) 526

6.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 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2005年12月31日) 526

7.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 关于贯彻实施《上海市机动车道路交通事故赔偿责任若干规定》的意见(2005年3月24日) 526

8.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 民事法律适用问答2004年第3期(节录)(2004年8月19日) 526

(二)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 527

1.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 侵权损害赔偿案件审理指南(节录)(2011年) 527

2.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 关于加强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调解和构建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联动处理机制的意见(2011年7月19日) 527

3.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 关于修改《关于参照〈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审理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通知》的通知(2006年8月11日) 527

4.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 关于参照《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审理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通知(2006年7月6日) 527

5.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 关于修改《关于审理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一)》的通知(2006年3月27日) 528

6.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 江苏省公安厅 关于处理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有关问题的指导意见(2005年9月1日) 528

(三)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528

1.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关于对超出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分项限额范围的损失应否予以赔偿问题的批复(2012年8月20日) 528

2.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全省民事审判工作会议纪要(节录)(2012年6月26日) 528

3.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关于冯秀英与张业文、东莞市翔威汽车运输有限公司、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公司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的批复(2012年5月28日) 529

4.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关于转让车辆未办理过户手续的登记车主对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致人损害应否承担民事责任问题的批复(2007年10月9日) 529

5.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关于如何确定机动车第三者责任保险中“第三者”范围的批复(2005年11月4日) 529

6.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关于买卖车辆未办理过户手续车辆发生交通事故致人损害原车主应否承担赔偿责任的请示的批复(2004年12月31日) 529

7.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广东省公安厅 关于《道路交通安全法》施行后处理道路交通事故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2004年12月17日) 529

(四)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530

1.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关于印发全省民事审判工作会议纪要的通知(节录)(2011年12月2日) 530

2.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关于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中致第三人死亡的,肇事车辆双方在主次责任可以分清的情况下,其责任承担是按份责任还是连带责任的答复(2009年7月7日) 530

3.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全省民事审判工作座谈会纪要(节录)(2008年12月11日) 530

4.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全省民事审判工作座谈会纪要(节录)(2005年11月23日) 530

5.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的若干意见(2004年5月1日) 531

(五)其他高级人民法院 531

1.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 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试行)(2011年9月29日) 531

2.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 关于审理涉及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2011年6月7日) 531

3.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 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2010年7月1日) 531

4.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会议纪要(节录)(2009年8月1日) 532

5.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 关于《江西省吉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上诉人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井冈山支公司与被上诉人汪新娅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合同纠纷一案适用法律问题的请示》的答复(2009年4月16日) 532

6.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 全省法院民事审判工作座谈会会议纪要(节录)(2009年) 532

7.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关于审理涉及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指导意见(2008年12月12日) 532

8.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 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件疑难问题的解答(节录)(2008年8月20日) 532

9.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 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试行)(2008年1月1日) 533

10.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 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法律问题研讨会会议纪要(2007年12月4日) 533

11.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 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答(2006年12月31日) 533

12.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 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2006年10月18日) 533

13.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 北京市法院民事审判实务疑难问题研讨会会议纪要(节录)(2006年9月14日) 533

14.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 关于《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实施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的指导意见(2006年8月15日) 534

15.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 关于修改《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第六条的通知(2006年7月18日) 534

16.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 贵州省公安厅 关于处理道路交通事故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一)(2006年5月1日) 534

17.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 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节录)(2006年2月22日) 534

18.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 关于被挂靠单位对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如何承担责任的答复(2005年12月27日) 534

19.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 关于对交警部门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不服提起行政诉讼的案件法院应否受理的答复(2005年6月10日) 535

20.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 关于全省法院民事审判若干问题研讨会纪要(节录)(2004年11月8日) 535

21.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 关于审理交通事故赔偿案件有关问题的经验总结(2004年5月18日) 535

22.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 2004年全省法院民事审判工作座谈会纪要(节录)(2004年3月19日) 535

23.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 关于当前民事审判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节录)(2.003年11月) 535

24.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 吉林省公安厅 关于道路交通安全法施行后处理道路交通事故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2003年) 536

25.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 关于道路交通安全法施行后处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2003年) 536

第三部分 裁判要旨 539

一、道路交通事故的认定 539

1.停放在道路边的机动车爆胎致人损害属于交通事故——薛继永与魏洪林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上诉案 539

2.机动车处于行驶状态应成为交通事故要件之一——尹清旺诉毕大昌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 539

3.机动车在道路以外的地方通行时发生的损害赔偿案件,可以参照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进行处理——车金的父母等诉杨转运等损害赔偿案 540

4.交通事故认定书是证据的一种——徐彩虹等诉吴海滨道路交通事故纠纷案 540

5.交通事故认定书不能作为民事侵权损害赔偿责任分配的唯一依据——葛宇斐诉沈丘县汽车运输有限公司、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周口市分公司、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沈丘支公司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案 540

6.复杂交通事故案件中,事故责任认定不是侵权赔偿的唯一依据——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分公司与金永兵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上诉案 541

7.交通管理部门对交通事故成因及责任无法认定的情况下,法院可依据高度盖然性的证明标准确定事故责任——吴俊东、吴秀芝与胡启明、戴聪球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 541

二、道路交通事故主体责任的认定 542

1.确定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责任主体,其标准是谁对车辆的运行享有支配控制权和车辆运行的利益归属——周长怀等诉顾同成、高峰、淮安市维大饲料厂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 542

2.在铁路与其他道路交叉处发生伤亡事故的责任承担——周金辉诉江西省樟树贮木场、南昌铁路局樟树车务段损害赔偿案 542

3.车辆买卖没有办理过户手续的,因车辆已经交付,原车主不应对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致人损害承担责任——廉悦海等诉天津市东方红汽车运输场人身损害赔偿案 543

4.机动车所有人与使用人分离的认定应从运输来源、运行管理、收益结算、车辆控制等方面综合分析——赵彦鹏诉潘陆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 543

5.酒店保安擅自开走住客车辆发生交通事故的,酒店承担补充责任——大众交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诉李某等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 544

6.机动车所有者将其车号牌出借他人套牌使用并收取套牌费,发生交通事故后,套牌双方应当承担连带责任——赵春明等诉烟台市福山区汽车运输公司卫德平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 544

7.车辆共同共有的情况下共有人应当对交通事故受害方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王某诉冷女士和张先生、保险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 545

8.有过错第三方应对交通事故中受害方承担相应赔偿责任——张某诉某公共汽车公司侵权纠纷案 545

9.受雇人违章驾驶致人损伤,雇主作为事实车主应承担赔偿责任,法律上的车主承担连带责任——李珍诉马绍献等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 545

10.驾驶人醉酒驾驶,乘车人对法律禁止性行为采取放任态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乘车人死亡,驾驶人应负主要责任——金彩凤等诉施旭宝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 546

11.车辆所有权转移未办理过户手续时发生交通事故的可以由原车辆所有人垫付赔偿款——杨禄贵等诉陈初生等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 546

12.未办理交易过户手续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致人损害的,原机动车所有人一般不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许小兵诉胡建兆等人身损害赔偿案 547

13.好意同乘者搭乘他人车辆发生事故的有权作为一般受害者得到赔偿——陈兰珍诉校登奇等损害赔偿案 547

14.无偿搭乘货车时发生交通事故致无偿乘车人损害的,乘车人按公平原则也应分担部分损失——梧州锅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诉石家声等案 548

15.公路局作为公共设施管理机关对损坏路面未及时设置警示标志,引发事故造成的经济损失,应承担民事赔偿责任——颜宝璋诉三明市公路局永安分局损害赔偿案 548

16.公路管理部门因养护道路作业堆物占道,在施工中设置了明显安全标志,不属于违章行为,不是交通事故责任主体——刘庆文等诉泸州市公路局泸州分段等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 549

17.在交通事故中死亡,但对事故负有全部责任的,其继承人应当对交通事故中造成的他人损害承担赔偿责任——侯玉海、刘凤平诉李云、杜金英、杜银英、杜灵芝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 549

18.受雇于承运人的无驾驶资格人员运输货物时肇事,承运人应承担主要责任——纪某等五人诉宁夏吴忠市鑫盛物流中心、河南省平顶山煤矿机械厂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及其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案 550

19.雇主乘坐自有车辆在正常情形下下车被雇员致伤,雇员与被挂靠者应当按照各自的过错承担按份责任——游国兵与李达文等机动车交通事故纠纷上诉案 550

20.被挂靠单位对挂靠车辆肇事致损应与挂靠人对相应的责任份额承担连带赔偿责任——那学锋、宣恩琴诉谢文龙、解维霞等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 551

21.拥有运行支配权和运行利益的机动车出借方对机动车与行人间发生的交通事故应承担赔偿责任——梁淑芝诉北京路安通磁电技术有限公司等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 551

22.试驾引发的交通事故中汽车销售商与试驾者承担共同责任——上海永达星田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等与任传标交通事故赔偿纠纷上诉案 552

23.肇事者身份不明时存在管理过错的实际车主应对事故承担赔偿责任——黄文兴诉熊云强、曾德辉、赵国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责任纠纷案 552

24.无意思联络数人侵权因行为结合状况不同而侵权行为人承担责任分配也不同——白建金、陈素珠诉林华东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 553

25.挂靠人与被挂靠人承担共同连带责任,被挂靠人不能因约定而免责——顾卫珍等诉施伟交通肇事案 553

26.雇佣者替代受雇佣者承担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责任后可向受雇佣者追偿——庄珊珊等诉陈建军等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 554

27.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致使第三人受到侵害的情况下,机动车一方逃逸,机动车另一方应对第三人承担全部赔偿责任——马金兰等诉程子章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 554

28.出租车辆挂靠出租车公司经营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乘客人身损害,出租车的所有者和经营者应负连带赔偿责任——余书琴等因乘坐的出租汽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损害诉宜昌交运集团公司、杜支龙、李华运输合同案 555

29.死亡人单位给予的经济补偿不能免除肇事司机的民事赔偿责任——马金兰等诉程子章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 555

30.义务帮工人致被帮工人损害,在义务帮工人存在重大过失的情况下,由被帮工人对损失承担赔偿责任,帮工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李日光诉李伟东、李洋春、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漳州中心支公司等义务帮工人受害责任纠纷案 556

31.无偿帮工人因重大过失肇事致他人损害应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张建春、张景荣诉葛随生帮工活动中与王洪才发生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 556

32.车辆没有投保交强险,被盗发生交通事故致人损伤,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在交强险责任限额内对受害人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顾秉英、陈艳诉周伟峰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 557

33.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发生交通事故,该交通事故由意外引起,机动车主应承担无过错责任——华金虎与谢正松等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上诉案 557

34.擅自挪动他人车辆造成交通事故应承担赔偿责任——汪某诉叶某、李某、刘某交通事故纠纷案 558

35.交通事故受害人遭多辆车先后碾压后死亡,除最后一名肇事者外,其他肇事者均逃逸的情况下,应由最后—名肇事者承担全部责任——曾明清诉彭友洪、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市蜀都支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 558

36.机动车交通事故中无意思联络的多数人侵权情形下各加害人应承担按份责任——席娟娟诉陈文学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 558

三、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赔偿范围的认定 559

1.侵权人在承担刑事责任后不应再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陈朝英等诉北京陆峰达客运有限公司等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 559

2.乘车人明知司机酒后驾车仍然搭乘的,法院可根据其过错程度减轻或者免除精神损害赔偿——马金兰等诉程子章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 559

3.交通肇事致他人伤亡,侵权人应承担死亡补偿费、安葬费、医药费等费用——王某某等诉万安糖厂等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案 560

4.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赔偿范围包括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郎小华诉陈美琼、邓波等机动车交通事故损害责任纠纷案 560

5.雇员肇事后雇主支付的死亡补偿费、精神抚慰金等不能向雇员追偿——俸良才等诉董慧萍等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 561

6.车辆挂靠单位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承担的责任范围仅限于挂靠车辆在事故中应承担的赔偿份额——郎溪县三鑫汽车货物运输服务有限公司与宗定保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执行案 561

四、道路交通事故责任承担的认定 562

1.未投保交强险机动车所有人应在交强险限额内先行赔付——李云江诉张定清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 562

2.机动车一方因违约致使接受有偿服务的乘客受到损害,受害人有权选择追偿侵权之债或合同之债——卢元明诉林福春损害赔偿案 562

3.“机非”交通事故中无责机动车不应承担交强险外赔偿责任——刘某诉谈某、上海某出租汽车有限公司、中国某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交通事故赔偿纠纷案 563

4.交强险赔偿金追偿权可及于车辆生产者——李某超速驾驶交通肇事赔偿案 563

5.交通意外事故中当事人对造成损害都没有过错的,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由当事人分担民事责任——薛爱国诉南通化学危险品运输有限公司等损害赔偿案 564

6.机动车驾驶者与行人对交通事故的发生均有过错,应根据各自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李志健等诉上海龙杰商业发展有限公司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 564

7.交通事故中,被侵权人的个人体质状况扩大损害后果的,不能减轻侵权人的责任——荣宝英诉王阳、永诚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江阴支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 565

8.对被害人死亡时尚未出生的非婚生子女,加害人负有赔偿责任——王德钦诉杨德胜、泸州市汽车二队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案 565

9.机动车驾驶人未购买机动车交强险的,应承担交强险下的赔偿责任——许云鹤与王秀芝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 565

10.未投保交强险的机动车之间发生事故,赔偿义务人应首先在交强险责任限额内进行赔偿,超出部分再由双方按照过错责任比例分担——成某诉张某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案 566

11.机动车交通事故中两个行为间接结合而造成损害的,行为人应根据其过错大小及原因比例承担责任——徐水根与曾志杰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上诉案 566

12.交通事故中难以确定责任大小的,由各侵权行为人平均承担赔偿责任——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泉州中心支公司等与郑某等交通事故纠纷上诉案 567

13.交通事故的受害人可以直接请求保险公司在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内赔偿损失——施达等诉中华联合财产保险公司南通中心支公司等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 567

14.一次机动车交通事故造成多人伤亡,多名受害人赔付不足的情况下交强险赔偿限额的分配方式及实践做法——沙志存等诉王可军等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 568

15.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承担无过错赔偿责任——李月宗诉孙培香等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案 568

16.交强险保险人对于保险赔偿应承担无过错责任——高端英等人诉胥得义、大地财保公司淮安中心支公司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 569

17.保险公司对无证驾驶承担保险责任——吴添树诉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龙岩中心支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合同案 569

18.肇事人无证驾驶造成受害人损害的,交强险保险公司仍应在强险额度内负赔偿责任——钟有兰诉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责港中心支公司等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 570

19.保险公司对无证驾驶承担保险责任——颜忠良诉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波镇海支公司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 570

20.被保险机动车无证驾驶情形下发生交通事故,保险公司应承担交强险赔偿责任——李丹丹诉吴志成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 571

21.未按准驾车型驾车发生交通事故保险公司应承担交强险赔偿责任——陈作钦与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市灞桥支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损害责任纠纷案 571

22.车辆在行驶中碰撞动物,致使动物对其他车辆造成损害的,肇事车辆的保险公司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刘才龙等诉大地财险南阳公司等交通事故案 572

23.在交通事故造成复数第三者受损的情况下,机动车责任保险合同所约定责任限额的适用范围为“被保险人对每一个第三者依法承担的赔偿责任”——刘斌诉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宣武支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损害责任纠纷案 572

24.判断因保险车辆发生意外事故而受害的人属于“第三者”还是属于“车上人员”,必须以该人在事故发生当时这一特定的时间是否身处保险车辆之上为依据——郑克宝诉徐伟良、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长兴支公司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 573

25.车上人员在交通事故中被甩出车外受伤,应当认定该受伤人员已由本车人员转化为第三者,保险公司应予赔偿——刘志卫诉人保财险洛阳分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 574

26.保险公司应对醉酒驾驶肇事承担交强险赔偿责任并享有追偿权——王琳琳交通肇事案 574

27.机动车交通事故中,承保商业三者险的保险公司不能以保险合同中“无事故责任,本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予以抗辩——都邦保险公司与新协力的士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上诉案 575

28.未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不影响保险公司责任的承担——魏信喜诉浙商财险江苏分公司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 575

29.驾驶人员不承担事故责任的意外交通事故涉及民事赔偿时,保险公司需在交强险有责赔偿限额范围内赔偿——陈某诉杨某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 576

30.保险公司对“准驾不符”情况下发生的交通事故不能免责——卢春森诉人保营山支公司、张小华交通事故纠纷案 576

31.保险公司解除交强险合同亦应承担赔付责任——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与朱建国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纠纷上诉案 576

32.被保险机动车不承担事故责任,并不免除机动车一方赔偿责任,保险公司应在交强险有责赔偿限额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林某诉杨某、保险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 577

33.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弃车逃离事故现场的,应以主客观要件相统一的标准判断是否为保险合同中约定的保险车辆肇事逃逸——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山中心支公司与中山市三乡镇志来鞋厂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上诉案 577

34.交强险保险人不可以交通肇事逃逸为由拒绝赔偿——凌安军诉永诚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合同案 578

35.交警部门无法认定事故责任并非承保人的免责事由——庄信龙、庄信海诉金华市恒辉热镀锌有限公司、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金华市分公司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案 578

五、诉讼程序相关问题 579

1.流浪乞讨人员因交通事故死亡,民政部门不可以作为原告提起民事诉讼——高淳县民政局诉王昌胜、吕芳、天安保险江苏分公司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 579

2.因交通事故成为植物人的无需对其民事行为能力进行认定,法定代理人可直接参加诉讼——王某诉余某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 579

3.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发生交通事故死亡后,担任其监护人的村委会具有原告资格,有权主张赔偿丧葬费等合理费用,但无权主张死亡赔偿金——村委会诉王某、保险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 580

4.侵害人同时是事故中受害人(即死亡人)的法定继承人,应当列为被告——王某诉A财产保险公司等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案 580

5.公安机关追究交通事故肇事者的刑事责任不影响受害人行使民事索赔权——马金兰等诉程子章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 581

6.交通事故死亡赔偿的权利主体包括死者生前的抚养人及法定继承人——庄珊珊等诉陈建军等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 581

7.车祸引起当事人双方相互侵权造成损害,一方提出赔偿请求,另一方可提出反诉——甘远渠诉杨光富、刘永德损害赔偿纠纷案 582

8.法院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后可以直接改变交警部门的责任认定——许燕忠诉卢周荣案 582

9.受害人在其损失经生效判决确认后死亡的,其近亲属可以再次起诉——吴根兄等与北汽福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诸城汽车厂人身损害赔偿纠纷上诉案 5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