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法规 1
公司法 1
第一章 总则 2
第二章 无限公司 25
第一节 设立 25
第二节 公司之内部关系 25
第三节 公司之对外关系 27
第四节 退股 27
第五节 解散、合并及变更组织 28
第六节 清算 28
第三章 有限公司 30
第四章 两合公司 36
第五章 股份有限公司 37
第一节 设立 37
第二节 股份 45
第三节 股东会 56
第四节 董事及董事会 69
第五节 监察人 94
第六节 会计 103
第七节 公司债 111
第八节 发行新股 117
第九节 变更章程 123
第十节 公司重整 126
第十一节 解散、合并及分割 139
第十二节 清算 146
第六章 (删除) 154
第六章之一 关系企业 155
第七章 外国公司 159
第八章 公司之登记及认许 166
第一节 申请 166
第二节 规费 177
第九章 附则 178
公司之登记及认许办法 180
公司名称及业务预查审核准则 182
金融控股公司法 185
第一章 总则 185
第二章 转换及分割 190
第三章 业务及财务 201
第四章 监督 212
第五章 罚则 213
第六章 附则 216
金融控股公司负责人资格条件及兼任子公司职务办法 217
金融控股公司内部控制及稽核制度实施办法 221
第一章 总则 221
第二章 内部控制制度 221
第一节 内部控制制度之原则及范围 221
第二节 遵守法令主管制度 222
第三节 风险管理机制 222
第四节 内部稽核制度 223
第五节 金融控股公司暨其子公司业务查核及合并监理 224
第三章 追踪考核 225
第四章 申报及通报 226
第五章 附则 226
金融控股公司财务报吿编制准则 228
第一章 总则 228
第二章 财务报表 229
第一节 通则 229
第二节 合并资产负债表 230
第三节 合并损益表 232
第四节 合并股东权益变动表 233
第五节 合并现金流量表 233
第六节 附注 233
第六节 合并财务报表及重要会计科目明细表 236
第三章 期中财务报告 237
第四章 关系企业合并财务报表 237
第五章 附则 237
金融控股公司合并资本适足性管理办法 238
金融控股公司发行公司债办法 241
金融控股公司及其子公司自律规范 242
金融控股公司依金融控股公司法申请转投资审核原则 245
金融控股公司之子公司进行共同行销相关规范 248
金融控股公司年报应行记载事项准则 249
第一章 总则 249
第二章 编制内容 250
第三章 附则 257
金融控股公司结合案件审查办法 258
企业并购法 261
第一章 总则 261
第二章 合并、收购及分割 272
第一节 合并 272
第二节 收购 275
第三节 分割 279
第三章 租税措施 282
第四章 金融措施 289
第五章 公司重整之组织再造 289
第六章 附则 290
外国人投资条例 291
华侨回国投资条例 294
华侨及外国人投资额审定办法 297
促进产业升级条例 300
第一章 总则 300
第二章 租税减免 300
第三章 开发基金之设置及运用 306
第四章 技术辅导 306
第五章 工业区之设置 306
第六章 创业投资 314
第六章之一 营业总部 315
第七章 附则 315
促进产业升级条例施行细则 316
第一章 总则 316
第二章 租税减免 316
第三章 工业区之设置 323
第三章之一 营运总部 332
第四章 附则 333
台湾地区与大陆地区人民关系条例 334
第一章 总则 334
第二章 行政 336
第三章 民事 346
第四章 刑事 350
第五章 罚则 350
第六章 附则 354
大陆地区专业人士来台从事专业活动许可办法 356
对香港澳门投资或技术合作审核处理办法 361
商业会计法 363
第一章 总则 363
第二章 会计凭证 364
第三章 会计账簿 365
第四章 会计科目、财务报表 365
第五章 会计事务处理程序 366
第六章 入账基础 367
第七章 损益计算 369
第八章 决算及审核 370
第九章 罚则 371
第十章 附则 372
商业会计处理准则 373
第一章 总则 373
第二章 会计凭证 373
第三章 会计账簿 373
第四章 会计科目及财务报表之编制 374
第五章 附则 382
会计师查核签证财务报表规则 383
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票签证规则 393
商业登记法 394
商业登记法施行细则 398
证券期货与投信顾法规 401
证券交易法 401
第一章 总则 401
第二章 有价证券之募集、发行、私募及买卖 418
第一节 有价证券之募集、发行及买卖 418
第二节 有价证券之收购 446
第三节 有价证券之私募及买卖 450
第三章 证券商 452
第一节 通则 452
第二节 证券承销商 464
第三节 证券自营商 466
第四节 证券经纪商 466
第四章 证券商同业公会 467
第五章 证券交易所 467
第一节 通则 467
第二节 会员制证券交易所 468
第三节 公司制证券交易所 470
第四节 有价证券之上市及买卖 471
第五节 有价证券买卖之受讬 485
第六节 监督 485
第六章 仲裁 485
第七章 罚则 486
第八章 附则 499
证券交易法施行细则 501
发行人募集与发行有价证券处理准则 504
第一章 总则 504
第二章 发行股票 510
第三章 发行公司债 513
第一节 普通公司债 513
第二节 转换公司债 515
第三节 附认股权公司债 517
第四章 发行员工认股权凭证 519
第五章 公开招募 521
第六章 补办公开发行 522
第七章 无偿配发新股与减少资本 524
第八章 附则 525
发行人募集与发行海外有价证券处理准则 526
第一章 总则 526
第二章 海外存讬凭证 530
第三章 海外公司债 533
第四章 海外股票 535
第五章 附则 536
发行人申请发行认购(售)权证处理准则 537
发行人编制财务报告相关补充规定 540
公司募集发行有价证券公开说明书应行记载事项准则 542
第一章 总则 542
第二章 编制内容 544
第一节 公司概况 544
第二节 营运概况 550
第三节 发行计划及执行情形 552
第四节 财务概况 555
第五节 特别记载事项 557
第六节 重要决议、公司章程及相关法规 557
第三章 简式公开谠明书 557
第四章 募集设立公开说明书 558
第五章 附则 559
公开发行股票公司股务处理准则 560
第一章 总则 560
第二章 公司股务作业 563
第一节 股票规格与制发 563
第二节 股东名簿及股东开户 563
第三节 股票过户、异动登记、设质及遗失之处理 565
第四节 股票停止过户及发放股利、配发增资 569
第二章之一 书面或电子方式行使股东会表决权 570
第三章 董事、监察人、经理人及持有公司股份超过股份总额百分之十股东股权之管理 571
第四章 附则 571
公开发行公司出席股东会使用委讬书规则 572
公开发行公司董事、监察人股权成数及查核实施规则 578
公开收购公开发行公司有价证券管理办法 580
第一章 总则 580
第二章 公开收购之申报及公告 580
第三章 公开收购程序之进行 582
第四章 附则 583
公开收购说明书应行记载事项准则 585
证券交易法第四十三条之一第一项取得股份申报事项要点 589
公开发行公司取得或处分资产处理准则 591
第一章 总则 591
第二章 处理程序 592
第一节 处理程序之订定 592
第二节 资产之取得或处分 592
第三节 向关系人取得不动产 593
第四节 从事衍生性商品交易 595
第五节 企业合并、分割、收购及股份受让 596
第三章 资讯公开 597
第四章 附则 598
公开发行公司公开财务预测资讯处理准则 599
第一章 总则 599
第二章 简式财务预测 599
第三章 完整式财务预测 600
第四章 附则 603
公开发行公司年报应行记载事项准则 604
第一章 总则 604
第二章 编制内容 605
第三章 附则 612
公开发行公司应公告或向本会申报一览表 613
公开发行公司建立内部控制制度处理准则 626
第一章 总则 626
第二章 内部控制制度之设计及执行 626
第三章 内部控制制度之检查 628
第一节 内部稽核 628
第二节 自行检查及内部控制制度声明书 630
第三节 会计师专案审查 630
第四章 对子公司之监理 633
第五章 附则 634
会计师办理公开发行公司财务报告查核签证核准准则 636
台湾证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营业细则 638
第一章 总则 649
第二章 交易市场 650
第三章 证券商 651
第四章 证券上市 656
第五章 市场交易 679
第六章 证券经纪商受讬买卖 683
第七章 证券自营商自行买卖 694
第八章 结算与交割 695
第九章 交割结算基金及手续费 698
第十章 仲裁 698
第十一章 违规处理 699
第十二章 附则 701
证券交易所管埋规则 702
第一章 总则 702
第二章 设立许可或特许 702
第一节 会员制证券交易所 702
第二节 公司制证券交易所 703
第三章 管理与监督 704
第一节 财务及业务 704
第二节 组织及人员 706
第四章 附则 708
台湾证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有价证券上市契约准则 709
台湾证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有价证券上市审查准则 710
第一章 总则 713
第二章 本国有价证券之上市 714
第一节 股票之上市 714
第二节 特定行业或组织型态公司之上市 720
第三节 其他有价证券之上市 723
第三章 外国有价证券之上市 724
第四章 附则 726
台湾证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不动产投资信讬受益证券或不动产资产信讬受益证券上市契约准则 727
台湾证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申请有价证券终止上市处理程序 728
台湾证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营业细则第五十条之一第一项第五款规定之认定标准 730
证券金融事业管理规则 732
第一章 总则 732
第二章 业务 732
第一节 有价证券买卖之融资融券 732
第二节 对证券商或其他证券金融事业之转融通 734
第三节 认股融资及承销融资 735
第三章 财务 736
第四章 事业及人员之监督管理 737
第五章 附则 737
证券商设置标准 738
第一章 总则 738
第二章 证券商之设置 738
第三章 金融机构申请兼营证券业务 740
第四章 分支机构及代表人办事处之设置 741
第一节 国内分支机构 741
第一节之一 国外分支机构及代表人办事处 743
第二节 外国证券商 744
第五章 华侨及外国人投资证券商 746
第六章 业务种类之增加 746
第七章 附则 747
证券商管理规则 748
第一章 总则 749
第二章 财务 750
第三章 业务 753
第四章 合并 759
第五章 投资外国及大陆事业 760
第五章之一 国外分支机构之管理 762
第六章 自有资本之管理 762
第七章 附则 764
证券商负责人与业务人员管理规则 765
证券商财务报告编制准则 770
第一章 总则 770
第二章 定期报告 772
第三章 资产负债表 772
第四章 损益表 782
第五章 股东权益变动表 784
第六章 现金流量表 784
第七章 财务报表名称及格式 785
第八章 合并财务报表及关系企业合并财务报表 787
第九章 其它揭露事项 787
第十章 期中财务报告 790
第十一章 附则 790
证券商办理有价证券买卖融资融券管理办法 792
证券商营业处所买卖有价证券管理办法 796
证券集中保管事业管理规则 798
金融资产证券化条例 802
第一章 总则 802
第二章 特殊目的信讬 803
第一节 资产信讬证券化计划及特殊目的信讬契约 803
第二节 受益证券之发行及转让 805
第三节 受益人会议 806
第四节 信讬监察人 807
第五节 受讬机构之权利义务 808
第六节 特殊目的信讬之计算、税捐及相关事项 808
第七节 特殊目的信讬契约之变更与终止 809
第三章 特殊目的公司 810
第一节 通则 810
第二节 特殊目的公司之许可设立 811
第三节 股东之权利义务 811
第四节 特殊目的公司之组织 812
第五节 资产证券化计划 813
第六节 资产基础证券之发行及转让 813
第七节 资产之移转与管理 815
第八节 特殊目的公司之业务规范 815
第九节 特殊目的公司之会计 816
第十节 特殊目的公司之变更、解散及清算 817
第四章 信用评等及信用增强 817
第五章 监督 817
第六章 罚则 818
第七章 附则 820
金融资产证券化条例施行细则 821
不动产证券化条例 825
第一章 总则 825
第二章 不动产投资信讬 826
第一节 不动产投资信讬基金之募集及私募 826
第二节 不动产投资信讬基金之运用 829
第三节 不动产投资信讬基金之会计 831
第三章 不动产资产信讬 832
第四章 受益证券之发行交付及转让、受益人会议、信讬监察人 834
第一节 受益证券之发行交付及转让 834
第二节 受益人会议及信讬监察人 835
第五章 税捐及相关事项 835
第六章 行政监督 836
第七章 罚则 837
第八章 附则 839
不动产证券化条例部分条文修正草案条文 840
第一章 通则 840
不动产证券化条例施行细则 860
信讬法 862
第一章 总则 862
第二章 信讬财产 862
第三章 受益人 863
第四章 受讬人 863
第五章 信讬监察人 867
第六章 信讬之监督 867
第七章 信讬关系之消灭 867
第八章 公益信讬 868
第九章 附则 869
信讬业法 870
第一章 总则 870
第二章 设立及变更 870
第三章 业务 871
第四章 监督 873
第五章 公会 875
第六章 罚则 875
第七章 附则 878
中华民国证券投资信讬暨顾问商业同业公会证券投资顾问事业证券投资信讬事业经营全权委讬投资业务操作办法 879
第一章 总则 879
第二章 业务招揽与营业促销活动 879
第三章 全权委讬投资之受理申请、签约与帐户 880
第四章 全权委讬之投资决策与帐务处理 883
第五章 利益冲突与内线交易之防制 886
第六章 股东权利行使与越权交易、违约处理 888
第七章 契约变更或终止、停业、解散或撤照与纷争处理 889
第八章 附则 890
信讬资金集合管理运用管理办法 891
第一章 总则 891
第二章 信讬资金集合管理及运用之原则 891
第三章 会计制度 894
第四章 附则 895
信讬业办理不指定营运范围方法金钱信讬运用准则 896
共同信讬基金管理办法 897
第一章 总则 897
第二章 共同信讬基金之募集发行程序 897
第三章 业务人员之规范 900
第四章 共同信讬基金之业务规范 901
第一节 信讬受益权 901
第二节 信讬财产之运用及管理 901
第三节 共同信讬基金之会计 903
第四节 信讬收益之分配 903
第五节 受益人终止共同信讬基金契约 904
第六节 共同信讬基金终止及契约变更 904
第五章 信讬监察人及受益人大会 905
第六章 信讬业之承受 906
第七章 附则 906
都市更新条例 907
第一章 总则 907
第二章 更新地区之划定 907
第三章 都市更新事业之实施 908
第四章 权利变换 912
第五章 奖助 914
第六章 监督及管理 916
第七章 罚则 917
第八章 附则 917
都市更新条例施行细则 918
都市更新投资信讬公司设置监督及管理办法 923
都市更新投资信讬基金募集运用及管理办法 932
期货交易法 938
第一章 总则 938
第二章 期货交易所 938
第一节 通则 938
第二节 会员制期货交易所 940
第三节 公司制期货交易所 942
第三章 期货结算机构 943
第四章 期货业 944
第一节 期货商 944
第二节 杠杆交易商 947
第三节 期货服务事业 947
第五章 同业公会 948
第六章 监督与管理 948
第一节 监督 948
第二节 管理 950
第七章 仲裁 950
第八章 罚则 951
第九章 附则 953
期货交易法施行细则 954
证券投资顾问事业管理规则 955
第一章 总则 955
第二章 财务 955
第三章 业务 956
第四章 合并 958
第五章 外国有价证券投资顾问业务 959
第六章 附则 960
证券投资信讬事业管理规则 961
第一章 总则 961
第二章 财务 962
第三章 业务 964
第四章 投资外国证券事业 966
第五章 合并 967
第六章 附则 969
证券投资信讬基金管理办法 970
第一章 总则 970
第二章 基金之运用范围及限制 971
第三章 基金之种类 975
第一节 通则 975
第二节 股票型基金 975
第三节 债券型基金 976
第四节 平衡型基金 976
第五节 指数型基金 976
第六节 指数股票型基金 977
第七节 组合型基金 977
第八节 保本型基金 977
第九节 货币市场基金 978
第十节 其他经本会核准发行之基金 978
第四章 基金之私募 978
第五章 基金之保管 980
第六章 受益凭证 981
第七章 基金之买回 982
第八章 基金之会计 983
第九章 基金之变更、存续、终止、清算 984
第十章 基金之合并 985
第十一章 附则 986
证券投资人及期货交易人保护法 987
财团法人证券投资人及期货交易人保护中心捐助章程 993
第一章 总则 993
第二章 组织 994
第三章 财务之管理 995
第四章 附则 995
财团法人证券投资人及期货交易人保护中心组织规程 996
财团法人证券投资人及期货交易人保护中心业务规则 997
第一章 总则 997
第二章 咨询服务 997
第三章 民事争议之申诉及调处 997
第一节 申诉 997
第二节 调处 997
第四章 业务财务查询作业程序 999
第五章 保护基金收取、保管、运用及动用 999
第六章 附则 1002
财团法人证券投资人及期货交易人保护中心办理团体诉讼或仲裁事件处理办法 1003
证券投资人及期货交易人保护机构管理规则 1006
第一章 总则 1006
第二章 业务及财务 1007
第三章 组织及人员 1007
第四章 附则 1009
证券投资人及期货交易人保护基金当付作业办法 1010
证券投资人及期货交易人保护机构调处委员会组织及调处办法 1013
财团法人证券投资人及期货交易人保护中心调处委员会委员遴选及运作原则 1016
会计师法 1017
第一章 总则 1017
第二章 登录 1018
第三章 业务及责任 1019
第四章 公会 1020
第五章 惩戒 1022
第六章 附则 1022
金融法规 1025
银行法 1025
第一章 通则 1025
第二章 银行之设立、变更、停业、解散 1039
第三章 商业银行 1047
第四章 (删除) 1054
第五章 专业银行 1055
第六章 信讬投资公司 1059
第七章 外国银行 1062
第八章 罚则 1063
第九章 附则 1071
银行法施行细则 1073
商业银行设立标准 1075
商业银行转投资应遵守事项准则 1080
本国银行设立国外分支机构应注意事项 1081
金融机构监管接管办法 1084
金融机构流动准备查核要点 1086
财政部委讬会计师查核金融机构办法 1088
第一章 总则 1088
第二章 查核范围 1088
第三章 会计师资格及责任 1089
第四章 主要查核程序 1089
第五章 查核工作底稿 1094
第六章 查核报告 1095
第七章 查核费用 1095
第八章 附则 1096
信讬投资公司管理规则 1097
第一章 总则 1097
第二章 信讬业务 1098
第三章 投资及其他业务 1099
第四章 附则 1099
信用卡业务机构管理办法 1101
第一章 总则 1101
第二章 设立及变更 1101
第三章 业务 1103
第四章 管理 1105
第五章 消费者保护 1106
第六章 罚则及附则 1106
银行发行现金储值卡许可及管理办法 1107
外国银行分行及代表人办事处设立及管理办法 1110
第一章 总则 1110
第二章 外国银行分行 1111
第三章 外国银行代表人办事处 1114
第四章 附则 1115
工业银行设立及管埋办法 1116
金融机构合并法 1123
中央银行法 1129
第一章 总则 1129
第二章 组织 1129
第三章 业务 1130
第四章 预算及决算 1133
第五章 附则 1133
中央银行对银行办理融通作业要点 1134
中央银行发行储蓄券要点 1136
中央银行发行定期存单要点 1137
管理外汇条例 1138
银行业办理外汇业务管理办法 1142
第一章 总则 1142
第二章 外汇业务之开办 1142
第三章 外汇业务之经营 1146
第四章 附则 1150
国际金融业务条例 1151
国际金融业务条例施行细则 1156
国际金融业务分行管理办法 1159
票券金融管理法 1161
第一章 总则 1161
第二章 设立及变更 1162
第三章 业务 1163
第四章 财务 1165
第五章 票券商之监督与管理 1166
第六章 票券金融商业同业工会 1167
第七章 罚则 1168
第八章 附则 1171
票券金融管理法施行细则 1172
票券商负责人及业务人员管理规则 1174
票券金融公司非营业用办公场所管理办法 1178
票券金融公司负卖人应具备资格条件准则 1179
票券金融公司设立标准 1181
票券金融公司资本适足性管理办法 1184
票券金融公司资产评估损失准备提列及逾期授信催收款呆账处理办法 1187
票券金融公司转投资管理办法 1190
金融机构兼营票券金融业务许可办法 1192
票券金融公司分公司管理办法 1194
票券金融公司年报应行记载事项准则 1196
第一章 总则 1196
第二章 编制内容 1197
第三章 附则 1203
票券金融公司投资债券及股权商品管理办法 1204
票券商买卖持有特定企业发行短期票券或债券标准 1207
票券金融公司从事衍生性金融商品交易管理办法 1209
存款保险条例 1212
存款保险条例修正草案 1216
第一章 通则 1217
第二章 存款保险及承保风险控管 1219
第一节 存款保险 1219
第二节 承保风险控管 1224
第三章 履行保险责任 1226
第四章 罚则 1235
第五章 附则 1236
存款保险条例施行细则 1238
中央存款保险公司检查金融机构业务要点 1240
行政院金融监督管理委员会组织法 1242
农业金融法 1247
第一章 总则 1247
第二章 全国农业金库 1247
第三章 农、渔会信用部 1250
第四章 罚则 1251
第五章 附则 1255
行政院农业委员会农业金融局组织条例 1256
信用合作社法 1258
第一章 总则 1258
第二章 社员及社股 1259
第三章 业务 1260
第四章 组织及会议 1260
第五章 内部制度 1261
第六章 盈余及公积 1261
第七章 监督 1262
第八章 解散、合并、变更组织及清算 1262
第九章 准用条款 1263
第十章 罚则 1263
第十一章 附则 1266
信用合作社法施行细则 1267
信用合作社合并程序及办法 1268
信用合作社资本适足性管理办法 1271
信用合作社变更组织为商业银行之标准及办法 1273
信用合作社资金转存及融通办法 1275
信用合作社法准用银行法第三十三条之三第一项规定信用合作社对同一人或同一关系人之授信限额 1277
农会信用部渔会信用部适用银行法第三十三条之三第一项对同一人或同一关系人之授信限额 1279
渔会信用部业务管理办法 1280
第一章 总则 1280
第二章 业务 1280
第三章 主任之资格条件 1282
第四章 监督及管理 1283
第五章 附则 1285
信用评等事业管理规则 1286
洗钱防制法 1291
票据法 1294
第一章 通则 1294
第二章 汇票 1296
第一节 发票及款式 1296
第二节 背书 1296
第三节 承兑 1297
第四节 参加承兑 1298
第五节 保证 1299
第六节 到期日 1299
第七节 付款 1300
第八节 参加付款 1300
第九节 追索权 1301
第十节 拒绝证书 1303
第十一节 复本 1304
第十二节 誊本 1305
第三章 本票 1305
第四章 支票 1306
第五章 附则 1307
票据法施行细则 1308
支票存款户处理规范 1310
票据交换作业处理程序 1312
票据挂失止付处理规范 1316
保险法 1318
第一章 总则 1318
第一节 定义及分类 1318
第二节 保险利益 1319
第三节 保险费 1320
第四节 保险人之责任 1320
第五节 复保险 1321
第六节 再保险 1321
第二章 保险契约 1321
第一节 通则 1322
第二节 基本条款 1323
第三节 特约条款 1324
第三章 财产保险 1324
第一节 火灾保险 1324
第二节 海上保险 1326
第三节 陆空保险 1326
第四节 责任保险 1326
第四节之一 保证保险 1327
第五节 其他财产保险 1327
第四章 人身保险 1327
第一节 人寿保险 1327
第二节 健康保险 1330
第三节 伤害保险 1330
第四节 年金保险 1331
第五章 保险业 1331
第一节 通则 1331
第二节 保险公司 1339
第三节 保险合作社 1339
第四节 保险业代理人、经纪人、公证人 1340
第五节 罚则 1340
第六章 附则 1343
保险法施行细则 1345
保险业务员管理规则 1347
第一章 通则 1347
第二章 资格之取得及登录 1347
第三章 教育训练 1349
第四章 招揽行为 1349
第五章 奖惩 1350
经济法规 1353
公平交易法 1353
第一章 总则 1353
第二章 独占、结合、联合行为 1354
第三章 不公平竞争 1356
第四章 公平交易委员会 1358
第五章 损害赔偿 1358
第六章 罚则 1359
第七章 附则 1360
公平交易法施行细则 1361
消费者保护法 1366
第一章 总则 1366
第二章 消费者权益 1367
第一节 健康与安全保障 1367
第二节 定型化契约 1368
第三节 特种买卖 1368
第四节 消费资讯之规范 1369
第三章 消费者保护团体 1370
第四章 行政监督 1370
第五章 消费争议之处理 1372
第一节 申诉与调解 1372
第二节 消费诉讼 1373
第六章 罚则 1374
第七章 附则 1374
消费者保护法施行细则 1375
第一章 总则 1375
第二章 消费者权益 1375
第一节 健康与安全保障 1375
第二节 定型化契约 1375
第三节 特种买卖 1376
第四节 消费资讯之规范 1376
第三章 消费者保护团体 1377
第四章 行政监督 1377
第五章 消费争议之处理 1377
第六章 罚则 1378
第七章 附则 1378
电脑处理个人资料保护法 1379
第一章 总则 1379
第二章 公务机关之资料处理 1379
第三章 非公务机关之资料处理 1381
第四章 损害赔偿及其他救济 1382
第五章 罚则 1383
第六章 附则 1384
电脑处理个人资料保护法施行细则 1385
动产担保交易法 1390
第一章 总则 1390
第二章 动产抵押 1391
第三章 附条件买卖 1392
第四章 信讬占有 1393
第五章 罚则 1394
第六章 附则 1394
动产担保交易法施行细则 1395
电子签章法 1399
电子签章法施行细则 1402
贸易法 1404
第一章 总则 1404
第二章 贸易管理及进口救济 1405
第三章 贸易推广与辅导 1408
第四章 罚则 1408
第五章 附则 1410
贸易法施行细则 1411
程序法规 1415
仲裁法 1415
第一章 仲裁协议 1415
第二章 仲裁庭之组织 1415
第三章 仲裁程序 1417
第四章 仲裁判断之执行 1419
第五章 撤销仲裁判断之诉 1420
第六章 和解与调解 1420
第七章 外国仲裁判断 1421
第八章 附则 1421
破产法 1423
第一章 总则 1423
第二章 和解 1423
第一节 法院之和解 1423
第二节 商会之和解 1426
第三节 和解及和解让步之撤销 1427
第三章 破产 1427
第一节 破产之宣告及效力 1428
第二节 破产财团之构成及管理 1430
第三节 破产债权 1431
第四节 债权人会议 1432
第五节 调协 1433
第六节 破产财团之分配及破产之终结 1434
第七节 复权 1435
第四章 罚则 1435
非讼事件法 1437
第一章 总则 1437
第一节 事件管辖 1437
第二节 关系人 1438
第三节 费用之征收及负担 1438
第四节 声请及处理 1439
第五节 裁定及抗告 1440
第六节 司法事务官处理程序 1441
第二章 民事非讼事件 1442
第一节 法人之监督及维护事件 1442
第二节 意思表示之公示送达事件 1443
第三节 出版、拍卖及证书保存事件 1443
第四节 信讬事件 1443
第三章 登记事件 1444
第一节 法人登记 1444
第二节 夫妻财产制契约登记 1446
第四章 家事非讼事件 1447
第一节 失踪人财产管理事件 1447
第二节 婚姻及亲权事件 1448
第三节 收养事件 1449
第四节 监护事件 1450
第五节 继承事件 1450
第六节 亲属会议事件 1452
第七节 罚则 1454
第五章 商事非讼事件 1454
第一节 公司事件 1454
第二节 海商事件 1456
第三节 票据事件 1456
第六章 附则 14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