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争讼法论 九十七年修订第4版》PDF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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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作  者:吴庚著
  • 出 版 社:元照出版有限公司
  • 出版年份:2008
  • ISBN:7770227054
  • 页数:450 页
图书介绍:

第一编 绪论 1

第一章 行政争讼之概念 1

第一节 行政争讼范围之界定 1

第二节 行政争讼与其他诉讼 4

一、行政争讼与民事诉讼 4

二、行政争讼与非讼事件及司法行政处分 6

三、行政争讼与刑事诉讼 8

四、行政诉讼与其他诉讼之先决问题 9

第二章 行政争讼新制概述 11

第一节 新旧制度之比较 11

第二节 行政诉讼法及诉愿法修正重点 14

一、修法经过 14

二、行政诉讼法修正之重点 16

三、诉愿法修正之重点 21

第三章 行政法院 25

第一节 行政法院之设置 25

一、设置行政法院之依据 25

二、高等行政法院之组织及管辖 27

三、最高行政法院之组织及管辖 28

第二节 行政法院法官之任用资格 30

第三节 行政法院之特性 33

一、行政法院为合议制法院 33

二、行政法院为混合组成之法院 33

三、行政法院为行使公法审判权之法院 36

第四节 智慧财产法院作为行政法院 37

第二编 行政诉讼 39

第一章 行政法院之审判权与管辖权 39

第一节 审判权之划分 39

第二节 行政法院之管辖权 44

一、管辖权之分类 44

二、审判籍 45

三、指定管辖及管辖恒定 47

四、管辖竞合及管辖错误 48

第三节 审判权之冲突及其解决途径 50

第二章 当事人及诉讼标的 57

第一节 当事人及有关能力规定 57

一、当事人之认定 57

二、当事人能力及当事人适格 58

三、诉讼权能 59

四、公益诉讼 62

五、诉讼行为能力 64

六、诉讼代理人 65

第二节 多数当事人及共同诉讼 69

一、选定当事人及指定当事人 69

二、共同诉讼 71

三、诉讼参加 72

第三节 诉讼标的理论 84

第三章 诉讼程序之重要原则 89

一、处分主义 89

二、职权调査及阐明义务 89

三、言词直接及公开审理 92

四、正当法律程序 94

五、自由心证 96

第四章 诉讼程序之开始 99

第一节 起诉及书状 99

一、起诉状及诉之声明 99

二、其他书状 102

第二节 送达暨期日及期间 102

一、送达之概述 102

二、关于送达之各项规定 103

三、期日及期间 123

第三节 诉讼卷宗及其他 124

一、关于卷宗之规定 124

二、诉讼费用及诉讼救助之规定 125

第五章 行政诉讼之实体判决要件 135

第一节 一般实体判决要件 135

一、实体判决要件之概念 135

二、一般实体判决要件之内容 135

第二节 各种诉讼之特别实体判决要件 148

一、撤销诉讼之实体判决要件 148

二、怠为处分之诉之实体判决要件 163

三、拒绝申请之诉之实体判决要件 168

四、确认行政处分无效之诉之实体判决要件 170

五、确认法律关系存否之诉之实体判决要件 174

六、续行确认诉讼 179

七、一般给付诉讼之实体判决要件 181

八、合并请求财产上给付之诉讼 190

九、其他类型之诉讼 192

十、各类诉讼特征比较表 196

第六章 诉讼程序之进行 199

第一节 起诉 199

一、起诉后之答辩及指定期日 199

二、起诉之效力 200

第二节 诉之变更追加及反诉 203

一、诉之变更及追加 203

二、反诉 206

第三节 诉之撤回 208

第四节 停止执行 209

第五节 言词辩论 213

一、必要的言词辩论 213

二、言词辩论之准备 214

三、言词辩论之进行 215

四、言词辩论笔录 217

第六节 诉讼程序之停止 217

一、诉讼程序停止之概念 217

二、诉讼程序停止之原因 218

三、诉讼程序停止之效果 220

第七节 智慧财案件审理程序之特别规定 221

一、智财法院管辖之行政诉讼事件 221

二、智财案件之特别规定 221

第七章 证据 225

第一节 相关概念 225

第二节 举证责任之分配 229

一、分配之法则 229

二、涉及行政处分之举证责任 234

三、法律及事实之推定 238

四、自认及妨碍证据使用 240

第三节 证据程序及证据方法 241

一、证据程序依职权进行 241

二、各种证据方法 242

三、证据保全 246

第八章 裁判 247

第一节 裁判之种类 247

一、判决与裁定 247

二、形成判决给付判决及确认判决 250

三、自为判决及情况判决 251

四、判决之其他分类 255

五、裁判之格式及主文 257

第二节 对法律及事实状态判断之时的基准 263

一、形成判决之基准时 264

二、给付及确认判决之基准时 269

第三节 判决之效力 270

一、判决效力发生之时点 270

二、判决之送达教示及确定 270

三、既判力 272

第九章 和解 283

第一节 诉讼上和解之性质及要件 283

一、和解之双重性质 283

二、诉讼上和解之要件 283

第二节 和解瑕疵与继续审判 285

第三节 第三人参与及其他问题 286

第十章 简易诉讼程序 291

第一节 简易事件之范围 291

第二节 简易程序之特别规定 293

第十一章 上诉程序 295

第一节 上诉制度概说 295

第二节 上诉之要件 297

一、须以得上诉之裁判为对象 297

二、须有上诉权人未丧失其上诉权 298

三、须对原判决不服 299

四、须未逾越上诉期间 299

五、须遵守上诉之程式 300

六、须以原判决违背法令为理由 302

第三节 上诉事件之审理 315

一、原审对上诉之处置 315

二、上诉审之审理 315

三、上诉审之裁判 319

四、上诉审之终结 322

第十二章 抗告再审及重新审理 323

第一节 抗告之概念 323

第二节 抗告程序之各项规定 323

第三节 再审程序 324

一、再审之功能及事由 324

二、再审之期间及程式 328

三、再审之管辖及审理 330

四、再审之判决 331

五、准再审 332

第四节 重新审理 332

一、重新审理之意义 332

二、重新审理之期间及程式 334

三、重新审理事件之审判 334

第十三章 保全程序 337

第一节 保全程序之功能 337

第二节 假扣押 338

一、假扣押之要件 338

二、假扣押之管辖及裁定 340

三、假扣押之撤销及损害赔偿 341

第三节 假处分 342

一、假处分之种类 342

二、保全处分之要件 343

三、定暂时状态处分之要件 344

四、假处分之程序 345

五、假处分之除外 346

第十四章 强制执行 351

一、概说 351

二、执行名义 352

三、执行手续 353

四、救济途径 354

第三编 诉愿 355

第一章 诉愿程序之性质及功能 355

一、诉愿性质上属行政程序 355

二、诉愿之功能 359

三、诉愿与行政诉讼之关系 360

第二章 诉愿之一般规定 363

第一节 诉愿提起之要件 363

一、诉愿之主体 363

二、诉愿之客体 367

三、受理诉愿之机关 371

四、诉愿之程式 372

五、其他要件 374

第二节 诉愿之管辖 376

—、基本管辖 376

二、比照管辖等级 377

三、共同处分之管辖 378

四、委讬事件之管辖 379

五、委任事件之管辖 380

六、委办事件之管辖 381

七、承受管辖 382

八、管辖不明与管辖瑕疵 382

九、诉愿管辖所面临之问题 383

第三节 期日期间之计算及回复原状 386

一、法定不变期间 386

二、回复原状 388

三、适用民法规定 388

第四节 诉愿之人的范围 388

一、诉愿当事人及诉愿行为能力 388

二、共同诉愿 390

三、诉愿参加 391

四、诉愿代理人 395

五、辅佐人 397

第五节 文书送达及诉愿卷宗 397

第三章 诉愿审议委员会 399

一、委员会之组成及性质 399

二、委员会之决议 400

三、职员之回避 401

第四章 诉愿程序 403

第一节 诉愿提起之程式及相关事项 403

第二节 诉愿事件之审议 406

一、书面审查及言词辩论 406

二、调查证据 409

第三节 受理诉愿机关之审查范围及决定权限 411

一、对一般事件之审查及决定 411

二、对地方自治事务之审查权限 417

三、对违反作为义务之审查权限 422

四、不得为更不利益变更之限制 424

五、受理诉愿机关法理上应受之其他限制 426

第四节 诉愿决定 429

一、合并审议及诉愿决定之期限 429

二、诉愿决定书之格式 431

三、诉愿决定之类别 432

四、诉愿决定之效力 439

第五节 诉愿之停止承受及终结 440

一、诉愿程序之停止 440

二、承受诉愿 441

三、和解与诉愿程序之终结 442

第六节 停止执行再审及其他 445

一、停止原处分执行之条件 445

二、再审 447

三、过渡条款 449

四、其他规定 449

附表一:行政诉讼重要原则之功能及依据 98

附表二:四大诉讼类型之比较 197