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简介 3
序 7
第一章 著作权的基本观念 1
第一节 文化艺术创作与著作权 2
一、文化艺术创作与著作权之关系 2
二、著作权与「智慧财产权」 3
第二节 著作权保护之要件 5
一、著作是独立创作且具有原创性 5
二、著作权保护的是客观表达而非主观思想 6
三、须在著作权法创作保护的法律范围 6
四、抄袭与独立创作 6
第三节 著作人之确定 8
一、著作人之确定与推定 8
二、著作权之存续期间 9
第四节 著作之类型 10
一、语文著作 10
二、音乐著作 11
三、戏剧、舞蹈著作 12
四、美术著作 13
五、摄影著作 13
六、图形著作 14
七、视听著作 14
八、录音著作 15
九、建筑著作 15
十、电脑程式著作 16
十一、衍生著作 16
十二、编辑著作 17
十三、表演著作 18
十四、共同著作与结合著作 18
第二章 著作人格权与著作财产权 19
第一节 著作人格权 20
一、公开发表权 20
二、姓名表示权 21
三、禁止不当改变权 22
第二节 著作财产权 22
一、重制权 23
二、公开口述权 24
三、公开播送权 25
四、公开上映权 26
五、公开演出权 26
六、公开传输权 28
七、公开展示权 30
八、改作权 31
九、编辑权 31
十、散布权 32
十一、出租权 33
十二、输入权 34
十三、表演人之保护 35
第三章 著作权之变动 37
第一节 著作权让与及艺术授权 38
一、著作权让与之可分性 38
二、著作权让与之范围 39
三、艺术授权 42
四、音乐著作强制授权 45
五、艺术契约 46
第二节 制版权、权利管理电子资讯与防盗拷措施之保护 48
一、制版权 48
二、权利管理电子资讯 49
三、防盗拷措施之保护 50
第三节 著作权仲介团体 50
第四章 著作权之限制与侵害救济 53
第一节 著作权之合理使用 54
一、因立法或行政目的之合理使用 54
二、司法程序使用之合理使用 54
三、学校授课需要之合理使用 55
四、教育目的之合理使用 56
五、图书馆之合理使用 57
六、时事报导之合理使用 58
七、以中央或地方机关或公法人之名义之合理使用 59
八、个人或家庭之合理使用 59
九、引用之合理使用 60
十、为视觉障碍者、听觉机能障碍者之合理使用 60
十一、为考试之合理使用 61
十二、为非营利之合理使用 61
十三、为广播电视播送之合理使用 62
十四、美术或摄影著作之合理使用 62
十五、户外场所展示美术或建筑著作之合理使用 62
十六、电脑程式著作之合理使用 63
十七、散布权耗尽原则之合理使用 63
十八、出租合法重制物之合理使用 64
十九、媒体时事转载或播送之合理使用 65
二十、公开演说或陈述之合理使用 65
二十一、合理使用之判断基准 66
第二节 著作权侵害之责任 67
一、非讼事件之救济 68
二、民事救济 69
三、刑事救济 71
第五章 艺术与文化资产保存 75
第一节 文化资产保存的概念 76
一、文化资产的观念 76
二、文化资产的保存 79
第二节 文化资产保存的法制 82
一、古迹之保护 82
二、历史建筑之保护 88
三、聚落之保护 90
四、遗址之保护 91
五、文化景观之保护 94
六、传统艺术、民俗及有关文物之保护 96
七、古物 100
八、自然地景 110
九、文化资产保存技术及保存者 113
十、奖励与罚则 114
第六章 艺术与文化艺术奖助 121
第一节 文化艺术奖助的理论基础 122
一、反对说 122
二、肯定说 123
第二节 文化艺术奖助的法制架构 130
一、奖助机构 130
二、奖助之原则、对象与方式 143
三、主要奖助机构之运作与职权 146
第七章 艺术与文化创意产业 157
第一节 艺术与文化创意产业概述 158
一、何谓文化创意产业 158
二、文化创意产业的各国发展 164
三、文化创意产业发展计画 180
第二节 艺术与文化创意产业发展法草案 187
一、文化创意产业发展法草案概述 187
二、文化创意产业发展法草案之逐条评析 190
附录一 著作权法 208
附录二 文化资产保存法 238
附录三 文化艺术奖助条例 257
附录四 文化创意产业发展法草案 264
参考文献 2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