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说 1
第一章 警政 12
第一节 警察机关与组织 12
壹、民国35年至74年 13
贰、民国75年至87年 38
参、民国88年至90年 54
第二节 警察教育与人事 58
壹、警察教育 58
贰、警察人事 71
第三节 警察勤务与警勤区配置 88
壹、警察勤务与督导 88
贰、警勤区配置 97
第四节 警察主要业务与绩效 102
壹、行政警察业务 103
贰、犯罪侦防业务 110
参、执行经济警察业务 140
肆、外侨维护与管理 149
伍、入出境管理与国境安检 153
陆、管理交通秩序 162
第二章 警备保安 174
第一节 管理民间自卫枪枝 174
第二节 取缔散兵游民 182
第三节 维护山地治安 186
壹、山地青年组训与运用 186
贰、山地及山平地交界地带之清查 190
参、入山管制 192
第四节 处理聚众活动 199
第五节 执行春安工作推行守望相助 202
壹、执行春安工作 202
贰、推行守望相助 204
第三章 消防 207
第一节 消防组织 207
壹、隶属警察机关时期 207
贰、消防署成立之后 210
第二节 教育训练与人事 216
壹、教育训练 216
贰、消防人事 221
第三节 消防经费与设备 230
壹、消防经费 230
贰、消防设备 236
第四节 消防业务 246
壹、灾害预防与抢救 246
贰、紧急救护 253
第四章 海巡 256
第一节 海巡机关之建立 256
壹、海域执法政策之演变 256
贰、海巡机关建置之沿革 258
第二节 机关组织与编制 268
壹、海岸巡防署成立前之水上警察机关 268
贰、海岸巡防署之组织编制 273
第三节 海巡勤务与人力配置 278
壹、海域与海岸巡防勤务 278
贰、教育训练与人力配置 281
第四节 主要任务与绩效 285
壹、查缉走私与偷渡 286
贰、海上灾难防救 295
参、执行海洋污染防治 297
肆、海洋管制区之管制与安全维护 299
第五章 民防 301
第一节 民防组织与训练 301
壹、民防机构之演变 301
贰、民防组训 305
第二节 空袭防护与防情管制 315
壹、空袭防护 315
贰、防情管制 318
第三节 民防船舶之管理 320
第四节 编组义警与义消 326
壹、编组义警 326
贰、编组义消 333
附录 339
附录一:警察法 339
附录二:警察法施行细则 342
附录三:警察教育条例 345
附录四:警察警察人员管理条例 347
附录五:警察人员管理条例施行细则 354
附录六:警察勤务条例 357
附录七:海岸巡防法 362
附录八:民防法 366
参考及引用书目 373
撰稿人简历表 3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