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临萍解读行政诉讼法》PDF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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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作  者:杨临萍著
  • 出 版 社:北京:中国社会出版社
  • 出版年份:2011
  • ISBN:9787508734361
  • 页数:187 页
图书介绍:本书对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管辖、诉讼参与人、证据、起诉和受理、审理和判决、执行等问题作了系统的回答和论述。

第一章 行政诉讼法总则 1

一、什么是行政诉讼? 1

二、行政诉讼具有哪些基本功能? 2

三、如何理解行政诉讼是解决行政争议的重要机制? 2

四、如何理解行政诉讼是监督行政行为的重要机制? 3

五、如何理解行政诉讼是救济合法权益的重要机制? 4

六、什么诉讼原则是行政诉讼特有也是最重要的基本原则? 5

七、哪些诉讼原则是行政诉讼和民事诉讼、刑事诉讼共有的基本原则? 6

八、行政诉讼基本原则中为什么没有规定当事人的处分原则?当事人是否享有处分权? 10

第二章 行政诉讼受案范围 11

一、什么是行政诉讼受案范围?影响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主要因素有哪些? 11

二、什么是行政行为? 11

三、《行政诉讼法》规定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对哪些具体行政行为可以起诉? 12

四、什么是国家行为?对国家行为是否能够提起行政诉讼? 18

五、什么是抽象行政行为?对抽象行政行为能否提起行政诉讼? 19

六、什么是内部行政行为?对内部行政行为能否提起行政诉讼? 21

七、什么是终局行政行为?对终局行政行为能否提起行政诉讼? 22

八、对公安等刑事侦查机关依照《刑事诉讼法》实施的刑事司法行为能否提起行政诉讼? 23

九、对调解行为和仲裁行为能否提起行政诉讼? 24

十、对不具有强制性的行政指导行为能否提起行政诉讼? 26

十一、行政机关针对当事人申诉作出的重复处理行为,是否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 27

十二、行政机关所作的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权利义务不产生实际影响的行为,是否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 28

十三、对公证机关作出的公证行为能否提起行政诉讼? 28

十四、对医学会组织就医疗事故作出的医疗事故技术鉴定能否提起行政诉讼? 29

十五、对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作出的交通事故认定书能否提起行政诉讼? 30

第三章 行政诉讼管辖 32

一、什么是行政诉讼管辖? 32

二、铁路、海事等专门人民法院是否有权管辖行政案件? 32

三、如何划分行政诉讼的级别管辖? 33

四、如何划分行政诉讼的地域管辖? 34

五、因不动产提起的行政诉讼如何确定管辖法院? 35

六、对国有资产产权界定行为提起诉讼,如何确定管辖法院? 35

七、复议机关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的,如何确定管辖法院? 36

八、对限制人身自由的具体行政行为,如何确定管辖法院? 37

九、原告提起行政诉讼时,是否有权选择管辖法院? 38

十、何谓裁定管辖,行政诉讼中的裁定管辖有哪些? 39

十一、当事人认为受理案件法院没有管辖权,能否提出管辖权异议? 41

第四章 行政诉讼的诉讼参加人 43

一、什么是行政诉讼参加人,诉讼参加人和诉讼参与人有什么区别? 43

二、什么是行政诉讼当事人? 43

三、成为行政诉讼的原告应当具备哪些条件? 44

四、什么是行政诉讼的原告资格,如何理解“与被诉具体行政行为存在法律上利害关系”? 45

五、作为行政相对人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死亡或者终止的情况下,原告资格能否承继转移,谁可以提起行政诉讼? 46

六、常见的具有原告资格的“法律上利害关系”的情形有哪几种? 48

七、农村土地承包人等土地使用权人是否具有原告资格? 50

八、联营、合资、合作企业中的联营、合资和合作一方是否具有原告资格? 51

九、非国有企业被行政机关强制终止和改变隶属关系后,谁具有提起行政诉讼的原告资格? 52

十、对行政机关侵犯股份制公司经营自主权的行为,股东大会和董事会是否具有原告资格? 53

十一、合伙组织提起行政诉讼,如何确定原告? 53

十二、非法人组织提起行政诉讼,如何确定原告? 54

十三、同一案件中人数超过5人的原告是否必须推选诉讼代表人参加诉讼? 54

十四、行政诉讼原告享有哪些诉讼权利? 55

十五、成为行政诉讼的被告需要具备哪些条件? 57

十六、具体行政行为经过复议的,如何确定被告? 58

十七、行政机关的内设机构、派出机构以自己名义作出具体行政行为,如何确定被告? 59

十八、行政机关组建和成立的不具有独立承担责任能力的机构或临时性组织,以自己的名义作出具体行政行为,如何确定被告? 60

十九、行政机关授权或委托其他组织行使该行政机关的职权,如何确定被告? 60

二十、两个以上行政机关参与作出被诉具体行政行为的,如何确定被告? 62

二十一、行政诉讼中被告的变更、追加和承继应遵循什么规则? 64

二十二、什么是行政诉讼的共同诉讼人?共同诉讼如何分类? 65

二十三、什么是行政诉讼的第三人? 67

二十四、什么是行政诉讼中的代理人? 68

第五章 行政诉讼的证据规则 70

一、什么是行政诉讼的证据?行政诉讼证据有哪些主要特征? 70

二、什么是定案证据?定案证据需要具有哪些基本特征? 71

三、行政诉讼的证据有哪些种类?当事人提交这些证据时有什么要求? 72

四、什么是举证责任?《行政诉讼法》为何规定被告对具体行政行为承担举证责任? 76

五、被告行政机关在行政诉讼中提供证据有无时间限制? 77

六、被告在行政诉讼中是否有权自行补充和收集证据? 77

七、原告在行政诉讼中是否负有举证责任?对什么事项承担举证责任? 78

八、除特定的举证责任外,原告在行政诉讼中有无提供证据的权利和相应的时限限制? 79

九、人民法院在当事人举证问题上有什么告知义务? 80

十、人民法院是否有权要求当事人进一步提供或补充证据? 80

十一、行政诉讼对提供域外证据、外文证据和涉密证据的有何具体要求? 81

十二、行政诉讼对当事人提交的证据材料在形式方面有什么要求? 82

十三、人民法院收到当事人提供的证据材料后是否应当出具收据? 83

十四、除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供证据外,人民法院是否有权直接调取证据? 83

十五、当事人申请人民法院调取证据应当符合什么条件? 84

十六、当事人申请人民法院调取证据的期限、形式和内容有什么规定? 85

十七、人民法院对当事人调取证据的申请可以采取什么处理方式? 86

十八、什么是证据保全?行政诉讼对证据保全有何具体要求? 86

十九、原告或第三人对被告据以认定事实的鉴定结论是否有权申请重新鉴定? 87

二十、当事人对人民法院委托鉴定部门的鉴定结论是否有权申请重新鉴定? 88

二十一、什么是质证?行政诉讼的质证规则如何规定? 89

二十二、在行政诉讼中是不是所有的证人都必须出庭作证? 92

二十三、原告或者第三人在什么情况下可以要求行政执法人员出庭作证? 92

二十四、什么是认证?行政诉讼的认证规则如何规定? 93

第六章 起诉与受理 101

一、什么是行政诉讼的起诉?起诉需要具备什么条件? 101

二、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如何书写行政起诉状? 102

三、具体行政行为作出后,相对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是否有期限限制?行政诉讼中关于起诉期限的具体规定有哪些? 103

四、原告主动撤回起诉的,能否就同一事实和理由再次提起诉讼? 108

五、对具体行政行为提起行政诉讼与申请行政复议的关系如何解决? 109

六、什么是重复起诉?对行政机关重新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提起诉讼是否属于重复起诉? 110

七、人民法院应当从哪些方面审查当事人的起诉是否符合受理条件? 110

八、人民法院对当事人的起诉是否符合受理条件,审查完毕后应如何处理? 112

第七章 审理与判决 114

一、被告行政机关不答辩是否影响人民法院的审理活动? 114

二、原告起诉后能否提出变更诉讼请求?应当在什么时间内提出? 115

三、提起行政诉讼是否具有停止执行具体行政行为的效力? 115

四、行政诉讼中能不能以调解的方式解决双方当事人之间的行政争议? 116

五、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时能否向被告行政机关发出纠错建议? 117

六、哪些情况属于《行政诉讼法》第五十一条规定的“被告改变其所作的具体行政行为”? 117

七、被告改变具体行政行为后,原告申请撤诉的,应当符合什么条件? 118

八、人民法院针对被告改变具体行政行为后原告申请撤诉的,如何防止原告合法权益受到不利影响? 119

九、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中途退庭的情况如何处理? 120

十、什么是行政诉讼的财产保全?采取财产保全应符合什么条件? 122

十一、什么是行政诉讼的先予执行?采取先予执行应符合什么条件? 123

十二、在行政诉讼过程中,遇到什么情况可以中止诉讼进行? 124

十三、在行政诉讼过程中,遇到什么情况可以终结诉讼程序? 125

十四、什么是妨碍行政诉讼的行为?人民法院对妨碍行政诉讼的人可以采取什么措施? 126

十五、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的审判依据是什么? 127

十六、行政机关制定的规范性文件能否作为判断具体行政行为合法性的依据? 128

十七、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发现下位法不符合上位法的情况时,如何判断和适用? 128

十八、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发现特别规定和一般规定不一致时,如何判断和适用? 130

十九、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发现地方性法规和部门规章不一致时,如何判断和适用? 130

二十、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发现规章之间规定不一致时,如何判断和适用? 131

二十一、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应当从哪几个方面审查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 132

二十二、什么是行政诉讼的判决?《行政诉讼法》对判决如何分类? 134

二十三、什么是行政诉讼的维持判决?哪些情况可以适用维持判决? 135

二十四、什么是行政诉讼的撤销判决?哪些情况可以适用撤销判决? 136

二十五、什么是行政诉讼的履行判决?哪些情况可以适用履行判决? 137

二十六、什么是行政诉讼的变更判决?哪些情况可以适用变更判决? 138

二十七、什么是行政诉讼的驳回诉讼请求判决?哪些情况可以适用驳回诉讼请求判决? 139

二十八、什么是行政诉讼的确认判决?哪些情况可以适用确认判决? 140

二十九、人民法院判决撤销后责令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能否规定重作的期限? 141

三十、被告重新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与原具体行政行为基本相同的,人民法院如何处理? 142

三十一、人民法院撤销经复议维持的具体行政行为,复议决定是否仍然有效? 142

三十二、人民法院撤销复议决定,被复议决定改变的原具体行政行为是否恢复效力? 143

三十三、什么是行政诉讼的裁定?人民法院对哪些事项可以作出裁定? 143

三十四、什么是行政诉讼的上诉?当事人对哪些事项可以提起上诉,如何提起上诉? 144

三十五、人民法院审理二审行政案件是否必须开庭审理?什么情况下应当开庭审理? 145

三十六、二审法院发现一审裁定错误,如何处理? 146

三十七、二审法院发现一审判决错误,如何处理? 146

三十八、二审法院发现一审判决遗漏当事人和诉讼请求,如何处理? 147

三十九、如何计算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的审理期限?审理期限能否延长? 147

四十、什么是行政诉讼的再审申请?当事人如何提出再审申请? 148

四十一、人民法院如何处理当事人的再审申请? 149

四十二、能够直接启动再审程序的主体有哪些? 149

四十三、裁定再审是否应当中止原判决、裁定的执行? 150

四十四、如何确定再审案件的审理程序和再审裁判的效力? 151

四十五、人民法院对原裁判确有错误的再审案件如何处理? 151

四十六、人民法院对原审法院受理、不予受理或者驳回起诉错误的案件,如何处理? 152

四十七、如何计算人民法院审理一审、二审和再审行政案件的审理期限? 153

第八章 执行 155

一、什么是《行政诉讼法》上的执行? 155

二、对拒不履行生效裁判的行政机关,人民法院可以采取什么执行措施? 155

三、如何确定申请执行生效行政裁判和行政赔偿调解书的期限和管辖法院? 156

四、什么是非诉行政执行?行政机关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具体行政行为应当具备什么条件? 157

五、如何确定行政机关申请执行具体行政行为的申请期限和管辖法院? 158

六、行政机关针对民事争议作出的行政裁决确定的权利人能否直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该行政裁决? 160

七、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具体行政行为,应当提交哪些材料? 161

八、人民法院如何审查执行非诉行政执行案件? 162

九、行政机关和权利人在申请非诉行政执行前,能否申请法院采取财产保全措施? 163

十、行政机关和权利人在行政诉讼中能否申请先予执行具体行政行为? 164

第九章 侵权赔偿责任 166

一、何为行政赔偿? 166

二、为什么行政赔偿归责原则为违法原则? 167

三、具备什么条件就可获得行政赔偿? 169

四、行政赔偿与行政补偿有何区别? 170

五、行政补偿有哪些特征? 171

六、哪些损害可以获得行政赔偿? 172

七、哪些损害不能获得行政赔偿? 172

八、经过复议的案件赔偿义务机关如何确定? 173

九、共同侵权情况下赔偿义务机关如何确定? 173

十、以何标准计算侵犯财产权的赔偿金? 174

十一、以何标准计算侵犯生命健康权的赔偿金? 176

十二、精神损害是否赔偿? 177

十三、以何程序获得行政赔偿? 178

十四、单独提起行政赔偿的,应遵循什么样的处理程序? 179

十五、如何行使追偿权? 180

十六、在何种情形下行政赔偿举证责任倒置? 180

十七、如何支取赔偿金? 181

十八、行政赔偿与民事赔偿竞合如何获得赔偿? 182

十九、申请行政赔偿的时效如何计算? 183

第十章 涉外行政诉讼 185

一、什么是涉外行政诉讼? 185

二、涉外行政诉讼遵循的原则是什么? 1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