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 项目建设总论 1
第一章 工程项目建设概述 3
第一节 工程项目 3
第二节 工程建设项目 4
第三节 工程项目建设程序 9
第四节 工程项目管理组织 15
第五节 全过程工程咨询 22
第六节 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 25
第七节 建筑师负责制组织模式 29
第八节 国家水利项目代建制管理 32
第九节 国家公路水运航道项目代建管理 33
第十节 工程项目建设“十三五”规划目标 39
第二章 工程项目建设各类费用 45
第一节 建设项目总投资费用项目组成 45
第二节 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费用项目组成 51
第三节 工程项目建设费用管理 54
第四节 基本建设项目建设财务管理 57
第五节 基本建设项目建设成本管理 61
第六节 中央预算内直接投资项目管理 63
第七节 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和贴息项目管理 65
第八节 投资项目资金筹措和风险 67
第三章 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管理 77
第一节 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政府信息 77
第二节 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 78
第三节 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发布管理 80
第四节 建筑工程设计招标投标管理 81
第五节 国家电子招标投标管理 84
第六节 机关团体建设楼堂馆所管理 87
第七节 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指标 91
第八节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指导地方实施涉及建设项目部分事项 98
第二篇 项目投资决策 101
第四章 投资项目管理体制 103
第一节 投资项目概述 103
第二节 投资项目周期分析 107
第三节 社会投资项目投融资机制 109
第四节 投资项目核准备案管理 114
第五节 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清单 117
第六节 外商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 119
第七节 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 122
第八节 投资项目申请报告通用文本格式 123
第九节 投资项目申请报告通用文本编制说明 126
第十节 投资项目核准文件格式文本 131
第五章 项目可行性研究 133
第一节 投资项目机会研究 133
第二节 初步可行性研究 134
第三节 项目建议书编制和审批 134
第四节 项目可行性研究 136
第五节 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评价 138
第六节 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 142
第七节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 143
第八节 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145
第九节 企业投资项目咨询评估报告要求 146
第十节 企业投资项目咨询评估报告编写大纲 147
第六章 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管理 152
第一节 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财政管理 152
第二节 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操作指南 155
第三节 鼓励民间资本参与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 159
第四节 传统基础设施领域实施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 161
第五节 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建设重大水利工程项目 164
第六节 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政府采购 169
第七节 中央企业PPP业务风险管控 171
第八节 PPP项目全生命周期咨询业务要旨 173
第九节 经济建设与国防密切相关的建设项目目录 188
第三篇 项目规划与用地 193
第七章 建设项目规划审批 195
第一节 城乡规划管理 195
第二节 城市紫线管理 197
第三节 城市黄线管理 197
第四节 城市蓝线管理 199
第五节 城市绿线管理 199
第六节 城市设计管理 200
第七节 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审批 201
第八节 核定规划条件 206
第九节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审批 208
第十节 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审批 212
第十一节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审批 216
第十二节 建设项目开工放样复验审批 220
第十三节 建设工程竣工规划验收 221
第十四节 国有建设用地土地核验 223
第八章 建设项目用地和不动产登记审批 226
第一节 建设用地审查报批管理 226
第二节 分批次农转用征地项目审批 227
第三节 建设项目用地预审 229
第四节 国有土地划拨审批 232
第五节 建设用地批准书核发 233
第六节 建设用地批准文件调整审批 234
第七节 单独选址项目审批(市批) 236
第八节 协议出让用地审批 238
第九节 土地租赁用地审批 239
第十节 招标、拍卖、挂牌用地审批 240
第十一节 划拨决定书核发、补发 242
第十二节 中央国家机关现有土地开发利用审批 243
第十三节 在京中央国家机关不动产登记审批 244
第十四节 一般工程项目不动产登记 246
第四篇 投资项目国家审批与核准 273
第九章 政府出资的投资项目审批 275
第一节 监管监察能力建设重大项目审批 275
第二节 国家电子政务工程项目审批 276
第三节 国家民用空间基础设施项目审批 277
第四节 国家石油储备基地工程项目审批 278
第五节 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项目审批 279
第六节 食品药品监管、高技术等领域项目审批(政府内部审批) 280
第七节 政府出资的水电站项目审批 280
第八节 中国科学院科教基础设施项目审批 281
第九节 中央和国家机关及事业单位自身能力建设重大项目审批 282
第十节 中央直属棉花储备库项目审批 283
第十一节 教育领域中央本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审批 284
第十二节 民政残疾人老龄领域中央本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审批 284
第十三节 体育领域中央本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审批 285
第十四节 卫生领域中央本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审批 286
第十五节 中央本级文化旅游类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审批 287
第十六节 使用中央投资5亿元及以上、使用中央投资且总投资50亿元及以上的公路项目审批(国家高速公路网改扩建项目,普通国省道建设项目除外) 288
第十七节 使用中央投资5亿元及以上、使用中央投资且总投资50亿元及以上的国际国境河流航道建设项目审批 290
第十八节 使用中央投资5亿元及以上、使用中央投资且总投资50亿元及以上的铁路项目审批 291
第十九节 使用中央投资5亿元及以上、使用中央投资且总投资50亿元及以上的增建跑道的机场改扩建项目审批 293
第二十节 申请安排中央预算内投资3000万元及以上的邮政寄递渠道安全监管项目审批 295
第二十一节 使用中央预算内投资3000万元及以上的长江干线航道建设等中央本级非经营性水运项目审批 296
第二十二节 使用中央预算内投资3000万元及以上的中央本级非经营性公路项目审批 297
第二十三节 使用中央预算内投资3000万元及以上的中央本级非经营性铁路项目审批 299
第二十四节 使用中央预算内投资3000万元及以上的中央本级非经营性项目审批 300
第二十五节 限额以上政府出资的地方林业及生态建设项目审批 302
第二十六节 限额以上政府出资的中央本级林业及生态建设项目审批 303
第二十七节 限额以政府出资的中央本级农业项目审批 305
第二十八节 限额以上政府出资的地方农业项目审批 306
第二十九节 限额以上政府出资的中央水利项目审批 307
第三十节 限额以上政府出资的地方水利项目审批 309
第三十一节 限额以上政府出资的气象基础设施项目审批 311
第三十二节 由中央统借统还的利用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审批 312
第三十三节 中央或地方政府投资的新建运输机场项目审批 313
第三十四节 国家铁路网中除干线以外的铁路项目备案 315
第十章 企事业(团体)出资的投资项目审批 316
第一节 核电站项目核准(核报国务院) 316
第二节 新建运输机场项目核准(核报国务院、中央军委) 319
第三节 特大型主题公园项目核准(核报国务院) 320
第四节 在跨界河流、跨省(区、市)河流上建设的单站总装机容量300万千瓦及以上或者涉及移民1万人及以上的水电站项目核准(核报国务院) 321
第五节 在跨界河流、跨省(区、市)河流上建设的库容10亿立方米及以上或者涉及移民1万人及以上的水库项目核准(核报国务院) 322
第六节 新建中外合资轿车项目核准(核报国务院) 324
第七节 涉及跨界河流、跨省(区、市)水资源配置调整的重大水利项目核准 325
第八节 在跨界河流、跨省(区、市)河流上建设的单站总装机容量50—300万千瓦水电站项目核准 327
第九节 跨境、跨省(区、市)±500千伏及以上直流电网工程项目和跨境、跨省(区、市)500千伏、750千伏、1000千伏交流电网工程项目核准 328
第十节 年产超过20亿立方米的煤制天然气项目和年产超过100万吨的煤制油项目核准 329
第十一节 跨境、跨省(区、市)干线输油管网(不含油田集输管网)项目核准及该行业外商投资项目核准 331
第十二节 跨境、跨省(区、市)干线输气管网(不含油气田集输管网)项目核准 332
第十三节 跨境独立公(铁)路桥梁、隧道项目核准 333
第十四节 国际通信基础设施项目核准 334
第十五节 新建纯电动乘用车生产企业(含现有汽车企业跨类生产纯电动乘用车)项目核准 335
第十六节 干线支线飞机、6吨/9座及以上通用飞机和3吨及以上直升机制造、民用卫星制造、民用遥感卫星地面站建设项目核准 337
第十七节 新建300万吨及以上进口液化天然气接收、储运设施项目核准 338
第十八节 新增年生产能力500万吨及以上煤矿项目核准 339
第十九节 总投资(含增资)3亿美元及以上限制类外商投资项目核准 340
第五篇 国家专业部局核准与备案 343
第十一章 国家环保和抗震及气象项目审批 345
第一节 环境影响评价概述 345
第二节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保护管理 347
第三节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 350
第四节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352
第五节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管理 355
第六节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 357
第七节 核动力厂和研究堆环境影响评价审批 359
第八节 建设工程地震安全性评价结果的审定及抗震设防要求的确定审批 360
第九节 建设工程避免危害气象探测环境审批 362
第十节 国家气象局防雷装置设计和竣工验收审核 364
第十一节 国家气象台站迁建审批 365
第十二章 国家交通和铁路项目建设审批 369
第一节 公路建设市场管理 369
第二节 国家港口建设管理和设计审批 370
第三节 国家重点公路工程设计审批 374
第四节 国家重点水运建设项目设计文件审查 374
第五节 国家公路水运投资项目立项审批 376
第六节 国家港口深水岸线使用审批 377
第七节 国家重点公路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审查 378
第八节 铁路建设项目国家验收 379
第十三章 国家水利水电项目建设审批 381
第一节 国家水利项目建设审批 381
第二节 国家水利工程建设程序管理 381
第三节 国家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管理 384
第四节 国家水利基建项目初步设计文件审批 385
第五节 国家非防洪建设项目洪水影响评价报告审批 386
第六节 国家水利水电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预审 388
第七节 国家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验收审批 389
第十四章 国家民航和消防项目建设审批 390
第一节 国家民用机场建设管理 390
第二节 限额以下外商投资民航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 397
第三节 规定权限内对新建、改建和扩建民用机场的审批和审核 398
第四节 民用机场场址及总体规划审批(场址) 399
第五节 民航专业工程及含有中央投资的民航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审批 400
第六节 运输机场专业工程验收许可 401
第七节 国家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 402
第八节 国家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核备案 405
第九节 国家建筑工程消防安全验收备案 406
第十节 核电站建设消防设计、变更、验收审批 406
第十五章 国家能源和安全项目建设审批 408
第一节 全国性信息网络工程或者国家规定限额以上建设项目的公用电信网、专用电信网、广播电视传输网建设审核 408
第二节 国内干线传输网(含广播电视网)以及其他涉及信息安全的电信基础设施项目核准 409
第三节 国家规划矿区内新增年生产能力120万吨及以上、500万吨以下煤炭开发项目核准 410
第四节 新建(含异地扩建)300万吨以下进口液化天然气接收、储运设施项目核准 410
第五节 海上油气田废弃处置预备方案备案 411
第六节 国内自营开发油气区块(含页岩气区块)产能建设项目备案 412
第七节 非煤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 412
第八节 跨省运营的陆上石油天然气长输管道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 413
第九节 金属冶炼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 414
第十节 跨省运营的陆上石油天然气长输管道建设项目安全条件审查 415
第十六章 国家农林和重点文物项目审批 417
第一节 国家建设工程征占用林地审核 417
第二节 矿藏开采、工程建设征收、征用或者使用70公顷以上草原审批 418
第三节 建设项目使用林地保护区建设审批 420
第四节 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建设控制地带内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审批 425
第五节 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修缮审批 425
第六节 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原址保护措施审批 426
第七节 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的迁移或拆除审批 426
第八节 在宗教活动场所内改建或者新建建筑物审批 426
第六篇 建设项目地方审批备案 429
第十七章 房屋和市政设施项目审批 431
第一节 房屋拆迁许可审批(期限延长) 431
第二节 优秀历史建筑改变(调整)使用性质及内部设计使用功能和修缮(装修改造)审批 432
第三节 新建住宅市政(公建)配套工程项目建议书审批 433
第四节 新建住宅市政(公建)配套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 433
第五节 新建住宅市政(公建)配套工程初步设计审批 434
第六节 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包干或免缴审核 435
第七节 新建住宅交付使用许可 436
第八节 建筑工程初步(总体)设计文件抗震设防审查 438
第十八章 民防工程项目审批 445
第一节 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审核(方案阶段) 445
第二节 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审核(初步设计阶段) 446
第三节 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施工图审查 448
第四节 民防工程安全质量监督申报 449
第五节 民防工程竣工验收申报 450
第六节 民防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 451
第七节 民防工程档案报送 453
第八节 民防工程档案验收 453
第十九章 建设项目配套市容绿化审批 455
第一节 对建设项目配套绿化方案的意见征询 455
第二节 对配套绿化工程竣工图和验收结果的审查 456
第三节 对调整已建成公共绿地内部布局的许可 457
第四节 对占用已建成绿地的许可 458
第五节 对建设项目配套绿化竣工验收 460
第六节 对公共绿地建设工程的竣工验收 461
第七节 对迁移树木的许可 461
第八节 对配套建设的环境卫生设施规划、设计方案审批 463
第九节 对关闭、闲置、拆除或者迁移、改建环境卫生设施的审批 464
第十节 对设立生活垃圾处理场(厂)或者设置处理设施的审批 464
第十一节 对在林业系统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建立机构和修筑设施的许可 465
第十二节 对建设工程征占用林地审核 467
第二十章 建设项目预防性卫生和安全项目审查 469
第一节 建设项目预防性卫生审核办理项目(预防性审核) 469
第二节 建设项目职业危害“三同时”审查(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审查) 470
第三节 建设项目职业危害“三同时”审查(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审核和备案) 472
第四节 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 474
第五节 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条件审查 474
第六节 新建、扩建、改建监控化学品生产设施的初审 475
第二十一章 建设项目水务和海洋审批 477
第一节 办理水利工程开工备案 477
第二节 办理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的审核 478
第三节 办理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施工方案的审核 480
第四节 办理填堵河道的审批 481
第五节 办理在堤防上建设工程验收的审批 483
第六节 办理河道管理范围内树木迁移的审批 484
第七节 办理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保持设施验收审批 485
第八节 办理水利基建项目初步设计文件审批 487
第九节 办理供水工程建设审批 488
第十节 办理建设项目节水设施设计方案的审核 488
第十一节 办理核发《排水许可证》 490
第十二节 办理自建排水设施接入公共排水系统建设计划的审批 495
第十三节 办理海洋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核准 496
第十四节 办理海洋工程建设项目试运行检查批准 497
第十五节 办理海洋工程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验收 498
第二十二章 建设项目轨道交通和港口航道设施项目审批 499
第一节 办理港口工程初步设计审批 499
第二节 办理港口工程施工图设计审批 500
第三节 办理航道工程设计审批 500
第四节 办理港口工程竣工验收 501
第五节 办理在公路上增设改造平面交叉道口许可 502
第六节 办理配建机动车停车场(库)审核 502
第七节 办理公共交通基础设施总体设计文件审核 503
第八节 办理公共交通基础设施竣工验收备案 504
第九节 办理轨道交通项目竣工验收备案 505
第十节 办理城市道路项目竣工验收备案 505
第二十三章 建设项目环保和气象及消防审批 507
第一节 办理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审查 507
第二节 办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 507
第三节 办理建筑玻璃幕墙光反射影响论证申请 508
第四节 办理防雷装置设计审核 509
第五节 办理气象防雷装置竣工验收 511
第六节 办理新建、扩建、改建建设工程避免危害气象探测环境审批 511
第七节 办理气象台站(国家基准气候站、基本气象站除外)的建设和迁移审批 512
第八节 办理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备案手续 512
第九节 办理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申报手续 514
第十节 办理建设工程消防验收申报手续 516
第十一节 办理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消防备案手续 518
第七篇 设计与开工准备 521
第二十四章 工程项目开工准备 523
第一节 工程项目各阶段设计 525
第二节 初步设计与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 530
第三节 工程项目报建 540
第四节 工程项目招标与报监 542
第五节 工程项目建设开工施工许可 551
第六节 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 556
第七节 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 558
第八节 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 562
第九节 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 566
第十节 园林绿化工程招投标管理 573
第十一节 国家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 574
第十二节 国家通信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 580
第十三节 标准建设工程招标文件使用说明 584
第十四节 建设工程合同使用说明 593
第八篇 项目建设实施 599
第二十五章 工程项目建设实施 601
第一节 工程项目建设综合协调概述 601
第二节 工程项目建设费用管理 604
第三节 工程项目建设进度控制 608
第四节 工程项目建设质量控制 616
第五节 工程项目建设安全控制 625
第六节 工程项目建设文明施工控制 631
第七节 工程项目建设合同管理 634
第八节 工程项目建设信息管理 641
第九节 工程项目配套建设 652
第九篇 竣工验收评价 663
第二十六章 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及评价 665
第一节 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和交接 665
第二节 建设工程质量和专项竣工验收 672
第三节 工程项目竣工档案管理 679
第四节 工程项目竣工结(决)算 685
第五节 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管理 690
第六节 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审核批复操作规程 693
第七节 工程项目建设审计 697
第八节 工程项目后评估 701
第九节 中央政府投资项目后评价 705
第十篇 绿色建筑与工程咨询范例 707
第二十七章 工程项目绿色化 709
第一节 绿色建筑行动方案 709
第二节 绿色建筑后评估要旨 719
第三节 绿色建筑及建筑工业化发展 723
第四节 全国装配式建筑应用与发展目标 725
第五节 建筑信息模型技术推广应用与发展 730
第六节 建筑信息模型技术应用指南(2017版)要旨 744
第二十八章 全过程工程咨询范例 749
一、全过程工程咨询管理策划范例(广东某高校项目) 749
二、工程项目管理应用范例(上海某主题乐园项目) 759
三、全过程项目管理应用范例(上海市历史博物馆项目) 767
四、全过程BIM应用范例(上海世博博物馆全过程BIM应用) 774
五、全过程工程造价咨询范例(浦东某产业园区研发总部项目) 784
六、全过程全方位工程监理实施范例(轨道交通8号线三期暨集运系统) 795
附录一: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委托服务合同示范文本 804
附录二:房屋建筑工程造价咨询工期指标 815
后记 8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